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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倭人”考释
——以“畅”“雉”“宛”及“五服”为线索

2013-04-02王升任军利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3年3期
关键词:论衡东夷王充

王升,任军利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我国有关“倭(人)”记载的古文献留存不多,如东汉王充的《论衡》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倭(人)”的记载,《论衡》将“中日交通史”追溯到了西周,并数次直接提及“倭(人)”向周天子“献畅(也作‘鬯’)”的事迹。这是极为珍贵的史料。但是《论衡》作为史料而言,有三个缺点:语言简略,考引不详,训诂繁杂。这三个缺点虽不属于致命伤,却让很多研究者陷入困境——到底能否将《论衡》视作信史——争议一直不断。其中“倭人献鬯”的记载屡遭当代学者质疑。我们认为,即便《论衡》记载的“倭人献鬯”质疑颇多,在缺乏充分证据的前提之下,某些学者先入为主地否定《论衡》内容的真实性,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面对此种情况时,我们认为最适当的做法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一、王充、《论衡》、《山海经》、“倭人”

据《后汉书》载:“(王充)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王充是班彪的学生。班彪是班固的父亲。可见,班彪、王充、班固三人身处同一时代。不过,班彪为老师,年龄长于王充,班固少年时又受到王充的提携,王充的年龄应长于班固。由年龄而论,王充写完《论衡》的时间也应略早于班固成就《汉书》的时间①。据此论定,王充的《论衡》乃继刘向父子编撰的《山海经》之后,第二部提及“倭(人)”的古代典籍。然而,王充的《论衡》有别于刘向编撰的《山海经》,前者充满“批判汉儒复古主义和宗教神秘主义”的学术观点,与充满神话巫术色彩的后者形成针锋相对的两种论调。甚至可以说《山海经》之所以为汉代儒化最少的古籍②,得益于西汉时期充满宗教神秘主义的儒学思想③,或者说《山海经》充满神秘主义的原始面貌恰巧迎合董仲舒所倡导的神秘主义儒学体系,所以《山海经》幸得“原貌”流传。而王充的《论衡》即是批判董仲舒的宗教神秘主义儒学思想最为彻底的一部汉代学术作品。

因此,《论衡》与《山海经》在学术思想上互不相涉,甚至相互抵触。然而在地理知识上,王充是否参考了《山海经》关于“倭”的记载,这仍需进一步研究。对于两部典籍都提及的“倭(人)”,《论衡》与《山海经》所显示的出入也很大。《论衡》所示为“倭人”,而《山海经》所示为“倭”,前者表示人群或族群,后者表示地域或国度。故而,族群与地域是否对号入座,这是《山海经》《论衡》的“倭(人)”研究至关重要的问题。

此前,有学者如北京大学的沈仁安教授,仅将《论衡》有涉“倭(人)”的条目分列比较,用作论证《论衡》之“倭人”确为古代日本人的材料④。现在,我们不仅认为沈的观点稍欠妥当,而且认为,如要对《论衡》之“倭人”进行全面分析,就不能仅列有“倭人”的条目,即单从“倭”字入手显然脱离《论衡》言及事物之客观性与整体性,而应从《论衡》中关于“倭”的一条线索切入,即以“倭人和越裳分别向周成王献畅草(及鬯)和白雉”这一具体事件为线索,串联其有关条目,一并引录如下:

(1) (周) 成王之时,越常献雉,倭人贡畅。(《论衡·恢国篇》)

(2) 周时天下太平,越裳献白雉,倭人贡鬯草。(《论衡·儒增篇》)

(3) 秬鬯之所为到,白雉之所为来,三王乎?周公也? 周公功德盛于三王,不加王号,岂天恶人妄称之哉? (《论衡·感类篇》)

(4) 白雉贡于越,畅草献于宛,雍州出玉,荆、扬生金。(《论衡·超奇篇》)

(5) 使畅草生于周之时,天下太平,(倭) 人来献畅草。(《论衡·异虚篇》)

(6) 周家越常献白雉,方今匈奴、鄯善、哀牢贡献牛马。(《论衡·宣汉篇》)

把以上六条有关“畅(鬯)草”的资料整合起来看,可以发现三条线索:1.从字里行间来看,王充指出,自西周以来,“畅草”已为贡品,且与“白雉”并列出现;2.从文字的表述内涵来看,“畅草”所引出的政治涵义是西周的“五服”制度——朝贡体制,即王充重在以“畅草”“白雉”为切入点比较周、汉两朝的国际影响力;3.从文字的具体细节来看,王充分别点出“畅草”的贡献国为“倭”,但在不同篇章中又用“宛”来表示,两字是否属于通假字或古今字有待探究。现在,我们将以这三条线索为切入点进行探讨。

二、畅草不是古代日本的盛产与贡品

针对上文的线索1,我们认为《论衡》中的“畅(鬯)草”应不为“倭”所贡,至少不是“倭”的惯贡,主要有两方面看法。一方面是站在“畅草”和“秬鬯”的角度以观“倭贡”。贡品既是两国政治外交和文化来往的象征,更是两国物产、风俗、民情交流与传播的标志。故在选贡时,除选择能象征两国尊严、增进邦交之贡品以外,还须选择足以代表一国的地缘物产,也就是特产,正如王充在《宣汉篇》所言,“越常献白雉”,“匈奴、鄯善、哀牢贡献牛马”,亦如中原所产的丝绸和陶瓷等等。故较之“畅草”和“秬鬯”而言,越裳的“黑、白雉”,即黑、白野鸡(实为一种鸟,上古帝王祭祀用之)作为贡品的适宜性更具有说服力,《尚书·大传》和《韩诗外传》也均记载周成王时,越裳重译来朝(陶维英认为越裳的后裔包括越南民族,而黄现璠考证汉代的越裳为缅甸与老挝一带⑤,但我们认为周初之越裳为百越一支,西汉之越裳为越南南部,从民族迁徙的角度看,两者也许存在渊源)。原因在于越裳为多山湿热的南国,向中原献“黑、白雉”,足以彰显其物产、风俗与民情,且与班固《汉书·平帝纪》的记载一致。但是,“倭人”贡“畅草”“秬鬯”,能否象征“倭”之物产、风俗及民情呢?畅草,即郁金,又称姜黄,属姜类(与郁金香花不同种),作中药材和香料使用,生于中国南方的亚热带及热带地区,故而畅草在日本(北温带与寒带)绳纹晚期(相当于西周时期)是否自然生长或已经移植呢?虽然沈仁安教授认为畅草可能生长于日本九州,但我们认为此问题,证据有缺,商榷有余(彭双松实地调查发现日本有兰、姜类植物,但都是秦汉,甚至更晚时期从中国南方移植过去的)。

另一方面是站在“倭贡”的角度以观“畅草”“秬鬯”。除了《论衡》将“畅草”视作“倭贡”,自《汉书》以降的任何有关“倭贡”史料皆未有“畅草”或“秬鬯”一物复载。举汉、魏“倭贡”为例,《后汉书·东夷列传》载:“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光武赐以印绶。”又言:“安帝永初元年,倭国王帅(亦作“师”)升等献生口(奴隶)百六十人,愿请见。”又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魏景初二年(238年),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派遣使携生口十人、土布两匹向魏天子“朝献”;魏正始四年(243年),卑弥呼又派遣使者上贡给魏帝“生口、倭锦、绛青缣、绵衣、丹、木犾、短弓矢”;此后,壹与女王也派使者向魏帝朝贡“男女生口三十人、白珠五千孔、青大勾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匹”。此外,魏国两次遣使访倭,并在《三国志·魏志·倭人传》中对倭的物产作了详细的记录:“种禾稻、纻麻、蚕桑、缉绩,出细纻、缣绵。其地无牛马虎豹羊鹊……出珍珠、青玉。其山有丹,其木有柟、杼、豫樟、楺枥、橿、乌号、枫香,其竹筱竿、桃支。有薑(按:即姜或生姜,与郁金或姜黄不同)、橘、椒、蓑荷,不知以为滋味。”五次“倭贡”清单与一次“倭产”清单皆不见“畅草”或“秬鬯”。也许,某些学者反驳说,因为随着“倭人”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倭贡”也以自然物产升级为加工物产,前者粗糙简陋,远不如后者精美珍贵。这是由于某些学者对“鬯”之误解所造成的驳论。所谓“鬯”或“秬鬯”,之所以在《论衡》中被王充再三例举是为强调“秬鬯”珍贵之极,即我国古时祭祀灌地所用的酒——“鬯”,以郁金草⑥(畅草)合黍酝制而成,色黄而芳香,亦为帝王赏赐有功大臣的象征至高荣誉的九锡之一(按:另八锡为车马、衣服、虎贲、乐器、纳陛、朱户、弓矢、铁钺)。且问,如此贵重的皇家贡品“畅草”和“秬鬯”何以在贡献周成王以后,就此绝迹于华夏,然“越裳献雉”却延至汉平帝,千余年未改?这个问题只能说明“畅草”和“秬鬯”不是“倭贡”,或者仅为“倭”的偶贡,不是惯贡。不仅如此,同为“倭贡”的“生口”属于自然物产,却成为东汉以来每贡必献的“特产”,足见“生口”较之“畅草”更能体现“倭国(人)”在绳纹和弥生时期的物产、风俗及民情。这亦反证了“倭人”并非“畅草”和“秬鬯”的贡献者。

以上分析了“畅草”和“秬鬯”不属于“倭贡”或“倭”之惯贡,那么到底是谁惯献此物予周成王的呢?我们推测“畅草”和“秬鬯”,极有可能是东夷所贡,“倭(人)”本为“九夷”之一,却成为王充泛指东夷的代名词。得出该结论的主要依据在于深入剖析线索2——西周与东夷的朝贡关系。

三、“五服”制度下的西周政权与东夷部族

西周初年建立“五服制度”。据《史记·周本纪》载:“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可知此中“夷蛮”,即东夷和南蛮“要服者贡”。所谓“贡”,即进贡,也是夷蛮对周关系得以续存的纽带,这基于西周对夷蛮数次规模浩大的武力征服⑦,东夷在西周军事打击下屡受重创。

关于东夷受创,司马迁的《史记》多施笔墨,如《周本纪》载:“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既绌殷命,袭淮夷”,“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再如《鲁周公世家》又载:“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以上所载“淮夷”“奄”“薄姑(蒲姑)”“东夷”等皆属东夷族群。至于西周何以要大力打击东夷,逼其四迁,其因在于殷商与东夷为唇齿。其中“奄”为殷商故地,其最早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商王南庚、阳甲曾建都于奄,至盘庚才迁到安阳的殷墟⑧,因此常称“奄”为“商奄”,如《左传·昭公九年》:“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有学者称“奄”的故都在曲阜⑨,后为周公之封地鲁国。“淮夷”为东夷之一,由于联合殷商遗属(即武庚、奄、薄姑)及管、蔡叛周而遭伐,后又屡次叛周。《诗经·鲁颂》有云“明明鲁侯,淮夷攸服”,“既克淮夷,孔淑不逆”,“式固尔犹,淮夷卒获”,“憬彼淮夷,来献其琛”,“淮夷蛮貊,莫不率从”,“淮夷来同,鲁侯之功”,无不是西周统治者屡伐淮夷的见证。“薄姑”又称“蒲姑”,班固《汉书·地理志》对其有载:“殷末有蒲姑氏,为诸侯,至周成王时蒲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此“四国”即以奄为首的管、蔡、淮夷、奄联盟。有学者称“薄姑”的故地,后纳为齐国。东夷叛周又与商遗“武庚”有极大关系,据《史记·殷本纪》载:“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殷民大悦。”又《周本纪》载:“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就是说,武庚(即禄父)延续殷商的香火,但由管、蔡监督治理,后来二人联合作乱,被周公诛杀,改立微子于宋,以续殷后。

那么,“九夷”之一的“倭”为何又与殷遗、东夷牵上关系呢?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载,“箕子者,纣亲戚也”,“武王乃封箕子于朝鲜而不臣也”。箕子曾率一部分殷商移民迁徙到朝鲜,而箕子为武庚之叔族,因此东夷与箕子又有着甚大的渊源,以至于《汉书》《三国志》《后汉书》皆将朝鲜归为东夷,即属“九夷”之一,与“倭”同属。因此,笔者认为,实际上,东夷各支(徐中舒曾言:“奄、薄姑、淮夷、徐戎、徐夷、东夷实为一族,即‘徐’。”⑩我们不赞成此说。)在西周连续多次的军事打击之下,为免受灭族之险,暂屈从“五服”体制以缓和对周关系,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这在《史记·孔子世家》中也得到孔子证实,其载:“仲尼曰:‘……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这充分说明“九夷”(东夷)在西周武力压制下“要服者贡”的史实。虽然箕子朝鲜为东夷之一,但是周武王授以免贡的特权,即“不臣”之权,即“封箕子于朝鲜而不臣也”。故而,在《论衡》中言及贡献“畅草”“秬鬯”之时,不用朝鲜之名,而且西汉的疆域观念在汉武帝时出现改变,认为朝鲜已为汉灭,则不能称为“夷”了。《史记》亦将朝鲜作为战败国,以“准汉朝疆域”视之,故与“东越”“南越”“匈奴”“大宛”“西南夷”等同列传,而不置“东夷列传”。另外,也许考虑到先秦之东夷融入华夏者甚多,且东夷史料甚稀,故司马迁也认为置“东夷列传”是多余。然《论衡》非同《史记》,王充写的是西周之事,则须有东夷,但顾及西周以后,奄灭,蒲姑融,淮夷徐夷相继失势,因此这些名称皆弃而未用,但择取同以“断发文身”为习俗的“倭”泛指“九夷”,以当时之王充看来,也许是避免假托,尊重史实的最佳办法,因为汉武帝以后,“倭”作为地理概念已经成熟(西汉中后期,“倭”的具体地望虽模糊不清,但无碍于“倭”作为地理概念的使用,如《山海经》,对此上文已述及),用以强调朝贡者地处遥远是最好的范例,能够与同属“要服者贡”的“百蛮”之一,即“越常(裳)”之“重译献雉”的事例构成形象的对照。故此,王充选择“倭”泛指“东夷”。两汉以后,“东夷”成为惯指朝鲜、日本及我国东北地区诸民族之泛称,偶尔还成为古代日本的代称。

四、《超奇篇》的“宛”乃“倭人”之替代词

至于线索3,即《论衡·超奇篇》中“白雉贡于越,畅草献于宛”中的“宛”与《论衡》他篇中的“倭”冲突。该句中的“越”,我们容易理解为“越裳”的简称(闻宥认为古文献牵涉族称的词序颠倒是常见的,有时共称在前,别称在后,有时反之,如“骆越”又称“越骆”,此外诸见“越摇”“越沤(瓯)”“越俚”(俚人)等皆可依此解释,它们都是百越之一,据之,“越裳”共称为“越”,别称为“裳(掸)”⑪,也属百越)。然对其“宛”的理解则颇有困惑。但是,费解之余,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发现王充的《论衡》之“宛”乃指“倭人”,并非仅指日本列岛上的族群。

首先,要明白“宛”在句中必作地名来解。汉代的“宛”字作地名,既可指国名“大宛”(读“yuān”,西域古国名,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也可指县名“宛县”(可读“yùn”,先属楚国,后秦治县,秦汉南阳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阳市),还可指郡名别称“宛林”(读“yù”,“宛”通“郁”),即西汉郁林郡(今广西大部)。可见,汉代的“宛”根据三种发音,分别可指三个异地:其一在西域,其二在中原,其三在岭南。所同的是,三者发音相近,皆偏向“ü”(同“淤”音)的发音。因此,可见西汉的“宛”作具体地名时,有发偏向“ü”(同“淤”音)的音。以此看来,“宛”和“倭”之间毫无相通的可能。其次,仍从地理上分析,“畅草”的贡献不可能在大宛,大宛为西域三十六古国之一,以高原、草地、戈壁、雪山为主,植被干枯,所贡之物多为马、牛、羊、酒及玉石之类,不曾有产于亚热带之“畅草”;地处中原之南阳郡宛县辖属西周之境,东周之畿,不但不生长“畅草”,即使生长“畅草”,按照“五服”制度,也无须“要服者贡”;然则宛林,即郁林郡,西周时期为百越之地,亦产“畅草”,但越裳已重译来贡“白雉”,此记载在先秦史料中屡见不鲜,授业太学的王充不会充耳不闻。综上分析,王充所指的“宛”绝不可能在此南、西、中三地之内,势必在东夷。《汉书》中说:“然东夷天性柔顺,异于三方之外,故孔子悼道不行,设浮于海,欲居九夷,有以也夫!”班固引孔子之言,说明东夷顺从于“五服”,常以“要服者贡”。

然而,“东夷天性柔顺”,又如何与“宛”有牵涉呢?还须对“宛”字的其他涵义与发音作出更深的分析。“宛”除了以上三种发音之外,还有“wǎn”的发音。《说文》:“宛,屈草自覆也。”义为将草弯曲覆盖,因此“宛”有曲折之义,如“委宛”。《史记·司马相如传》有“宛宛黄龙”,即弯弯曲曲的黄龙。《汉书·杨雄传下》云“是以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宛舌”即弯曲舌头之义。再看“委”(wēi)字,《说文》:“委,委随也。”即委随犹委蛇之义,指像蛇一样弯曲爬行。《史记·天官书》曰:“若至委曲小变,不可胜道。”其中“委曲”就是弯曲的意思。再看“逶”(wēi)字,《说文》:“逶,逶迤,袤去之貌。”意思是弯曲而绵延不断的样子。《楚辞·九思·逢尤》有“望旧邦兮,路逶随”,此“逶随”同“委随”,义为行走于弯曲的小路。《后汉书·杨秉传》有“逶迤退食”,其与“逶迤”《诗经·召南·羔羊》中的“退食自公,委蛇(wēi yí)”中的“委蛇”之义相同。再看“倭”,《说文》说:“从人,委声,顺貌。”既有“顺从”之义,又有“倭迟”(wēi yí)一说,同“逶迤”,因此,可证“倭”通“逶”。此外,“宛”(wǎn)有宛约、宛顺之义,即顺从之义,与“倭”之“顺貌”略同;“宛”还有积聚之义,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有“寒湿气宛”,亦如“宛财”即“聚财”之义;而“委”(wēi)亦有积聚、委积之义,两者甚同。最后,要指出的是,“汉委奴国王”印中的“委”即“倭”乃最好的通假字之例。综上发现,当“宛”字作形容词时,与“委”“逶”“倭”同发“u”(念“乌”)音,它们的意思完全相同,如“弯曲”,且有些存在联系,如“顺从”“积聚”“委奴国”。总而言之,笔者从“宛”的另一涵义与发音分析,“宛”通“委”,通“逶”,通“倭”,以此可证实“宛”为“倭”——王充脑海中一个地望模糊不清的东夷国家。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四点结论:第一,《论衡》的“倭人”与《山海经》的“倭”地不能简单加以对应,目前还不得而知王充是否参考过《山海经》。第二,从《三国志》《后汉书》等正史记载的数次“倭王”贡品清单中可以得出,“生口”是古代日本的“盛产”与传统贡品,而《论衡》的“畅草”却不被正史所留意。第三,由于“畅草”不是古代日本传统贡品,因此进一步证明《论衡》的“倭人”并非来自《山海经》中的“倭”地,即前者不是古代日本人,可能是泛指“东夷”,而后者则应泛指日本列岛⑫。第四,经过语音分析、词义分析,可以大致认定《论衡·超奇篇》的“宛”应该是王充在其他篇章中所出现的“倭人”的替代词。

注释:

①顾颉刚:《班固窃父书》,《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2 期,第12-14 页。现在史学界对《汉书》是否为班固原创产生种种质疑,最著名的推断是《汉书》乃班固窃取其父班彪之作。但本人采取通说,即《汉书》为班固之作。

②顾颉刚:《〈山海经〉中的昆仑区》,《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1 期,第31-35 页。

③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04 页。

④⑥沈仁安:《日本起源考》,昆仑出版社,2004年,第13-14页,第22 页。但沈氏将“畅草”(鬯草)说成“郁金香”,这是错误的,应为“郁金草”,两者甚异。

⑤黄现璠:《回忆中国历史学会及越裳、象郡位置的讨论》,见王熙华编:《顾颉刚先生学行录》,中华书局,2006年,第102-103页;(越南)陶维英:《越南古代史》,刘统文、子钺,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60-69 页。

⑦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9 页。

⑧范祥雍订补:《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1-22 页。

⑨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历史三百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6 页。

⑩徐中舒:《蒲姑、徐奄、淮夷、群舒考》,《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3 期,第56-60 页。

⑪何平:《越裳不是老泰民族的先民》,《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2 期,第17-19 页;何平:《越裳的地望与族属》,《东南亚南亚研究》,2003年第3 期,第27-31 页。

⑫王升:《徐福东渡五大问题新论——以〈史记〉与〈山海经〉为线索》,《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年第5 期,第52-55 页。

[1]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历史三百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55-56.

[2]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8-9.

[3]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02-104.

[4]沈仁安.日本起源考[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4:12-13,20-23.

[5]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21-23.

[6](越南)陶维英.越南古代史[M].刘统文,子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60-69.

[7]黄现璠.回忆中国历史学会及越裳、象郡位置的讨论[M]//王熙华.顾颉刚先生学行录.北京:中华书局,2006:102-103.

[8]顾颉刚.班固窃父书[J].史学史研究,1993(2):12-14.

[9]顾颉刚.《山海经》中的昆仑区[J].中国社会科学,1982(1):31-35.

[10]徐中舒.蒲姑、徐奄、淮夷、群舒考[J].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3):56-60.

[11]何平.越裳不是老泰民族的先民[J].广西民族研究,2002(2):17-19.

[12]何平.越裳的地望与族属[J].东南亚南亚研究,2003(3):27-31.

[13]王升.徐福东渡五大问题新论——以《史记》与《山海经》为线索[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5):52-55.

[14](西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军事友谊出版社,2008:28-35,452-453.

[15](东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2:311.

[16](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长沙:岳麓书社,2010:456.

[17](西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线装书局,2008:356.

[18](东汉)王充.论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192.

[19]袁珂.山海经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2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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