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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情报学的学科定位

2013-04-10□黎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情报信息情报工作情报学

□黎 慈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210012)

学科建设在高校培养人才、提升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促进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公安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高自身的学科建设水平。广大公安教育工作者经过多年努力,2011年终于实现了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增设公安学为一级学科的愿望,无论对公安教育还是公安实务工作都是一个福音。然而,欣喜之余我们应当关注在公安学一级学科下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二级学科体系,促进公安学一级学科的健康发展。《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要突出特色和优势,在重点方向上取得突破。”这一规定可以作为公安学二级学科建设的思路和方向。作为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公安情报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情报工作活动,相对于普通情报工作,具有其自身特殊性。在研究公安情报实务过程中,公安情报学已经逐步形成了本学科独特的学科体系和发展路径。我们认为,将公安情报学作为公安学的二级学科,符合公安学学科建设的规律,能更好地满足公安情报实务的需求。

一、公安情报学,从属于公安学抑或情报学

关于公安情报学与情报学的关系,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的一个分支,是介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综合性学科”。[1]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情报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当成公安情报工作的基础性学科,大大限制了对公安情报实战的解释和指导价值,在新情报观看来,情报学与公安情报知识体系并无从属关系”。[2]可见,厘清公安情报学与情报学的关系,无论是对公安情报学本身发展,还是对作为一级学科的公安学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公安情报学,是公安学与普通情报学交叉融合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作为一个学科名称,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在公安领域具体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故而视为普通情报学下设的一门分支学科。笔者认为,这种学科归类是历史的产物,因为当时公安学并没有作为一级学科,公安情报学找不到合适的上位类学科,业内研究者自然而然地选择把情报学作为公安情报学上位类学科,以获得学科理论支持,快速实现公安情报学科体系“从无到有”的转变。[3]当前,随着公安情报工作实践的发展及其表现出的独特属性,如果继续将公安情报学归属于普通情报学的下位学科,将会阻碍公安情报学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无法满足公安情报工作对理论指导的需求。

首先,公安情报学与普通情报学在学科任务方面存在区别。就普通情报学而言,一般认为,V.Bush1945年发表的著名论文《诚若所思》(As We May Think)应作为普通情报学开端,之后随着二战后科技情报成几何级数增长,产生了“情报爆炸”与“人们对情报的需求无法满足”之间的矛盾,于是学者们开始探寻如何应对“情报爆炸”、如何有效利用情报,由此促成情报学理论著作文献数量的激增,情报学学科应运而生并逐步成长。基于普通情报学的产生背景,普通情报学的学科任务可以界定为:为解决由“情报爆炸”所带来的情报积累与利用之间的尖锐矛盾,用科学的方法组织知识信息,使之有序化,成为人们便于利用的形式,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向用户提供所需要的情报,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4]

与普通情报学不同,公安情报学是基于公安机关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需要而产生的。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绝对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人流、物流、信息流日趋活跃频繁,社会治安环境日益复杂,犯罪率曾一度持续增长。为应对“风险社会”,公安机关逐步转变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与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体系建设,将“情报”视为战略资源。通过情报分析,公安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倾向,把握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从而提高打、防、控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情报工作的搜集、分析、利用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科学理论的指导和专门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由此促成了公安情报学学科的产生。依此可见,公安情报学的学科任务是由公安机关的职责决定的,可以定位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预防惩治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公安情报学与普通情报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内容存在差异。关于普通情报学,我国著名情报学者梁战平研究员指出,情报学的核心研究领域包括理论方法、信息管理和服务、情报分析、信息检索、知识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六个部分。[5]而公安情报学是研究“公安情报的产生、传递、存贮、检索、分析、利用的活动规律,以及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使公安情报流通过程、情报系统保持最佳效能状态的一门应用学科。”[6]可见,公安情报学以公安情报与公安情报活动为研究对象,它关注的不仅仅是情报信息本身的处理、传递与管理,其主要任务在于对情报信息进行研判,甄别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社会治安秩序的因素,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和打击犯罪提供及时精准的情报依据。相对于普通情报学,公安情报学更关注实践应用,是一门实践性更强的应用型学科。

第三,情报学的基础理论、方法、技术并非公安情报学的主要来源。基于情报现象的研究,公安情报学需要借鉴普通情报学的相关理论、技术和方法。但是,“公安情报工作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任务上都与情报学所研究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差异。那种试图套用情报学来建立精干实用的公安情报知识体系的努力是南辕北辙的。”因此,应当“从心理学、地理学、统计学、犯罪学、社会学中寻找理论依据,并结合公安工作实践经验和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形成完全脱离情报学、结合情报分析实践的公安专业特色的情报知识体系”。[2]P548这是因为,公安情报学研究的“情报”关涉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因此,它更加依赖于从犯罪学、侦查学、治安学、安全保卫学等公安学的其他门类学科中寻求理论、技术和方法,建构自身的学科体系。[7]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公安情报学虽然最初借鉴普通情报学建立了自身的学科体系,与普通情报学有着紧密联系,但随着公安学成为一级学科,顺应公安情报工作实践需求,将公安情报学定位为公安学的二级学科,既有利于促进公安学学科的健康发展,又有利于促进公安情报教育事业的合理定位,为公安工作实践输送更多更优质的专业人才。

二、公安学下设公安情报学二级学科的应用价值

情报是现代警务工作决策的依据,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活动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情报在执法办案中的效用,公安部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强化情报信息搜集和汇总研判工作”。随后,各地基层公安以“大情报、大系统、大投入、大采集、大应用”为指导思想开展情报实践活动,南京、云南、上海等地陆续成立专门的情报中心,在侦破盗窃、毒品交易、金融诈骗等案件中获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至今不能很好实现“快速反应、精确打击”,特别是在情报信息的分析整编方面存在不足,很多部门之间还存在着情报信息工作的低水平重复。[8]要改变这种困境,迫切需要公安情报学理论的指导以及更多更优质的公安情报专业人才的输入。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情报学理论的研究和公安情报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一)促进公安情报人才培养规格的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向纵深发展,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一个风险社会,社会关系变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变得更加尖锐,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具有前所未有的挑战性。西方发达国家警察部门为最大限度提升警务效能,于上个世纪90年代着手革新传统的被动警务模式,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战略,在危机信息的及时准确监测、预警、引导与控制工作中发挥了重大效应。我国为应对“风险社会”的治安形势,从本世纪初也已经开始大力实施“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公安情报工作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纷纭复杂的社会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实践表明,只有提高从事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才能保障公安情报工作的效度获得持续提升。公安情报学的核心任务之一,便是培养公安情报工作人才,使他们具有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掌握情报获取的方法、技术与手段,促进公安情报开发与利用的良性发展。可见,将公安情报学列入公安学的二级学科并加以重视,有利于促进公安情报人才培养规格的提高。

(二)促进公安情报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各种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同时,境内外敌对势力内外勾结,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接连发生,严重威胁到国家利益、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应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公安情报工作已经由传统手工方式的信息资料管理发展为智能化的创造性劳动,对公安情报理论指导和公安情报工作队伍的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公安情报学设立为公安学的二级学科,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切合公安情报工作的现实实践和运作规律开展研究,发现公安情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为公安情报工作寻找对策,促进公安情报工作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另一方面则是有利于公安情报工作队伍的优化,培养出一大批既具备扎实的现代情报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文化素质,又具备公安情报获取、处理、分析研判能力的情报工作人才,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公安情报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促进“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有效实现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公安情报工作需要突破刑事侦查的传统范围,在侦查破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治安环境监视、预案、公安决策、公安管理、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情报信息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取得了主导地位,世界上诸多国家相继提出“情报主导警务模式”,把情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如英国内政部设立了国家犯罪情报局,并建立了统一的国家情报模式;美国司法部颁布了“国家犯罪情报共享计划”以指导美国各警务机关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日本警察把“信息、信赖、信条”作为三大法宝;加拿大皇家骑警提出了“情报先导”的警务工作理念,皇家骑警在办理大要案时,每个专案组领导层都有一名信息协调官,率领有关情报专家、技术人员等专门提供情报信息服务;国际刑警组织推行了一套标准的“犯罪情报分析模式”。[9]这些都表明,情报在现代警务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及实施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公安情报学研究以公安情报的收集、公安情报的传递、公安情报的储存、公安情报的分析利用等方面为重点研究内容,能够为情报主导警务模式的有效实现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

三、公安情报学具备设置二级学科的条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09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二级学科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公安情报学学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具备了设置二级学科的条件:

(一)公安情报学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能确定本门学科的研究范围和一般内容,也决定着这门学科的研究方向和发展方向,可以说,明确的研究对象是衡量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否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安情报学以公安情报与公安情报活动为研究对象。所谓公安情报,是指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秘密力量、日常办案、日常管理、社会调查、公开资料等途径获取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管理及其他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各类情报信息及其分析研判后的成果。[10]可见,公安情报工作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宗旨之一是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敌对势力、犯罪分子,往往给“情报”信息赋予对抗性、秘密性等独特属性,从而使得公安情报学具有明显不同于普通情报学的研究对象。

(二)公安情报学拥有一套符合自身属性的研究方法

适当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不适当和不科学的研究方法直接影响科学研究的质量,产生错误的结论,甚至使整个科学研究失败。公安情报学的研究要获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就必须选择相应的研究方法来适应所研究的目的和研究的对象。公安情报学在研究公安情报工作实际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公安情报学自身属性的研究方法,如《犯罪情报分析讲义》中就提炼出了犯罪情报分析方法,主要包括犯罪制图分析、犯罪模式分析、案件过程分析、案件比较分析(串并分析)、系列案件案犯特征分析、犯罪团伙分析、个案案犯特征分析、犯罪控制方法分析等。这些方法显然是普通情报学所不具有的研究方法。

就公安情报学总体而言,另外两种研究方法也是该学科常用的独特方法:一种是情报信息关联法,公安情报学采取关联法取决于情报信息具有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是由案件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决定的,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人员、涉案物品等情报信息之间必然存在逻辑上的相关性。面对公安情报信息资源呈爆炸式增长的趋势,公安情报学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情报进行存储、整序,还应当研究如何通过融合分析、归纳推理、人工智能等方式来实现情报的挖掘和关联。另一种则体现为情报信息还原法。作为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对象,公安情报与其他类情报如科技情报、商业情报、市场情报等强调情报内容的新颖性不同,强调案件的还原性,只有能使案情复原的情报才是有价值的情报。因此,在公安情报学的研究中,还原法应当成为其关注的研究方法。

(三)公安情报学具有比较健全的专业知识体系

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公安学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十多年的积淀,公安情报学相关的理论和学科体系的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专业知识体系。这些专业知识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模块:一是公安情报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研究公安情报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公安情报史,以及为借鉴国外公安(警察)情报工作的做法、经验及其公安情报学理论成果而进行的比较研究。二是公安情报业务的研究。主要包括对公安情报的收集与研判、现代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公安情报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三是公安情报专门工作的研究。主要研究刑侦、经侦、禁毒、边防、国保等领域专门情报工作的特征、规律和方法。四是公安情报应用的研究。主要研究公安情报在犯罪控制、预警、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具体应用。

(四)公安情报学的人才培养已经形成规模

许多公安院校顺应公安情报工作实践对情报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已经开始着手培养应用型情报专门人才。2004年公安大学率先挂靠侦查学招收公安情报分析方向本科,2005年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增设犯罪情报方向,为公安情报领域专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开了先河。之后,重庆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等多所公安院校也已经开设公安情报学本科专业,而在江苏、浙江、甘肃、辽宁等地公安院校中都设有公安情报学方向,很多公安院校设有独立的公安情报系或公安情报教研室。上述公安院校确定了人才培养的目标,即培养具备扎实的公安情报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报的收集、判断、分析、处理的方法与技术,具备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公安情报活动的能力,能在公安各警种从事公安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和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例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公安情报学系每年招生本科生2个区队约80人,二学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2个区队约70人,情报分析方向硕士研究生约8人。该系各类在校学生约450人,自创建至今已经为全国公安机关输送毕业生400余名。

(五)公安情报学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

自江苏警官学院卜安淳教授在《公安学、警察学及其相互关系》(该文发表于《公安大学学报》)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安情报学”一词后,以公安情报为研究内容的学术文章如雨后春笋般地逐渐增多。笔者查询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截至2013年9月4日,共检索出关涉公安情报学的有效论文551篇,其中以“犯罪”、“情报”为共同关键词,显示符合检索要求的论文为129篇;以“刑事”、“情报”为共同关键词,显示符合检索要求的论文为46篇;以“侦查”、“情报”为共同关键词,显示符合检索要求的论文为77篇;以“公安”、“情报”为共同关键词,显示符合检索要求的论文为299篇(其中涉及“公安情报学”理论研究的是17篇);关于公安情报的课题也已经出现,如江苏警官学院张亮教授的《基于公安情报的物联网信息深度挖掘技术研究》获2012年公安部级项目立项。公安情报类专业教材也明显增多,如于凤玲等编著的《刑事侦查情报学》、王志华编著的《犯罪情报资料教程》、倪德源、龚里编著的《公安基层情报信息分析》、曹凤编著的《公安情报学前沿问题研究》等。此外,全国公安情报学研讨会自2006年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三次,而且形成了研讨会论文集《公安情报学理论与实践》,无论对公安情报理论研究、还是对公安情报实践工作,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结语

公安学增设为一级学科,广大公安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倍感振奋,欣喜之余,我们应当思考如何构建公安学二级学科体系,这是公安学一级学科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公安情报学成为公安学的下设二级学科,是立足公安工作的前沿,全面把握公安实战工作的需求做出的选择。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的任务在于培养更多从事公安情报工作的人才,研究公安情报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相应对策,以促进公安情报理论层次的提升、公安情报工作水平的增长。公安情报学不能关起门搞学科建设,应当形成一个开放的系统,尤其应当注重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服务公安实践。总之,公安情报学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方针,实现公安情报理论指导实践,公安情报实践促进理论,以促进公安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公安情报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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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谢晓专.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J].情报资料工作,201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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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彭知辉.公安情报学初探[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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