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公民社会责任感研究
2013-04-11孟蕴华
孟蕴华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
一、引言
公民的社会责任是关系我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保证现代社会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一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作为实现人的社会性本质的前提和基础的当前我国公民社会责任感进行研究,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我们国家的现实需要。总之,只有不断地培养和加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才能使公民自觉自愿地承担起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在经济转型、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期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过程中体验人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当代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内在属性
从社会属性上说,人是社会中的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他人和社会的帮助和支持,即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同时,人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人在现实生活中会做出各种行为选择,并对自己的行为选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定应承担的责任就是否定已做出的行为选择,也即否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本质上就是否定人的社会价值。所以说,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应包括以下属性。
(一)要对自己负责
公民社会责任感的首要表现就是要对自己负责,即对自己的生命和行为负责。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很难对他人和社会负责。生命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爱生命、珍视生命本身就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个体通过对自己生命的认知、肯定、接受和珍爱,探索生命的真谛,关爱生命的质量,焕发生命的活力,创造有价值的人生,进而推己及人,关爱他人的生命,敢于承担。只有对自己负责,才能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低头,才能在犯错误的时候勇敢面对,也才能使自己真正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
(二)要对他人负责
人与人之间具有相互依赖性,个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人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都承担着相应的职责和任务。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必须相互承担责任,对自己负责的同时也要对他人负责,就是要尊重他人、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只有对他人负责、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才能在他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自觉伸出援助之手,才能在他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勇敢挺身而出,才能在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仗义执言,敢于说真话。
(三)要对社会负责
公民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必须对社会负责,这是其社会责任感最主要的内容。在当代社会,公民对社会负责的主要表现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强;能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包括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等);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懂得感恩,积极回馈社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恪守职业道德等。
(四)要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负责
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既是自然界的产物,更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要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大自然提供的空气、水、土地等物质资源,离不开一定的生态环境。人对自然环境负责是人从自然界获得资源的前提条件,人类只有通过自身的付出才能换取人在自然界中更加全面自由的发展,任何对大自然无义务的索取和无责任的改造与占有都是不可取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来的发展是不长久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任何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持生态平衡,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社会责任感要求对生态环境负责,其实质既是对人类自身负责、对人类社会负责,更是对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
三、当前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弱化及重构路径
(一)公民责任感弱化的原因
现阶段,我国公民社会责任感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不可否认仍存在社会责任感弱化甚至缺失的现象。当前造成我国部分公民社会责任感弱化或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会的转型变化
首先,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弱化是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影响。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分工不发达,人与人之间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不强,每个公民对社会责任的承担都是基于对组织安排的被动接受,有的甚至是无条件服从。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认同与热爱,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基础上,它只是一种无私奉献、不计回报的单向责任感。而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承认追求个人利益的合理性,部分公民把是否能够满足个人需要作为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强调事事以自我为中心,主张个人奋斗,使集体主义观念受到冲击。其次,由于社会改革的复杂性和社会分配制度的不完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公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再次,住房、教育、医疗体制的改革,使公民个人面临比较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公民出于生存和生活的需要而更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的维护和保障。最后,由于体制的转轨,公民从过去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公民对单位的依赖性显著降低,每个公民都直接面临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抉择问题。这些都导致公民个体原来形成的承担社会责任的价值基础、组织基础、利益基础、心理基础等受到冲击,产生变化,从而导致部分公民社会责任感弱化和缺失。
2.教育的缺失、西方文化的传播
首先是学校教育的缺失。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盲目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在责任感的培育内容上盲目、空洞,脱离学生发展的需要;在培育的途径上以灌输为主,忽视具体的社会实践,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脱节,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以上这些做法使得学生无法在思想意识中对社会责任形成真正的认识,更无法把社会责任内化为实际行动。其次,家庭教育的缺失。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孩子是家庭的中心,多数父母对孩子溺爱,对孩子包办一切,使孩子形成任性、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这样的孩子缺少感恩的心,缺少对他人的关爱,长大成人走向社会将很难具有社会责任感。再次,西方文化的传播对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产生影响。由于对外开放,西方的各种思想也随之涌入我国,这些思想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如实用主义和本位主义等。实用主义强调“有用就是真理”,把是否满足“个人今天的利益”看作是道德选择的唯一根据。本位主义则强调为自己或所在的小团体利益打算而不顾整体的利益,认为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把“单纯利己”奉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标准。这些思想影响着人们,对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产生冲击。
3.网络的虚拟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广泛进入人们的社会生活,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观天下,了解各种各样的信息;开展经济活动,在网上进行购物交易;进行社会交往,交朋友、聊天、视频;随时随地开博客、写微博,发表个人意见和对生活的感悟等。网络已经成为人们与社会联系的一种重要途径。但是,网络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网民在网上的大部分言行一般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于是部分公民就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造谣污蔑、发表不当言论等,网络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人们的生活、交往、思维方式等发生根本改变,使公民个体承担社会责任的交往基础受到冲击,这些都对现实生活中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产生重要影响。
4.制度的不健全
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的很多方面还处于变革过程中,法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还不健全,容易给公民承担社会责任造成影响。如“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就说明我国公益组织的运作机制不公开不透明。其他如“彭宇案”、“小悦悦事件”等的出现,一时间引发公民“道德滑坡”的大讨论。诸如老人摔倒到底该不该扶、别人需要帮助到底该不该帮等,碰到这种情况其实很多人都清楚该怎么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担心“救人反被讹”、“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发生,因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冷漠处理。这与我国的法律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的不健全不无关系。制度的不健全使公民在承担社会责任时产生心理失衡,存在后顾之忧,从而对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产生影响。
(二)提升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实践路径
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需要建立正确的教育机制和良好完善的环境机制。
1.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调统一的公民社会责任感教育机制
家庭、学校、社会只有形成教育合力并有机整合和互动,才能更好地发挥提升公民社会责任感的作用。
(1)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不光要抚养孩子健康成长,更要培养孩子成人。家长对孩子不要溺爱,不应包办一切,而应该让孩子从小就明白每个人都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明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道理,让孩子从小就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家长也要注重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明白“身教重于言教”的道理,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教育孩子懂得感恩,关爱他人。
(2)学校教育。学校是对受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育的专门场所,在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学校教育,一方面要让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培养受教育者健全的人格,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学校教育要以人为本,根据各自特点开设不同层次的公民教育课程,把公民责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并注意相互渗透。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师德建设,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的实效性。同时要利用校园文化对学生进行熏陶和影响,提高学生对社会责任的认知能力,强调知行统一,从小事抓起,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从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3)社会教育。社会实践教育也是对公民社会责任感培养的重要途径。通过社会实践,公民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现状、充分认识我国国情,正确把握我国社会发展的本质和方向,不断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在社区、单位、村镇等范围内组织开展一些公益主题活动、社会志愿服务等,营造社会责任教育环境,增进人与人的交往,融洽邻里关系,构建和谐社区(单位),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促使公民把责任认知转化成责任实践,并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
2.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法制健全的公民社会责任感提升环境
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法制健全的社会大环境对公民社会责任感养成起着重要的引导、保证和提升作用。
(1)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目前,我国社会中出现的不和谐现象,包括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弱化和缺失现象,其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利益分配的不公。政府必须通过制定符合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建立和谐顺畅的运行机制,让公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每一个公民能够各取所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获其利。正义平等的竞争环境、健全规范的法制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等,可以保证公民有序地参与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广大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积极性,不断拓展公民参与社会实践的形式和范围,使公民在具体实践体验中强化社会责任感。
(2)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舆论导向。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舆论导向可以弘扬社会正气,鞭挞丑恶陋习,为公民营造一个善恶分明、扶正驱邪的社会氛围。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功能,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宣传好人好事,树典型、展风采,通过传播正能量来感化、引导和激励公民自觉自愿地学习模范榜样,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另外,对于社会上出现的那些不负责任、不能恪尽职守、违法渎职的丑恶行径,要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和抨击,以弘扬正气。只有通过上述努力,为公民营造一个以崇尚美德为荣、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荣的健康的、良好的、是非分明的、扶正祛邪的社会氛围,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公民强化、提升自身社会责任感。
(3)诚信友爱的道德环境。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政府的诚信、市场秩序的诚信、社会风气的诚信、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对于公民社会责任感的提升有着重要影响。政府的诚信是政府构建合法性的基础,政府能否取信于民就在于政府是否具有公信力。良好的政府诚信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必要前提。信守承诺、严格履行职责的政府能够为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信用起到示范作用,增强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养成诚信行为的信心。市场秩序的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只有各个市场主体都树立起诚信理念、创造诚信环境,建立人人讲诚信、户户守诚信的诚信机制,形成真正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一个社会的社会风气对公民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健康、诚信的社会风气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对公民强化社会责任感起到巨大的约束、示范和促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