翻译与杂合
——论跨文化意识形态的生产
2013-04-12苏河
苏河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办,广东 深圳 518172)
翻译与杂合
——论跨文化意识形态的生产
苏河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办,广东 深圳 518172)
翻译的杂合不是简单的杂烩,而是跨文化差异的并置和目的语语内差异的重置,并通过前者来激活后者,最终导致符号的变形和意义的挪移。译文生产是跨文化再语境化行为,通过跨文化符号过程与文化阐释的相互作用,两种文化事物相互界定,构成一个跨文化意义生产的过程。本土阅读重新构建了原文叙事的连贯性,包括其内部事物间的因果关系;其间,各事物的文化意义和社会行为的文化逻辑皆发生变形,生产了翻译话语特有的跨文化意识形态。
差异;杂合;文化意义;文化逻辑
1 引言
文化转向后,学者基本把研究从理想转向现实,从规定转向描写,“对等”被“操纵”、“借代”、“相似”等取代。例如,铁莫志科[1]提出,原文和译文之间是借代(Metonymy)关系,因而翻译常用于知识创造和形象建构[2]。此论点对于解构“对等”确有其独特见解,但尚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既然译文中有一部分知识和形象是来自原文,并与之构成借代关系,那么,译文中另外一部分呢?它们来自何处?它们和来自原文的那部分构成什么关系?两者同置一个“熔炉”,将产生什么“反应”?
与铁莫志科的后结构主义论述不同,王东风在《解构忠实》[3]中解构了“对等”和“忠实”,他提出翻译是一种“相似关系”。那么,与原文相似的译文是一个什么样的意义体?如果说“译文语言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程度的杂合”,那么,在“将异族的语言文化价值观念引入目标文化”和“难以彻底摧毁目标文化的民族身份”[4]之间,译文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或形态存在?就算我们把译文称为“杂合”,那么,除了在“智慧”之外拾得“般若”,“猫哭耗子”之外拾得“鳄鱼的眼泪”[5],杂合到底还意味着什么?
本文建议先行舍弃对译文语言单位的“原子式”考察模式,尝试探讨每个单位与文本整体和文化语境的关联,否则,恐怕我们所得结论也可能仅仅是“般若”的引入或“人物形象的变形(deformation)”[6]。本文旨在提出,译文的杂合实质上是两种意识形态的跨文化并置过程,是文化意义的相互植入和两套文化逻辑的重置。翻译,在追求原文和译文相似性的过程中实际上不是再现意义,而是重整意义,是杂合了两种文化意义,其结果是两种文化意义的移位和变形,最终弱化或消解了原有两套意识形态,生产出翻译话语独有的跨文化意识形态。
2 意识形态:文化意义、文化逻辑与文本叙事
勒费尔在《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一书中讨论了意识形态对文学翻译行为的操纵。[7]他的意识形态操纵论揭穿了翻译对等的谎言,揭示了权力、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学翻译和跨文化交流中的控制性作用。然而,反观他的定义,意识形态被当作狭义使用,而他对译文的考察也基本采用原子式模式,研究基本只关注意识形态如何支配译文。也就是说,勒费尔式论述的缺陷在于,他只把意识形态当作在译文出现之前控制文学翻译行为和“操纵”文学名声,而忽视了这个问题的另一个角度:译者通过巧妙的语言运作来质疑和析解现有意识形态,从而生产新意识形态。在这个过程中,文学地位便不只是被操纵的对象,同时也是译文生产的结果,是文学地位挪移和再经典化的表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文本并非只作为二级存在反映意识形态,文本也不只是先在的政治主体的语言症状,实际上,政治主体是语用行为”[8]。或许这么理解:文本并非表达意识形态的工具,而意识形态也不是在文本之外控制文本的生产,而是在文本之中、由文本生产出来,意识形态本身便是以文本过程存在,在文本过程中确立其独特地位,并在互文空间中继承和改造传统。简而言之,意识形态未必是原因,而是译文生产的效果和产物,是译者通过巧妙控制语言后生产出来的杂合了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的文化形态。因此,本文建议先行将勒费尔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搁置一边,试着用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意识形态,重新认识意识形态与翻译的关系。
伊格尔顿曾指出,意识形态是“一个物质生产过程,牵涉社会生活中的观念、信仰和价值生产……是特定社会的符号实践和象征过程……折射个体‘体验’社会实践的方式,而非这些实践本身”[9]。可见, “意指”和“象征”构成意识形态的核心要素,两者都是符号过程(semiosis)。其中,“意指”和“象征”源自人们的“观念、信仰和价值观”;而当观念、信仰、价值观等附着于事物身上,便使这些事物获得文化身份或文化功能。我们通常把这种文化身份或文化功能称为事物的文化意义。事物既是人们赋予了文化意义的对象,也是这些文化意义的载体和实现方式。
如果说意识形态为人们提供生活“体验”的方式,那么,人们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对事物的精神体验的便不是事物的实用功能,而是基于风俗传统或社会文化信仰所获得的文化意义。事物并非自在自然自为之物,而是往往负载着文化群体的精神观念,被文化群体纳入他们的文化现实——文化现实便是人们“给社会或者自然世界赋予精神组织、建构起他们所观察和交流的现实”[10]。进而言之,意识形态不是“虚无的、关系模糊不清的”,也不是由抽象意义的人凭空幻想和随意捏造出来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结构连贯性”[11],它植根于事物的社会物质性,牵涉社会物质实践的发展方向和利益诉求,外在表现是事物的社会文化身份界定,内在则关涉群体需求和利益。
因此,意识形态对事物的文化意义赋予实际上又与事物的性质有着密切联系,尽管这种联系有时候显得隐晦和曲折。意识形态的最大秘密就在于某个阶级或阶层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12],当权者往往以各种理由来掩盖真实的物质诉求,有些使用者不知其所以然却又遵用之,而有些受众,由于缺乏批判辨别能力,常常习以为常,照单全收。
在意识形态中,文化意义是整体的构成成分,而文化逻辑则作为整体而存在,两者相互影响,相互生产,相互依存。一方面,文化意义无法孤立、自主存在,事物必须被置于特定文化语境和文化关系中,与文化语境中的其他相关事物联系起来,方能建立整体的逻辑因果关联,也方才获得相应的文化意义,因而,文化意义可以说是特定文化语境中其他相关事物在某事物身上的投影,是一种效果,在阅读中实现和存在。另一方面,文化逻辑又由文化意义通过事物构建起来,需由文化中人赋予事物文化意义,并在各事物、各文化意义之间建立起因果连贯方才能够显现。因此,在部分和整体之间,改变关键的因果环节将导致整个文化逻辑的扭曲,以致事物被植入于新的文化逻辑关系中,其文化意义也随之被改变。
事物由语言表征,文化意义既以神话语言(mythical language)体现,也以元语言(如社评、宗教文本、民俗规约、法律文本或党章等)的形式出现:前者是意识形态的隐性生产,后者是意识形态的显性建构。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连贯在文本中转化为叙事指涉的文本连贯关系,更深层看则是文化意义负载(value-laden)的语言项目之间的文化连贯关系。
3 翻译与跨文化意识形态
翻译的过程其实就是文本的跨文化移位,在这个过程中,语言形式发生转换,文本的指涉将因为译者的理解和认知程度发生或多或少的扭曲,同时,译者也可能根据自己的所处的文化系统、所具有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等,对文本中的意识形态进行裁剪、润色甚至漂白或舍弃,最终重新建构文本中的因果关联和文化逻辑。在这个过程中,文化释义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生产功能,它是归化和异化的融合。因为在翻译相似性的潜在制约下,译者难以完全、彻底地采用归化替代,一定的异域性保留是翻译的题中之义,如此一来,译文可被视为本土和异域文化事物的相互并置和相互关联——一种跨文化强行关联,即翻译的杂合。
也就是说,杂合不是结果,仅是开始,是意义的生产方式。或者说,在译文中,重要的不是杂合的事实,而是跨文化并置的行为。通过译文的跨文化并置中,文本叙事被重构于跨文化符号过程和文化释义,两种文化事物相互交织,事物随之转变原有的意义轨迹,重新构建其互文关系,事物便在“‘ 互文’ 中不断加强意义的渗透和外延的拓展”[13]。意义被挪移,指涉被缩小、拓展或更改,目的语符号变成一个似是而非的、将要获得新意义的“空壳”,每一个他者事物和每一个自我事物都在这种意义挪移过程中释放其新的文化意义潜力。比如,西方人权人士高举雪山狮子旗而不知西藏地处何处有何历史,西藏只是他们的一个符号而已,这个符号之于他们与“叶问”之于香港电影制作人一样,重要的是异域事物对本土人们来说具有意识形态能指的功能,而非其所具体表达的意识形态所指。事实上,译文并非一个文化事物单独出现于外来叙事之中,它往往是由译者通过筛选,使互为异质的事物相互连接,从而生产新的文化因果关系,进而重构文化逻辑,生产出新意识形态。
译文读者在跨文化重构中也发挥重要作用。译文读者会努力在阅读中寻求文本项目之间的连贯关系,此时,读者所处的历史背景将反过来对文本的连贯方式产生影响,对各项目之间的文化因果关系起决定作用。这是因为,文化意义作为隐形的不在场存在,读者的想象具有补偿和意义赋予的功能,从而为一个不完整、待完成的意识形态话语补充元语言式的文化意义,以求在文本各事物和各语言项目之间建立起文化逻辑。读者对同文事物的选择性聚焦和侧重将决定语言项目的文本地位,进而决定事物文化意义和事物间的文化逻辑关联的建构方向。也就是说,文本关系和阅读行为将重新语境化译文事物,激活事物未被发现的潜在文化意义,建构事物间可待挖掘新的文化关联。因此,作者和译者在译文中的声音杂合,在阅读中又渗入了读者的想象,并经由想象重构了叙事的连贯方式,是一种变化了的连贯,这种连贯将读者的身份、经历等,以不同的形状、气味存在于杂合之中。
可见,文本的跨文化符号过程和阅读的连贯建构作用同时激活并重塑了事物的潜在文化意义。与此相契合,语言形式的巧妙摆布为被新激活的文化意义提供新的形式。文化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式和途径就是通过翻译来实现,而翻译所进行的文化创新最基本的方式和最物质的载体就是语言的创新。在语言文字相对固化的语言里,比如说汉语,语言创新更多的体现在组合创新和意义创新,而非单个符号创新——毕竟,在近现代以来,新文字的出现比起旧字新用要相对少得多。通过组合创新、意义创新所实现的语言创新,实际上是对文化和意识形态载体的改造,是对形式库的调整。由此而言,形式上丰富(或变迁)的(语言内)差异,反映的恰恰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转换或转化。
在译文中,跨文化符号过程推进了叙事发展。译文在叙说异质文化时引入本土事物,便为本土文化逻辑打开了分叉口,而在新旧逻辑进展的十字路口,异域事物、本土事物和被替代的本土事物间建立起新的并置和对比关系,从而暴露出被替代事物所谓“合理”是历史的、偶然的,最终颠覆其统治地位,用欧阳桢的话来说[14],“恰恰是陌生的事物才让我们对熟悉的事物更加了解(cast light on),把它从我们习以为然的倾向中解蔽(unconceal)出来”。由是,“现实”被重新协商,话语的空间获得重新分配。从异域事物的角度分析亦然。
可见,杂合的叙事言说着文化的潜力和未来活力——当习惯变得透明,文化变成自然,文化的人为性被掩盖,其可重塑的潜力亦被忽视。而杂合的叙事便是要颠覆这种人为自然的自足性,以“乱”求“新”。译文所激发的新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既非异域他者的、亦非本土自我的,是两者的杂合和杂糅,本文称之为跨文化意识形态。因此,跨文化意识形态便是指具有文化差异的项目不期而遇,其意识形态发生并置、转化、合成而生成的新的文化形态。它移除原有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和压制力量,展现被压抑的可能,展现文化基因变异下的文化重组。
4 结语
就跨文化交流而言,跨文化意识形态源于文本的文化移位(displacement),而译者的文本(再)生产着杂合的叙事、杂合的文化因果关联。文化杂合的过程是两种文化互相融合和互相改造的过程,外在的表现则是翻译文学既不隶属源语文化的文学体系,也不隶属目的语文化的文学体系,而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为源文的文学生命的延续提供空间,为目的语文学的发展提供测试的场所。
另一方面,跨文化意识形态说明,文化事物在跨文化传播中嬗变和衍生着意义,与此同时,目的语符号则在被使用于跨文化符号过程中展现符号潜力。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说文学文化翻译和跨文化交流有何贡献的话,这种贡献不只是表面上对某个文本的理解和再现,而在于为源语文化提供多样性实现方式,为目的语文化提供多元化发展途径。翻译之于跨文化交流(exchange)作用也就不仅仅在于文化间的相互理解,而是文化多元化,多样化和多元化是现有文化模式的试验石。
对旧有意识形态的检试是本土意识形态演化的必经之路,后者反映了本土社会生产实践、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的发展。语言内的同质和差异建构性地表达着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包括群体集结和阶层划分)。翻译的文化杂合则重整了语言内的同质和差异。当我们说翻译是“一个充满‘暴力’与‘挪用’的场所”时,挪用的对象不是翻译本身,而是原文。不是翻译被现有意识形态挪用于其再生产,而是翻译挪用原文为新意识形态意义提供表达。因此,翻译,可视为新文化生产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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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ion and hyphenation: production of intercultural ideology
SU He
(President's Office, Shenzhe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henzhen 518172, P. R. China)
The significance of translational hybridization lies not in the hybrid produced, but in the act of juxtaposing cultural differences which gives birth to hybrid. Juxtaposition activates and reconfigures intra-lingual differentiation in the target language, thereby leading to the reformation of semiotic links and the shifts of signification process. Therefore, as an act of intercultural recontextualization, translation is a process of intercultural semiotics, in which cross-cultural semiotics is mixed with cultural interpretation, and in such case, the referents from the two cultures redefine each other. Reading, in its pursuit of coherence of the target text, reconstructs ideological coherence among cultural referents in the textual narrative, causing their revaluati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ultural logic among them, with the result of the emergence of an intercultural ideology.
difference; juxtaposition; cultural value; cultural logic
G1
A< class="emphasis_bold">文章编号:1672-6332(2013)02-0078-05
1672-6332(2013)02-0078-05
【责任编辑:羊玲】
2013-04-09
苏河(1979-),男,广东惠东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功能语法和当代西方翻译理论。E-mail:suh@szii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