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开放性教学
2013-04-12罗可曼李劲松
罗可曼, 李劲松
(合肥师范学院 音乐系,安徽 合肥230601)
2006年11月国家教育部颁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明文规定要把“中国民族音乐”和“外国民族音乐”课程列为必修课[1],认为开设此类课程有助于拓展我国大学生的视野和提高对多元文化背景中音乐的理解能力,培养尊重多元文化概念,提升学生参与国际音乐文化交流的能力,同时能帮助师范生在体验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关注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向,逐步掌握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教学方法。我们通过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和对外国民族音乐研究现状的调查,总结出《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的四大特点,一是课程目标的开放性,二是教材设计开放性,三是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四是课程评价的开放性。摸清课程特点,对课程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放的课程目标
在“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表述为三点:第一,获得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曲和音乐形态特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获得有关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传统、音乐文化观念以及音乐的形成与发展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以此来分析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及其特点;第二,在比较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过程中,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分析和鉴赏能力,在初步的演唱演奏实践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代表性乐器、乐曲的演唱、演奏的基本技能;第三,通过对世界各地区、各民族多种多样音乐风格和丰富的音乐表现手法的了解,激发学生探究音乐文化奥秘的志趣,主动地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和发展探索精神、创新意识,促进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外国民族音乐”与其他音乐史论课的显著区别,即“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中作为课程单元的任何音乐形式都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产生的,其产生、发展、流变与特定文化背景密切相连。在文化环境中,各种因素混杂交织,种种偶然因素往往会对课程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课程之目的必然呈现出“开放性”特征。外国民族音乐课就是抓住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生活脉络,揭示不同文化中的人创造的音乐观念、音乐活动、音乐曲目以及音乐的物质文化,拓宽学生的视野,让学生了解到除了本民族和欧美古典音乐外,还有如此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音乐世界。这样的音乐教学应关注课程的丰富性,强调音乐学习的“关联性(relations)”[2]98,即树立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三位一体的“开放”教学品质,其开放性教学目标可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课程资源选择。在构建课程资源库时,可以拓宽课程的入选路径,用动态的、立体的建构模式来丰富学生的音乐课程知识,让学生通过阅读、欣赏、探索、思考、操作、想象、质疑与创新等丰富多彩的认知过程来获得极具个性化、语境化的音乐知识。
2.课程实施过程。外国民族音乐课程实施应该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实施前,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收集一些反映不同国家文化的资料与图片,例如建筑、音乐、绘画、雕刻和其他艺术形式,目的是让学生在资源选择的过程中能提前进入特定音乐形式的文化语境,从而对音乐的特定表达形式和表达内容有着一定的心理期待,为下一步的授课作准备,这也改变了常见的西方音乐课授课时“先入为主”的心理定式;二是讲课过程中,播放一些反映当地文化的优秀影片,在教授音乐的同时可以讲述该国的历史、地理等相关背景知识,把音乐学习与文化认知结合起来。为了提高这门课程的教学效率,可以邀请一些国家的留学生参与互动交流或鼓励通过学生自制乐器等途径调动多感官参与音乐学习。这样的多元学习方式使得学生的音乐知识与参与其中的体验过程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促进音乐知识与能力协调发展。
3.在比较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过程中,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分析和鉴赏能力。在初步的演唱演奏实践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代表性乐器、乐曲的演唱、演奏的基本技能。关注学生的情感生活和积极的情感体验,努力使课堂教学过程成为学生一种愉悦情感生活和积极的情感体验。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在欣赏、探索、思考、质疑中加深对不同文化中音乐的理解,从而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
二、教材的开放
教材的有效构建是教学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外国民族音乐涉及的国家较多、取材范围较广,给教学的实施带来一定难度,但同时如果选取得当,这种开放性恰恰又是其独特性征所在,教师和学生能依据开放的音乐教材为背景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音乐学习的认知环境。
开放的教材有两个参照维度,一向自然开放,二是向社会开放。向自然开放即秉承“把自然看作人类的生命、灵感、智慧和激情的温馨家园”的理念[3]49,在为外国民族音乐选材时注意到不同音乐形式与自然界紧密联系的特性,自觉地向自然开放,引导学生走向自然,并在感受、认识和探索自然的过程中,形成人与自然对话的能力,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4]在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院系的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中,有采用美国大学所选用的《世界音乐》教材,这本教材选用的亚、非、欧、美、大洋洲课例,编者试着向人们展示一副副源于自然、源于生活的音乐画卷,这里有取法自然界的非洲乐器,有取材人与自然界冲突与和谐的大洋洲舞蹈,有向自然界顶礼膜拜的亚洲宗教音乐等。这些音乐题材的建构空间体现出“开放教材”的两大特点:还原和活化,就是把教材的语言文字还原为它所反映的实际事物,通过还原,变抽象为形象、变深奥为浅显、变枯燥为生动,使知识从书本上“走”出来,进入学生的心灵世界。
教材向社会开放。社会是由不同种族、群体组成的,社会成分的多元化决定了文化的多元化,各种文化都有其独特价值,并无优劣之分。因而各种文化都有同等的生存权与发展权。[5]5教材向社会开放即把不同种族、群体的文化纳入教材之中,体现知识的“本土性”、“地方性”、“境域性”,“社会课程的选择应该以地方性课程为主,在知识的选择上也要体现出其‘地方性’”[6]304。在美国大学音乐教材《世界音乐》中,可以看到音乐人类学家、音乐教育工作者们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整理工作,把具有本土特色、不同境域的音乐文化选入教材,如反映北美印地安人“那瓦和”部落社会传统的音乐“敌式献礼歌”、反映非洲埃维族战争生活的鼓乐“埃格贝克”、日本的“尺八”音乐总让人引发人生悲凉的感慨、印度尼西亚“佳美兰”音乐结构与当地的宗教“轮回”观念切切相应、南美洲安第斯排萧声中依旧保持着印加社会的文化性……,当学生面对如此丰富的音乐世界时,他们体验音乐的综合范围就得到了扩展,他们学习音乐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理解音乐的能力也得到增长,他们也就能抱定一种肯定的态度来看待“外来音乐”,用一种开放和理解的胸襟看待“外来文化”。
因而,开放的世界音乐教材应体现出补充和改编两大特点。教材中应设立“课程拓展”部分来补充教材“空隙”和“言虽尽,意未犹”之处,如可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有关于音乐的社会活动,进行社会调查,自己动手制作乐器等。改编即对音乐教材进行改编或改组,旨在改变教材存在的方式,它包括“改变角色”、“变换题材”等,通过改编,转变思维方式,让学生从不同角度评价西方音乐和本土音乐,培养更强的音乐适应性。[7]
三、过程的开放
传统意义上的音乐教学是一种以教案为本位的教学,是教案的文本式传输、展开过程。从教师的角度来说,按照教案里设定的教学目标,在课程上“培养”、“引导”、“发展”学生,教学任务就算完成了,教学目的就算达到了。这必定是一种封闭式的教学。实际上,教学过程并非教师对学生的单向“培养”过程,而应该是师生交往、互动的过程。因此,教学过程的开放性体现如下特点:1.教学过程强调课程促进学生与外界的交互作用,产生内在动机,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2.课程发展的主要任务不是精确设计目标,而是确定内容和详细陈述程序,这些内容随着课程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学习程度的改变而改变。[2]148
外国民族音乐课是一门新课程,它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上都不同于传统的封闭性课堂教学,该课程通过介绍世界各地音乐的观念、音乐的活动、音乐的曲目以及音乐的物质文化,“有组织地培养学生的感知能力、理解能力,加深他们的社会体验,使他们学会尊重各种互不相同却又同样卓越的文化表现”[7],“鼓励学生理解和包容文化的多样性,并在此基础上拓宽视野”[7],最终目的是“要探索出一条道路,使学生对世界文化遗产有更全面的认识”[7]。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保持开放性,要让学生尝试不同的表演体验,包括唱歌、演奏、演奏乐器和实地考察,让学生亲身体验,产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培养认识不同音乐世界的能力并拓宽音乐的视野。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展示一些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材料,如在电影或录象带中出现的杰出演奏范例,或者为学生提供接触艺术家真实演奏的机会,这种学生与外界环境的互动能帮助学生辨别不同的音乐文化。学生们通过了解不同风格的工艺、绘画、雕塑、建筑、文学、音乐、舞蹈,可以注意到音乐和艺术在其他文化中的地位,也对其他种族有更深入细致的了解。这些开放性的内容将随着课程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学习程度的改变而改变。
四、课程评价标准的开放
传统上,音乐课程的评价目的追求的是预测与控制。它通过预先确定标准、常模和目标,将评价对象强行纳入一定的框架中,凡是不符合预定框架的,都被排除在评价范围之外。在评价标准上,传统评价追求一元的价值观,无视个性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传统的评价重视结果评价,忽视过程评价,只看到学生的成绩,看不到成绩后面不同的动机取向和努力程度。[8]8-10
外国民族音乐课的评价方式从根本上讲不同于传统音乐课程的评价方式,它具有很强的开放性,表现在:
1.重视评价的多元性。外国民族音乐课的内容涉及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的音乐文化。各地的音乐在观念、活动、曲目、物质文化上均不相同、差异很大,不能以某一种音乐模式的特点来衡量其它音乐模式,因此,外国民族音乐课的课程评价不能是一元的而应是多元的,即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多元化的评价参与者和多元化的评价内容。
2.评价主体的多元性。从外国民族音乐课的开放性过程来看,它强调音乐教师和学生参与其中,产生互动,从而使得个体更好地享有和把握现实机遇,获得个性的发展。因此该课程的评价主体突破了传统音乐教学评价主体的一元性,在老师、学生等主体参与下,体现他们的价值追求、个体要求、感知能力、兴趣发展和学习过程。同时,评价的标准将随主体参与度和课程活动的展开度而不断变化、不断丰富。
五、结语
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是一门新兴课程,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音乐课程而体现出较强的“开放性”。在教学中,教师也应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来看待和实施教学,教师要把教学重心放在“促进”学生学上。教学策略以学习者为中心,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促进学习者与情境的交互作用,以主动获取对知识本身和知识价值的真正理解。教师要从单纯关注学科知识转到关注人的发展角度去挖掘社区的教育资源,建设和开发具有本土化、乡土化、校本化的课程。在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中,教师不仅仅是一个教育者,也是一个学习者、发展者,只有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才能真正作到“教学相长”,收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1]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Z].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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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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