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指标实质性审查
2013-04-09王平
王 平
(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四川成都 610081)
建设项目规划指标是决定该项目建筑的规模和形态的重要参数。从不同的角度讲,规划指标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城市的建设面貌,同样对普通民众的生活也有重要影响。
建设项目规划指标是规划管理部门管理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和关注点,相应的管理审查工作日益引起规划管理部门的重视。本文将就建设项目规划指标的实质性审查工作在不同层面和角度进行阐述和探讨。
1 要件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指标的审查工作是勿容置疑的,但怎么审是关键。全国现在主要采用的是要件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两种。
要件式审查的工作方式主要是比对建筑设计图纸中的技术性指标等是否满足土地拍卖或划拨时规划管理部门给出的相应要求。实质性审查则要求审查工作人员实际测算设计图纸中的图形尺寸、面积和形式等是否真实;同时是否满足规划管理的要求。要件式审查方式对责任的划分十分明确,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负责,规划管理部门对设计图纸是否满足规划管理要求负责。该方式是国际通行的管理方式。实质性审查方式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负责,审查部门(机构)对设计图纸在一定程度上负责并对设计图纸是否满足规划管理要求负责。实质性审查方式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其产生的原因是管理部门之间协作机制缺失。
2 资料要求
实质性审查要求建设单位向审查部门(机构)提供纸质蓝图的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通常为dwg 文件)。换言之,建筑设计电子文件是实质性审查的必备条件。
3 工作程序
实质性审查工作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比对纸质蓝图与电子文件的一致性、审查电子文件中尺寸标注的准确性、计算电子文件的技术性参数、比对电子文件与纸质蓝图规划技术性指标的一致性。
第一、二阶段工作是为了确保电子文件中图形相对于纸质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属于审查的前提。第三阶段工作是具体的计算环节。第四阶段工作是确定报审纸质文件中规划技术性指标的正确性。
4 各阶段的工作方式
(1)第一阶段的两种工作方式:一种是工作人员一边查看纸质蓝图,一边对比查看相应的电子文件;另外一种是将电子文件按相应蓝图比例打印在硫酸纸上,将硫酸纸图纸与蓝图图纸重叠比对。后一种方式较前者浪费纸张,但更直观且更不容易漏看、错看。
(2)第二阶段工作需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中一一测量图形中有尺寸标注的图形尺寸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3)第三阶段工作主要靠相应计算程序软件完成。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利用挂接在CAD 软件上的专业程序绘制建筑图形,该程序对绘制各类建筑结构、构件等都有标准模式。图形绘制完成后,利用该程序的计算模块就能准确计算出所需的规划指标;第二种是在CAD 软件上绘制完建筑图形后,在图形中按相关规定增加绘制有一定标准的线框和文字,然后利用配套的计算程序进行规划指标的计算。第一种方式需要软件公司根据当地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指标计算办法设计相应的绘图程序,参与当地建筑设计的设计公司必须购买该程序。第二种方式会增加建筑设计人员的工作量(计算软件的编制比较简单,一般由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后免费提供建筑设计公司使用)。
(4)第四阶段由工作人员逐项核对软件计算结果与纸质文件中标明的规划指标。
5 审查部门(机构)
实质性审查可以由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完成,也可以由规划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完成。
审查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划管理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如规划信息中心或规划设计院。另一类是有相应资质且技术力量过硬的建筑设计公司。
由机构进行审查可以部分规避规划管理部门技术性责任,但工作纪律较难约束。由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又大大增加了行政工作量和开支。
6 纠纷解决
由于对规划指标计算规则的理解不同等问题,在实质性审查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
在初步审查结果不通过的情况下,规划管理部门应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给出解释,如双方在审查技术性规则上有不同认识,应进行技术性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通常会委托第三方再次进行复核,如复核结果仍无法消除分歧,最终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7 结束语
责任划分不明确、审查成本高、纠纷产生后难以解决等问题说明实质性审查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不是一种科学的方式。但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实质性审查又是防范房地产建设领域弄虚作假现象比较有效的一种手段。
管理体制改革、行政部门间协同工作、建立有效的社会信誉体系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