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荀子“礼”学思想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2013-04-10严光菊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11期
关键词:礼法礼义德福

严光菊

(泸州医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论荀子“礼”学思想对当代教育的启示

严光菊

(泸州医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荀子的礼学思想是先秦时期儒家礼学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其礼学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产生很大影响,其重礼的倾向不仅有利于转化人性培育道德情感,而且还可以达到平治社会的目的。

礼;荀子;道德

一、荀子其“礼”

荀子是最为重要的儒家代表人物之一,对荀子思想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礼”学思想的研究不仅涉及儒学发展的诸多重要问题,更涉及当代对儒学传统的理解。

礼是荀子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可以说是他最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纲领,包括的范围很广。荀子首先探讨了礼的起源。人生来就有欲望,而且欲望是会膨胀的,没有限度。“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所有的人都想像天子一样尊贵,拥有天下的财富,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欲望。荀子认为人的欲望没有限度,社会的总财富却是有限的,如果一味顺从人们的欲望,客观情况是不允许的。无限的欲望碰到有限的财富,如果没有任何措施,人和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争夺,并导致社会的混乱。这时就必须想办法既使人们的欲望得到合理的满足,又使人们的欲望和社会的总的财富保持平衡。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先王制定礼义正是为了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这便是礼的起源。

礼的产生并不是要压制、消灭人的欲望,而是要适当节制人的欲望,在不引起混乱的情况下,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要求。各种肉食细粮、五味调和,是为了调养人们的嘴巴;各种香草的芳香,是为了调养人们的鼻子;在各种器具上雕刻精美图案,在衣服上刺绣华丽的花纹,这是为了调养人们的眼睛;敲打吹奏各种乐器,是为了调养人们的耳朵;宽敞的房子,各种家具是为了调养人们的身体。礼,则是调养人的欲望的。

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这是礼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此外,礼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别”,有时也称为“分”。“别”和“分”都是有差别的意思。社会中的人有地位、等级上的差别,如君主和大臣、君主和老百姓、父亲和子女等;同时也有财富数量上的差别,即贫穷和富有的差别。礼的产生,源于要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但这个合理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绝对平均分配,而是有差别的分配。比如一个国家的君主,他的社会地位最高,他就该得到最多的财富,其他人则根据他们不同等级和地位得到他们相应数量的财富。社会等级地位高的人就应该得到多的财富,这就是礼的“别”和“分”。礼既要满足人们的欲望,又要有所差别地满足。

“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荀子认为保持差别是极其合理的,就像天地有差别一样,人们地位和财富的差别也是不可避免的。社会总的财富是有限的,如果人的地位都一样,那么一定会相互抢夺财富,导致社会混乱。如果实行绝对平均的分配,人的地位、财富都完全平等,完全一样,那么谁也不会服从别人的命令,社会就难以运转,最终必然陷入混乱。先王就是为了避免这些混乱情况的发生,制定了礼,使人们有地位上的差别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财富上的差别。这样人们之间才能互相制约,才可以保证人们满足各自的欲望。也就是说,只有不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只有依靠礼保持差别,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保证人们安定而有秩序地生活。这样农民就精心于种田,商人精心于理财,各行各业的工匠用自己的技艺精心制作各种器械。享受天下供奉的天子,不认为自己得到的太多,普通人也不认为自己得到的太少。

荀子还从“群”和“分”的关系论证礼的“分”的重要性。礼义是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只有人类有社会组织,这是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也因此“最为天下贵也”,成为天下最尊贵的。“群”就是指人是有社会组织的动物。人有了社会组织,才能团结在一起,共同征服自然界。荀子认为人的力气不如牛的力气大,跑的速度也没有马快,但是却能把牛和马当作工具来使用,让牛马为人类服务。这就是因为人有社会可以团结在一起,而动物没有。人们还可以一起建筑房屋,居住在里面躲避风雨和野兽;可以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农业生产。这些事情仅仅靠一个人的力量都是难以完成的。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同时掌握多种不同的技艺,但对生活的需求却是多方面的。这也要求人们能组织成社会,形成分工,并依靠交换满足每个人不同方面的生活需要。这样人们就可以只从事某一项工作,而得到不同方面的生活享受。荀子认为中国的北部地区出产马和狗,中原地区得到了马、狗并蓄养和使用它们;南部地区出产羽毛、象牙和犀牛皮,中原地区得到了它们当作财宝;东部地区出产麻布、鱼、盐,中原地区得到它们,并且制成衣服和食物;西部地区出产皮革、耗牛尾,中原地区得到并使用它们。因此一般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独自居住,人们必须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相互依赖,相互帮助,才能正常生活、不断发展。

那么既然“群”这么重要,为什么荀子还要主张“分”呢?人们组成社会组织后,如果人和人之间没有地位和财富之间的差别,就必然导致争斗,导致社会的混乱,这样显然就失去了组成社会的意义。人们能够团结在一起形成社会的关键是,人们之间必须有差别,也就是说“群”是由“分”来维持的。先王制定礼义,就是为了使人们在地位和财富上有所分别。有了礼义,也就有了社会道德规范,人们都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职责,并能尽自己的本分,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不会发生争夺,就会有很好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好了,人们就能团结在一起;团结在一起,力量就会强大,就能够很好的利用自然界,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获得经济利益。人类要利用自然,战胜自然必须团结成社会,依靠社会群体的力量。社会离不开礼义,只有按照礼义的原则使人类社会有分工、地位等级以及财富分配的差别,才能保证人们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

礼是荀子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可以说是他最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纲领,包括的范围很广。并认为礼的产生并不是要压制、消灭人的欲望,而是要适当节制人的欲望,在不引起混乱的情况下,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要求。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这是礼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此外,礼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别”,有时也称为“分”。“别”和“分”都是有差别的意思。《荀子》这本书中,基本上每篇都要谈到礼,这足以说明荀子对礼的重视程度。他要求每个人都要把礼当作是行动的最高原则,安于自己的地位,做自己该做的事。荀子把自然界和社会都包括在礼的范围之内,认为“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人没有礼就不能生存,事情没有礼就不能成功,国家没有礼就不能安宁。如果人的一切活动都遵循礼的原则,人民就会很安乐,社会就会很稳定;如果违背礼的原则,人和社会就会遇到危险,甚至灭亡。礼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最高原则。如果一个人不遵循礼,不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没有原则的人;遵循礼,充分地掌握礼,就叫做有原则的人。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如果还能够思考探索,能够坚定不变并能够爱好礼,那就成圣人了。在荀子心目中礼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他把礼当作人们学习的主要内容。只有学习礼,并按照礼的原则活动,才能去除恶性,最终成为圣人。荀子解决了战国时期儒家学说问题的诸多策略,譬如对“礼”的重视,对其转化人性培育道德情感,社会正理平治、德福两全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礼”转化人性培育道德情感

荀子认为“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质,并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充斥着野心、贪婪、嫉妒等,这些因素如果没有人为的约束或培养,就会脱离正确的轨道而泛滥成灾。那些所谓好的道德意识也并非先天就具有,它需要后天的培养才能获得。而礼是一种实现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它规范我们能够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所以,荀子对礼的社会作用是非常重视的。

对荀子来说,“礼”能够通过划分不同的社会阶层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在荀子看来,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有自己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如果所有人都毫无节制地追求、放纵自己的欲望,社会将陷入到混乱之中。基于此,圣王建立了“礼”来区分不同的社会阶层。从而使不同阶层的民众都能根据他们自己阶层的需要来追求不同的事物。所以,一旦人民都能按照“礼”来行为,不追求超出自己阶层的需要以外的东西,国家就会变得有秩序。我们可以看出,荀子并不希望一个统治者能在短时间内变得足够仁慈从而把对自己家庭的爱延展到别人,实际上,即使统治者不能这么做,他也能成为一个好的统治者:一旦他能运用“礼”来统治,他的政府就能成为一个好的政府。

因此,以礼作为“度量分界”,即作为一种分配原则,就会“贵贱有序,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对礼所作的阐释较为深刻,它最终的目标是使得社会秩序有条不紊,并且以社会等级秩序为前提条件。那么,在这个以社会等级秩序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制度也必然是等级化了的制度。因此,礼所追求的是一种等级化的价值目标,实质上,它也是一种等级化了的秩序。对荀子来说,良好的社会秩序来源于“礼”的划分社会阶层和阶级的功能,如果没有“礼”的参与,社会将陷入混乱之中。但“礼”不仅仅是对社会秩序良好的一种保障,而且“礼”自身拥有相应道德转化的力量。他说:“孰知夫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故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苟怠惰偷儒之为安,若者必危;苟情说之为乐,若者必灭。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故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两丧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荀子·礼论)对于荀子来说,只有儒者能够知道“礼”能够带来人道德的转化。然而墨家则轻视“礼”在转化人的道德情感方面的作用。在荀子的眼中,墨子过分强调了“利”而贬低了“礼”。墨子之所以贬低“礼”的原因就在于“礼”不能带来任何的物质利益。然而对于荀子来说,即便“礼”不能在短时间内带来物质利益,它也仍然不能被抛弃,因为“礼”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培养道德,带来人道德的转化。其实,墨子也同样相信道德本身具有的吸引力会使得天下人趋之如鹜。墨子说:“今若有能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者,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夫天下处攻伐久矣。譬如傅子之为马然。”(墨子·非攻下第十九)然而对墨子来说,道德领袖的产生本身就是疑问的。

礼制看似是一种生硬的国家制度,但它具有强大的道德转化的力量。通过礼制潜移默化的作用,人们就有可能会发生道德上的转化,成为有道德的人。与墨子相比,荀子并不认为人们能够因为某个道德领袖的道德努力就会自发地成为有道德的人;实际上,荀子相信人们应该依赖“礼”来培养自己成为有道德的人,这是一条更为有效且可行的道路。

实际上,不仅是“礼”,而且“乐”也应该在转化人性成为道德这一点上发挥重要作用。荀子谴责墨子不懂音乐在道德培养中的重要功能。“墨子曰:‘乐者,圣王之所非也,而儒者之为过也。’君子以为不然。乐者,圣王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生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荀子·乐论)在《乐论》篇,荀子也讨论了音乐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所以对荀子来说,礼乐都可以被应用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和培养人们道德情感的工具。

三、“礼”正理平治社会、德福两全

照实而论,对一个社会或国家而言,道德和法律就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道德一面说,孔子是对的,“仁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话同样适合于法律,徒用政刑,“民怨而无耻”,法律之秩序必然是风雨飘摇、危如累卵,随时皆有倾覆之虞;而从法律的一面说,法律对道德同样重要,没有法律的辅助与支持,却期望实现一个人人克己自律、人人情操高尚的有道社会,那无疑如镜里观花、水中捞月,可望而不可即,因为对大众来说,德福一致是道德信念稳固的基石,是道德大厦不倾的支柱,而能保障这基石不坠、支柱不折的,最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力量源泉就是法律。

反思来说,对道德信念的最大颠覆正是来自德与福的背离或者不一致。那么,荀子又是如何来思考德福背离的这一问题呢?或者说,德福背离是如何避免、德福一致又是如何保障实现的呢?

思索可见,在荀子的思想框架里,能够担当起德福一致之保障首先不可能是“天”,因为在“天”的去神性化的问题上,荀子比孔孟走得更远,也更加彻底,他的“天”已然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自然之“天”,非灵非神,自在自为,人世间的一切如祸福吉凶、富贵贫贱等等,皆非其所为;其次也不可能是“心”,因为不管是道德心,还是认知心,心都不具备作为一个保障者所必需的那种使德福关系只能一致、不能背离的客观的主宰或约束能力。所以到头来,在荀子的眼中,能够担当保障责任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礼义法度”。

与孔孟不同,荀子并不认为世俗生活中的祸与福是“非人之所能为也”,相反,在他的观念理路中,福之得与不得与人的作为直接相关。这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去梳理、审视:

第一个层面,即是人与天关系的层面。当然在这个层面上,人的祸福并不与人的德性相关,而仅仅是与人的知性相关。一句话,在这个层面上,吉凶祸福并不在于天道之变化,而取决于知性之运用和表现。

第二层面,也即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德福关系即是在这里表现。质言之,在这个层面上,德福应该一致,而且必须一致,否则道德就频临崩溃,社会亦必因此而陷入混乱和危局。而在荀子眼里,唯一能够为德福一致提供保障的就是礼法。这里,我们先读荀子的一段话,他这样说: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荀子·礼论)这其实是关涉德福问题的一段经典论述。养者,即福也。在荀子看来。礼法从其根源处说,原本就是因人的福求而产生,亦是为人的福求而存在。无礼法,人的福求便没有保障;而无福求,礼法便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当然,事实上,对幸福的追求是每个人天生而自然的本能和愿望,是不能“去”也不能“寡”的,因此对人及社会而言,礼法的存在其实是必须的。那么,礼法究竟是根据什么来为人们的福求提供保障的呢?概括言之,有两条,一是“德”;二是“能”。而在这两者中,“德”则是更为基础者和根本者。所以,在荀子这里,礼法与德、福是内在统一的,礼法的根本目标就是在世俗生活中保障德与福的始终一致而不背离。他这样说:“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详莫大焉”(荀子·正论)、“礼以定伦,德以叙位,能以授官”。(荀子·致士)

总之,在荀子看来,就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而言,一方面,德福一致并非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而是应该而且必须的,因为它是道德与秩序的基础,正其所谓:“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另一方面对于这种世俗的德福关系,人也并非无能为力的,人有能力通过礼法而在德与福之间建立起一种应然而必然的现实关联。在礼法的保障之下,“天下晓然皆知夫盗窃之人不可以为富也,皆知夫贼害之人不可以为寿也,皆知夫范上之禁不可以为安也。由其道,则人得其所好焉;不由其道,则比遇其所恶焉”。(荀子·君子)于是乎,一个盼望中的生活状态由是以成——个人的德福两全,社会正理平治。礼法之用若此,难怪荀子会慨叹:“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

责任编辑 高思新

B222.6

A

1003-8477(2013)11-0115-03

严光菊(1979—),女,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泸州医学院讲师。

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新医改背景下的医学生礼仪素养问题研究”(10SB113)阶段性成果。

猜你喜欢

礼法礼义德福
《荀子》文化演化思想发微——兼论礼义起源问题
礼法之治与泰始律令
礼法文化中的“情实”问题及其巫术渊源
《国语·周语》“奉礼义成”辨析
麟溪水长流
厚德福酱肉为什么那么火
晏子论礼
苏轼的礼法融合及其意义
华德福,它仅仅是一个教育选择
华德福:用爱与自由滋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