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规制度意识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2013-04-12操申斌
操申斌
党的十八大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新部署。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法规制度意识是有效推进反腐倡廉科学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党内法规制度意识,是指党员对法规制度的基本看法、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党员行为的要求和态度以及党员关于党内法规制度的知识和修养,包括法规制度权威性意识、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和法规制度约束意识三个方面。党员领导干部法规制度意识的形成有一个过程,既需要个人主观上的愿望和自觉,还需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实现从单纯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牢固的观念以至系统的理论认识。培养和塑造党员的法规制度意识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如果缺乏法规制度意识,不仅难以制定出好的法规制度,即使有了好的法规制度也难以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因此,只有全党乃至全社会的法规制度意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和维护法规制度的良好风气形成了,各项工作和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8页)这一标志性论断已经成为我们全党的共识。2010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建成包括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在内的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90多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法规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增强法规制度实效。2011年7月,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全体中共党员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可以说,正因为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不断推进各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才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的整体进步。但也毋庸讳言,目前仍然既存在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也存在一些法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和维护的问题。这其中就有法规制度意识缺乏的原因。因此,进一步增强人们的法规制度意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解放思想,创新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方法
1.要分清主次,重点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法规制度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们在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一,党内法规制度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有约束力。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作为一个党员存在的,是全体党员中的一分子,理应和普通党员一道自觉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其二,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群众的表率,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党员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领导干部在前面怎样做、做什么,党员群众通常也会跟着学、跟着干。其三,党员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者。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使自己管辖的地方、单位和部门的党员都严格遵守党内各种法规制度,对违规党员要大胆地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因此,在党内法规制度教育上,应分清主次,重点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开展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和维护法规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增强带头学习法规制度、模范执行法规制度的自觉性,以尊重和维护法规制度的模范行为推动形成全体党员崇尚法规制度、严格执行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
2.要面向基层,走法规制度宣传教育社会化路子。进行法规制度教育,不仅要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而且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普通党员的法规制度教育,提高他们对执法守法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党范围内努力营造一种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实践中,一些基层党组织试点的法规制度廉政教育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的办法,值得推广。比如,自2003年以来,唐山市委、市纪委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以玉田县为试点开展“党纪条规送基层,反腐倡廉进社区”活动,把党纪条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给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让群众了解党纪条规内容,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唐山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干部参与、群众欢迎、社会认同”的喜人局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要创新形式,确保法规制度教育有效性。教育方法是为教育效果服务的。针对目前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形式上轰轰烈烈而收效甚微的现象,有专家认为,应采用一些直观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警示作用,不断强化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为此,有人建议推广“实地探视、实例说法、实况观看”式的“三实”警示教育法,值得借鉴。其主要做法是,让党员领导干部到监狱探视昔日的同事、上司,身临其境地去体验“世界上最珍贵的并非金钱,而是政治上的自由和割不断的亲情”;让他们亲耳去听落马贪官的忏悔,接受“不是讲座胜似讲座、不是考试胜似考试”的现身说法;让他们去观看被判处极刑执行枪决、注射的声像片,从罪犯的绝望的表白、心态、表情中感悟到“人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生命将失去属于自己的一切”。通过这种方式教育,让身处高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亲身去体验“失去自由、失去地位、失去生命”的切肤之痛,提高他们对犯案后违法成本高的认识,以达到令其震惊、促其惊醒、遏制贪欲的良好效果。
三、综合利用,优化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手段
1.发挥传统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党员法规制度意识是一种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途径。所谓传统大众传播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由于大众传播具有信息来源的普遍性、强烈的时效性和敏感性、广泛的普及性以及公众教育机能等特征,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率已大大提高。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传统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努力做到报纸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形象,让党员、干部在打开报纸、收听广播、收看电视时,都能看到关于党规党纪制度方面的解读、案例、辅导,从而在党内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党内法规制度意识深入人心。
2.抓好网络传媒新载体。互联网是一种新型的大众传媒,具有科学、快捷、便利和受众面广等特点。据调查,网民以年轻人、知识分子居多,上网方式“以在家上网的比例”居多。因而,如何利用互联网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展党规党纪条规教育新领域,成为一项重要的新课题。许多地方纪检部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办廉政网,构建网上宣传教育平台,收到了良好效果。比如,浙江省宁波市纪委、监察局早在2001年6月28日就创办了“东方廉政网”,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利用网络进行党规党纪条规宣传教育的好路子。首先,准确定位网站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三个层面: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广大的共产党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热心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广大人们群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其次,创新网站栏目设置,注重内容的可读性。2003年底推出的“东方廉政课堂”,设立法纪条规、优秀廉文、廉政知识测试、廉政书屋、廉政小词典、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漫画、反腐倡廉影视作品等栏目,融思想性、艺术性和知识性为一体。最后,坚持面向党员群众,增强参与性。在实践中,宁波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开设诸如视频点播、网上测试、你问我答等双向互动栏目,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发挥其它文化设施功能。充分利用影剧院、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宫、广场舞台等社会文化设施,借助电影、戏曲、图书、公益广告、电子产品等艺术形式,举办展映、展播、展演、展览等群众性廉政法规制度教育活动,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的广度;采取编排廉政文艺节目,举办廉政勤政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及开展廉政警句征集,廉政书画展览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党规党纪条规教育,使党员干部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教育。例如,2006年4月,湖南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领导干部讲党课”、“撰写廉政格言、履行廉政格言、征集廉政格言、评选最佳廉政格言”以及“纪检监察法规调研”等三项活动,明确把法规调研、廉政格言征集、领导干部讲党课讲稿评比三项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目标一并进行考核,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改革创新,构建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意识的培养,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规制度、遵守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还必须整合党内法规制度各种教育手段、方法和措施,构建一种稳定的、可持续的教育工作机制。
1.建立权责一致的宣教领导机制。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要落到实处,领导重视是前提。在领导方式上,要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大宣教”领导格局,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工作;在观念上,要摒弃宣教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宣教室的事、是宣传文化部门的事的陈旧观念,把各种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思想工作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计划,纳入媒体的宣传计划,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奖惩等各环节之中;在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抓宣传教育、组织部署、制度执行和协调指导等,及时研究解决宣传教育中的重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经常听取宣教工作汇报,参加重大宣教活动,在宣教工作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和使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抓的局面,发挥整体宣教合力。
2.建立细致严密的督查考核机制。要把宣教工作这项“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必须实行量化考核,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比机制。首先,要考核其硬件是否达到。比如,宣传教育工作机构是否落实、经费是否得到保障、阵地是否得到落实,等。其次,要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进行全程督查。具体来讲,季度要监督检查,掌握进度,找出差距,推动工作;半年要听取汇报,交流经验,总结成绩,解决问题;年底要拿出成果,评比表彰,抓好总结,提高水平。最后,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细化考核标准。比如,新疆自治区克州纪委在实践中创立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及量化考核标准》,把宣传教工作分解为宣传教育、电化教育、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等10个大项、31个小项,依据工作的重要性、难易程度及工作量大小分别确定各项工作的基本分值,就值得借鉴。
3.建立责任明确的激励奖惩机制。要保证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工作出成绩,必须引进激励机制。对宣教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有创新、实际效果好,要给予奖励。这种奖励既包括精神奖励,也要给予物质奖励,还有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宣教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干部,保护和充分调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不履行抓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责任、完不成任务的或因疏于教育而导致单位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且强调,“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八项规定”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需要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行动起来,切实增强法制制度意识,把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依据,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