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04-07赵绍成
黄 波 赵绍成
(四川理工学院 法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1]。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方面需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培养大量专业人才来推进制度实践。应该说,自1998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中新增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起,到2009年底全国就已有80多所本科院校开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这些高校培养了大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对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尚显薄弱,这不仅与该专业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应用型特征不符,而且也使培养的专业人才不能很好地满足制度实践的现实需求。因此,如何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是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不能不思考的问题,也是使高校毕业生更好满足社会需求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在分析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努力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力图为突破专业人才培养的瓶颈、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供参考。
一 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实践教学是高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如此,具有较强应用性特征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更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但从目前各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开展的情况来看却不容乐观,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
首先,从各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来看,大都对理论教学的设置比较全面、系统,虽然也设置了实践教学环节,但往往所占比重不高、可操作性不强,实践教学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比如,有的学校实践教学任务主要通过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来完成,并且缺乏可操作的实践教学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这样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虽然从培养方案上满足了专业教学必须包括的实践教学内容,但却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其次,从教材建设来看,也表现出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特征。在现有教学模式下,通常更为重视理论教学,因而理论教学课程体系较为规范,教学内容较为成熟,教材建设也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可供选择的教材数量较多,其中不乏国家级规划教材,这些教材对规范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理论教学、提高理论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教学的教材建设方面,却相差甚远。虽然一些教材名为“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社会保障管理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3]正因如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究竟应该教授哪些内容,实践教学内容之间如何衔接等等,都没有较为完整的教材作指导,导致有的高校实践教学内容出现随意的现象。
再者,从教学过程来看,教师实践经验的缺乏也导致实践教学往往被忽视。由于高校对教师的学历有较高的任职标准,这就造成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往往是从学校毕业到学校教书,大多实践经验不足。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课的任课教师也大多是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但实践经验不足的教师,他们擅长理论课的讲授,但本身实践经验及技能却较为欠缺,其实践教学难以适应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改革的要求。加之,许多学校尚未设立专门的实践教学师资培训项目,教师的实践教学理念、手段和方法等难以得到有效改进。在这样的背景下,教师在设计课程内容时,往往注重理论教学,容易忽视实践教学。
(二)尚未构建较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首先,尚未构建较为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为1998年的新办专业,在较短的发展时间里,虽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理论教学体系,但实践教学起步却相对较晚,还没有形成较为规范、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同时,正是由于没有较为规范、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作指导,各高校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就在所难免:一是实践教学课程相对不足,缺乏专业针对性及现实针对性,对未来职业能力的培养帮助不大;二是实践教学课程与理论课程的衔接不够紧密,使理论的学习与实践的应用出现脱节的现象;三是不同的实践课程彼此之间无法衔接,层次性、递进性都不明显,实践教学内容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其次,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尚显单一。由于缺乏实践教学经费、缺乏专业实验室和校外实践基地、师资实践经验不足等原因,一些高校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多样化受到局限。有的学校实践教学还仅仅停留在案例教学、社会调查等模式,在此过程中学生更多的是参与案例讨论或提交调研报告,实践教学的任务也主要是实现在理论知识与现实的对接,没能从多方面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最后,实践教学尚缺乏较为科学的、可操作的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由于尚未建立较为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日常运行也还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同时,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效果如何评价,也还没能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究竟应该通过哪些指标来评价、由谁评价、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评价等等,还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因此,有的教师对实践教学应付了之,学生对于实践教学环节也不够重视。
(三)实践教学的保障措施不够完备
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的开展需要相应的教学条件与保障措施,而高校师资实践经验的缺乏无疑使实践教学的实施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此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保障措施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实验室建设无法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对于实践教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实验教学,可以通过仿真实验,在情景化实验教学中培养学生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法规政策,掌握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与技巧,使学生在加深理解理论知识的同时,培养并提高其专业技能。然而,就当前的情况而言,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验室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有的高校根本没有开设模拟实验课程,有的高校开课情况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为办学时间较短的新专业,许多高校对实验教学的投入不足,有的尚未建立专业实验室,无法开设模拟实验课程;有的虽然建起了专业实验室或采取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的办法解决实验教学的问题,但却没有购置或开发专业实验教学所需的软件,从而无法通过模拟实验培养未来职业发展必需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面临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与改革,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操模拟软件非常匮乏,现有的相关软件多侧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如薪酬管理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等,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结合不够紧密,影响了实验教学的开展。
其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数量不足、接收能力较差。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有应用型较强的特征,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要有相应的实践教学环境。因此,培育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在其中浸泡式地锻炼其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缺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或者实践教学基地接收能力较差却是各高校面临的普遍问题,其结果导致学生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无法在开放的实践中得到检验与运用,使其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无法很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 改进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对策
如何才能培养能将专业知识熟练应用于专业社会实践、掌握社会生产或社会活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是社会需求向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提出的迫切要求。而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却使其人才培养面临现实的严峻挑战。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使其摆脱当前的困境,满足社会的需求。
(一)重视实践教学的作用,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
从教学功能上讲,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理论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实践教学是在理论教学基础上的进一步体验和融会贯通。[4]对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而言,也应重视实践教学的作用,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为此,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应适度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制定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并且使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在实践教材建设方面,应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不再局限于出版案例教材,还应出版《社会保障职位实训教程》之类的实务教材,切实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规范和指导,使实践教学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可操作化。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通过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环节的设计,将实践知识融入理论教学之中,让理论教学不再只是空洞的说教,从而摆脱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的状态。
这样,通过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衔接,使实践教学以理论教学为基础,而理论教学传授的知识也能在实践教学中得到运用、检验和发展。于是,理论会变得鲜活起来,学生也能通过运用所学知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不再茫然,从而能够较好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其实践能力。
(二)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1)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应用型特征,要求其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以社会对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需求为基础。同时,还要遵循学生实践能力发展阶段的规律,达到系统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标。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应设计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以基础理论方法为主线,在真实或模拟环境下,设计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使实践教学贯穿在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和全方位。比如,在课程教学中注重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结合,注重理论教学与模拟实务的结合;还有,针对开设的具体课程布置专项调研,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现实进行对接,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夯实学生理论基础同时,提高其实践能力。
其次,应设计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针对专业的培养目标,综合考虑专业课程的整体要求及学生职业能力系统培养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设计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仿真实训或实验、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等。比如,在校内,可以通过社会保障的仿真实训或实验,让学生扮演社会保障管理人员、企业社会保险事务经办人员等角色,使学生模拟处理碰到的社会保障方面的事务、解答有关社会保障的咨询、实际操作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等等,从而从政府管理、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等角度,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去分析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在校外,可以借助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通过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检验所学知识,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后,应设计创新实践教学环节。通过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和现实需求对接,培养了学生的基本实践操作能力。通过综合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前两者的基础上,着重针对学有余力且有兴趣的学生,注重培养其解决现实问题的创新能力。比如通过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或者参与教师课题的途径,积极调动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责任感,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以此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加强研究,从而培养其创新实践能力。当然,这种有针对性开展的创新能力培养,还可以起到辐射作用,能唤醒其他同学的创新精神,推动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创新实践中。
从以上三个方面构建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使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注重专业知识的理解、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创新实践教学环节注重专业能力的提高。这样,可以使实践教学保持其连续性与递进性,并且能够通过互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实践教学中受益,实践教学也通过循序渐进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而提升了其有效性。
(2)强化教学管理机制与质量评价体系。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而言,仅仅有科学的实践教学内容还远远不够,还需要通过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将实践教学落到实处,还需要有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来审视实践教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又应如何改进。因此,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还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首先,实践教学管理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以及可操作的实施计划,以保证实践教学达到预期目标。其次,在管理过程中应健全实践教学监控机制及常规检查制度。通过建立实践教学日志和实践教学总结制度、督导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客观反映实践教学过程中做了什么,解决了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学生的实践能力有所提高,教师起到了什么作用,实践教学又存在哪些问题,等等。通过过程监控和常规检查,使实践教学不再流于形式,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结果进行反馈,以便重新修订实践教学方案,改进实践教学。再者,强化实践教学管理还应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可以借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评估的经验,自上而下地制定可供各高校参考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以此为标准,借助实践教学监控和常规检查掌握的信息,对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满足社会需求方面进行判断,从而给出教师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活动效果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使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以及实践基地单位等都参与进来,尽可能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以主观随意性取代客观评价的现象发生。通过对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估,可以及时总结实践教学的经验教训,促进教师改进实践教学,激发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从而真正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引导实践教学健康发展的目标。
(3)完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首先,要重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质量如何、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师资是关键因素之一。为此,一方面,要注重对现有高校实践教学教师的考核与培训,让具备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上岗,对实践经验不够丰富的教师通过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增强其实践技能,使其满足实践教学对师资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作兼职教师,多渠道整合实践教师资源,借助社会资源的力量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其次,应加强实验室建设。应加大对实验室的硬件和软件投入,规范实验室管理,同时积极开发实验室功能,特别是开展社会保障信息实验的功能,通过模拟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等,使实验室能够满足仿真教学、实验教学的要求,从而为课内实验和综合仿真实验提供条件和保障,使实验室真正成为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
再者,要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校外实践基地是学生进行综合性实践的重要场所,通过在校外实践基地的实习,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知识综合运用到实践中,并且由于这种实践具有开放性,实践过程中究竟会面临哪些问题无法预知,因而能使学生得到较好地锻炼,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校外实践基地往往拥有大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这些人才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可以弥补高校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给实践教学带来的困扰,从而能有效地将社会资源整合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因此,积极拓宽校外实践教学的渠道,重视校外实践基地的培育,充分利用校外实践基地的资源,能够为培养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供保障。
总之,在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与思考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从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几个方面改进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更多社会需要的人才、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1]全国人大.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EB/OL].http://www.china.com.cn,2011-03-16.
[2]北京考试报记者郝娜.80余所本科院校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EB/OL].http://www.huaue.com,2009-12-16.
[3]张开云,石虹霞.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育教学的困境与对策[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0,(12):131-132.
[4]刘克宽.应用型本科教育必须重视构建实践教学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11,(17):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