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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妇女教育概述

2013-04-11王晓丹

绥化学院学报 2013年9期
关键词:胎教公婆妇女

王晓丹

(大庆市第十中学 黑龙江大庆 163000)

现代教育学中“妇女教育泛指一切针对妇女的正规的和非正规教育,特指成年妇女教育。”周代妇女教育大部分是局限于闺阁之中进行的家庭教育,但并不表明周代女子就没有教育,或是不重视女子教育。在女子成长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不同内容、不同程度的教育,这表明周代妇女教育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此笔者仅就周代女子出嫁后,自己在生活中扮演的妻子、儿媳、母亲的角色,进而剖析其接受方方面面的教育。

一、周代妇女教育的内容

(一)顺从丈夫

周代妇女自进入男方家门那一刻起就要顺从丈夫的一切主张,然而这一教育是由女子之母在临嫁前告诫女儿的,《孟子·滕文公下》记:“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礼记·郊特牲》记:“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礼记·郊特牲》)女子成为妻子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顺从丈夫。

周代是典型的一夫多妻制的社会,男子娶妻纳妾被视为礼的规定,按照礼制的规定,男子娶妻的数目是“天子十二,诸侯九,大夫三,士二”(《白虎通·嫁娶》),这就要求周代为人妻子的妇女要有极大的包容度,不得妒忌,如若因妒忌众妾而影响了家庭和睦、家族兴旺则要被逐出家门。

(二)内外分治

周代统治者吸取殷商灭亡教训,《尚书》认为商朝之所以亡国首要原因就是“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故而将“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作为座右铭,时刻警惕女子不得与政。并且将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蚕桑纺绩处理内务视为女性的天职,故而女子又有“内人”之称,男女分工明确,内外分治。

(三)妇职教育

(四)孝敬公婆

经过隆重的婚礼仪式的洗礼后,女子的身份转变为人妻、人媳,其所面临的家庭成员结构也随之改变,此时妇女要安分守己,处理好社会赋予她们的家庭妇女角色,迫使她们要协调好与之俱来的婆媳关系。《礼记·内则》载:“妇事舅姑,如事父母。”这是对身为人媳的女子不仅要孝顺自己的父母双亲,而且还要孝顺公婆。因此对已出嫁的女子来说,对她们进行孝道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五)“三无”教育

周代妇女自扮演儿媳妇角色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她们在经济上无任何财产权,关于这一点《礼记·内则》记:“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能私假,不敢私与,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

周代女子出嫁后一无所有,在男方家中,不可以私藏私货,不能拥有个人积蓄,不许私下向人借贷,也不允许私自将家中物品馈赠给他人,媳妇在娘家得到的赐赠之物也要如数献给舅姑,以备公用。

(六)重视贵族妇女的胎教

早在周代人们就已认识到孕妇的饮食、言行举止、情绪变化等因素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故而周人尤为重视胎教。《大戴礼记·保傅》载:“胎教之道,书之玉版,藏之金匮,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师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太子生而泣,太师吹铜曰:声中其律。太宰曰,滋味上某。”

然而周代并非所有的家庭都有机会进行良好的胎教,只有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贵族家族的妇女才会受此殊荣。故而在典籍中记载成功的胎教范例者多为周代贵族妇女。

二、周代妇女教育的目标

(一)培养贤妻良母型贤内助

周代妇女教育均被限定在闺阁之中,而且培养的目标也大体相同,那就是着力将妇女培养成贤妻良母、操持家务的贤内助。《国语·吴语》中记载的越王勾践对其夫人所说的一番话,更加证明周代女子教育无论是礼书记载还是实践中均有关于“男主外,女主内”的详细记载。越王勾践对夫人说:“自今日以后,内政无出,外政无入。内有辱,是子也;外有辱,是我也。吾见子于此止矣。”(《国语·吴语》)从以上记载中可知在贵族妇女中也受到过内外分治的礼制教育,故而在周代充当家庭主妇的妇女仍然占绝大多数,即便是身居王宫内苑的夫人们也不免要处理好生活的主要任务即:相夫教子、勤俭持家。

(二)知晓妇顺,严守妇道

在举行隆重的婚礼之后,周代女子成为妻子之时就要夙兴夜寐,战战兢兢,全心全意地侍奉丈夫、公婆,她们已经将自己的人生完全交付于丈夫、公婆之手。身为妻子、儿媳妇对家事无决策权,凸显了丈夫、公婆在家庭中的地位之显赫,对比之下媳妇地位卑微。周代妇女在严苛的礼制规范下要知晓妇顺、严守妇道,对礼制规定的道德品行要恪守不渝。

(三)周人重视继承人的培养

“重人伦,广继嗣”从延续香火的角度出发也是周代妇女教育的目标之一,这一点可从周人尤为重视胎教中窥见一二。周人希望孕妇的生活习惯言行举止等一切行为规范能符合“礼”的规范,故而十分重视胎教。周人要求孕妇要:“慎始”,即对外界事物的感应都要慎重,才会“感于善则善,感于恶则恶。”(《列女传·周室三母》)这样才能“生子形容端正,才德必过人矣。”(《列女传·周室三母》)也只有良好的胎教才会确保生下“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大戴礼记·五帝德》)的圣君。只有这样生出的孩子才会德才兼备,为宗法制服务。

三、周代妇女教育的特点

(一)贵族妇女教育出现专门教育机构

周代贵族妇女教育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周礼》中就曾列举了许多妇官,其中有服侍王并协助王后行礼事的:九嫔、世妇、女御;掌妇功的官员就有:典妇功、典丝、典三职,她们各自均有自己的职务。

(二)凸显“男尊女卑”的基调

周代宗法社会中妇女地位卑微,她们的生杀予夺大权牢牢地掌握在男性手中。周代妇女经济权利全部被剥夺,表面上看财富充其家人之公用,但是儿媳妇是毫无财富使用权的。伴随着女子出嫁后进行的妇道教育,妇女的家庭经济地位不断丧失,随后独立人格也在渐渐消失,女子自由淹没在日常生活千篇一律的礼教、家规的束缚中,从教育内容上明妇顺、守妇道,可知周代“男尊女卑”观念早已根深蒂固。

(三)将“孝”与“忠”观念紧密结合

周代贵族十分重视妇人孝道的教育,原因在于古代的“孝”与“忠”是相通的,妇女在为人媳之时能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孝敬公婆,在未来就会教育自己的子女忠心奉主,孔子认为:“能孝之于父母,就能忠于君上。”身为人母的女子在家里教育孩子孝顺,未来才会为社会培养出忠于君王的栋梁之才。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每一个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周人十分重视宗法制度,“忠”“孝”观念深入人心,使“家”与“国”有机融为一体。

综上所述,周代妇女教育的总目标就是为塑造贤妻良母服务,传授已婚女子劳动技能,为更好地处理家内事务奠基。在“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格局下,社会赋予给妇女一定的家庭、社会责任,她们的劳动创造了周代一半的物质生产财富,故而可以说周代妇女在人格、地位及事业方面都不逊色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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