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积极探索农机购补政策绩效管理机制
2013-04-07汪建军曾明如眉山市农业局
□汪建军 曾明如/眉山市农业局
眉山市积极探索农机购补政策绩效管理机制
□汪建军 曾明如/眉山市农业局
2012年,眉山市积极探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的机制和办法,取得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成绩。
1 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全面做好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眉山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和《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制度》,各区县也相继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眉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注重政策宣传。眉山各区(市、县)都通过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及宣传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内容向农户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的购机热情。
三是主动做好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及公开管理方法。充分利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眉山农业信息网及《眉山日报》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市、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各乡镇、村,设置了固定专栏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
四是严格确定补贴对象。实施补贴对象均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购置适合本地使用的新型先进农业机械,优先保证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向特色效益农业倾斜,向血防重疫区倾斜。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目录及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事前对购机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和核查,并对售后情况进行重点跟踪,有效地防止倒卖机具发生。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眉山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6个区县、乡镇、村组及购机农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政策落实、宣传、实施和结算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六是切实做好投诉处理。眉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质量投诉机构设在该市农机局农机装备科,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处理电话,制作了投诉处理登记簿并认真记录,做好投诉处理受理、办理、督办、办结、归档等工作。
七是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以赴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在重要农时季节的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财政部门增加补贴资金结算频次,及时结算、拨付资金,无拖欠情况。
八是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八个不得”及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做到了“三个绝不能”:即绝不能沾手补贴资金,绝不能经手和截留农民购机款,绝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农民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规范操作,坚决做到一个步骤都不能少,一个环节都不能缺。面向社会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是实施成效显著。2012年眉山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 923.62万元,受益户数21 686户,新增补贴机具3.4万台(套)。2012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15万kW,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无举报立案案件,无经公安、检察、审计、财政等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取得的经验
一是深化认识是前提。认识到位是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能持之以恒有效开展的决定性因素,眉山市农业部门领导认识到位、高度重视,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不断创新是途径。坚持把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放在大农业、新农村建设大背景、大趋势下去考虑和审视,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主动探索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创造性地建立了“农机超市”,打造了“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的服务平台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机队伍。
三是落实责任是基础。眉山市及各区县分别成立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农机主管部门“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和经办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的全过程监督作用。
四是维护利益是关键。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等方式,多方搜集信息,注重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称赞,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