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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南早期实在论的实用主义倾向

2013-04-06葛欢欢

关键词:实在论普特语词

葛欢欢

(深圳大学哲学系, 广东 深圳 518060)

在普特南哲学生涯开始的时代, 逻辑实证主义正把反形而上学、反实在论的思潮推向高峰,量子力学和相对论带来的科学革命也撼动着人们传统的宇宙观和科学观。科学还需要实在论吗?实在论能否解释科学变革中蕴含的相对因素?语言转向后,古老的实在论传统在这些问题上要做出怎样的应对? 这些问题至今仍倍受争论。普特南在美国哲学界的声望,就是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索而建立起来的[1]。 那个时候普特南还没有意识到要提出一种专门的实在论理论, 但是他对有关科学问题的探讨已经表现出一定的实在论立场并且迅速地影响了一大批实在论的捍卫者,如刘易斯(D.Lewis)、德维特(M.Devitt)等。研究者一般把他的这种立场归于塞拉斯(W.S.Sellars)、夏皮尔(D.Shapere)等人的科学实在论阵营,并且认为他日后的内在实在论和实用主义实在论是对这一立场的完全背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此时的思想中已经包含了反对一般科学实在论的思考,通过反思卡尔纳普、蒯因、库恩等人的思想,他构想了一种完全可以相容于实用主义的实在论观点并贯彻于日后的思考中、始终未变。 具体说来,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考察这一观点。

一、对科学对象做实在论解释

普特南所坚持的实在论不仅是关于物质对象,而且是关于“一般者”的。总的说来,实在论认为一般者的实在独立于包含它们的个别事物。如:马独立于一匹红马。在这个方面,它的主要反对意见就是唯名论。唯名论认为只有个体或物理殊相才是实在的,一般者只是作为名称而存在, 以同一名称标记的殊相除了这个名称以外没有任何共同之处①,这种观点的一个极端后果就把人所能知道的限制在感觉材料(sense data)的层面上。 这种实在论观点也与常识的实在论(Common-Sense realism)不同:常识的实在论主要是关于可观察的对象的存在, 普特南所坚守的实在论既是关于可观察的对象的存在, 也是关于不可观察的(unobservable)对象的存在。

在早期著作《逻辑哲学》(1971)中,普特南提出三个相关的问题:(1)逻辑和数学中的抽象实体是否存在?(2)逻辑中的抽象实体是否绝对必要?(3)这一实体在物理科学中是否是必要的? 他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包含着一种独特的实在论构想, 其核心概念就是表征。

1.一个依赖于表征的问题

普特南从来没有肯定抽象实体的存在, 他认为“抽象实体是否存在?”不是个独立于表征的问题,孤立地问这个问题不是个好主意。 表征是具有一定的语义属性的对象。也就是说“抽象实体是否存在?”的问题总是要与一定的语义背景结合在一起。

一个数学上的实在论者不必坚持“数学对象”的存在。可以结合达米特的观点来理解这句话,根据他的概括,实在论的共同特征首先是坚持二值原则,即一个命题要么为真要么为假。其次,命题的真值独立于我们的观察或证明, 也就是说使它们为真或为假的是外在的东西[2]。 可以看出,集合论和模态逻辑的数学都坚持二值原则和命题真值的独立性, 所以都属于一种实在论, 但是它们并没有坚持数学对象的实在。 弗雷格、罗素把所有对象等同于集合。 模态逻辑的数学也不承认数学有任何自身的对象, 不做任何存在断定,只在数学上断定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把数学当作模态的而非存在的。 但是,唯名论者既没有接受集合也没有接受模态, 他们试图通过把语言形式化来取消指称类。 所以,重要的不是探讨抽象实体是否实在的问题, 而是指出唯名论者试图“形式化”语言的设想问题,应该对数学、逻辑学和经验科学中的抽象名词的客观性作实在论的解释。数学的对象是结构的抽象可能性,但是同时也是客观的对象。

普特南批评了唯名论者在解释逻辑有效性的问题上放弃指称类的言说方式。 唯名论者认为所谓数学实体是虚构的,并且试图在一种形式化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变项只涉及个别事物, 而谓词只是应用于个别事物的形容词与动词)中寻找逻辑项的具体性。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哲学家就一直试图实现这一方案。

“对于所有的类S、M、P 来说: 如果所有S是M 而且所有M 是P, 那么所有S 就是P。 ”(A)这种实在论的表述被唯名论者转换成:

“无论用什么适当种类的语词或短语代替字母S、M、P,下面的句子都是真的:‘如果所有S 是M 而且所有M 是P, 那么所有S 就是P’。 ”(B)[3](P9-10)

但是, 普特南指出这种转换存在着以下问题:(1) 唯名论试图用可能的形式化语言代替我们关于正确性的直觉观点。 但是其对正确的定义并不令人满意。唯名论只能得到关于正确的无限序列,而无法代替直觉观点。所以其只能诉诸形式化语言,而形式化语言正是比类更抽象的表述。(2)唯名论对正确的定义需要真,要断定真就需要预设非物理实体。 即,必须考察意义、 命题的存在而不只是考察具体事物的真假,而意义正是唯名论者想要除去的东西。 (3)在一个形式化语言中对逻辑项的所有可能的替代者并不仅仅存在于唯名论的意义上,那些替代者,尤其是潜在的替代者并不比类更“物质”。

2.外在于逻辑的知识

普特南探讨了现代唯名论与实在论在逻辑哲学问题上的争论, 认为所有的逻辑都包含着对类的指称。 弗雷格与罗素把数学奠基于集合论(set theory)和一阶逻辑。 普特南认为逻辑与集合理论(数学)之间的界线不是确定的。 他反对在一阶逻辑与属于数学的二阶、多阶逻辑之间划出界线,认为“(a)说‘二阶’逻辑不是‘逻辑’是非常随意的;而且(b)即使我们这么说, 对一阶逻辑的自然理解是当我们写下一阶表达式时, 我们是在断定它们的有效性也就是做出二阶的断定。 ”[3](P32)因此,包括一阶逻辑在内的所有逻辑都包含着对类的指称。

蒯因也曾反思唯名论,并且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在自然科学、数学中都要“保留类并处理类留下的麻烦”[4]。 但是对于蒯因来说,逻辑真理中的项都可以用具体的替代者进行代换, 那些不能进行这样代换的推论就不是逻辑真理而是数学真理。例如:上文实在论的表述(A)就不是逻辑真理而是数学真理。 它表明了S=M,M=P,S=P。 “如果所有的牛都是黑色的而且所有黑色的事物都吸收光线, 那么所有的牛都吸收光线”(C)才是逻辑真理。 其中的项可以用具体的替代者进行代换。 普特南与蒯因的看法不同,他认为逻辑并没有告诉我们(C)是真的,要断定(C)是真的不仅仅要运用关于法则(A)的知识,还需要外在于逻辑的知识, 例如这样的知识,“X 是一头牛” 只对于属于牛这个类的事物来说才是真的。 可见,这些外在于逻辑的知识就是我们对世界的表征。如果没有了关于内容、指称、真值、真值条件这样的表征因素,也就没有了这些外在于逻辑的知识②。

3.物理科学中的抽象实体

对于物理学中的抽象实体问题, 普特南的回答是肯定的。从直观上来看,人们一般都对物理世界持实在论的观点,而对数学持唯名论观点。但是物理学与数学是统一的,唯名论者只要谈论物理法则,一般就无法回避谈论数学实体的需要,“数学经验说明了在某个解释中数学是真的; 物理经验说明了那种解释是实在论的解释。 ”[5](P74)

普特南论证了牛顿的万有引力法则(F=gMaMb/d2) 包含着超越唯名论语言的内容, 由此表明不仅“唯名论语言原则上对物理学来说是不够的”, 而且当把数学应用于物理学的时候也行不通。 如果要使用万有引力法则,我们需要一种可以表述“力F 是r1±r2,质量M 是r1±r2,距离d 是r1±r2”的语言。 但是,第一,唯名论的语言要翻译“距离d 是r1±r2”这样的表述就必然要打乱逻辑关系[3](P38-39)。第二,唯名论形式化语言的这种缺陷方面更明显地表现在把数学应用于物理学上,具体说来就是体现在“假设一种像距离这样的物理量值等同于实数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上。物理学让我们意识到“空间的点”(或者在相对论物理学中的时空点)这样实体的存在。普特南论证的是,即使我们把点当作个体,如果我们不量化“函数”(这一“函数”是f(x,y)=r,也就是x 和y 之间的距离是r,量化f 也就是使用从点到实数的功能观念),就不能量化距离。因此,我们必须接受唯名论者所反对的“功能”和“实数”这样的观念,也就是在数学上接受实在论的观点。 事实上,普特南认为“真实的数的存在、 空间的点与真实的数的对应部分地是经验的, 部分地是准经验的 (quasi-empirical)”[5](P65)。 也就是说,这也要依赖于我们对世界的表征方式(详细论证见第二部分)。

4.对反实在论的回应

普特南还反驳了三种反对实在论的观点。 第一个是认为抽象实体是否存在的问题仅仅存在于哲学领域,它出现的原因是用语反常。这种观点普遍出现于语言转向之后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倾向之中。 普特南认为一般存在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上的问题,它在科学研究中不断出现。

第二个是认为逻辑与数学的真理由于惯例而成真。其代表是那些休谟式的怀疑论者。普特南认为存在着许多并非当下为真的数学问题。 当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惯例论仍然需要内涵观念,这些观念一不小心还会与数学“惯例”自相矛盾。

第三个反对意见是认为科学预设的实体只是“有用的幻象”而已。 幻象论(fictionalism)承认集合、数是概念, 但是它不认为这些概念一定对应着真实存在的实体。 普特南认为这最终将导致邪恶精灵的假说。证实主义表面上反对这种幻象论,但是实际上是把事物语言还原为感觉材料语言, 把科学理论的真等同于观察结果的真, 所以它最终也会陷入邪恶精灵的陷阱。工具主义(instrumentalism)也论证了幻象论是不成立的, 它认为科学的目的就是做出成功的预测,幻象论只谈什么是接受一命题的合理理由,事实上,“接受P 是真的的合理理由与接受P 的合理理由是不可分割的”[3](P69)。 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信念能够带来成功的预测,那么这个信念就是真的。同样地, 只要我们对实体存在的断定有利于控制经验得出成功的预测,那么实体存在的断定就是真的。普特南对这个观点表示赞同, 但是他认为把科学的目的完全当作预测经验也是有问题的。 科学具有许多不同的目的, 用观察语言表达科学目的归根到底是“还原主义的残余”。 实体存在的问题不能离开我们对科学目的、效用等等的表征。

以上普特南证明了为什么必须对科学的抽象实体做实在论解释,“抽象实体是否存在?”的问题始终不能与表征问题相分离, 它表现为抽象实体的存在总是相对于表征, 逻辑命题的真总是依赖于外在于逻辑的知识,以及物理科学中准经验的部分。这是普特南对传统实在论-唯名论争论的一个突破。 大概三十年之后,在《没有本体论的伦理学》(2001)中,普特南反思了他的这一观点, 重申数学真理并没有预设存在着数学客体, 而认为只存在数学客观性[6](P65-67)。 他还批评了蒯因拒绝模态逻辑也可以“形式化”数学同时不用承担抽象实体的观点,并且认为这体现了蒯因思想中柏拉图主义的痕迹[6](P81-82)。在这个意义上,普特南后期的基本立场并没有变化。他对事实与价值的传统二分法进行了批判, 从而把数学、逻辑学、经验科学中客观性(而不是客体)的观点延伸到一般的价值评价领域, 即虽然不能断定伦理价值的客观实在,但是不能否定它的客观性,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依赖于我们的表征。

二、包含准经验论与可错论的实在论

普特南认为数学是准经验的(quasi-empirical)。首先,数学的方法是准经验的。数学从公理前提推出结论的证明方法一向被认为是先验的, 经验的方法主要是实验科学中运用的观察、比较、归纳等方法。“准经验的”方法指的是“除了个别‘被归纳综合的’、被用于检测‘理论’的等等陈述,与物理科学的方法相似的方法, 它们本身是证明或算法的结果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观察报告’”[5](P61)。

1.火星人的数学

准经验方法在注重数学实践中表现出与物理学、社会科学在方法上具有密切联系。为了证明数学方法是准经验的和经验的推论。普特南设计了“火星人的数学”论证。 其中,他假设火星人的数学方法就是准经验的。 火星人的数学除了包含从法则演绎而来的证明以外,还包括“数学的证实”(“mathematical confirmation”), 它可以被证实但是之后总是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因此总是相对的、非绝对的。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断言这种数学是非理性的。事实上,正如我们在上一个部分已经论述的,“数学对象是否存在于一般物理对象之上?”这样的问题不是独立于表征的问题。 真实的数的存在和真实的数与线上的点的对应就是准经验的推论,它不只是纯概念的构建,也不是经验的报告或观察的前提, 而是在一定的语义背景之中被证明的结果。而且不只是在火星上,我们在地球上就一直在使用这种准经验和经验的数学方法,只不过我们一直缺少这种“数学的证实”的概念。

如此一来,就不存在“经验的”与“数学的”之间的绝对二分,两者之间的区分仅仅是相对的。普特南认为, 只要我们注意到了无论是数学方法还是数学客体的存在都是准经验的、相对于表征的,那么我们就既承认了数学客体的存在又坚持了向真理的接近。

2.可错论

这种准经验的解释提醒我们注意逻辑上的必然真理或逻辑法则由于经验的原因而变为假的情况。根据经典逻辑法则的矛盾律, 两条直线不可能既平行又相交。 但是根据广义相对论,“两条平行的直线经过某个点以后开始相交”是可能的。接近太阳引力场的光线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此一来,经典欧基里德几何学关于平行线段的定理就变成错误的。 普特南指出, 欧基里德几何学并不特别具有哲学家所以为的那种真理的必然性, 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相对论的公理出发构造非欧几何学, 经典逻辑法则也不是必然为真的。

根据广义相对论,“概念革命” 正在丢弃所谓的必然真理。 量子力学中的反常性都可以归于非标准逻辑。 量子逻辑法则已经放弃了经典逻辑法则中的分配律(distribitive laws:p·(qVr)≡p·qVp·r),量子力学中的“反常”现象也就随之消失了[5](P179-184)。在量子力学看来,世界并不是经典逻辑的世界,正如我们看到的许多陈述并不遵循经典逻辑的法则,而某些遵循经典逻辑法则的现象也可以被量子力学解释,取代了经典的决定论的是非确定性和相对性,这是因为在经典逻辑看来具有最强事实性的陈述并不能回答某些物理上有意义的问题。

3.语义学的思考

在之后语言哲学领域的探讨中, 普特南也始终坚持准经验的和可错论的观点, 在他后来发展的自然种类语词的意义理论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准经验”的精神。在传统意义理论看来,我们可以对语词进行定义分析, 例如:“黄金是黄色的金属”、“猫是动物”等等。但是普特南提醒我们注意上述两个表述与“所有的单身汉都是未婚的”之间的区别。其中“单身汉”是“单一标准词”,它的意义仅由“未婚的”决定,具有分析性的定义,英语中只有几百个这样的词[5](P237-249)。 而“黄金”、“动物”是簇概念,其意义是由一簇特性所给予的,它们与标准簇联系在一起,它的意义标准不是由它所在的单个标准分析地制定的, 而是由所有这些标准簇综合决定的, 这就意味着一方面单独推翻哪一个标准并不会影响它的意义和指称,另一方面这些语词定义的必然性 “必然相对于适当的知识体”。

与此相似,“能量”是“法则簇概念”(law-cluster concepts)[7](P50-54),它是由一簇法则决定的,放弃其中任何一个法则并不意味着放弃整个概念③。也就是说, 很有可能由于大气中的污染才造成黄金是黄色的,有一天污染消退我们会发现黄金是蓝色的。也可能有一天我们发现地球上所有猫是火星人遥控的机器人,而认为猫不是动物。 而相对论已经表明“动能e=1/2mv2”是有问题的,这一点不是试验发现的,而是在一种新的概念系统中发现了与之不相容的原则。 所以,这些定义对于语词来说都是经验的、可错的,不是分析真理。 普特南认为它们只是语词的“定型”(stereotypes)。除了指称以外,定型是意义的另一个重要部分,是“信念或理想化信念的标准化集合,定型不是为了固定外延,而是讨论的必要。语言不仅仅被用于证实、证伪、划分,还用于讨论。 ”[8]也就是说,定型是掌握一个语词而必须具备的最低知识,它与语词的联系是综合的、松散的。

上述准经验论与语义学理论的重点是可错论。无独有偶,在普特南看来,实用主义的两大精髓就在于既强调可错论又反怀疑主义[9]。 皮尔士提出“可错论”反对简单的怀疑主义。他的实用主义强调的不是计算方法而是原理,它需要在语境中被解读,需要人与世界的互动作用, 以及在互动中随时保持怀疑和开放的态度。可见,普特南的准经验论与皮尔士的可错论一样都反对真理是独立于实践的符合, 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绝对真理。

三、科学语词的指称是固定的(fixed)

普特南坚持实在论指称类的言说方式无论是在数学、 逻辑学中还是在物理学这样传统的经验科学中都是有效的言说方式。 但是,我们也看到,科学的理论发展中发生了“概念的革命”,那么同一个科学语词是否还指称着同一对象?

1.科学进步与固定指称

普特南认为 “实在论是唯一一种没有使科学的成功变成奇迹的哲学”[5](P73)。 这一观点已经成为实在论最重要的论证之一。在鲍义德(R.Boyd)看来,这就是说成熟的科学理论中的术语都具有指称, 其理论都近似为真。 这意味着同一个术语即使出现在不同的理论中,也指称着同一个事物。 当普特南回顾自己的哲学生涯之时,他承认尽管这个论证不足以反驳达米特的反实在论或他的内在实在论,但是他仍然相信,“这个论证可以用来反驳诸如逻辑实证主义和范弗拉森(van Fraassen)的‘建构经验主义’立场”[10]。

即使是主张科学进步的哲学家对此也有不同意见。 以卡尔纳普 (Rudolf Carnap) 为代表的约定论(Conventionalism)认为,科学语词始终指称着同一对象,只不过语词的意义发生了变化。 “即只有从基本对象出发构造出一个对象之后, 先前对此对象所作的论断才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命题。 ……按照构造理论的看法, 在知识中除了约定的和经验的这两种成分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成分;因而先天综合的知识是没有的。 ”[11]这种观点把一场概念革命解释为在同一逻辑形式下的语义变化。 其中逻辑变化的维度消失了, 概念革命被弱化为语言内部的选择问题,约定论的解释是不充分的。

还有一种观点干脆放弃了科学进步的说法,这种观点要么像科南特(J. Conant)那样倾向于唯名论和否定抽象对象的存在, 要么认为同一个科学语词并非始终指称着同一个对象。 例如,波尔所说的“电子”与我们当今所说的“电子”并不是同一个事物。库恩就坚持这一观点,他认为科学革命意味着“范式”(paradigms)的转换,“……在革命之后,科学家们所面临的是一个不同的世界。 ……科学家研究的世界在各方面看来都与他以前居住的世界不可通约(incommensurable)。”[12]这也就是说,同一个术语在不同的“范式”中会具有不同的指称,科学知识永远不会聚合(convergence)。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说当今对电子的研究比波尔的研究更科学, 从而否定科学的进步。如此看来,如果要给予科学革命以实在论的解释, 就要用不同于约定论的方式指出不同理论中的科学语词始终具有同一指称。

2.反思波普与库恩

普特南在《数学、物质与方法》中直接提出科学哲学方面的实在论思想, 批评了波普与库恩的科学哲学思想。 反实在论是隐藏在波普的可证伪性理论中的④,因此普特南非常谨慎地阐述了他与波普观点的差异。在这里,普特南对波普的批评表现为直接反对波普对归纳法的批评,坚持归纳是必要的。普特南认为, 波普的理论一方面认为一个科学家选择接受一个理论是因为它是“最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又归纳说现存的理论是最好的理论[5](P253)。 这样谈论科学的模式事实上与归纳论者一样, 都是理论—预测的链条, 而只要科学法则的应用包含着在未来的成功,就不能放弃归纳法。波普也就只是在用与归纳论的科学家相反的方式谈论归纳。同时,科学法则并没有被证伪,被证伪的是科学理论的“范式”。科学理论的正确性不是在于它是“最不可能的”,而是在于得到实际的解释性的成功,这正是归纳论的观点。

相比之下, 库恩既反对归纳也反对给科学发展提供合理性的解释。 他强调科学理论不是因为实验和观察而被推翻的,而是另一个理论带来的“范式”转变。 其中科学理论的“范式”指的就是科学理论及其成功的应用。 库恩曾经被蒯因当作文化相对主义者, 普特南也不满于他在意义与真理观上的相对主义立场,但是总的来说,当与波普相比的时候,普特南更倾向于库恩的观点, 他认为相比之下库恩正确地强调了科学理论中的不可证伪性⑤。但是他认为库恩把范式之间的转换当作格式塔式的转换太过主观,这会导致新旧理论不可通约的观点,同样也会导致相对主义。所以,普特南认为不能像库恩那样认为随着范式的改变,科学术语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指称的变化。 总之,此时普特南的考虑就是,科学术语的指称不能发生变化, 否则就会丧失科学理论的汇聚性。但是,如何表明指称的固定性又不失陷于一种形而上学的实在论呢?

3.关于指称的实在论观点

科学方法和理论发现,当“电表的指针动了”时“电线里有电流通过”,或“电线里有电流通过”时“电表的指针动了”。 根据证实主义的意义理论,意义等于证据,“电线里有电流通过”与“电表的指针动了”之间的等同要么是逻辑上分析必然的等同, 要么是约定的等同。 普特南已经指出不存在逻辑上不可修正的真理。而如果意义等于证据的话,只要得出这一证据的理论发生变化,意义也就会变化,这种约定论的观点并不足以说明理论的实质改变, 同时也会导致意义观念的丧失。

对于普特南早期所处的实在论立场来说, 至少电量指同一量值作为意义的一部分是独立于理论变化的。 他之后的语义外在论论述了语词的“隐标志”,就是在论证指称的确定性。 普特南强调新的意义理论在于意义由指称决定,而指称又由因果关系决定⑥。 所以,意义不在人的头脑之中,指称是固定的[7](P215-271)。

普特南后来经过反思放弃了这种形而上的因果关系决定指称的实在论观点, 反对对心灵和世界做出唯一的描述,这就是内在实在论的观点:其一,关于“猫在席上”的模型理论论证说明了术语与世界之间的指称关系是多元的[13];其二,概念相对性的论证说明对象是相对于概念框架的, 世界依赖于我们的表征方式[14]。

但是,普特南并没有在此止步,他强调之前的观点都是在用表征—感知来划分人与世界。 仿佛不经过某种内在的东西(表征方式、概念框架)的过滤就不可以指称世界。 所以,他主张用自然实在论(朴素实在论)取消心灵与世界之间的分界面。在詹姆斯的哲学中可以看到这种典型的自然实在论。即,当我们使用语言时,我们不是把涵义与符号联系起来,而是直接感知符号的涵义。 句子指向它们的意义并不是因为我看到或听到的记号和声音内在地具有某些意义, 而是被我们所使用的句子并不是一堆记号和声音的简单叠加。这里存在着公认的真理[15]。这一实在论观点对科学语词带来的新理解在于, 我们不是反思而是直接把握科学语词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它们之间的指称关系既不是相对于不同理论之概念框架的,也不是相对于同一理论的不同模型的。

总之,在我们通过表征、可错论等观念重审普特南早期的思想之后可以看出, 其早期的实在论思想中已经包含了对于传统科学实在论的批评, 其思考的核心完全可以相容于一种实用主义观点。 在普特南看来,只有实在论才能解释科学的进步,这种既不同于相对主义又能解释科学革命之相对性的实在论观点必须包括:(1)数学、逻辑学的抽象对象需要实在论解释,其存在问题依赖于我们的表征;(2)不仅物理学,而且数学、逻辑学都具有准经验基础、是可错的;(3)科学语词的指称是固定的,它并非相对于概念框架。

注:

①对于蒯因来说, 实在论允许以抽象对象为约束变项的值,唯名论则只以具体对象为约束变项的值。

②普特南在这里所说的“外在于逻辑的知识”不同于蒯因的“本体论的承诺”,它并非来自于对何物存在的承诺,而是对物与物的类的表征。

③它意味着不能被任何可设想的实验或经验所推翻,而是只能被新的理论结构所推翻,也就是被推理方式上的彻底改变所推翻。

④波普的可证伪性理论, 事实上是演绎逻辑的一种形式,是否定后件的推理,因此具有逻辑必然性。 其科学发展模式就建立在“试错法”(method of trial and error)的基础上,理论内容越普遍、内容越精确,可证伪度越高。这种理论试图对科学的发展做出合理的和非归纳的解释。从普特南对波普的批评可以看出,他显然把反归纳等同于反实在论。 事实上,这一观点过于武断。

⑤库恩的论证与普特南反对波普的论证相似。

⑥即克里普克-普特南因果指称理论。

[1] 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下卷)[M].王炳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305.

[2] 迈克尔·达米特.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M].任晓明,李国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8.

[3] Putnam, H..Philosophy of Logic [M].New York :Harper and Row,1971.

[4] W.V.O.蒯因.语词和对象[M].陈启伟,朱锐,张学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02.

[5] Putnam, H..Mathematics, Matter and Method, Philosophical Papers,Volume1[C].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

[6] Putnam, H..Ethics With out Ontology [M].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

[7] P utnam, H..Mind,Language and Reality,Philosophical Papers,Volume 2[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

[8] Putnam, H..Meaning and Moral Sciences [M].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1978.115.

[9] Putnam, H.. Pragmatism: An Open Question[M]. 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5.5-26.

[10] 希拉里·普特南.影响我的十二位哲学家[J].陈亚军译.哲学分析,2010,1(1):164.

[11] 鲁道夫·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M].陈启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328.

[12] T.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M].李宝恒,纪树立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8.

[13] 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M].童世骏,李光程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35-39.

[14] Putnam,H.. Conant,J.(eds.).Realism with a Human Face[C].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96-104.

[15] Putnam,H..The Threefold Cord:Mind,Body and Worl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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