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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探讨

2013-04-09轲唐

河南建材 2013年4期
关键词:承包商工程师业主

丁 轲唐 杰

1南阳师范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473061) 2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73000)

在我国,由于WTO的加入和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内的外资项目管理均已按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由国际工程咨询联合会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简称FIDIC条款),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而在内资项目管理上,由于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市场倾斜,竞争非常激烈,承包商只能通过以低报价的方式获得工程,因此工程合同价格中所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另一方面,业主一味的节约投资,往往在招标前或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霸王条款,使得承包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此背景下,承包商只有通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索赔,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保护自己,避免亏本,赢得利润。

根据国外资料显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施工索赔对于降低工程承包风险、获得相应承包收益影响很大。在正常情况下,工程项目承包能取得的利润为工程造价的3%~5%。而在国外,许多工程通过施工索赔能使工程收益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6%~16%,如在美国有人统计了由政府管理的22项工程,发生施工索赔的次数达427次,平均每项工程施工索赔约20次,施工索赔金额约占总合同额的6%左右,施工索赔成功率占93%。所以,我们国内的项目管理者应该提高对施工索赔的认识,加强施工索赔理论和施工索赔方法的研究,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施工索赔工作,这对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管理中施工索赔的起因、寻找施工索赔机会、收集施工索赔证据、施工索赔的程序等问题进行探讨。

1 施工索赔的起因

由于建筑产品的设计、生产、经营的特点与其它产品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建筑业是一个施工索赔多发的行业。通过资料和工程实际情况的分析,造成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七个方面。

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变得更加复杂多变。由于设计难度加大,要求设计人在设计时,使用规范不出差错。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因而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的变化。

2)项目及管理模式的变化。在项目承包过程中有总包、分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技术、工作等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管理上的失误是难免的。若一方失误,不仅会对自己造成损失,也会连累与此有关系的单位。如关键路线上分项工程的延期,会对整个工程项目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工期或费用的损失。

3)业主的违约。业主的违约主要反映在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或交付的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未保证施工所用对水电等的需要、未及时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未及时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没有及时提供应供的材料设备、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造成工期或费用的损失。

4)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等的调整、银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停止使用某种材料或施工设备、推广某些新技术、新材料等,造成费用的增加。

5)合同变更和合同缺陷。工程合同的变更次数、范围和影响的大小与该工程招标文件的完备性、技术设计的正确性,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的科学性直接相关。由于合同变更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影响,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费用的增加。另外合同条款用语含糊或不够准确、条款中的漏洞、条款之间存在的矛盾、双方对某些条款理解不一致、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即对承包商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现条文是一种圈套等。

6)业主要求的变化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发生,导致工程质量标准、实施方式和过程、工程量、工程质量的变化;业主管理的疏忽、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他的合同责任,造成承包商的损失。

7)业主指定采购材料、设备检验不合格,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需停工待料等,造成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上述诸多原因造成了承包商经济上的损失,为了取得经济效益,承包商不得不进行施工索赔。

2 寻找施工索赔的机会

根据上述分析,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合同管理,但反过来说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加上建筑市场运行尚不健全和规范,合同约束力不强,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施工索赔要求,有的是通过请客送礼等行为,来取得经济利益,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建筑行业自身的发展和将来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必须逐渐适应利用施工索赔的手段,寻找施工索赔的机会。为此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增强施工索赔意识。由于国内建筑业长期受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施工索赔尚未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上,许多承包商对它还十分陌生,所以承包商应加强施工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2)全面研究国际上先进的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因为合同有一套国际通用的做法和程序,这些做法和程序对施工索赔有很大影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又经常会发生一些非承包商责任引起的,而且承包商不能影响的干扰事件。它们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款,造成施工工期和费用的增加,是承包商的施工索赔机会,承包商必须对施工索赔机会有敏锐的感觉,寻找和发现施工索赔机会是施工索赔的第一步。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接通水电等,使项目施工人员和设备不能进场,工程不能及时开工,延误工期;业主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等。而合同就是施工索赔的依据,因为施工索赔就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事件,并以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标准。因此,在日常项目施工管理中,首先要注重合同的管理,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施工索赔机会,将每日的工程施工情况与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经发现两者之间不符合,就应作进一步的分析,进行施工索赔处理。

3 收集施工索赔证据

任何施工索赔事件的确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施工索赔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施工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施工索赔证据应体现出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和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干扰事件一旦发生,就要着手进行施工索赔证据的收集,这些证据主要包括:

1)业主的招标文件、承包商的投标书、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图纸变更、施工指令变更等业主的变更通知;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3)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备忘录;检查员的工作日记,施工日志等;业主供应的工程材料进场时间、验收质量记录等方面的凭据;工程“三通一平”情况;工程施工中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程度、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等。

4)工程照片,照片上应注明日期,例如表示工程进度的照片、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照片,业主责任造成返工和工程损坏的照片等。

5)工地的交接记录,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合同双方在工程过程中各种文件和资料的交接都应有一定手续,要有专门的收发记录,防止在交接中出现漏洞和“说不清楚”的情况。

6)国家政策文件规定等。国家、省、自治区、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政策性的调整文件等。

证据是施工索赔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在施工索赔过程中提不出证据,施工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按FIDIC条件,承包商最多只能获得有证据证实的那部分施工索赔要求。因此,工程项目管理者必须对这个问题有足够的重视,施工索赔的成败往往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实情,而且在于能否找到有利于自己的书面证据,能否找到为自己辩护的合同(法律)条文。

4 施工索赔的程序

要搞好施工索赔,不仅要善于发现和把握住施工索赔的机会和收集好施工索赔的证据;更重要的是要会处理施工索赔,施工索赔的程序包括:

1)发出施工索赔意向通知

在项目施工中若发现施工索赔或意识到存在施工索赔机会后,承包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自己的施工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给监理工程师。这种意向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着一项施工索赔的开始,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53条规定:“在引起施工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将他的施工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将1份副本呈交业主”。事先向监理工程师(业主)通知施工索赔意向,这不仅是承包商要取得补偿的必须首先遵守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承包商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保持良好的施工索赔意识的最好方法。

2)提交施工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递送正式的费用施工索赔报告。施工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施工索赔的合同依据、施工索赔的详细理由、施工索赔事件发生的经过,施工索赔的要求(金额或工程延期的天数)及计算方法,并要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施工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还不能算出施工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施工索赔证据资料和施工索赔要求,在该项施工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施工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施工索赔额。

施工索赔的关键问题在于“索”、承包商不积极主动去“索”,业主没有任何义务去“赔”。因此,提交施工索赔报告本身就是“索”,但要让业主“赔”,提交施工索赔报告,还只是刚刚开始,承包商还有许多更艰难的工作。

3)催促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对施工索赔报告进行评审

承包商提交施工索赔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催促监理工程师(业主)对施工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在此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会对施工索赔的问题进行反驳或提出疑问,监理工程师结合自己掌握的资料和处理施工索赔的工作经验可能就以下问题提出质疑:施工索赔事件不属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事实和合同依据不足;承包商未能遵守施工索赔意向通知的要求;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补偿的责任;施工索赔是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承包商没有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的大小;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损失计算夸大;承包商以前已明示或暗示放弃了此次施工索赔的要求等等。为此,承包商应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应对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出的各种质疑并作出圆满的答复。

4)参与施工索赔谈判

如何将对方引入谈判,这里有许多学问,当然,最简单的是递交一份施工索赔报告,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以此作为谈判的开始。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谈判气氛比较紧张,要在一个友好和谐的气氛中将业主引入谈判,通常要从他关心的议题或对他有利的议题入手。

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分析、提出证据,这个阶段重点是弄清事件的真实情况,如工期由于什么原因延长、延长多少、工程量增加多少、附加工程有多少、工程质量变化多大等等。这里承包商应不急于提费用施工索赔要求,应多提出证据,以推卸自己的责任。对干扰事件的责任进行分析,这里是最容易产生争执的地方,这时承包商提出工期和费用施工索赔。对于双方提出的施工索赔,讨论解决办法。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或通过其它方式得到最终解决。

总之,在整个项目管理中,施工索赔管理是高层次的、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这其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不断提高施工索赔管理水平。搞好施工索赔管理,不仅能追回损失,而且能防止损失的发生,还能够极大地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

[1]李建设.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2]宋显锐,田野,宋团.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程序[J].河南建材,2010(05).

[3]刘玺.浅谈我国施工索赔的起因及归责[J].价值工程,2010(13).

[4]杜进军.工程索赔与控制[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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