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反刍兽疫的综合防控措施
2013-04-07次仁罗布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兽防站859000
次仁罗布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兽防站 859000)
小反刍兽疫的综合防控措施
次仁罗布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兽防站 859000)
小反刍兽疫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山羊和绵羊的急性或亚急性传染病,也称羊瘟,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山羊和绵羊易感,特别是山羊发病率和死亡率均较高,给养殖业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综合防控该病是十分必要的。
小反刍兽疫病毒属副粘病毒科麻疹病毒属。与牛瘟病毒有相似的物理化学及免疫学特性。病毒呈多形性,通常为粗糙的球形。病毒颗粒较牛瘟病毒大,核衣壳为螺旋中空杆状并有特征性的亚单位,有囊膜。病毒可在胎绵羊肾、胎羊及新生羊的睾丸细胞增殖,并产生细胞病变,形成合胞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该病为A类传染病,在我国被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具有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等特点。
1 流行病学特点
山羊和绵羊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且临床症状比绵羊更为严重。山羊不同品种的易感性有差异。盘羊、野山羊、羚羊、鹿等可感染发病。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本病潜伏期一般为4~6d,最长也可以达10d,《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1d。
2 临床症状
山羊临状症状比较典型,绵羊的症状一般较轻微。发病初期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热,有水样鼻液,继而变成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脸,出现眼结膜炎。在发病后期,病羊咳嗽、胸部罗音以及腹式呼吸。
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者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特急性病例发热后突然死亡,无其他症状。
3 病理变化
多数病例发现口腔和鼻腔黏膜糜烂坏死;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有时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特征性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条纹;有时可见淋巴结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水肿,脾脏肿大并可出出现坏死病变。组织学上可见肺部组织出现多核巨细胞以及细胞内嗜酸性包含体。特急性病例在剖检时可见支气管肺炎和回盲肠瓣充血。
4 综合性防控措施
4.1 加强饲养管理 饲养场要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野生动物疫情可能传播,因此羊群应避免与野羊群接触。
4.2 加强免疫 必要时,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免疫措施,主要包括:与有疫情国家相邻的边境县,定期对羊群进行强制免疫,建立免疫带;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和受威胁地区,定期对风险羊群进行免疫接种。
4.3 加强检疫 (1)产地检疫:羊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养殖场(户)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必须及时安排专员到场(户)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出具消毒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羊进行验证查物,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检疫合格并加盖(封)检疫标志后方可出厂(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运输检疫:国内跨省调运山羊、绵羊时,应当先到调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经调出地按规定检疫合格,方可调运。种羊调运时还需在到达后隔离饲养10d以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 落实上报制度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小反刍兽疫监测工作。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5 加强边境防控 与疫情国相邻的边境区域,应当加强对羊只的管理,防止疫情的传入。主要措施包括:禁止过境放牧、过境寄养,以及活羊及其产品的互市交易;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疫情监视和监测,及时分析疫动态。
4.6 完善应急制度 发生本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采取紧急、强制性的控制和扑灭措施,扑杀患病和同群动物。疫区及受威胁区的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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