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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对策研究

2013-04-10

生产力研究 2013年12期
关键词:财务报告理事会会计准则

章 雁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1306)

趋同(convergence),本是指线条、运动的物体等会于一点、向一点会合、聚集,其目标在于达到某一个统一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向现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普遍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甚至吻合的一个发展过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前景。我国《财政部会计司2013年工作要点》中提出,全方位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准则制定与研究,并明确密切跟踪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修订与制定工作,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准则项目层面的技术交流,全面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治理结构改革与战略审议工作。为此,本文从以下方面探索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相应对策。

一、深度参与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目标,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的会计处理方法。一个单一的、完整的、全球范围内的财务报告语言已经变得很重要。众所周知,会计准则国际化可以减少各国经济交往商业语言上的障碍,提高各国企业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从而降低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和跨国融资的资金成本,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从长期来看,会计准则国际化是一个必然发展趋势,不容忽视。然而,会计准则国际化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规范统一过程,它涉及到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各国必然会对国际会计标准的制定权展开争夺,通过各种途径对国际会计标准的制定施加影响,以争取在这场利益调整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近年来,欧美等国家根据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其会计准则不断做出修订和调整,并借助经济全球化大力推广其会计模式和会计规则,扩大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为了有效地维护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更好地发挥我国应有的作用,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性经济组织和会计组织,积极参与其活动,拓展更加广阔的国际活动空间,尽可能争取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发言权和国际会计协调的参与权以及全球性会计标准的制定权。

在具体参与过程中,我国应当通过积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地了解和分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实践,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更要充分利用这种交流与合作把我国会计准则中特有的会计事项传播出去,参与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中,实现双向的协调,把握“国际化”的主动权。只有当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才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单方面的遵循国际会计惯例,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机械性的靠拢,则不能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制定的背景和应用的范围都更多的代表了欧美等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利益,而较少考虑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国家的情况。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逐渐也对我国给予了关注,希望得到我国的认可。为此,财政部每年都邀请IASB的理事或者工作人员来华,通过报告会、圆桌会议、论坛等形式,宣讲国际准则最新动态,听取我国各方意见和建议。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双向互动的过程,我们应当以积极的姿态,深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背景、意义,以各种方式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拓展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空间。

此外,密切关注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动向,积极主动地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施加我们的影响。不妨借鉴香港的做法,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征求意见搞或讨论稿时,我们也迅速针对同样的问题发出征求意见稿,从而使政府以及全国会计实务界、理论界都密切关注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动态,跟上会计国际化发展步伐。意见稿可以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每年的沟通对话中反映出来,从而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现我方存在的特殊问题。

二、科学认识趋同中存在的差异

2012年11月,20国集团(G20)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墨西哥举行会议,并发布了一份概述会议结果的联合公报。联合公报指出,“向单一一套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趋同所取得的缓慢进展令人担忧”,并鼓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尽快完成工作,并在下一会议上进行汇报。

就目前来看,我国在会计准则体系整体框架、内涵和实质上基本实现了国际持续趋同,为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基础。尽管存在少量差异,但均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谅解和认可。

“差异”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因为世界各国、甚至一国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长期的历史、法律、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背景不同造成了会计发展的差异,又最终体现为会计准则的差异。我们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差异,差异的存在是客观的,需要认识会计准则现存的差异:“差”在何处,“异”有多大,努力缩小差异。会计差异不是会计差错,更不是会计造假。经济业务实质相同就可以采用一样的处理方法,经济业务实质不同则采用不同处理方法。例如,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应用存在差异。我国的态度较为谨慎,规定了公允价值应用的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应用,不符合公允价值条件的则不能强行使用,否则适得其反,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再如土地使用权的差异,这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或个人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从而决定了我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然而,西方允许土地所有权归属于企业或个人,从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将土地按照固定资产处理。

会计准则的差异也体现在会计实务中,同一主体按照我国会计准则披露的净利润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净利润数值存在差异。要解决会计实务中的差异,就要寻求准则衡量标准的统一,处理方法的趋同,尽可能缩小会计实务中存在的差异,限制差异的范围,使得即使存在少量差异也不会影响到投资者使用会计信息。因此,我们要客观的看待差异,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未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就能有的放矢,针对存在的差异,进行协调磋商,寻求趋同的方法。

差异涉及到两个及以上主体之间的不一致。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的差异,除了考察我国的情况外,还必须正确的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针对的问题和应用的环境,正确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整体框架、每项准则的内涵与实质,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发展方向。从而,有助于全面认识两者之间的差异,合理看待差异。

简言之,科学认识趋同中存在的差异,在未来我国会计准则国际持续趋同过程中,应采取“审慎趋同”的态度,避免出现盲目激进的“全盘趋同”和消极被动的“选择趋同”等倾向。

三、合理确定符合国情的趋同策略

冯淑萍(2005)将我国会计实务划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会计实务是中国的经济交易事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而且两者所处的环境也相同,对于这类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我国将积极促进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甚至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如存货、收入等。第二类会计实务是我国的经济交易事项在形式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会计环境,其经济实质却并不相同。比如企业合并,我国的企业合并实例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国际准则中则认为企业合并都是非同一控制的,存在天然的购买方。再如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政府补助等。对于这类业务我们就要区别对待,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行协调沟通,阐明我们的情况,取得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认可。第三类会计实务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经济交易事项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已经比较普遍,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可能还没有,或者才刚刚起步。比如各种形式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保险业务等。对于这类交易事项,我们将展开有关研究,作好趋同的准备工作。第四类会计实务是我国特有的一些经济交易事项,在西方发达国家是没有的或者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没有规范的,如土地使用权、债务重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问题。由于我国的法律规定与西方国家不同,难以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们就需要制定自己的规范,通过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沟通,寻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我国情况的包容,协调未来趋同的方法。

针对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保险合同、收入确认、租赁、排放权交易计划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财政部会计司在2011年及时跟踪、深入研究其最新变化及影响,组织课题研究、召开座谈会讨论,深入企业调研。其中,《新兴经济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指南》得到各国代表的高度评价,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在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教育材料时吸收借鉴。

2012年11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发布了一份公众意见征求稿,提议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设立一个新的咨询小组,由对财务报告有兴趣的全国性以及区域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新的咨询小组将被命名为“会计准则咨询论坛(ASAF)”,其主要工作是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供技术咨询及反馈意见。2013年4月,我国成功加入会计准则咨询论坛,表明了IFRSF、IASB对近十年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改革与建设所取得成绩的高度认可,这对我国在国际会计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这既是我国在长期会计国际交流合作中赢得的机遇,同时也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中面临的新挑战。

在趋同策略上,我国应积极关注IASB和FASB等机构的最新动态,认真分析IASB的项目计划和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我国影响较大的准则,财政部应制定相应的事前协调计划和措施。对于趋同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所产生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反映给IASB,积极努力寻求互动多赢的解决方案,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能够较多地体现我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和需求。我们应该利用IASB会议的开放机制等方式,对准则的制定施加影响,切实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正如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黄世忠(2012)认为,完全采纳IFRS,有被动适应、消极作为之嫌,而持续趋同展现的则是主动适应、积极作为的精神。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仅应当适应,而且应当影响国际会计惯例。唯有采取持续趋同的策略,才能扩大我国在IFRS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四、全面加强与区域会计组织的协调合作

首先,相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协调,地区协调所面临的矛盾和协调过程中遇到的障碍较少;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形成,都是以一定的共同目标为基础,地区协调的愿望比国际协调的愿望更强烈;利用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权威性和内部政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推行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其可能性比国际性协调大得多;与此同时,由于地区协调在区域范围内缩小了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为世界范围内的会计协调打下了基础。其中,欧盟进行的区域会计协调是会计国际化的一个成功范例,这种区域协调不仅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了欧盟范围内的会计和报告差异,而且扩大了欧盟会计的影响范围,给我国会计国际化提供了一个思路。我国需要加强与亚洲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亚洲区域的会计协调进程。在协调过程中,亚洲国家的一致性意见可以引起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充分重视,从而有利于维护亚洲国家的利益。亚洲区域协调将进一步扩大亚洲国家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的影响,同样也会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会计事务中的影响力,使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打上中国的烙印。

其次,为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更有话语权,我们也需要加强区域间合作。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美国主导下改组完成后,新成立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咨询委员会构成比例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代表着发展中国家的理事由改组前的4个(共16个理事)减少为1个(共14个理事),以英、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主导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进程。在该情况下,要想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区域间合作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能有效地总结亚洲会计模式的特点,先在区域范围内协调以形成完善规范的亚洲会计体系,则不仅能提高亚洲国家整体的会计水平和协调程度,而且能够在欧美主导的国际会计标准体系中注入一种新的力量,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真正做到广泛、客观、公正和代表性。例如,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是于2002年初,为顺应会计国际协调和趋同的新形势建立的一个促进区域会计交流与合作的机制,旨在共同交流各国会计准则发展状况和所面临的问题,协调会计国际趋同的立场,发挥区域合作和交流优势。又如,《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关于IASB排放权交易机制准则项目的初步意见》,成为IASB未来改进排放权交易机制准则项目的参考。

令人欣慰的是,2013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前主席兼基金会执行总裁戴维·泰迪在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期间接受《中国会计报》专访时指出,中国是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的中坚力量,如果中国能够在AOSSG的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提高话语权,那也将会对IASB产生影响。如果中国成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亚洲领跑者,AOSSG将会是中国在亚洲甚至全球产生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平台,目前中国已进入实现领导力的攻坚阶段。

五、深入加强国际趋同的理论和实务研究

我国应密切关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新动向,搜集、整理和研究国外最新的会计理论和实践,取其精华,为我所用。通过借鉴、吸收以提高和充实自身,熟悉和吸纳国外成功的会计经验,使我国会计工作质量与日俱进,加强国际会计与我国会计的比较研究。

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投入,并应设立专门权威的会计研究机构,整合国内会计学术界和会计实务界的力量,形成一个精良的研究组织,有序地开展课题研究。2012年4月,财政部重点课题《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行业会计准则有关情况分析》在广西南宁开题。在全面研究各省市各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了解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进展、主要驱动因素,评价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质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总结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措施、经验和问题,提出完善《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议和政策措施。

为我国及时调整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具体策略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从而更好地实现我国会计国际趋同的战略目标,具体工作可包括:(1)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其他国家准则制定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准则制定目标、模式、程序等;(2)详细分析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和原因,为制定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又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我国准则提供具体指引,减少在准则制定中的盲目性;(3)深入调研和评价我国会计准则对宏观经济和产业的影响,为宏观经济政策和管理提供准确信息支持;(4)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实施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策略调整建议。

六、结束语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历史进程,是不断缓解矛盾和冲突的过程。它牵扯面广、难度极大,想一劳永逸,只能事与愿违。趋同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程,应由点到面、由易到难、不断积累、逐步展开。趋同的过程,还应根据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和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需要,有的放矢,因势利导。随着经济地位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中国的声音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的关注,我国在融入和参与全球性单一会计准则的制定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以期致力于采取多种对策促进趋同的双向性,以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并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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