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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的可能谱系

2013-04-11钟祥财

社会科学 2013年9期
关键词:个人主义方法论主义

钟祥财

迄今为止,关于古今中外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虽然有通史、专题史、国别史、人物或名著专论等不同写法,基本的分析框架却只有两种,一种以阐述西方经济学理论发展为主线,附带分析亚当·斯密以前的内容,实际上是经济理论史的扩展;另一种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为指导,回顾评价古典经济学之前的史料和近现代未能纳入经济学理论范围的相关思想资料。前者有熊彼特的《经济分析史》、马克·布劳格的《经济理论的回顾》等,中国经济思想史的论著属于后者。如果说前者的研究主要以西方经济学理论为参照,那么后者的分析则带有社会发展阶段论、阶级利益冲突论等明显特点。本文基于一种经济学方法论的视角,探索经济思想史上各种观点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规定,发现和描述经济思想史的谱系。

经济学方法论是人们在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时所采用的理论原则和技术路径,它可以从多种角度加以区别:在逻辑上,有演绎和归纳之分;在范围上,有宏观、微观之分;在角度上,有历史考察、制度分析和数量研究之分;在范式上,有规范和实证之分;在哲理上,有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之分。其中,个人主义或整体主义方法论具有基础性意义。本文所说的经济学方法论专指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方法论,而经济思想的范畴也是指包含经济理论在内的广义经济思想。

一、经济学方法论与西方经济理论

围绕经济学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探讨和争议发生于20世纪上半期,其起源、发展和学术影响则为期更长。

哈耶克认为这两种方法论术语最早出现于18世纪,他指出:“‘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这两个术语最初都是由现代社会主义的创始人圣西门主义者创立的。他们首先创造了‘个人主义’术语,用以描述他们反对的竞争社会,然后又发明了‘社会主义’一词用于描述中央计划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所有的活动都由在一单个工厂中作用的同一原则来指导。”①[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5、4页。帕尔格雷夫(Palgrave)的《政治经济学辞典》第一版 (1896年)中说,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已把此词运用于“那样的产业组织体系,在该体系中,一切积极性均产生于私人个体,一切组织形式均出自于他们的自愿同意”。该辞条然后评述道:“个人主义的自然对立面是‘集体主义’或者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它是这样一种体系,在此体系下,产业直接有国家组织进行,国家拥有一切生产资料,并经由指定的官员管理一切生产过程。”②转引自[美]C·B·麦克弗森《个人主义》,载约翰·伊特韦尔、默里·米尔盖特、彼得·纽曼编《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二卷,刘建忠等译,崔书香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53页。罗斯巴德把追溯的源头推得更早,在他看来,“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到托马斯主义者、列奥·施特劳斯及其当今的支持者们,都是深刻的国家主义者而不是个人主义者,他们的自然法理论也有相应的重大失误”,而“洛克著名的《政府论 (下篇)》肯定是最早系统论述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然权利理论的作品之一”③[美]穆瑞·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吕炳斌等译,梁捷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在对个人主义进行理论辨析的过程中,哈耶克回顾了它的发展和变异。在他看来,近代理论史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然而又常常被混淆的个人主义:一种个人主义继承和发展了苏格兰哲学家伯克和英国辉格党的政治哲学之精华,其中19世纪的阿列克塞·德·托克维尔和阿克顿勋爵的著作对个人主义一词给予了最完备的描述,“无论是伯克,还是托克维尔都无疑在所有本质问题上接近于亚当·斯密的立场,而后者却是任何人都无可否认的个人主义者”④[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5、4页。。另一种个人主义“主要以法国人和其他大陆国家的作家为代表”,“这一传统的著名代表有‘百科全书’派成员卢梭,和重农主义者”,“这种理性主义者的个人主义总有演变成为个人主义的敌人——社会主义或集体主义的倾向”⑤[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5、4页。。

马克·布劳格认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是熊彼特于1908年首创的⑥[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1980),石士钧译,马清槐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4页。。在《经济分析史》第三卷中,熊彼特区分了政治上的个人主义 (指经济政策问题上的自由放任态度)、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 (指流行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观点,认为自我控制的个人构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单位,认为所有社会现象都可分解成为个人的决定和行动,而对个人的决定和行动不必也不可能用超个人的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方法论个人主义 (那个时期理论家对有关经济机制的逻辑性问题所采用的方法)等不同概念⑦[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三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08—210页。。马克·布劳格还指出,后来,波普尔在20世纪50年代宣布应将一元论的个人主义原则作为社会科学的方法,他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强调:“所有理论的或归纳的科学[应该]利用相同的方法,不管它们是自然科学抑或社会科学”,“社会理论的任务在于审慎地使用描述的或唯名的措词,即根据那些个人的态度、期望、关系等等来构思和分析我们的社会学模式”⑧转引自[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1980),石士钧译,马清槐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1页。。

由此可见,无论是个人主义,还是整体主义,原先都是,至今也仍然是涉及多个学科的较宽泛思想理论概念,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期,由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不懈努力,它们越来越多地是指经济学方法论。米塞斯阐述了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原理。他指出:“一切行为都是由一些个人做出来的。一个集体之所以有所作为,总是经由一个人或多个人作些有关于这个集体的行为而表现出来的。一个行为的性质,决定于行为的个人和受此行为影响的多个人对于这一行为所赋与的意义。某一行为之为个人行为,另一行为之为国的行为或市的行为,是靠这个意义来识别的”,“因为在各个成员的行为之外,决没有一个集体存在”,“所以要认识整个的集体,就得从个人行为的分析着手”①Ludwig Von Mises:《人的行为:经济学研究》(上册),夏道平译,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第48页。。

哈耶克指出:个人主义“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其次,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这种方法论认为,“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只有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这种看法主要是针对有关社会的彻底集体主义理论的,这种理论谎称能够直接把像社会那样的社会整体,理解为自成一体的存在,它们独立于构成它们的个人之外”②[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第6页。。

至于经济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形成,熊彼特提到过德国的史盘,他在《经济分析史》(第二卷)中有“史盘的‘全体主义经济学’”的说法,并在一个注中写道:“在德国建立所谓全体主义学派的,是史盘教授。”③[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杨敬年译,朱泱校,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3页。经济学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包括三层含义:(1)社会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2)社会整体显著地影响和制约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3)个人的行为应该从自成一体并适用于作为整体的社会系统的宏观或社会的法律、目的或力量演绎而来,从个人在整体当中的地位 (或作用)演绎而来④[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陈波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4页。。

经济学方法论对西方经济学理论流派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弗里德曼指出:在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早期,“以自由主义名义进行的思想运动把自由强调为最后目标,而把个人强调为社会的最后实体。在国内,它支持自由放任主义,把它当作减少国家在经济事务中的作用从而扩大个人作用的一个手段。在国外,它支持自由贸易,把它当作为世界各国和平地和民主地联系在一起的手段。在政治事务中,它支持代议制政体和议会制度的发展,减少国家的无上权力和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⑤[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张瑞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7页。。到了20世纪初,经济学理论的重大结构变化也与人们对经济学方法论的取舍密切相关。众所周知,经济学本来是研究国民财富的来源和增长问题的,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即是明证,但30年代凯恩斯的《通论》问世以后,马歇尔等人的理论被定位于微观经济学,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理论以宏观经济学命名,再后来,出现了萨缪尔森把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组装在一起的所谓新古典综合。

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一部分原因在于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虽然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人们对它的理解却相当有限,更不要说来自它的对立面——整体主义——的批评。如著名的经济思想史专家马克·布劳格写道:“这个原理宣称,如果对社会、政治或经济现象的解释根据个人的信念、态度和决定来进行,这些解释才能被认为是充分的,这个原理据说是站不住脚的方法论的整体论相对立,根据后者的说法,社会整体被认为具有若干目的或职能,这些都不能变为组成它们的各个个人的信念、态度和行为。从波普尔自己的著作来看,他坚持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确切意义决不是清晰的。”⑥[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石士钧译,马清槐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5、56页。“事实上,它会摒弃所有那些不能简化为微观经济学命题的宏观经济学命题,并且由于没有几个命题至今已经实行了这种简化,反而就等于是同差不多整个宏观经济学分道扬镳了。包含这样一些破坏性含意的方法论原理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⑦[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石士钧译,马清槐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5、56页。直到晚年,马克·布劳格才对自己关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看法作了诚实的反思,这种反思应该包括他对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评价⑧“我渐渐地,也是极不情愿地认识到他们 (奥地利学派)是对的,我们都错了。”转引自《悼念经济思想史学家马克·布劳格 (1927—2011)》,人人网,2011年12月7日。。

不仅如此,在有些场合,个人主义方法论甚至被指责为导致经济危机的原因,进而成为所谓“经济学革命”的对象。凯恩斯在20世纪20年代发表的《放任政策的结束》一文中指出,自由放任有两个主要支柱,其一,“个体的人通过试验的方式独立地活动,使得朝正确方向行动的人会通过竞争摧毁那些朝向错误方向行动的人,这样理想的对生产资源的分配就形成了”①[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凯恩斯文集》下卷,谢晓迎等译,改革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321、321、327、329页。;其二,“允许有技能的或幸运的个人获得这个时期的所有果实的这种制度是对正确的时间和地点的艺术的巨大刺激”②[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凯恩斯文集》下卷,谢晓迎等译,改革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321、321、327、329页。。然而在凯恩斯看来,“个人为自身利益的独立活动会产生最大的财富总值这个结论取决于各种不真实的假定”③[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凯恩斯文集》下卷,谢晓迎等译,改革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321、321、327、329页。。他表示,对于经济中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治理的手段不存在于个人的经营之中;甚至于加剧这些病症对个人更有利。我相信,治疗这些问题的方法部分存在于一个中央机构对货币和信贷的有意控制中”④[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凯恩斯文集》下卷,谢晓迎等译,改革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321、321、327、329页。。在凯恩斯看来,作为思想变革的产物,可以期待整体主义达到个人主义无法企及的理想状态:“我们的问题是要创造出一个社会组织,它会最大可能地有效率,而同时并不触犯我们的合意的生活方式的概念。”⑤[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凯恩斯文集》下卷,谢晓迎等译,改革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321、321、327、329页。因此,凯恩斯虽然在《通论》中对个人主义方法论有勉强的肯定,但其国家干预的宏观经济学体系却是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典型体现。

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是和主观主义认识论及价值论结合在一起的⑥在20世纪30年代,人们这样概括奥地利学派的中心思想:“(1)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不要与政治或意识形态上的个人主义相混淆,它主张可以通过回到个人行为的层面来解释经济现象);(2)方法论的主观主义 (认识到只能通过参照当事人的知识、信念、感知和期望才能理解其个人行为)”,其他还有边际主义、效用、机会成本、消费和生产的时间结构,等等。[美]伊斯雷尔·柯兹纳:《市场过程的含义》,冯兴元等译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8页。。哈耶克正确地指出,门格尔最伟大的贡献是他的个人主义或主观主义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活动的核心是个人的行动、决策、价值和知识⑦[英]阿兰·艾伯斯坦:《哈耶克传》,秋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门格尔认为:“有一部分社会现象,并不是社会成员达成协议或立法的结果”,如语言、宗教、法律、市场、竞争、货币、甚至国家本身,“都不能说存在过共同体有目的地创建它们的活动。我们也不能说,统治者有过这样的活动。在这里,我们碰到的是很高程度上造福于社会之福利的种种社会制度如何形成的问题,这些制度经常对于社会福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它们却不是共同体之社会性活动的产物。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社会科学中值得讨论的,也许是最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⑧[奥]卡尔·门格尔:《经济学方法论探究》,姚中秋译,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134、148页。。在门格尔看来,那些“‘有机地’形成的社会现象的主要特征是,它们是作为各个社会成员个人努力之非意图的后果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也即它们是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的产物。……这些现象确实是具有个人目的的主体 [的行动]之非意图的社会性结果”⑨[奥]卡尔·门格尔:《经济学方法论探究》,姚中秋译,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134、148页。。

米塞斯批评了史盘在《社会学》中提出的整体主义观点,强调:“为科学的目的,我们应该从个人的行动出发,因为这是我们可以直接认识的惟一事物。离开了个人的行动而可以运行和表明自己的社会的观念是荒谬的。每一个社会的事物都必定是可以以某种方式在个人的行动中认识的。如果普救主义者们的神秘的整体不活在每一个个人之中,它又会是什么呢?每一个社会形式都是为着一定目标的个人行动而运行的。”[10][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梁小民译,左大培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40页。在经济学上,“分工理论——社会学的出发点——证明了,并不像集体主义形而上学地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孤立的个人不能、或至少不能像通过社会合作同样程度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这些目的可能是怎样的,因此,人为了维持社会合作而做出的牺牲只是暂时的:为了利用在分工持续存在与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存在的好处而暂时放弃暂时的利益。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依靠神秘的力量强加给人的道德规律,这种规律力图迫使人违背自己的利益去服从整个社会,而是通过个人在分别达到自己目的中合作的行动,这种合作是为了获得由分工带来的更高生产率的好处”[11][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梁小民译,左大培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40页。。

哈耶克以史实为依据,指出:“正是通过研究个人活动的综合影响,才使我们发现:人类赖以取得成就的许多规章制度,已经在没有计划和指导思想的情况下产生出来,并且正在发挥作用。”①[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第7、13、17、31页。“大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过去一百年里经济学的每一项重大进步,都是向着不断采用主观主义的方向又前进了一步。对经济活动的对象进行定义不能从客观的角度,而是只能参照人类的意图,这已经成了不言而喻的常识。”②[英]弗雷德里希·A.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4、87—88页。哈耶克强调个人主义方法论对人类社会充分利用知识的必要性:“我们的文明虽是个人知识积累的结果,然而获得这种结果,靠的并不是自觉地把所有这些知识集中在哪个人的头脑中,而是由于它包含在我们并不理解的情况下使用的符号、包含着各种习惯和制度、工具和观念,这使社会中的人能够不断从一个知识整体中获益,但不管他是什么人,都不可能完全掌握这个知识整体。”③[英]弗雷德里希·A.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4、87—88页。“任何一个巨大社会的经济秩序,都是建立在对广泛散布于千百万个个人中间的关于具体环境的知识之利用上的”,“市场和价格机制提供了一种发现手段,与任何其他已知的系统相比,它不但使更多的事实得到了利用,而且激励人们不断去发现新的事实,从而改善了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中永恒变化着的环境的适应力”④[英]弗雷德里克·冯·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0—191页。。“由此,个人主义者得出结论说,在限定的范围内,应该允许个人遵循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价值和偏好,而且,在这些领域内,个人的目标体系应该至高无上而不屈从于他人的指令。就是这种对个人作为其目标的最终决断者的承认,对个人应尽可能以自己意图支配自己的行动的信念,构成了个人主义立场的实质。”⑤[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2页。至于个人主义对他人和社会的看法,哈耶克说:个人主义者所关心的事情,“实际上是要找到一套制度,从而使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选择和决定其普通行为的动机,尽可能地为满足所有其他人的需要贡献力量。并且,他们已经得出结论,认为私人产权制度确实提供了这样一种刺激,这种制度的作用,比人们过去对它的理解还要大得多”,他们“不仅仅只是认识到了个人利益的矛盾冲突,而且强调‘组织完善的制度’的必要性”⑥[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第7、13、17、31页。。“真正的个人主义不否认强制力量的必要性,但是都希望限制它,即把它约束在某些范围内,在这些范围内必须有其他人来制止强权,以便将其总量减少至最低限制。”⑦[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第7、131731页。“个人主义告诉我们:仅就社会是自由的这一点而言,社会才比个人更伟大。”⑧[奥]F·A·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第7、13、17、31页。

经济学方法论不仅鲜明区分了不同经济学理论流派的基本特点,而且对新的经济学理论的产生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宪政经济学的创立就与个人主义方法论密切相关。布坎南声称,坚持个人主义的方法不仅是一个使用什么样的研究工具的问题,而且还意味着一种信念⑨[英]J.R.沙克尔顿、G.洛克斯:《当代十二位经济学家》,陶海粟等译,胡代光等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8页。。他表示:“我们同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先驱一样,认为惟有从‘经济人’推导出来的社会冲突与合作模型,才适合于我们的宪政主义思想。”[10][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29页。“只要把价值的来源定位于个人,且在人们之间不存在差别,那么就可以把全部政治事务仅仅看作一个复杂的涉及多人的交易或契约系统。个人必须被认为是聚集在一起探求某些问题并最终达成协议,以建立对大家都相互有利的集体组织或安排。”[11][澳]布伦南、[美]布坎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29页。在他看来,“市场和政治的区别不在于人们追求的价值或利益不同,而在于追求各种利益所处的不同条件。政治是个人之间进行复杂交换的结构;在这个结构里,人们谋求集体地保障他们独自确立的、但简单市场交换不能有效保证的目标。没有个人利益就没有利益。在市场上,个人用苹果交换桔子;在政治上,个人按一致同意的份额承担人们共同需要的事物的成本以换取它们的服务,比如从地方消防站到法官的服务”[12][美]詹姆斯·布坎南:《经济政策的宪法》,载《诺贝尔奖获奖者演说文集:经济学奖》下,罗汉主译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03页。。因此,“法制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帮助个人不断寻找能最好地服务于他们目的 (无论是何目的)的政治博弈规则,这些个人,作为公民,最终控制着他们自己的社会地位”①[美]詹姆斯·布坎南:《经济政策的宪法》,载《诺贝尔奖获奖者演说文集:经济学奖》下,罗汉主译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09页。。

另外,这种方法论分歧还体现在某些经济学理论的演变上。如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不管是新古典主义的或是奥地利学派的,都抱怨老制度主义,说它缺乏理论;经常用整体主义而非个人主义术语参与论战”,老制度经济学“因而被刻画成描述主义和反形式主义、整体主义、行为主义以及集体主义”,“老制度主义者还拒绝个人主义福利标准,倾向于干预主义,赞成较多的政府介入以矫正制度失效”;新制度主义者则乐于将个人主义等标签往自己身上贴,以使自己的研究工作与老制度主义“明确区分开来”②[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陈波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二、中国古近代经济思想的方法论分析

如果经济学方法论只对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产生和演变产生影响,那它仅仅是一种学科发展中的区域性、阶段性现象。前面提到,罗斯巴德曾把个人主义的对立面国家主义的起源追溯到古希腊,而在中国古近代的经济思想史料中,两种方法论的分歧清晰可见。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中国学者运用这种经济学方法论评价本土的传统经济思想资料。当时马寅初认为:“中国自古,闭关自守,固无国际贸易之可言,故学者之思想,集中于农本主义,而国家之政策,亦以农本主义为对象。其思想,其政策,无一不有全体主义之色彩,视整个中国为一单位。政府不但干涉私人之事业,其直接有关于国家经济之事业,且由政府经营之。”③马寅初:《中国经济改造》,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9页。唐庆增则指出:中国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组织状况,使“个人主义,向无充分之发展”,“欲使中国而有完善之经济学说者,当废除以家庭为本位之社会,而以培养个人之智力为归”④唐庆增:《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4页。。两种观点的分歧揭示了原本为西方学者所津津乐道的经济学方法论与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这种内在联系具有翔实的史料依据。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基本假设之一是个人对自己利益的了解、关心和维护,对此,中国古代思想家大都有明确认识。先秦时杨朱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⑤《列子·杨朱篇》。晏婴说:“凡有血气,皆有争心。”⑥《左传·昭公十年》。这里的争,就是指人们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本能,其中最主要的是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及享受。既然这种心理是与生俱来的 (所谓血气),外力 (包括统治者或说教者)就无法将其泯灭,所以晏婴强调:“且夫饰民之欲,而严其听,禁其心,圣人所难也。”⑦《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⑧《论语·里仁》。商鞅指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⑨《商君书·算地》。在他看来,“民之于利”就如同“水之于下”,“四旁无择”[10]《商君书·君臣》。;“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11]《商君书·赏刑》。。《管子》(战国部分)认为:“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12]《管子·禁藏》。。荀子写道:“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13]《荀子·性恶篇》。“人之情,食欲有蒭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材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而不知足者,是人之情也。”①《荀子·荣辱篇》。韩非对人的自利心更是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画,他关于医生、造船主、地主等行为的精彩描述和现代经济学家的揭示有异曲同工之妙②参见《韩非子·备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这种观念表述一直延续到西汉前期,如《管子》(西汉部分)作者认为:“百姓无宝,以利为首,一上一下,唯利所处。”③《管子·侈靡》。司马迁断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又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也。”④《史记·货殖列传》。

强调个体的价值,就意味着国家在经济事务中不能行使过度的干预,因此《老子》提出:“太上,下 (不)知有之;其次,亲之预 (誉)之;其次,畏之侮之。”⑤《老子》第17章。民众不知道有国家政府的存在,这是社会的最好治理状态,个体才有高度的自由。慎到认为:“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⑥《慎子·因循篇》。西汉的司马迁把政府的经济政策分为五等:“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⑦《史记·货殖列传》。明代邱濬对个人利益的肯定更为深刻,他写道:“天下之大,由乎一人之积,人人各得其分,人人各遂其愿,而天下平矣。”⑧邱濬:《大学衍义补》卷二十《治国平天下之要·制国用·总论理财之道上》。这类主张具有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色彩。

但是,自利人的基本假设也导致了另外两种经济主张的提出:一种是对这种人性进行根本改造,即把理想社会建立在消除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基础上;另一种是把这种人的本性纳入实现国家利益的轨道。就前者而言,形成于秦汉之间的大同理想具有代表性,此后,否定私有观念和制度成为中国古代解决社会危机的主流思路之一。后者的论述更多,而且每每转化为国家的实际政策。例如,商鞅从名利论出发,提出并推行了“利出一空 (孔)”的政策,即由统治者来规定人们求富的途径——农战,所谓“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富者贫,国强”⑨《商君书·说民》。。《管子》(西汉部分)作者一方面承认“利然后能通,通然后能国”[10]《管子·侈靡》。,另一方面又主张:“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11]《管子·国蓄》。这里所谓的“利出一孔”,也就是强调国家控制民众获利的渠道,挤压市场,使“商贾无所贸利”[12]《盐铁论·本议》。。《管子》轻重论者给出了国家干预市场的两条理由:一条是防止贫富悬殊造成社会动乱,“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13]《盐铁论·本议》。。一旦政府控制了市场价格,商人就失去了牟取暴利的途径。另一条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既要把原来属于商人的利润收归官府,又要做到让老百姓“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14]《盐铁论·本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国家直接经营工商业,用垄断加价代替增加赋税,这就叫“不籍而赡国”[15]《管子·山国轨》。。在《管子》看来,国家通过这一途径获得财政收入可以随心所欲:“国用一不足则加一焉,国用二不足则加二焉……国用十不足则加十焉。”[16]《管子·乘马数》。

以后,这种以政府干预为特点的经济政策不断得到运用,整体主义的理财思想也日益加强。北宋王安石推行的变法以打击兼并势力为重点,在注释先秦典籍《老子》时,他说过这样的话:“背私,则为公;尽制,则为王。公者,德也;王者,业也。以德,则隐而内;以业,则显而外。公与王,合内外之道也。”①容祖肇:《王安石老子注辑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3页。这是他对统治者和决策者提出的人格标准,也是分析社会问题和制定变法措施的基本出发点,这里所谓的“公”就是富国强兵的国家利益,“私”就是在他看来与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民间经济的增长。从国家利益出发,滥用政府的权威,迷信行政干预的效果,这就决定了王安石变法必然具有整体主义方法论的特点。他宣称“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②《温国文正司公文集》卷七二《学士院试李清臣等策目》。。他表示,只要不是为了私利,国家控制经济领域,获取一些财富就不是所谓的“兴利”:“陛下修常平法,所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也。且如桑弘羊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欲,幸游郡国,赏赐至数百万,皆出均输,此乃所谓兴利之臣也。今陛下广常平储蓄,抑兼并,振贫弱,置官为天下理财,非所以佐私欲,则安可谓之兴利之臣乎?”③《宋会要·食货之二2》。

对王安石的变法举措,苏轼从市场秩序和经济理性的角度提出过批评,指出青苗法就是官府高利贷:“今陛下使农民举息,与商贾争利,岂理也哉……今青苗有二分之息,而不谓之放债取利,可乎?”④《拟进士对御试策》,载《苏轼文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03页。市易法把“民间生财自养之道,一切收之公上”⑤《应诏论四事状》,载《苏轼文集》第三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76页。,其后果是商人亏损,市场萧条;至于均输法,苏轼指出: “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与钱,其卖也后期而取直,多方相济,委典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何缘而得”,这样做使“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以为虽不明言贩卖,然既已许之变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者,未之闻也”⑥《上神宗皇帝书》,载《苏轼文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36页。。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分析带有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色彩。

到了近代,虽然西方的自由竞争学说已传入中国,但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学者对古典经济学的不满日益增强,在思考如何使民族经济摆脱外国侵夺、实现快速发展的问题时,人们选择的也大多是具有整体主义方法论特点的国家体制。例如,李大钊指出:“现在世界改造的机运,已经从俄、德诸国闪出了一道曙光。从前经济学的正统,是在个人主义。现在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经济学,将要取此正统的位系,而代个人主义以起了。从前的经济学,是以资本为本位,以资本家为本位。以后的经济学,要以劳动为本位,以劳动者为本位了。这正是个人主义向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过渡的时代。”⑦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载《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9页。

在《中国经济改造》一书中,马寅初明确主张实行全体主义。他把现代世界的经济思想概括为两派,一为自由主义,或称个人主义、资本主义;另一为社会主义,亦称集产主义。中国适宜于哪种呢?马寅初写道:“今日国际竞争,日益剧烈,民族主义,弥漫全球,各国政府正以团结其民族以图生存竞争之胜利,我尚能一任其自然,甚且更进而提倡个人主义,其能自免于天演之淘汰乎。此自由思想之不可过度采用,彰彰明甚。”⑧马寅初:《中国经济改造》,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5、28页。又说:“今日中国所处之地位,除集体主义以外,无生路,无希望,乃至无可为之事。反观个人主义之极端,乃为无政府主义。中国之弱,弱于国民之散漫而无统束。处今日之中国而犹谈无政府主义,是真痴人说梦。”⑨马寅初:《中国经济改造》,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5、28页。

陈光甫表示:“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思想背景,以个人主义为前提,因各个人目的利害不同,便无形中发生了个人的或阶级的倾轧和排挤,而引起了社会的不安和经济的纷扰。”“如果我是政府,如果生产、消费、运输等事业都归我统辖,我可以将全国的出产量和购买力等等通盘计划起来,一方面权衡轻重,调剂得失,另方面将各种无意识的经济活动,一概取消,又将追求个人利益为目标的、自相矛盾的、利害冲突的经济组织,完全放弃,而以社会全体——即全国——为中心的社会制度,来代替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制度。”①陈光甫:《经济统制的ABC》,载《陈光甫先生言论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48年印行,第133—134页。抗战胜利后,还有人认为:“在波涛翻腾的近代历史的洪流中,经济方面有一个很显著的趋向,即是:由自由经济到管制经济,由管制经济到计划经济。”②简贯三:《工业化与社会建设》,中华书局1945年版,第89、92—93页。他断言进入20世纪以后,“个人主义的自由经济,随时代的消磨,渐成为历史的陈迹”,这是由于“纯粹的个人主义不但侵蚀国家的生命,而且还可以腐化个人的生活。因为个人的生活若漫无标准,久而久之,浪漫成性,精神便易于颓废,缺乏了生命之力”③简贯三:《工业化与社会建设》,中华书局1945年版,第89、92—93页。。

1943年,蒋介石出版《中国经济学说》一书。他认为国家或政府的经济本务就是养民:“国家如不能养人民之欲,给人民之求,换句话说:如不能顺应人民的欲望,保护人民的生计,则政府即不能算是尽到应有的职责,而人民的生活不能安定,以至于生产也不能发达。”他同时强调,国家还有另一个职责,即“国家如不对人民的经济活动确定分限,确定计划,任人民流于斗争,只有招致社会混乱与民族困穷的结果”,“无论是养欲或是制欲,都需要一个管理众人之事的政府来办理。这一点是国家的经济哲学基础”④蒋介石:《中国经济学说》,载《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版,第190、184、187页。。蒋介石所说的要养之民,并不是构成社会全体的个人,而是一种整体的概念。蒋介石认为,中国的经济思想有着两个显著特点:其一,“中国经济学说以人类的理性为本源”;其二,“中国经济学说以社会的全体为本位”⑤蒋介石:《中国经济学说》,载《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版,第190、184、187页。。因此,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思想家,“他们都不以人类的欲望为出发点,尤其不以个人之小己的私欲为出发点。他们的学说都本于人性,他们的目的都是国计民生,都是为国计民生而致力于经济的规划与统制”⑥蒋介石:《中国经济学说》,载《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版,第190、184、187页。。

但另一方面,个人主义方法论在中国近代思想界和学术领域未成绝响。“五四”运动前后,对个人主义进行正面宣扬的就不乏其人。陈独秀阐述了个人主义与现代经济的关系,并批评了传统文化:“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而个人独立主义,乃为经济学生产之大则,其影响遂及于伦理学。故现代伦理学上之个人人格独立,与经济学上之个人财产独立,互相证明,其说遂至不可摇动;而社会风纪,物质文明,因此大进。中土儒者,以常纲立教。为人子为人妻者,既失个人独立之人格,复无个人独立之财产。……人格之个人独立既不完全,财产之个人独立更不相涉。鳏寡孤独有所养之说,适与个人主义之义相违。西洋个人独立主义,乃兼伦理经济二者而言,尤以经济上个人独立主义为之根本也。”⑦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载《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2—83页。

唐庆增在20世纪30年代撰文⑧唐庆增:《中国生产之现代化应采个人主义》,《申报月刊》,第2卷第7号 (1933年7月)。指出:“个人主义非恶名也。今人闻及个人主义之名词,殆无不掩耳疾走,甚且斥此主义为罪恶之源泉,为中国贫困之原因。……今人之不满个人主义者殆亦感于名词之不祥耳。实则国人只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之行为,我国现时既无资本家一阶级,更无个人资本主义之可言,亚丹·斯密斯 (Adam Smith)于《道德情感论》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一书中,在第二章说明个人主义之真谛,谓个人主义者,注重同情,决不希望他人之失败云云,其意义如此,而国人则不分皂白,举凡政治之出轨,经济之破产,无一不归咎于个人主义,何不思之甚也。”

由此看来,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形成上,而且对古近代中国的经济思想也具有内在的规定性,这既使我们进一步分析经济学方法论和经济思想史谱系之间的关系成为必要,也使这种研究成为可能。

三、本文研究的结论和含义

从以上的文献梳理中,人们不难发现尽管古今中外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形形色色,名目繁多,但只要运用个人主义或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加以辨别,就会显露出清晰的两军对垒,基于同一的方法论,众多的经济观点既有惊人的相似性和一致性,又有其自身的逻辑递进或顺延关系,若对不同方法论相应位置点的理论加以比较,则又可以看到二者之间截然相反的观点对立。

例如,整体主义方法论的运用者大都主张政府在宏观上主导经济的运行,它们强调社会的价值重于个人,擅长于组织集体行动,熟悉和偏好行政干预的办法,对社会经济的分析和评价基本上集中于分配的可接受度,即所谓的公正公平,认为政府干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可控性,减少不确定性,是实现长期繁荣的人类理想的必由之路。

反之,个人主义倾向于市场,“个人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或意识形态,它赋予个人比赋予团体或社会以更高的道德价值,因而它提倡让个人随心所欲地去做他们认为最有益于他们自身利益的事”,“该词表示这样的竞争市场体系,它让经济的发展方向朝着无数个人对他们自己的劳动和资源的使用作出决定方面产生非预期的结果”①[美]C·B·麦克弗森:《个人主义》,载约翰·伊特韦尔、默里·米尔盖特、彼得·纽曼编《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二卷,刘建忠等译,崔书香校,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53页。。这种方法论主张经济运行应当由每一个行为主体展开的自由竞争来推动,他们注重保护私有权力,强调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制度比政府的干预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他们肯定企业家的创新,认为企业利润是对企业家承担风险的合理回报,相信社会经济是在汇集、处理分散在个人的各种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试错才达到资源配置的逐步优化,这种渐进的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风险积聚,因而是可持续的。

由于整体主义方法论缺乏真实的个人理性的假设基础,人类社会经济运行所需要的丰富信息难以被充分发现和利用,整个经济的活力会趋于消退,加上决策的高度集中,最终将酿成系统和全局性风险;而基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体现了社会经济运行多样性、流动性、渐进性的特点,所以它达到的均衡是动态的、自然的、长期的。于是,人类的经济思想史由于方法论的规定而呈现出以下谱系:

整体主义→客观主义认识论和价值论→工具理性、确定性→理想主义、突变、革命→集体行动→国家、政府主体→宏观控制→垄断→需求管理→分配 (结果)公平 (均等)→行政干预→政绩→信息流失→趋于单一→激励消散→经济周期→整体主义……

个人主义→主观主义认识论和价值论→价值理性、不确定性→经验主义、渐进、改良→个人行动→企业、消费者主体→微观活力→竞争→供给管理→生产 (过程)效率 (激励)→市场配置→均衡→知识发现→保持多样→风险分散→自发扩展→个人主义……

通过以上描述,可以发现经济思想史发展演变的几个新特点。首先,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各种经济观念和政策主张,除了社会形态、经济利益的影响因素,还存在一种以经济学方法论为内涵的思想方式的作用,这种思想方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人性的基本假设和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上,其影响力和规定性甚至超越了社会发展阶段和固化的经济利益。其次,从形态上看,谱系所呈现的是两条并行的推衍线,从某些局部看,其演进是直线的,两条线的相对位置点上也互有交替、穿插,但最终,二者各自构成循环的圆圈,周而复始,无法汇合,也不存在形成超越性的更高层次方法论的可能。实际上,追求所谓的超越性本身就是整体主义理想性的表现。第三,谱系中不同方法论的理论特征并不是绝对的,而是表现为一种倾向和偏好,例如,整体主义方法论惯用行政干预,实践中却不完全排斥市场机制的运用;再如,宏观控制注重需求管理,也不完全否认供给的必要性;等等。特别是关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种方法论的相关表述和人们的理解见仁见智②参见钟祥财《计划经济的技术和市场经济的价值》,《学术月刊》2012年第4期。,谱系中的排列只是就其主导面作出的判断。

勾勒经济思想史的谱系,对理解人类社会的经济现象有着独特的意义。例如,市场经济的发展表明,个人主义方法论所规定的经济思想更具有效率优势和可持续性,那么为什么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点的经济思想在历史上出现得更早?而且,即使在个人主义方法论已显示出对人类发展的重要价值以后,整体主义方法论仍然不时回潮,甚至重新对经济思想产生主流影响?

如上所述,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经济运行,集体行动是其主要特征,在历史上,集体行动早于个人行动出现,是和人类社会处于较低生产力水平,经常面临特殊的自然环境压力相联系的。人们为什么组成集体?是为了增强抵御特殊压力的能力,从而获得单靠个人行动无法获得的安全和利益。这种历史现象也催生了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组织集体行动的整体总是具有比个人行动的个体更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然而奥尔森指出,一般认为,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追求扩大这种集团利益的倾向,但这种论断是根本错误的,“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①[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9、20页。。这就是说,由具备理性的个人组成的集体,其行动通常不可能产生增进公共利益的效率。他的推导过程是这样的:由于人都是理性的,个体行动需要获得相应的激励,但在集体中,由于建立“选择性”激励成本昂贵,个人行动的成果作为公共产品被平均分配,于是集体中普通个体往往选择懈怠和“搭便车”,也就是说,在现实中,集体中个体的积极性一般和这个集体的规模成反比,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表示:a=b/c。其中b是指具有理性的个体在集体行动中付出的努力,c是指该个体所在的集体规模 (人数),a是指该个体在集体行动中获得的实际报酬。如果b为1,则c越大,a就越小。在以上公式中,由于c总是大于1,所以a将必然小于1,因此,奥尔森断言:“即使在最小的集团里,集体物品的提供一般也不会达到最优水平。”②[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9、20页。

不过,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如在军事行动中,每一个成员的努力既事关战役的成败,也事关个人的生死,投入战斗的军事人员实际上是把个人的最大利益和集体的最大利益视为一体的,根本无暇考虑是否有别人分享自己的努力。因为有理性的个人知道,在激烈的战斗中任何有损于取得胜利的动机和行动,都将危害自己的根本利益 (生存)。这时,没有c,也就没有b,因此,c=b。再如,在遇到自然灾害 (地震、洪水等)时,集体行动具有显著的有效性。通常,集体成员之间的互相帮助和必要配合会增加个体逃生获救的机率。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个人参与集体行动的积极性往往会提高,因为增进集体行动的有效性,等于直接增加了自己生存获救的可能性。在这两个例子中,个体的理性并没有消失,只不过在特殊条件的约束下,它对集体的判断发生了变化。在这里,个体努力直接关系到集体状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边际上重合,c=1,而不是c>1,由于c=b,而b=1,所以a=1。由于理性的个体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一个集团做什么取决于集团中的个人做什么,而个人做什么又取决于他们采取其他行动的相对好处”③[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9、20页。,所以,这时的集体行动是有效的,而且,其总效率与集体规模成正比。可以想象,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类似的特殊压力经常出现,这可以解释整体主义的集体行动何以成为那些历史时期人们的共同选择。

至于第二个问题,欧克肖特的相关研究值得重视。他敏锐地意识到,近代以来人类文明出现的问题都与理性主义政治 (理性主义的技术化、工具化)有关,根据他的观察,理性主义政治首先是一种功利政治,它把理性作为纯粹的工具加以使用,其唯一的目的是成功,因此,德国纳粹运动不是对理性主义政治的反动,而是一种实践。其次,它是一种完美的和“一式”的政治,它相信自己制定的计划是最好的,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它预言人类可以用理性来控制、设计、监视社会和政治生活的一切方面,进而保证人类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达到完美的境地,于是,它也就给予了种种政治和社会的乌托邦以巨大支持,使人类固有的追求完美的理想得以付诸实验。第三,它是意识形态的和“书本”的政治,由于抛弃传统,忽视经验,否定教育,政治变成了可以按图索骥、如法炮制的技术过程,“工程”、“建设”、“操作”等成为最常见的政治词汇。它断言好的政治制度可以被复制,如果复制失败,就只能由一个更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化的计划来替代,这是欧洲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显然,这种政治理性主义和经济学上的整体主义方法论是密切相连的,正如欧克肖特所说:“在近代世界,集体主义有几个同义词;它意味着一个管理社会,它的其他称号是共产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和中央计划。但我们将继续称它为集体主义,这是它最少感情色彩的名字。……简单地说,集体主义与自由是真正对立的选择——如果我们选了一个,就不能有另一个。”①[英]迈克尔·欧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张汝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

如果说科学技术的发达为政治理性主义提供了幻觉和支撑,那么,人性的固有弱点则是经济学整体主义方法论复兴的另一个原因。哈耶克在批判乌托邦思潮的危害性时指出:“计划者们允诺给我们的所谓经济自由恰恰是指免除我们解决我们自己的经济问题的麻烦,以及是指这种事情常常包含的选择可以由别人为我们代劳了”②[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1、204页。,但这种表面上符合“经济人”本性的选择往往使人们丧失某些美德,如“独立和自力更生,个人的首创性和地方的自我负责,成功地依靠自愿的活动,不干涉邻人事务和宽容异端,尊重风俗习惯和传统,以及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③[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1、204页。。美国供给学派经济学家也认为:“政府采取的政策,还助长个人在私人经营决策中出现急功近利的偏向。纳税政策、信用市场的规章和社会保险项目,只能刺激眼前的消费,但却减少了私人为将来所作的准备……当然,政府政策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只反映了公众出于其它原因而产生的与日俱增的急切心情。对各种不同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政府不可能一一加以鉴别。但是,对于鼓励和激起目光短浅行为这一点,政府显然负有实质性的责任。”④[美]马丁·费尔德斯坦编:《转变中的美国经济》上册,彭家礼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8页。于是,历史的发展就呈现出了如下的曲折性,由个人主义方法论所激发和推进的人类文明发展,却导致了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回潮。

罗斯巴德曾把美国大萧条归咎于政府对货币政策的不当运用,使正常的经济波动演变成大危机。但在整体主义方法论者看来,政府干预是对市场失灵的必要矫正,这样,由政府干预造成的弊端反而变成政府进一步干预的理由。而按照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分析,近现代大多数导致整体主义方法论复出的特殊压力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但问题在于,由于经济发展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各种个人无法抗衡的风险仍然可能发生,所以整体主义方法论还不是人类可以永久弃之不用的工具。因此,本文揭示的经济思想史谱系实际上预示了经济发展的当下任务和未来难题:一方面,如何在常态的条件下,实现由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思想惯性向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转型?另一方面,如何在遇到巨大的不确定风险,需要采取集体行动的时候,启动由个人主义方法论向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应用,并防止这种应用形成一种后续的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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