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视野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有感
2013-04-07李定坤陶振民
李定坤 陶振民
(1湖南科技学院 电子工程系,湖南 永州 425100;2湖南科技学院 保卫部,湖南 永州 425100)
一 和谐社会建设中社会保障目标的提出
2002年,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在“社会更加和谐”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和谐”问题,明确把“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一个健全而日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现代国家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才有把建立社会保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之说。社会保障不仅是经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所表述,但是整体来说,对于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还相对滞后。我国198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用词。198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继续进行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试点。”1991年报告明确提出“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199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要逐步形成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用语。199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列出一个问题来谈社会保障问题。进入新世纪以后,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开始列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报告从优先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等六大领域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2012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继续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因此,社会保障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社会保障的发展和健全更是一个社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1]。教育事业是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是事关社会和谐的大事。我们有必要从社会保障视野来审视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关注社会保障视野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
二 社会保障概念的解读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对病残、失业、作物失收、丧偶、妊娠、抚养子女或退休的人提供现金待遇”。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2]。
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社会稳定机制,社会保障由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保障、团体互助、慈善事业等非制度形态走向法制规范、政府及社会管理、国民普遍参与的制度型形态,客观上反映了社会保障思想或理论发展的轨迹,其理论渊源与实践活动一样绵延久远。尽管古代社会并无完整的社会保障理论,但有许多先贤文人在对理想社会的描述中无不闪烁着社会福利思想的火花,对后世的影响从未间断。
在西方,空想社会论揭示了社会矛盾的根源在于社会的不平等地,从而主张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成员协调发展。这种对理想社会或国家的描述实际上构成了社会保障的理论渊源;早期的基督教明确反对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宣传基督会再次降临人间并建立人人平等、普遍幸福的千年王国,表达了人类追求福利的普遍性与迫切愿望。这些思想无疑为社会保障理念的形成与实践发展奠定了道德基础。
在中国,社会保障思想最早是与安民抚民的思想混合在一起的。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就不得不提出各种救灾济贫和优抚的主张,当这些主张变成统治者的实际行动时,就产生了与之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因此,中国历史上的社会保障思想是在统治阶级中被迫形成的。真正产生社会保障原始思想的时期则是奴隶制度得以确立,尤其是百家思想得以创立后,此后经过漫长历史时期的发展就形成了对后世有影响的大同社会论、仓储后备论、社会互助论、社会救济论等各种社会思想。
从孔子的大同社会理想到邓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观,从古代的救灾济贫到现代社会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客观上都昭示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健康发展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保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免除所有人的生存危机和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按照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所说,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健康文明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它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它是社会公平的维系机制、经济成果的共享机制、政治文明的促进机制、精神和谐的润滑机制[3]。
三 社会保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大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新视角
我国社会民生的两大主题就是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郑功成教授在2005年1月25日温总理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会上提出“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含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等观点。高校教育规模在逐步扩大,我国高校的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1%上升至2008年的23.3%,这表示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日益增多的贫困生带来的是高校资助问题的突显和资助工作的加重,对大学生的资助已成为民生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因此,我们要从社会保障建设的高度来审视高等教育问题。
教育是民生之基。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事关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与社会公平,事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已经成为当前最大的高等教育民生问题。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之网。追根溯源,大学生资助问题是发展中的高等教育民生问题的产物。但它又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单方面的问题,也不能单纯局限于优先发展教育的民生建设范畴。我们应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保障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高度来看待大学生资助工作。从这个视野下来审视大学生资助工作,我们才会着眼国家的整体规划,有更长远的眼光;我们才会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有更加明确的目标;才会有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 社会保障视野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一)高校资助工作者要站在社会保障的高度,以国家公权利的行使者充分融入工作角色
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历来有之。以政府介入的程度或制度化为依据,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把社会保障分为三个大的阶段:一是慈善事业时代或前社会保障阶段;二是济贫制度形成与发展阶段;三是现代社会保障阶段。在漫长的古代社会,无论是慈善事业时代还是济贫制度出现以后,社会保障从来就是统治者作为一种安民抚民的不得已的措施而为的,统治者常常是把自己置于高高在上的施舍者的位置。被统治的贫民并不天然具有获得救助的权利,他们是否能够得到救助,救助的程度能否解决他们的生存危机,都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主观意愿,有时甚至以牺牲人格或接受惩罚为条件。因此,那时的社会保障的主客双方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实施保障的根本目的也是防止被治者的反抗,是一种保障项目有限、保障水平低下、非制度性和非权利性的初级社会保障制度。
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社会保障是作为一种普遍的制度或以国家政策甚至是法律的形式出现的。具体到中国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设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网络不仅是国家政策的明文规定,更是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迫切要求。而随着高校的扩招,数量激增的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较大的弱势群体,自然要纳入到社会保障的网络之中来,能使贫困大学生得到充分的资助和支持,可以对维护高校的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此,高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应该积极学习和研究国家关于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认真体会资助工作的内涵和实质,在广大师生中把高校资助工作政策广而告之,全心全意为贫困学生服务,把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最为关键的是,要把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与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关注民生、重视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紧密联系起来,要有一种执法为民的主人翁精神,把对自己从事的资助工作定位更透彻更理性: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对学生的资助也不仅是完成一次对贫困生的救济和救助工作,而应当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代表国家、政府、社会组织赋予的公权利。对贫困生的资助是各级政府组织的职责,而不是恩赐。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行政职权程序行事。许多高校属于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偏重管理,观念上仅停留在学校老师对学生进行管教的定位上,而资助体系中的行政职权程序制约也很少,从而忽视个人权利的这种现象非常突出。所以,高校资助工作者要站在社会保障的高度,以国家公权利的行使者充分融入工作角色。
(二)社会保障消解了贫困大学生受恩赐心理,但仍需有感恩情怀
高校贫困生许多都来自偏远山区和贫穷的农村。由于长期处于不利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中,他们不仅在经济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且在学习、心理、人际关系、视野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问题,表现出来的有自卑、敏感、孤僻、内疚、压抑等心理问题。不少贫困生不能够正确认识贫困问题,把贫困作为一种耻辱,不愿意向外人提起,从而给自己造成无形的压力。有些贫困生经常需要接受社会和外界的“恩赐”与赞助,接受了别人的资助时有时会产生“恩赐罪恶感”,这和在社会中下岗职工领到基本生活保障金、贫困人员获得社会救济时常常表现有感恩戴德的表现,甚至还出现有下跪谢恩的现象一样的道理。因为许多人把这种社会保障都看成是充满慈悲,这就包含了施舍的成份,这显然是非常不妥当的。
人类社会早期的社会保障的精神动力就是慈悲为怀,但慈悲和善心天然地具有恩赐、施舍这样一种不平等色彩。如果在当今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还有人把对贫困生的资助看成是一种施舍或者贫困生认为这是一种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有损人格尊严的获得的话,那就表明是我们社会的文明和社会保障理念的停滞。所以,现代社会保障应该是平等与正义的制度安排,应当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公理。
同时,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化行为,由官方机构或社会中间团体来承担组织实施任务,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既能解决被救助者最渴望解决的困难,又能很好地维护其人格尊严。因此,政府通过高校实施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可以很好地消解贫困大学生受恩赐心理。
在社会保障视野下,虽然我们倡导贫困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贫困与资助本身,不需要有“恩赐罪恶感”,不希望看到有下跪谢恩的这种不平等的现象发生。但是我们并不是同意贫困大学生不要心存感恩,反而,我们希望贫困大学生懂得心存感恩,回报社会,将来做更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同时要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唤醒感恩意识,让他们学会感激所有帮助过自己的人,同时也能热情地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三)政府、高校、社会、家庭及本人应协同创新、形成合力,促进贫困大学生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发展
高校贫困生问题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国民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国家实施高等教育收费改革等社会因素都是形成的原因。随着高校的扩招,贫困生的人数也随之增加。建立健全大学生资助体系,成为反映强烈的教育公平问题,在国家层面,政府于是提出了建立健全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战略任务。
按照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情来看,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将长期存在。因此,政府要继续在高校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大学的教学、科研及济困的资金来源。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是一种混合式贫困生资助模式,其中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奖学金 、勤工助学、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生源地贷款等措施。这些政策都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出台的,每一种资助方式的资金来源、比例、操作规则都带有浓厚的时代烙印,这些资助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形成一个协调、完整、合理的整体。况且,目前资助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及省级教育部门中的资助中心,职权范围有限,无法统一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因此,政府应尽快建立规格较高的管理机构,将教育、财政、民政、银行、高校等相关部门吸纳进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形成一套完整、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高校要利用好这些已有的资助模式和途径,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学生资助资金来源渠道,力求保障范围和程度的最优化。资助贫困生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资助的层面对贫困生生存的满足,要更加重视对贫困生群体的思想状况、文化心态、心理状况等深层次问题的关注,解决贫困生的“心理贫困”。在这个基础上使大学生资助工作逐步从为帮困而资助转向为育人而资助,向“公平”和“效能”的方向发展。解决贫困生问题,完全依赖国家和学校是不够的,助学资助只有建立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目前已有一些社会力量参与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他们有外籍华人华侨、成功企业家、社会名人等,但是这种资助的力度相对于数量增加的贫困大学生人数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也不能从结构上和制度上根本解决日益突出的贫困生问题,这和目前我国在社会上还没有使把做慈善蔚然成风的大的国情有关。因此,政府在引领社会力量的资助,树立助学帮困的社会风尚和倡导捐资助学的政策支持方面务必要加大力度,使社会各方面对捐资助学有一个正确而充分的认识,吸纳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012-11-08.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3]郑功成.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