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生诉求变化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3-04-10王欣

社会治理理论 2013年6期
关键词:民生渠道利益

王欣

民生诉求变化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王欣*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GDP总量已进入了世界第二位。但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和严重的腐败现象,不同利益群体诉求多元,使社会矛盾和问题更为复杂和突出,民生诉求呈不断增长的态势。一些群众提出诉求遇阻后就越级上访,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何根据民生诉求的变化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探索将问题有效化解在基层的新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民生诉求 基层 诉求渠道 社会管理创新

随着人们公平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其各种利益诉求成为促使各级党政部门提高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动力。注意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畅通诉求渠道,真正把百姓的核心利益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变化

1.利益群体多元化。我国已进入人均GDP4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城乡壁垒逐步打破,社会流动日益畅通,各个方面的挑战接踵而至。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已经突破合理的限度,基尼系数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水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差距拉大。社会分化明显,社会群体类别不断增多,除了工人、农民、干部等传统群体,还出现了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不同群体,出现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不同群体占有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不同群体的维权意识也随之迅速增长,其诉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诸如群体性事件、暴力型事件增多,对抗性因素增强、利益性矛盾突出,民生问题比以往显得更为迫切。

2.利益诉求差异化。一些强势群体,在政治、社会、经济方面占有相对较多资源,社会影响力也较大,与各级政府部门相对关系较为密切,为自身利益表达提供了较为有利条件,很容易找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影响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走向。中间阶层人数庞大、构成复杂且具备一定的自我意识,但利益表达却难以形成统一的群体行为。弱势群体受年龄不济、文化偏低、就业困难等因素制约,在政治参与、经济收入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弱势群体信息来源与交流不多、缺乏法律知识,缺少在社会上所占有的经济和社会资源,处于个体游离和分散的状态。群体意识的不足限制了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只有当政府的政策或者项目(如征地、拆迁)直接侵犯到他们利益时,才会以相对集中的方式表达出来,当合理利益诉求受阻时容易采取非理性的方式表达。

3.诉求行为多样化。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兴起,使利益诉求行为网络化,网络、微博日益成为利益诉求的新型渠道和重要平台。我国公民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司法机制、人大和政协机制和信访机制,加之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代表特定人群进行的利益诉求。经济体制的变革导致经济利益摩擦、观念碰撞加剧,由此带来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叠加。但各个社会阶层掌握的社会资源情况其利益表达差别较大,强势群体在各级人大、政协都有自己的代表,加上地方政府偏重经济发展,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很容易引起政府决策层的注意和满足。而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渠道相对不畅。由于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相对滞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支持不很给力,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经济力量较弱,组织化程度较低,其意见、建议很难到达决策层,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其关注的诸如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凸显。

4.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现。而且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反映的是民生和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如提升劳动福利和待遇、提高征*

王欣(1955,3-),男,辽宁沈阳市人,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应用社会学。地拆迁补偿标准、抗议企业环境污染、追究医疗事故责任等等。另外,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事件,也多具有难以预测和容易引起民众恐慌的社会风险特点。当前社会问题既有火灾、交通事故、矿难、旱灾涝灾、地震、劳动纠纷、贫富冲突等传统安全问题,也面临难以预测、扩展迅速、容易引起恐慌的化学污染、核污染、食品安全、不明传染病、金融危机、恐怖主义等新型社会风险,当给予高度重视。

二、完善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对策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核心是通过合理配置行政资源,提升管理的效率。需要各级干部走基层、贴近群众,及时了解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新诉求,适应对于民生诉求的新变化,破解好民生诉求难题。健全我国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政府和民众的应急应对能力,提高防范、抵御和治理新型社会风险的能力。

1.创新管理体制。坚持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公众听证、协商谈判有效形式。建立党和政府与群众交流平台。政务及决策活动尽可能透明公开,党委、人大和政府应建立专门网站,收集、整理群众利益诉求,让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直接反映到决策层,避免渠道长、环节多导致的利益诉求失真或遗失。构建广播、电视、网络、通讯、报刊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形式。及时建立、健全和规范与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与渠道,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收集研究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并把这种利益诉求送达到决策层。各级党政部门应当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务必使每一项政策都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并得到群众支持和理解。在每一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中注意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征求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使人民群众能够了解、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决策。加强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自觉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从更多地关注经济发展,到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情系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目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真正来自基层、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的人数不多,很难准确反映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应当增加来自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让他们和强势群体同样拥有平等、合法、有序的利益表达渠道和机会。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问计于民。

2.畅通诉求渠道。我国现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民意征询系统,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政策评估等基本环节,以及在立法和重要决策过程中实行公示、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公开征集意见等多种具体制度。建立及时收集群众利益诉求信息的网络系统,加强对收集之信息的分析、研究和提炼,使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通过正当渠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尊重和保障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权利,特别是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保障其参与与其有关的各项决策的权利,使其能够表达和维护自身权益。信访部门是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接受信访也是职能部门了解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窗口。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投诉效率,限时有效反馈。加强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动,积极从案件中发现并整治侵害弱势群体利益行为背后的腐败链条和渎职行为,对压制、报复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信访部门和司法机构的联动,支持来访者利用法律武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对违法事件坚决予以打击。要保障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对于有关立法的参与权,强化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群众能够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各项权益。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对征地拆迁、企业劳资和基本生活公共服务等直接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强化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听证会、协商谈判等具体制度,提高其有效性和实效性,使弱势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出台政策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保证其参与与其有关的各项决策的制定和利益博弈,使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化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社会管理新的基础。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要特别注意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同时也肩负着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任务,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也会带来围绕权益保护而产生的一些权益纠纷,从社区工作逐步专门化和专业化开始,建立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新机制。发展壮大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把社区改造成新的社会管理基础。要特别注重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些机构有自下而上的完备组织系统,有一支具有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工作经验的人才队伍,它们不仅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且能够在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同时,群众也要学习如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个人在伸张自身权利的同时,必须顾及他人、其他群体乃至人民整体的利益,应当了解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必要的情况下要为公共利益克服困难,以至作出牺牲。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是一种理性的利益表达。理性的表达是实现双赢、多赢局面的必要条件。社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场所,又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重要平台。如今,社区逐渐成为了重要的利益表达渠道。按着立足调解矛盾、就地解决矛盾的要求,在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有矛盾在单位、社区就能解决,矛盾不上交。

4.壮大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畅通、有效的民生利益表达渠道离不开各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民生工作中的作用日渐显现。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发展社会组织来实现利益表达的组织化。在社会管理实践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使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有序进行,规范民生诉求行为。着力培育发展随着科、教、文、卫、体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涌现的新型社会组织,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拓宽弱势群体诉求渠道。发展各类服务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健全代表各类弱势群体利益的工会、农会与农民工协会,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各基层组织建立群众利益诉求的协调体系,尽量让群众利益诉求在基层的社区、街道和区县得到解决。建立健全有利于群众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社会法律援助体系和国家法律救助体系,降低诉讼成本,简化司法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强化工青妇、残联和以弱势群体为主的各类协会的权益保护功能,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赋予其为弱势群体利益参与诉求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及时解决。通过社会组织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社会管理涉及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等方方面面,通过发展志愿者队伍和开展志愿者活动,形成自助互助、奉献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5.媒体公众参与。媒体承担着一定的政府职责,通过发挥自己媒介信息服务平台的功能来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它为群众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便捷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通道。大众传媒能够将群众的利益诉求广泛传播,引起社会关注,凝成社会焦点,直接被政府相关部门知悉。大众传媒应当切实把民生诉求融入到工作中,充分表达群众利益诉求,真正成为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在大众传媒上设立针对群众利益诉求的平台,媒体的作用就是在这些体制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之外,成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使得社会的各方面的利益表达能够相对均衡,利益表达时占有社会资源相对均衡。现代社会,媒体已成为公共表达意见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既可以通过这些媒体了解民情民意,又可以运用这些媒体表达政府意愿,并对不同利益主体进行正确引导。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开设“市民心声”、“行风热线”、“在线投诉”、“市长信箱”等网络信息平台,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设博客或论坛。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监督。要善于引导和调控网络舆情,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民言论要加强监控。构筑“防火墙”抵制网络谣言,对不实之说在第一时间予以澄清,并在信息披露方面抢占先机,消灭网络谣言于萌芽状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舆论培育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和参与意识,培育符合时代特点、能为社会成员接受的共同价值观和社会认同感。公众参与的直接渠道志愿者服务。探索完善平安志愿者组织和服务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志愿活动健康发展,使志愿行动成为扩大公共服务的有效形式。创新领域,把社会管理延伸到网络虚拟社会。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监管。组建网络管理执法队伍,规范互联网上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聘请普通市民作为行风、党风监督员,使市民了解各级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

6.缩小收入差距。现阶段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目前,我国是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上0.4的警戒线,表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部分行业企业高管人员与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过大。尤其是由于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一些资源性行业企业以低成本甚至无偿使用公共资源。分配状况和政策取向变化很大,民众对收入分配的看法分歧也很大。除了市场分配的差距,在国家财政的再分配方面也有很大差距,如不同地区之间同级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有很大差距。由此引发民众对收入分配状况的高度不满,特别是对一些国有垄断企业负责人的高额年薪问题反映强烈。收入差距的拉大容易隐藏社会风险,在利益格局重塑的过程中,“铁饭碗”、“大锅饭”少了,社会失落感增强,社会归属感减弱,一些人甚至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公平和效率关系,理顺收入分配的秩序,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帮扶力度,通过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和加强帮扶,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让收入分配公平阳光。在收入分配格局上“提低、扩中、控高”,提高中等收入群体占比,避免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难以与社会同步增长,让百姓工资性收入增长跑赢CPI,最终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

1.潘强.现实民生倒逼社会管理创新[N].中国改革报,2011-08-19.

2.官锡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之本[N].南宁日报,2011-08-18.

3.肖华孝、肖小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破解民生问题之诉求[J].沧桑,2012,(5).

猜你喜欢

民生渠道利益
聚焦“五个一” 打通为侨服务渠道
聚焦“三保障” 唱好“民生曲”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民生之问饱含为民之情
“钱随人走”饱含民生期盼
民生锐评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渠道
利益链与新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