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刍论
2013-04-08石振明
□ 石振明
近年来,水资源污染加剧,由最初的地表水污染,开始转向地下水污染。陕北地区治理地下水污染方面起步比较晚,还缺乏相应的经验,处于未成熟阶段。
一、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原因及危害
(一)地下水污染类型。总体来说共分为四个类型:一是工业污水回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二是地表水污染下渗造成的污染;三是生活、工业污水的污染;四是垃圾填埋造成的污染。
(二) 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的污染根据污染的途径不同可以分为五类:
1、通过深井向地下水注入废水(如:油区、煤矿的注水井),井壁管密封不善、年久出现裂缝、注水深度不够等情况都能导致废水渗漏到人饮地下水层造成地下水污染。
2、地表的储油罐、化粪池、下水道等油渍、污水经过地表土层也能渗入到地下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3、垃圾填埋、矿物埋藏中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土层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4、空气污染造成的酸雨,泻湖、池塘或沼泽中的废水下渗补给地下水也能污染地下水。
5、公路中的含盐物质经雨水冲刷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 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地下水污染较地表水污染影响深远且不易治理,地下水污染的危害也远比地表水污染程度更严重。城市与工业“三废”不合理或不达标排放量的迅速增加,农牧区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我国地下水污染日益严重,呈现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由城市到农村的扩展趋势。据资料显示对我国190多个城市进行地下水监测,结果令人不满意,近全部城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近4成的城市地下水污染趋势加重,无论是南方城市还是北方城市,北方相对污染范围要比较广,南方相对来说比较轻,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导致污染比较严重,无论是污水回灌还是地表污染都加剧了地下水的污染。
二、地下水资源污染的防治方法
地下水的污染很难引起注意,这主要是由于它不易被发现,地下水的污染不像其他地表水那样可以通过颜色、气味等进行判断,地下水受到污染被发现时已经是被污染很长时间,并且范围也会扩大。地下水受污染后根据现在技术无法治理,只能靠自然条件自身恢复,这个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因此要对地下水污染采取预防为主。
(一)评价地下水现状。通过对地下水污染程度的评价,为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比较全面的资料,这样能够更好地对地下水采取应对之策,指导工程的选址,能够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合理的产业布局,同时能够对地下水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科技的进步。通过提高工业的生产工艺,能够更好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在重点水源保护地区,要对排放的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对已存在的污染源能够搬迁的尽量搬迁,不能搬迁的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排污控制,让其达到环保标准。
(三)严禁采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水。在水源地要禁止采取永久性的污水排放池,对固体污染物也要采取管制,防止污染物随着雨水渗入到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合理使用肥料。在农业生产中,很多地区在施用肥料时出现不当的现象,出现氮肥过量,这种流失对地表造成污染,对地下水带来污染,这就需要我们在农业生产中要正确使用氮肥。
(五)严格分层开采地下水。开采地下水要严格实行分层取水,防止多层地下水同时受到污染。例如志丹县地下人饮水层分为环河组和洛河组,环河组在上,洛河组在下,如取用洛河组地下水就必须对环河组水层进行封固,防止取水方法不当造成其他水层受到污染。
(六)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填埋场。一些城市对垃圾采取掩埋的办法进行处理,这样做虽然成本比较低,但是后期污染比较严重,一些工业废料在掩埋的过程中已对土壤造成了污染,并通过地下水渗透到地下水中去,严重污染了地下水。
(七)加强地下水监测设施建设。保护水资源,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自觉保护水资源。
三、结论
当前,陕北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无论是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是在管理方面都比较滞后,同时在地下水监测方面还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应该尽快的完善地下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防治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能够更好地防治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