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管经验
2013-04-09刘波涛张桂明宁学源
刘波涛,张桂明,宁学源
(招远市水务局,山东 招远 265400)
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管经验
刘波涛,张桂明,宁学源
(招远市水务局,山东 招远 265400)
招远市严格按照“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要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经过不懈努力,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招远市;农田水利;重点县
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招远市抢抓机遇,积极参与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组织的竞争立项,取得了第一轮重点县建设资格。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招远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按照省里提出的“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的发展思路,积极组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一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3年建设任务,共建设节水工程项目区14处,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180hm2,建设小型水源工程183处,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2012-06顺利通过3年总体验收。
2012-11开工建设,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到2013-04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发展管灌面积1506hm2,建设小型水源工程54处,完成投资2790万元。工程建成后,项目区形成了以管灌工程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体系,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招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水务局、发改局等部门及项目镇(街道)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招远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考核办法,把重点县建设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各镇(街道、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明确目标要求,严格责任奖惩,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市财政局、水务局联合下发了《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细则》和《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建后管理。
2 创新工作机制,科学规划设计
为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招远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实施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即“政府领导,全面动员;部门操作,相互协作;细化责任,奖先惩后;精心设计,高点定位;基建程序,全面管理;保障资金,打造精品;健全规制,持续利用”,着力推动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立足建设“精品工程”、“示范工程”、“高效节水工程”,坚持高标准科学规划和施工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镇(街道)政府通过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精干技术力量,深入现场,细心勘察,精心设计。
在规划设计时,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注重工程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特别是村庄周围的建筑物都采用高标准建设,提高工程的建设标准,达到工程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根据全市干旱缺水的现状,项目区工程以高效节水管灌工程为主,同时积极推广应
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完善测水量水设施配套建设,采用超声波电磁流量计、预付费电表、变频控制柜、射频卡、红外线防盗系统等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打造高效节水农田灌溉体系。
3 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增强资源配置合理性,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的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共整合资金8411万元。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与重点县建设有机结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健全多元化投资模式,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招远市财政局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思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补助1075万元,县级财政筹措资金1700万元用于重点县建设,同时发动镇村及群众投资投劳1000多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市财政局、水务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县级报帐提款等制度,对项目建设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钱”,为重点县建设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 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招远市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五项制度”组织实施,并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招远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对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实施、验收工作、后评价各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通过工程招投标,选择具有水利工程总承包Ⅲ级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Ⅲ级资质以上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安装,选择具有资质的烟台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及烟台建特水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各承建单位分别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严把材料质量关,所用主要材料设备都进行了产品质量认证和水利厅备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从放线、挖槽、安装、试水等方面逐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第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第二道工序。
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市水务局成立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协商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
工程完工后,项目镇(街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按程序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及省级验收。招远市重点县建设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有力,确保了建设工程的高标准、高质量。
5 建设管理并重,保证长效运行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工程长效运行,招远市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就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既保证了工程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管理使用方便,又提高了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氛围,招远市在项目区所有受益村庄设立了公示牌,对项目进行了公示,让群众充分了解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积极参与工程的建设及监督。积极推行“三位一体”建设运行管理模式,推广以用水户协会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项目区以镇(街道)为单位成立灌溉用水户协会,制定了用水户协会章程,各单项工程成立了用水户小组,落实了工程管护主体。
同时,积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确定了工程供水水价,并制定了水费收缴办法,使水价确定科学合理,水费征收有理有据,落实了工程正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既满足了群众用水要求,又降低了灌溉费用,确保了工程长效运行。
6 结 语
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彻底改变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项目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对招远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S279.2
B
1009-6159(2013)-07-0059-02
2013-05-08
刘波涛(1986—),男,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