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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狄亚》的杀子复仇——女性的反抗与尴尬

2013-04-11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8期
关键词:美狄亚男权话语

龙 琳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美狄亚》于公元前431年于雅典上演,大概是三月或是四月的狄奥尼索斯节,而一两个月后,旷日持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即将爆发。战火前夕的欧里庇德斯只是在剧本的第三合唱歌里借歌队之口颂扬了雅典的美好与热爱和平,除此之外,整个剧本没有其他的地方展示了爱国主义情结,因为欧里庇德斯把重心更多的放在了他一直关注的妇女生活的主题上——女性的社会地位,女性反抗时的举步维艰,以及女性的心理状态和对男性社会的影响。

整个剧本分为五场,曾经帮助伊阿宋夺取金羊毛的美狄亚,在和伊阿宋生了两个儿子之后面临着被抛弃的境遇,伊阿宋将要和科林托斯国王科瑞翁的女儿成亲,不仅如此,因为美狄亚有着令人不安的魔法,所以她还将被驱逐出境。美狄亚本是科尔喀斯国的公主,当初为了帮助伊阿宋夺取金羊毛,背弃家国,杀死弟弟,科瑞翁的驱逐将会令她彻底的无家可归。走投无路的美狄亚经历了痛哭悲叹的绝望、辗转反侧的内心纠缠之后,选择了令人震撼的复仇方式——设计害死了国王和即将新婚的公主,并且,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美狄亚的杀子复仇历来引起诸多学者的争议,正因为对夫权的反抗和伦理上的缺失同时并存其行为当中,人们对她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看法。一种认为针对伊阿宋的背信弃义,美狄亚的报复如同剧中歌队所说“是很有理由的”[1](p301),其行为蕴含了女性对于父权社会的反抗。对立的观点则认为美狄亚因为爱欲受挫而疯狂杀子,体现了人性的阴暗与残忍,违背了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是古希腊文化中放纵原欲的必然结果。笔者认为,片面强调任何一个视角都无法完整的阐释出美狄亚的形象,而美狄亚在复仇行动中的正反性质也并非完全对立,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逻辑。美狄亚的悲剧不仅仅是女性地位的悲剧,也是女性觉醒和反抗的悲剧,更是男女共同面对的文明冲突的悲剧。

社会在对待女性地位时的不公态度显然是作品要展示的悲剧根源之一,被抛弃的美狄亚在第一场首次出现时有一段大段的独白,令人惊讶的是,诗人并没有让她如寻常弃妇那样先去指责伊阿宋的负心弃义:“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首先,我们得用重金争购一个丈夫,他反而会变成我们的主人;但是,如果不去购买丈夫那又是更可悲的事。而最重要的后果还要看我们得到的,是一个好丈夫,还是一个坏家伙。因为离婚对于我们女人是不名誉的事。”[1](p300)“一个男人同家里的人住的烦恼了,可以到外面去散散他心里的郁积,可是我们女人就只能靠着一个人。他们男人反而说我们安处在家中,全然没有生命危险,他们却要擎着长矛上阵:这说法真是荒谬。我宁愿提着盾牌打三次仗,也不愿生一次孩子。”[1](p301)

借美狄亚这个外乡女子的视角来批判雅典城邦对于妇女的态度应该更能触动前5世纪舞台下的观众,政治家狄摩西尼在作品中这样描述当时希腊人的女性观:“我们供养侍伴是为了寻欢作乐;豢养女奴是为了照顾我们的日常起居;而妻室则会给我们带来合法的孩子;并且成为我们可以信赖的看家婆。”[2](p216)这段话中,我们不仅看到妻子的作用仅仅在于生育和看家,还能看到古希腊的男性按照自己的生理和社会需求对女性进行了不同的功能划分,成为侍伴,女奴或者妻室。女性自我的生存意义被完全搁置,她的价值全然依托于符合男权利益的气质、角色和定位。古希腊的女子没有公民权,没有受教育权,甚至没有财产权,从出生到死亡,始终处于受监护的状态,她不是由男性亲戚监护就是由丈夫监护,并且只有通过他,她才能享受到任何一种法律保障。再没有比以下这句话更能说明古希腊女性的失语的处境了,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公葬典礼上说:“一个妇女最大的光荣就是不被男人所议论,不管恭维也好,批评也好。”[2](p217)

剧本中的美狄亚并非一开始就对男性的霸权保持警惕,从开场中保姆的话里我们得知“她倒也很受爱戴,事事都顺从她的丈夫——妻子不同丈夫争吵,家庭最是相安。”[1](p294)这意味着经历变故之前的家庭也曾平和快乐,不过这安乐家庭的基础是美狄亚彻底的柔顺屈从。伊阿宋的变心给予了美狄亚展开新思想的契机:即便她认可男性的主体地位,做到了一个社会规定的一切——作为妻子逆来顺受的贤惠,作为母亲悉心教养了两个孩子——她依旧被毫不犹豫的抛弃。伊阿宋的这种行为模式,是整个社会承认男性主体性的逻辑中的顺理成章的结果,女性只有被安排被言说和被决定的命运。美狄亚来自黑海沿岸科尔喀斯国,较之于希腊,这里荒蛮偏远,文明滞后,相对于更加成熟的父权社会,这里的女性拥有较为宽松的社会空间,文明落差使得美狄亚比当地的希腊女子拥有更明确的主体精神;而且,美狄亚不仅身为公主,还是伟大的夜神、魔法神和地狱女神赫卡忒的神庙祭司,拥有智慧的名声。身份地位和智慧才能使她比一般的女子更具有先天的自觉意识和叛逆精神,所以这个有决断的女子在剧中一开始质疑的不是伊阿宋喜新厌旧的个人品质,而是伊阿宋身上呈现的新的文明——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制文明的奠定。

欧里庇德斯在剧中用了一些象征性的场面来暗示美狄亚觉醒前后的状态,戏剧开场时的美狄亚“躺在地下,不进饮食,全身都浸在悲哀里;自从她知道了她丈夫委屈了她,她便一直在流泪,憔悴下来,她的眼睛不肯向上望,她的脸也不肯离开地面。[1](p294)而剧末退场时,美狄亚乘着龙车自空中出现,居高临下的对伊阿宋进行了痛斥,随后从空中退出。从躺在地下到站在空中,美狄亚意识的变化,心态的变化和主体地位的转换显然是作者想要刻意突出的。

在男性霸权的社会形态中,文化为了保持其内部张力,也赋予了像美狄亚这种遭遇冤屈的女性以行动或是反抗的权利,不过这反抗必须按照文化规定的行为模式——往往是自我毁灭或求助于更高一层的男性,如杜十娘,秦香莲,这样的行为模式才能保证不对男性中心的社会形态产生威胁。男性既可以为秦香莲们一掬同情之泪,又可以在包拯的铡刀中体验到正义的骄傲与快感。在这种规定性的权力下,女性的反抗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反而成为了对男性的应和和屈从。如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所说:“权力关系直接控制它,干预它,给它打上印记,训练它,折磨它,强迫它完成某些任务,表现某些仪式和发出某些信号。”[3](p27)“只有在它被某种征服体制所控制时,它才可能成为一种劳动力,只有在肉体既具有生产能力又被驯服时,它才能变成一种有力的力量。”[3](p27)女性在被控制模式下的反抗行为反而构成了对男性权力的承认力量。

所以美狄亚行为的最大意义不在于复仇本身,而在于她最大程度的跳脱出了这一规定的行为模式,这个异域文明的代表对业已成型的男权社会展开了她的令人胆战心寒的复仇方式:杀死国王和公主,最后还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让美狄亚亲手杀死两个儿子的情节是欧里庇德斯的创造,传说中美狄亚杀死国王公主后,愤怒的民众杀死了她的孩子。在科林斯近郊的神庙附近,曾有对美狄亚孩子们的祭祀:把七个童男和七个童女献给女神以赎取居民之罪。另一说法是,美狄亚想使孩子们得到永生时,出于误会杀死了他们。欧里庇德斯的创造使得美狄亚的主体性形象更为自觉。整个剧本中美狄亚的复仇过程只是表象,作者更加想向读者展示的是一个女性的主体意识如何从蛰伏到苏醒,如何突破了文化的规定性从而拥有了自身选择权力的过程。

福柯认为,任何“主体”都是在话语中通过话语实践建构的。并没有一个自给自足,作为意义派生源头的“主体”存在,而“话语”通过不同的方式构建个人,使个人成为可以具现话语的“主体”。美狄亚自我主体的建构,则是通过她用自己的话语方式选择了压制母性,抛弃女性被规定的社会角色,反抗男性对其的压迫建立的。杀子行为在道德和伦理上虽然令人难以接受,但是拥有自己的选择权,呈现自身主体性的角度上,谁都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位自由的斗士。

在希腊人的观念里,真正的生育者被认为是父亲,母亲则被认为是父亲种子的培育者和保护者。以父子人伦为轴心的家庭伦理中,保证父子血缘关系的延续和传承是父权社会的核心,所以传宗接代被上升为家庭伦理的最高道德层次。这也是为什么剧本要在第三场安排雅典国王埃勾斯出场的原因,埃勾斯因为得罪了阿芙洛狄忒,使他和他的姐妹都不能生育,在求神谕的路上遇上了美狄亚,美狄亚答应帮助他获得后裔,以此换得复仇后的安身之地。他的出现不但给美狄亚提供了避难地,还进一步的强调了子嗣对于男性生存价值的重要性。而对此种观念的接受,也构成了美狄亚复仇话语的一个重要前提。

福柯认为,各种“话语”不仅是思考,产生意义的方式,更是构成无意识与意识的心智活动、以及情感生活的要素,所有的话语都指涉了社会和历史背景,是特定存在情境的产物。用他自己的话说,与话语有关的“不是思想心智或产生它的主体,而是它被部署的实际领域。”[4](p82)这意味着,话语主体在实施任何动作时,起作用的不仅为自由意志,还有背后的社会和历史背景力量。正因为男性权力的无所不在,不仅仅限制在经济和政治活动这类公共领域之中,而是进入了一切家庭和私人关系内部,才使得美狄亚在反抗男权的同时,也接受了男权社会父子相承,无后为大的观念,把儿子看成了父亲的财产,认为剥夺伊阿宋的子嗣让他生不如死,这才是对其的最大报复。这意味着,她正是在接受了男权社会中父子核心的伦理观的前提下实施了她的杀子行为。

父系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使得女性面临这样的困境:即便觉醒后的反抗行为,依旧笼罩在父权文化的阴影之中。美狄亚的行为虽然实施了报复后果,但这后果的承受者也同样包括她自己。杀子之前的痛苦犹豫辗转反侧,最好不过的说明了这点。欧里庇得斯在第五场不吝笔墨的用大段自白展现了此时美狄亚绵延不绝的苦痛:“孩子们呀,孩子们!……在我还没有享受到你们的孝敬之前,在我还没有看见你们享受幸福,还没有为你们预备婚前的沐浴,为你们迎接新娘,布置婚床,为你们高举火炬之前,我就将被驱逐出去,流落他乡……希望你们养老,亲手装殓我的尸首,这都是我们凡人所羡慕的事情;但如今,这种甜蜜的念头完全打消了,因为我失去了你们,就要去过那艰难痛苦的生活;你们也就要去过另一种生活,不能再拿这可爱的眼睛来望你们的母亲了。唉,唉!我的孩子,你们为什么拿这样的眼睛望着我?为什么向着我最后一笑?哎呀!我怎么办呢?……”[1](p324)这份在母爱和仇恨当中纠结辗转的心情是如此的令人动容,它的感染力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读者对美狄亚的残忍行为的反感,报仇者自身的痛苦是如此的深重以至于她不仅是发起复仇行动的主体,也成了承受复仇后果的客体。

生儿育女的生理功能让女性的天性中就拥有对孩子的疼爱,母亲的身份虽然是男权社会赋予女性的社会角色,但经过十月怀胎后对后代的的疼惜怜爱也是女性的自然情感。而当男权社会完全忽视女性本体,片面性的强调母亲对于男性社会的辅佐效果时,被激怒的反抗女性在抛却社会角色的同时,也对自身的情感进行了扼杀与伤害。出走之后的娜拉何去何从,觉醒后的女性如何建立自身的话语来达到文明内部性别权力的和谐,女性如何能摆脱男权社会无孔不入的文化侵染,建立自身的话语体系,这个持久而艰难的任务是女性面临的最大难题,否则,女性终将陷入如美狄亚般的尴尬处境。

文明的进步总是在内部诸多要素的碰撞和裂变中得以孕育,悲剧正为我们展示了这种文明内部的裂隙与对抗,美狄亚的杀子悲剧,不仅展现了女性于社会所处附属地位的不公境遇,而且进一步揭示了女性在反抗时的步步维艰,寻求自身话语时的无所依托。而通过这悲剧,我们还看到,伊阿宋虽处文明社会中的强势地位,但同样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在剧终痛不欲生,称自己“简直完了”,痛苦丝毫不逊于美狄亚。[1](p332)这更让我们意识到,文明中任何因素的失衡,后果的承担者将是处于这文明中的任何一个个体,这场男性和女性的战争中,没有胜利者。马克思曾经说过,两性关系是最能说明人类在何种程度上摆脱了自然界,而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所以,在文明进步的长河中,对于两性文明失衡的质疑与探讨一直是一个萦绕人心经久不息的话题,而这正是《美狄亚》这部伟大历史悲剧的永久魅力。

[1]罗念生.古希腊悲剧经典[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8.

[2]H.D.F.基托.希腊人[M].上海:上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

[4]宋素风.多重主体策略的自我命名: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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