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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法律素养培养新探

2013-04-11栾雁雁冯德勇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思政法律素养

栾雁雁,冯德勇

(1.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教研室,四川汶川 623002; 2.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四川绵阳 621000)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法律素养培养新探

栾雁雁1,冯德勇2

(1.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教研室,四川汶川 623002; 2.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四川绵阳 621000)

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成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法律教育的不断进行将促使大学生在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中形成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社会正义。案例教学法有力地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课堂的法律素养培养。事实证明,法制教育的思政课堂是大学生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培养阵地。风俗习惯受制于法律。通过大学生们的“政治人”、“法律人”达到“社会人”的新境界,这是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个人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

法律素养;法制教育;案例教学法;新境界

1 引言

当今大学生大多是90后一族,他们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家人的呵护与迁就。然而在大学生活中受到各种环境的影响,他们的行为表现出个性的张狂,也反映出法律意识薄弱的客观事实依然存在。法律素养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中的重要素质培养。从大量的案例来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感情用事不计后果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折射出大学的思政教育课应该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

2 文献综述

对于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政教育中的表现、作用、意义等诸方面进行了文献检索。结果发现了50条文献,经过分析整理出如下三类:一是关于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政教育中的思考。“显然,培养与强化‘90后’大学生的德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其德法素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着力点。”[1]这说明部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需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进行加强教育。二是关于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途径研究。“从现有的条件看,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是强化案例教学,即在讲解法律知识时,尽可能多地结合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使法律知识由抽象到具体,以便学生易于掌握法律规范。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二是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结合,通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学沙龙等活动,充实、延伸和深化课堂教学的内容,促进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2]这里强调案例教学法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思政课堂内外的延伸与拓展是重要的法制教育途径。三是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研究。“提升大学生的品格与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3]这里把法律教育高于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表达了出来。该文还谈到通过法律教育激发学生爱国情怀、引导学生价值追求等作用。这些都把法律教育的作用变现出来了。的确,如果仅仅把道德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政教育的唯一重要的成分那么势必造成法律素养的缺乏和师生法律意识的淡薄。

3 高校法制教育在思政课堂上的现状与问题

高校是高等教育的集散地。高校的人才培养一定是培养社会性的合格人才。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法律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首要方式。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成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共有两章,占全书的四分之一。它们分别是“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和“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可见思政课上的大学生法治教育主要是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了解法律制度的角度对其进行教育的。

在实践中,有老师本身对法律认识不足甚至以道德或社会常识来判断法律现象,势必导致大学生的认识偏差。也有教师为了上好法律教育课程,自己自学法律甚至参加司法考试以此来强化法制教育的准确性和关联性。例如,有些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就是力求成为双师型,甚至还有成为律师的。这样上课起来资源就很丰富。像马加爵、药家鑫、李启铭“我爸是李刚”等典型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也有像薄熙来、王立军等高级官员犯罪落马被罚的案件就具有法制教育的意义。学生对于这些案件都能从法律威严的角度来分析。不过在网络世界带来的强烈冲击下,大学生们对于农二代和富二代的认知却呈现出迥然不同的态度。当今贫富分化带来的恶果已经触及到思政课的法制教育效果不能令人如愿。而教师顺势将法律的理念、制度、内容、程序等进行拓展,同时充分借助拍案称奇、法律讲坛等方式将法律体系介绍清楚,使大学生能够知法守法。不足之处在于教师本身的情绪或世界观也因人而异。特别是西部高校中出现的青年教师贫困化现象也使得法制教育执行过程中教师的教育观以及教学态度难以控制在一个很好的范围。

警示是法制教育的最好方法,不过也是当前大学中用得很少的方式。让看守所的犯罪分子现身说法,使得大学生在那种肃穆的氛围中强烈感受到法律至上的威慑感,从而减轻内心中的一些杂念,使自己处于身心能够理性控制的较好状态。然而,要让大学生到监狱去看犯罪分子现身说法,有交通和意外事故的风险,所以,一般院校顾忌很大。而让监狱带着犯罪分子到学校来,这种衔接关系在现实中处于一方情愿的境况罢了。

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源于思政课堂的地位设置。一般而言,思政课在大学中领导不重视、教师也不珍视、学生也不喜爱的现实地位决定了法制教育需要的相应条件不足。这些条件包括资金、教学设备和社会条件。资金上没有专项法制教育资金,也没有足以支付车船费用就难以开展。教学设备上多媒体乃至网络是最好的设备,可以使法制教育所见即所得,使法制教育的震撼力更强。然而有些学校本身条件受限,也有条件相对宽松的学校把多媒体教室让与专业课尤其是重点专业课程使用,这对于立体化教学势必会抵冲一些效能。再有社会条件相对不完善依然存在。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倾向愈发明显,社会因素在法制教育中的比重很高。而社会建设离不开法制民主。和谐社会的建设更需要法制的普及和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这在一些注重法制的国家如新加坡等做得很好,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沟通,人与人平等相待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乃至于成为道德中的重要成分。在中国的法制体制尚未完善以及与法治国家标准尚有较大差距时,社会对于法律人和非法律人的认同感不强对于是与非的认知缺乏根本原则。这样的社会条件以及封建传统思想的顽疾致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这是值得社会所有公民关注的。高职高专院校的生源素质普遍落后于本科院校,在一定程度上说高职高专是中学阶段综合素质不很高的学生的大学入门口。对于像汶川这样的民族地区还有民族关系的维护与法制意识的觉醒和认同问题。因此,高职高专学生的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

4 法律素养培养新途径

法律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后两个范围只是一个人应遵守某种行为所在地的地域和所处的时间。”[4]所以说培养学生遵守当地习俗和法律成为他们应该掌握的常识。法律也有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团的内部关系等。然而学生应该在各种行为中自觉抵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5]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阿坝州唯一的一所高等学府。学校现开办有系部总计14个,37个专科专业。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育人为中心的主体意识。从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至今学校周边环境优美,人与自然而和谐相处,大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根本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上教师在对其道德、理想教育的同时加大了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

首先,教育学生甄别风俗与法律的区别。对于风俗习惯与法律的关系,需要告知学生风俗习惯不等于法律。因为在农村地区,还存在传统的风俗习惯、风俗、礼仪及价值观与国法发生冲突的现象,而这种冲突会影响法的执行。不过,当风俗习惯与法律发生矛盾时,首先应该以当地法律为准绳,其次才是适当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与约定俗成的因素不然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深刻的,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同时对于大学生也是没有正面影响力的,这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不是一种福音。其实,法律与风俗是有区别的。法律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对全体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而风俗习惯是特定地区或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一种特殊现象。风俗习惯受制于法律。简言之,风俗习惯必须遵守法律。因为法律至上已经成为依法治国的根本行为准则。

其次,从法律人角度教育学生。所谓法律人是指用法律思维来进行思考,以法律准则来规范行为的人群。高职高专学生总体上学生综合素质还是比较不理想的,离大学本科生的素质尚有差距。受教育者的法律素养尚未形成,而在开放的社会系统中,高职高专学生更多的是感性至上,义气用事相对来说较为普遍,这种状况若不能得以纠正,将在很大程度上放纵受教育者的思想,任其自然发展,当自由突破必要的限制就会发生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到时就悔之晚矣。所以,老师要以法律职业者的角度对其进行教育。而双师型教师,如兼职律师可以代表国家依法定分止争,从而实现社会正义。专科学校或者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应该力图从律师的角度来分析当前高校中的法律问题,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在教育活动中都要从科学教育的角度出发,尽量让受教者成为法律人。这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高职高专生必然的成长成才要求。

第三,案例教学教育学生守法。其实,学生每天面临的诱惑多,感情用事的时候多,大多不从理性的角度去科学对等、冷静处理。所以,对于学生的问题以及案例教学中的拍案惊奇的讲诉会起到警示作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主要有三种对社会的调整手段:法律、道德和宗教。16世纪开始法律成为三大调整手段之首。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所以国家需要权力。“按照政治的平衡原则,国家义务是与国家完成这种义务的能力相互并存的。”[6]可见,在法制教育中需要使学生明白法律的国家使命。案例教学法有力地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课堂的法律素养培养。通过案例教学也有助于威慑人性中的弱点,从而行为处事均以法律当头,这样人的活动才有合法性,才是正当的。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导向功能、保证功能的实现,以法执教也会成为大学生们在教师“言传之外的“身教”中体会法制的约束力和法的威力。唯有灵魂受到震动,方可有深刻的记忆。所以,对于大学生们而言,守法是目的,案例教学法是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手段达到目的,这也是法律素养养成的一般规律。

5 结语

通过对于法律教育在大学生思政教学中的重要意义和途径,不难发现法律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十分紧迫。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可以起到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法律教育的不断进行将促使大学生在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中形成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社会正义。事实证明,法制教育的思政课堂是大学生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培养阵地。法律素养的培养会使得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更加牢固,使得个人的行为具有正当性,使得个人的活动更加理性。在养成法律素养的同时,也是实现公民“中国梦”的必经阶段,是大学生们在“三个倡导”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大学生们的“政治人”、“法律人”达到“社会人”的新境界,这是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个人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

[1]谢惠媛.“90后”大学生道德法律素质的调查与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11,(04):66.

[2]潘玉腾.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148.

[3]张策华.论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11):31.

[4]凯尔森.沈宗灵译.法语国家的一般理论[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46.

[5]葛洪义法理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65.

[6]程燎原,王人博.赢得神圣[M].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 189.

责任编辑:邓荣华

G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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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094(2013)03-0078-03

2013-03-15

冯德勇(1971-),男,四川三台人,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道德伦理与法制。

栾雁雁(1984-),女,贵州都匀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教研室助教。研究方向:科技与社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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