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研究
2013-04-03王鹏森
王鹏森
一、时代背景
第一,社会现状。
民间借贷资金在我国存在长久,现在在我国大部分地方仍盛行,民间借贷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当前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中等以下的城镇地区。在一些中小企业当中很是流行,几乎中国的所有中小企业都存在民间借贷的问题,还有一些就是在中国范围内相互认识的人与人之间的借贷,这也是主要的民间借贷的主要存在的形式,还有一种就是有一些稍微富裕的人群中将自己的钱借贷出去,这样自己可以赚些钱,另外的人也可以进行创业或者是投资,从而使更多的人可以富裕。
第二,产生根源。
我国民间借贷问题产生已久,有着长久的历史渊源,自从我们所谓的商品出现后就产生了借贷。主要的原因在古代就是因为劳动人民贫穷,为了生存不得不相互借贷,相互借贷的对方都是双方熟悉与认识的,相互借贷不一定是金钱,最早的是各种各样的物品和金银之类的东西,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借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一些人头脑开放,想创业与挣更多的钱,这也进一步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发展。虽然中国也制定了一些正规的法律与法规来维护国内的借贷问题,但是大家为了方便、为了节约,有时候也为了人情与亲情等等原因,不得不去借贷,这样民间借贷的问题就一直流传至今。
二、民间借贷的正当性
第一,民间借贷合法性构成要件。
我们知道民间借贷问题虽然不是我国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对象,我国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民间的借贷问题,但是它确实也在某一个时期和时段促进了一些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帮助了一些人,解决了个人或者企业当时资金的短缺问题。假如要是人们想通过正规的渠道去进行借贷,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问题,用民间的借贷来应急可以很好和很快的解决手头的问题[2]。民间借贷虽然没有得到我国的认同和认可,但是它存在这么久也有它存在的意义,不容忽视。
第二,民间借贷违法性构成要件。
如上面所述民间借贷虽然存在至今,也解决的一些人和企业的实际和资金的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民间借贷之所以一直是民间借贷得不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主要原因还是民间借贷存在不合法性[3]。例如民间借贷虽然大部分存在相互认识的人之间,但是还是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现在社会虽然进步了,但是人类之间的诚信还是需要提倡。另外,民间借贷虽然可行,但是也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些借贷问题没有任何的凭证而言,一旦产生纠纷,事情很难解决。这些都是民间借贷违法性构成的要件。
三、罪与非罪之比较
第一,民间借贷与金融犯罪之区别。
民间借贷与金融犯罪的区别其中一个就是民间借贷是发生在民间的不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人相互之间或者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而金融犯罪则是某个人或者企业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4]。金融犯罪大部分发生在高级的官员和有钱或者有势力的人群当中,而民间的借贷问题则是多数发生在中下层阶级与人群之中。金融犯罪存可以存在智能性行为,可以利用高科技和高技术等手段进行作案,而民间借贷有的甚至是都不存在任何的证据,只是熟人相互之间的口头的凭证而已,不足以判定是否为触犯法律行为。金融犯罪的金额一般是巨大的,而民间借贷则是不确定的,有的很少,而有的却很多。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别。
第二,民间借贷与诈骗犯罪之区别。
诈骗范围是以欺诈的行为来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隐瞒事实的真相,用欺骗的手段来进行犯罪,而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熟悉的人之间,民间借贷更可能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不诚信。例如以集资诈骗罪是不遵循法律的规定将别人的钱财据为己有,违反国家关于集资的法律和法规,而民间借贷行为本身就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5]。民间借贷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诚信,但是民间的借贷问题有的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的证据,所以就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要是个人或者企业通过非正常的手段来进行集资,而且数额很大,这样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此罪与彼罪之比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虽然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与法规,但是二者本质的属性是不同的。国家并未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制定严格的规定,但是要是有人或者企业违背了中国刑法中制定的那些条理,即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关于集资诈骗罪在我国有着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只要是有人或企业非法集资则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受到应有的惩罚。
五、完成民间借贷的运作机制,加强民间借贷的社会功能。
我们已经知道民间的借贷存在历史的渊源,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能,也为人类带来了一定的好处,所以我们应当需要更加的去完成民间借贷的运作机制,这样就会更好的加强民间借贷的社会功能,避免民间借贷的弊端。
其中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政府应当给予民间借贷一定的指导作用,不能只是一味的排斥和反对与取缔,国家也应当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一些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民间的借贷行为,除了制定法律法规以外,社会的各界媒体应当大力的宣传和监督民间的借贷行为等等,需要我们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加强和提高改进民间的借贷行为,从而可以使这种行为向健康和有效的方向发展,更好的加强民间借贷的社会功能,为社会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
(作者单位: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