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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的视角❋看预防网络犯罪及其对策

2013-04-10

实事求是 2013年2期
关键词:网络安全犯罪

袁 雷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100872)

随着互联网日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改变人们生活形态的关键领域,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网络社会管理和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对此,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1](P30)

一、预防网络犯罪的重要性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概言之,网络犯罪就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

近年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问题。微软公司在2011年5月发布的一份安全报告指出,随着在线诈骗方式的日趋多样化,社交网络已成为滋生网络犯罪的温床。对此,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采取措施确保网络安全以预防网络犯罪。早在2003年6月,美国总统布什就下令组建了国家网络安全处,负责并保证网络安全。日本政府也于2010年5月做出决定,将出台“保护国民信息安全战略”,计划包括在2010年至2013年的4年间,推进网络安全建设。

互联网也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普及和发展。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2年7月19日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 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88亿,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而中国网民使用微博的比例也已经过半,其中手机微博用户数量达到1.70亿。[2]与此同时,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问题日益凸显,不仅成为网络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也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国自1986年开始出现网络犯罪,当年仅发案9起,到2000年剧增到2 700余起,2008年则达到3.5万起。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加强了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利用和监管,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网络犯罪以确保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网络犯罪的形式和危害

目前,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形势十分严峻,形式多样,危害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网络诈骗现象十分严重,且形式多样。网络诈骗现象依旧十分严重,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形式,盗取他人QQ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而发送各种虚假信息给被盗人的亲朋好友,索要钱物,令人防不胜防。

第二,网络暴力和淫秽色情等非法信息传播猖獗,且屡禁不止。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在打击整治网络暴力和淫秽色情等专项行动中取得了重大成绩,网络环境有了极大的改观。但是,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网络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依然猖獗。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的传播形式也越来越隐蔽,逃避打击的手段越来越狡猾,主要呈现为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淫秽色情网站通过变换IP地址、跳转域名等手段,将服务器向外省或境外转移,以逃避监管;二是登载、传播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的渠道出现从网站向个人空间转移的趋势;三是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传播途径日趋多样化,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书等。

第三,网络造谣现象突出,且有不断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量网络造谣的现象,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以及时政消息等等,令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以2011年的日本地震海啸引发的核辐射为例,许多人在网络上传播吃碘盐可以防止核辐射的信息,引发了大量抢购碘盐的事例。由于网络造谣具有放大效应的功能,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阴暗面的放大效应,容易引发人们的焦虑、恐慌以及愤怒等不良情绪反应,进而会滋生一些过激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第四,网络安全诚信问题严峻,且配套的治理措施依旧较为薄弱。据2011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达到2.17亿,比例为44.7%;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到1.21亿人,占24.9%,较2010年增加3.1个百分点;有8%的已网民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该群体网民规模达到3 880万。[3]网络安全诚信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了人们日常生活,也严重威胁和损害了全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预防网络犯罪的政策建议

加强网络社会管理、预防网络犯罪,应该本着防范与惩处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道德和法律相结合等原则,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第一,加强对网络的利用和监管,研究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网络犯罪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施的高科技犯罪,因此,防范网络犯罪首先必须依靠技术手段,以技术创新推动网络监管。其中,网络实名制是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针对我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达到5.38亿、微博用户占网民数量已经过半的事实,推行网络实名制确实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目前,广大网民在开通博客或微博时,都需要用实名注册,但在各种论坛上仍然可以匿名发帖。人们承认实行网络实名制有利于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但也担心泄露个人隐私,不利于人们言论自由权利的表达。笔者认为,在一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正当言论的自由,但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尤其是涉及到一些敏感事件时,更要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实行网络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个人言论自由权利的保证和监督,有利于加强对互联网的利用和监管,也有利于预防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造谣等网络犯罪活动。但是,实行网络实名制不能损害网络的自由开放性和言论自由。因此,在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和保证网络的自由开放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和内在张力,是推行网络实名制之前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公共安全、时事政治等方面必须实行该项制度。在其他领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理确定网络实名制的范围和边界。

第二,坚持源头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犯罪问题。一方面,必须加强网络立法。近年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以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例如,自1978年以来,美国先后出台130多项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居世界之首。这些法律法规包括《禁止电子盗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数位(数码)千年版权法》、《儿童在线保护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爱国者法案》和《信息安全与互联网自由法》等等,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版权、保护儿童权益、反恐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网络立法工作还很滞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国人大颁布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一些部委发布的数量相对较多的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明显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层级较低、力度不够,执行效力也较低,大多是部门规章,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通过的法律法规仍然很少;二是立法的内容有很大的滞后性,已有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的是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方面的问题,而在网络使用上的立法规范仍有许多空白,这就给不法分子进行网络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研究,分析其表现、趋势和特点,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使打击网络犯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另一方面,必须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美国对于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处罚措施也是十分严厉的。2011年5月12日,美国白宫出台新版网络安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网络犯罪处罚力度。据悉,新计划提议建设一套针对破坏联邦数据行为进行惩罚的法规,其最重要的看点是明确了使用计算机进行网络犯罪的处罚,并规定了入侵关键系统的最小处罚力度。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由于缺乏罪名而未被惩处的网络犯罪案例不断增多。现在,网络领域执法工作倒逼网络立法,要求我们要明确网络犯罪的罪名,完善相关的立法。

第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方针,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网络造谣。针对日益猖獗的网络造谣现象,尤其是涉及到敏感事件的网络造谣现象,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各级部门要准确掌握网上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和一般舆论,有效掌握主动权。网络造谣能够滋生和扩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公开或者没有及时公开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人们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权威信息。在此情况下,人们就会试图通过其他渠道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这就为滋生网络造谣提供了土壤。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信息不公开或者没有及时公开信息和网络造谣一样可怕,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正确的、权威的信息如果没有公开或者没有及时公开,会滋生众多的网络造谣现象,最终导致鱼龙混杂,令人难辨真假。为此,有关机构必须避免以保密为由的不作为行为,对确实涉及到国家安全和保密的问题,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向公众明确说明不公开的理由。只有积极完善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网络造谣现象。

当然,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和监管,并不是要取消网络舆论监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网络是表达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监督作用。为此,相关部门要充分掌握网络传播规律,形成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舆论引导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不能因噎废食。

第四,加强网络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要做到慎独和诚信更为困难,因此,在全社会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加强网络法治教育。要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培养青少年人群的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使广大网民依法上网、依法用网。二是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要积极开展网络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抵制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欺诈等不良信息的诱惑,自觉地遵守有关网络规则,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在此基础上,网络安全教育的核心是网络诚信教育。现在,失信不仅成为影响电子商务和网络发展的重要障碍,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要问题。“诚”意味着忠诚、诚实;“信”意味着信誉、承诺。网络诚信就是指与网络有关的一切言行都要做到真实无妄、童叟无欺。只有加强网络诚信教育,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加强网络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如果网络安全的教育得不到全社会的配合,只能事倍功半。对于企业来说,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落实电信运营企业和用户法律责任,促进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在美国计算机协会(ACM)1992年l0月颁布实施的《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中,第三条基本的行为规范就是“做到诚实可信”。在2001年3月26日开始生效的《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中,将“爱国、守法、公平、诚信”视为互联网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为此,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六家互联网企业发起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诚信推进联盟”,负责建立互联网行业信用体系,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于公众来说,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网民,通过接受网络安全教育,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也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到他律和自律的有机统一,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和不健康的东西,做诚信守法的网络公民。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安心的网络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网络犯罪的发生。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参见: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http://www.cnnic.net.cn/.

[3]参见: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http://www.cnni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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