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创业园应逐步由“创业孵化”向“产业孵化”发展
2013-04-11提案人姚凯伦委员主题词开发区产业
提案人:姚凯伦委员 主题词:开发区产业
提案内容摘编
许多留学回国人员承担着国家级科研项目和产业项目,兢兢业业地从事着“创业孵化”的工作。但初创企业从孵化器“毕业”后,由于没有“后孵化”,大多呈无序状态,很难向进一步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目前主要存在三种状况:一是有的在孵化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不愿“毕业”;二是有的走出孵化器后,由于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发展陷入困境;三是大多数孵化后的企业没有形成产业聚集、规模化效应。
创业孵化后的企业大多是行业内高新技术的拥有者,处于成长时期,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要求大力发展“产业孵化”,以推进创业孵化后企业的升级,满足企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形成产业规模。为此建议:应提供“创业孵化”向“产业孵化”的全方位服务;加强“加速器”建设;真正实现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科技部复文
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作为国家火炬计划创业孵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抚育留学人员企业和企业家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级各类留创园180多家,在孵企业1万余家,累计孵化企业超过2万家,有2万余名留学人员在园创业。众多留创园的建立已经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更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了大批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以特殊人群为主体的孵化器,目前火炬计划正引导和鼓励他们由综合型向专业型发展,加强其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孵育和产业培育的作用,引导其有针对性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归国创业。未来,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包括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内的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留创园等专业孵化器进行分类指导,依据其专业特色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将加速器建设作为从“创业孵化”到“产业孵化”的突破口,解决“后孵化”期的高科技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并满足快速成长企业对灵活的物理空间的需求,逐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优势高科技产业的集约化发展和壮大。“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研究并制定专业孵化器和企业加速器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制定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政策法规环境,鼓励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参与,大力开展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在多方面为科技型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