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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探研

2013-04-01

创新 2013年2期
关键词:南丹土司历史

蓝 武

一、问题的提出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①参见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1月8日。可见党和国家对发展、繁荣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土司文化以其特有的民族性与地域性特征而广受关注和重视,土司文化研究、开发与利用业已成为部分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家层面来看,在2012年10月公布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立项名单中,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李世愉研究员为首席专家申报的课题——《中国土司制度史料编纂整理与研究》名列其中,可见国家对土司制度研究的重视。从学术界层面来看,国内外众多专家和学者对土司历史文化做了持续研究,举办多届土司文化研讨会,使土司历史文化研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成为近年来区域文化研究的一个热点②以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为例。从2009年至今的四年间,先后举办了四次土司文化国内(际)学术研讨会:(1)2009年4月15至18日在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举行的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2)2010年8月30日至9月3日在广西桂林市举行的海峡两岸“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学术研讨会;(3)2011年8月20日至24日在湖南省吉首市举行的“第一届中国土司制度与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4)2012年9月29日至10月3日在云南昆明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③譬如,西南民族大学龚荫教授所著《中国土司制度史》(上编、下编1、2),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7月版,全书三册共计220余万字,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彰显了土司文化研究课题独具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土司文化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研究课题。从地方政府层面来看,许多土司文化发生地的各级政府对土司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给予空前重视,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土司文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实现了良性互动关系④譬如,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一年一度的“三节一会”(土司文化旅游节、金银花节、桑蚕节暨商贸洽谈会)就是有效实现土司文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极好范例。“三节一会”以土司文化研究为切入点,就如何挖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和特色旅游进行研讨,文化搭台,经贸唱戏,两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正是在学术界与地方政府的双向互动中,不仅极大地推动了土司文化研究的创新与发展,使之成为近年来区域文化研究中的一个新的研究热点,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土司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极大地彰显了土司文化无以替代的生命力。只要本着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在当今大力号召“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新形势下,研究中国土司制度及其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历史时期,今南丹县①南丹县位于广西西北面,总面积3916平方公里,有壮、汉、瑶、苗、毛南、水、仫佬等23个民族,总人口27.63万。境内曾存在过南丹州和那地州两个土司,因此留下了不少珍贵的土司历史文化遗产,成为现今南丹县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驱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南丹县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土司文化的开发与利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当下中国土司文化研究、开发与利用得到的前所未有的重视,又为南丹县土司文化的开发与利用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诚如徐秋明所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从过去对经济属性的关注,过渡到对文化属性的关注,旅游的发展与文化的结合成为必然趋势,这种趋势,为世界各国旅游业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考角度。”[1]在此背景下,南丹县可以抓住目前国内土司文化研究与开发利用热潮以及世界各国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这一难得的机遇期,充分挖掘本地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本地土司历史文化的研究、开发与利用及其与旅游发展的结合,努力做强做大“土司文化”这篇文章,使之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鉴此,笔者拟就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进行专门探讨,以期将南丹县土司文化的研究引向深入,进一步唤起人们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意识,为南丹县开发和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供必要参照与借鉴。

二、南丹县得天独厚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价值

历史上,今南丹县境内曾存在南丹州和那地州两个土司。其中,南丹州建立于宋代,衰落于清代,经历900多年,是我国建立最早的土司,也是实行土司制度时间最长的土州。②从公元974年开始至1905年,共931年。那地州建立于明代,衰落于民国,延续500多年。绵延数百年以至近千年的两土司统治,对南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给南丹县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土司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对深化南丹县地方史与民族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而且对当今南丹县域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利用价值。

(一)官印

土官印是土官权力的象征。据报载,2003年,南丹县巴定乡邦里村73岁的莫氏族人莫继雄献出了珍藏多年的南丹州印。莫先生献出的这枚州印属国家一级文物,是清代礼部于顺治四年制造的,质地为黄铜,重800克,印面方形,边长74毫米,厚10毫米,柄长80毫米,柄为椭圆形,柄径2025毫米,印面阳刻九叠篆体“南丹州印”及满文,背面印跋“州印,礼部造,顺治四年四月某日”及满文,侧面还有“顺字四千乙百十六号”等字样,除印面略有数点小残外,全印基本完好。[2]这一土官印的发现,对于研究南丹土司的政治与文化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二)古墓群

土司墓葬是土司时代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2003年,考古专家在南丹县发现了明代大小墓葬20多座,占地2000平方米。据可辨认的碑文看,最早的墓茔建于明代永乐十三年(1415年),晚的为崇祯十四年(1641年)。从墓碑所记来看,墓主是明代历任南丹土司衙门师爷及其亲属。土司墓群的发现,无疑反映了历史时期南丹土司世袭统治的历史事实,对研究南丹土司的历史与丧葬习俗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与意义。

(三)乐器

2004年,南丹县文物管理人员在红水河畔的吾隘镇那地村发现了一套清代铜锣。这套铜锣共有7面,钹3付,除其中一副已损坏之外,其余尚完好无损。据南丹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徐金文介绍,这套古乐器将近有200年历史。当时那地土司成立了一个桂戏班,这套东西就是桂戏班的乐器,一直在民间流传。据了解,这是桂西北地区土司戏班整套打击铜锣乐器的首次发现。[3]它的发现对于研究南丹土司的文化与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四)楹联

2007年,南丹县文物管理所在县境内进行文物普查中发现清代韦家墓群一处,南丹州官莫云尊在公元1859年为墓主韦刚正夫妇题写的对联。因为韦刚正的儿子韦中绣、韦中缙分别在嘉庆十二年(1807年)和嘉庆十六年(1811年)考中了进士,故土州官为韦刚正夫妇题写了对联。其中,为韦刚正题写的对联是:“燕翼遂初心黄菊花开游海岛,贻谋垂后裔茱萸子熟返云乡。”为韦刚正夫人题写的对联是:“佐夫教子放门闾存则顺矣,延寿凝禧光里党殁何伤乎。”[4]这一对联的发现对于研究南丹土司文化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五)契约文书等

2007年,南丹县有关人士在民间收集到一批清朝那地土州史料文物。这批史料文物距今约为137~334年,包括州政府的任命、嘉奖、决定以及民间契约、具结等,规格为50公分见方的砂纸,均为毛笔手写楷书,每幅文字内容完整,州府公章印迹清晰,对研究南丹土司文化、土司社会制度和当时的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5]

(六)旗墩

2008年,南丹县文物管理所在城关镇罗佐小区发现一块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的进士旗墩,是丁酉岁进士韦硕赞所立,高2.65米、宽0.6米、厚0.3米。在石板一侧刻有获得进士的姓名和年号,所刻文字为“丁酉岁进士候选修职郎韦硕赞”。此旗墩的发现,对于研究和证明南丹土司制度下民众思想和土司管辖地区的文化状态,都是不可多得的实物例证。[6]

可见今南丹县境内土司历史文化资源雄厚,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就整个广西而言,像这样拥有相当规模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县份尚属不多,弥足珍贵,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相当广阔的开发与利用前景。

三、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现有数量有限,土司文化主题旅游规模受限

解决此问题之策有三:一是考古发掘。争取获得有关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进行必要的地下考古,或许会发掘出一定数量的土司文物。二是向民间征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各种正常渠道,争取能从民间征集到一些土司文物。三是横向合作。力争取得有关土司文物收藏单位的配合与支持,通过提供相关土司文物藏品原件或复件,或联合举办各种土司文物展览、土司文化旅游节活动等,以借鸡下蛋的方式实现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共享,藉以丰富自身土司文化主题旅游的内容与形式。

(二)多元旅游文化资源的相互匹配与整合问题

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只是南丹县地域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全部。从广义而言,南丹县地域文化包括影响深远的土司文化、绚丽多彩的民俗文化、闻名遐迩的矿藏文化、享誉区内外的白酒文化、辉煌大气的工业文化。[7]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既是南丹县域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土司文化主题旅游项目开发只能是南丹县整个文化旅游开发的一部分,土司文化旅游只能是整个南丹县文化旅游的一部分,而不是南丹县文化资源及其旅游开发的全部,因而在进行具体的土司文化旅游专项策划与开发时,要正确处理好“点”与“面”、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正确把握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在整个县域文化旅游中的定位,协调好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与其他旅游文化资源的相互匹配问题,使整个南丹县域旅游文化资源得以整体优化与协调发展,形成多元驱动的南丹县旅游经济成长机制,促进南丹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建议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言,一部南丹社会发展史,除文献古籍和民族史志资料可资参用外,最根本的就是要依靠对历史遗迹与出土文物的研究,方能完整地写出来。土司历史文化遗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土司制度下南丹地域传统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状况,对研究南丹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从现实社会发展角度而言,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也是旅游地发展的核心要素和动力源泉。如何深度挖掘和利用旅游文化资源,实现旅游文化与旅游经济的耦合,增强旅游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已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要命题。通过强化文化特色,增强文化驱动力,培育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的整体动力,形成多元驱动的县域经济成长机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近年来地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良性模式。就南丹县而言,完全可以将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的多元驱动机制之中,借助于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整体推进南丹县域整个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依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来发展县域旅游经济,促进南丹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

毋庸置疑,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存土司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因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受破坏的程度将会越来越严重。为此,应该及时组织教育、科研、文物等部门,多方联动,切实开展对现存土司历史文化遗迹遗物的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通过宣传,不断增强人们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并非少数人的事情,而是需要人人参与,齐抓共管,从而最大限度地唤起人们对土司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要不断挖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中的积极因素与丰富内涵,如对部分既有政绩又有文声的土司历史人物进行正面宣传,依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藉以加强乡土历史教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唤起人们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增强人们自觉保护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宣传,突出南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地位,彰显南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特色。客观地说,当下世人对南丹本土文化的了解,更多地聚焦于白裤瑶文化、矿业文化等各种地域文化,而对土司历史文化的了解甚少。要形成多元驱动的南丹县域旅游经济成长机制,白裤瑶文化固不可少,而土司文化也有待提升,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其影响力与利用率。

(二)进一步加大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与发掘力度

绵延近千年的土司统治,遗存的历史文化遗产理应不少。这其中,或因原有的遗迹遗物已遭损毁,或因有的遗迹遗物处于“潜伏”状态,导致今人无法看到,从而得不到有效保护、开发与利用。一方面,通过普查与发掘,确保土司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万无一失。发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只有经过发掘的遗迹遗物,才有可能对其实施有效保护,进而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反之,潜在的土司文物就有可能被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甚或被人们无意识地损毁,得不到有效保护,更谈不上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通过普查与发掘,进一步壮大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实体,便于做强做大“土司文化”这篇文章。土司文化的开发与利用要形成规模化和效益化,就必须建立在一定量的资源实体基础之上,否则“土司文化”品牌和主题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可以考虑由相关文物管理部门牵头,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相关考古工作,使潜藏的土司文物得以重见天日,进一步充实现有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宝库,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应有的利用价值。

(三)建立健全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与管理机构,致力于与国内国际土司历史文化研究接轨

从国内情况看,大凡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得较好的地区,大都设有土司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和土司文化陈列馆,土司文化研究和管理机构相对比较健全。譬如,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为适应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保护、开发与利用日益发展的客观形势,除对莫土司衙署进行系统修复外,还专门设立“土司文化研究办公室”和“土司文化陈列馆”,负责对土司历史文化进行研究与管理工作。南丹县不妨参照与借鉴此法,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成立南丹县土司文化研究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和推介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研究工作,规范对南丹县土司文化的管理。第二,设立南丹县土司文化陈列馆,专门收藏和保护各种土司文物资料,藉此提升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的地位,彰显南丹县民族文化的特色,增强南丹县民族文化的吸引力。第三,尽快编写《南丹土司志》,加强对南丹县土司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研究,藉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的知名度。第四,举办国内国际土司文化学术研讨会,召集国内外土司文化研究专家就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研究、开发与利用问题进行研讨,以此为平台,进一步推动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研究,宣传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扩大其知名度与影响力,力争使南丹县成为中国土司文化研究基地之一。

(四)着力加强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耦合与互动

在当今大力提倡和推进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形势下,“文化搭台,经贸唱戏”,加强学术研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互动,已成为不少土司文化区开发与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路径。譬如,广西来宾市忻城县,近年来其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一直处于广西前列,不仅研究成果丰硕①有关忻城土司历史文化研究方面的成果,著作类的主要有:覃桂清《广西忻城土司史话》,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政协忻城县文史委员会编《忻城文史资料》(土司专辑),1991年版;莫汉中主编《忻城莫氏土司官族诗文选注》,2000年版;蓝承恩《忻城莫氏土司500年》,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曾艳主编《土司文化探究——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论文集》,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论文类成果较多,主要有如:黄雪梅《“裁流复土”与莫氏袭官——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一》,载《柳州师专学报》,2002年第1期;黄雪梅《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社会经济——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二》,载《柳州师专学报》,2002年第4期;黄雪梅《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教育文化——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三》,载《柳州师专学报》,2003年第1期;吴忠军、梁建峰、胡海胜《民俗旅游区旅游资源浅析——忻城中华土司民俗旅游区开发研究之一》,载《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2期;吴忠军、梁建峰、胡海胜《民俗旅游区开发模式初探——忻城中华土司民俗旅游区开发研究之二》,载《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4期;吴忠军、梁建峰、胡海胜《试论民俗旅游区旅游产品开发——忻城中华土司民俗旅游区开发研究之三》,载《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6期;李军、潘峰、彭青《保护历史街区传统风貌的理性探索——以广西忻城县莫土司衙署及周边街区保护规划为例》,载《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04年第2期;骆昭平、莫山洪《从〈教士条规〉看广西忻城土司官族的教育思想》,载《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马艺芳《忻城土司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营销策划》,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而且有效实现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一年一度的忻城县“三节一会”(土司文化旅游节、金银花节、桑蚕节暨商贸洽谈会)即是典范。2009年4月举办的忻城县“第三届土司文化旅游节”就推出三大亮点:一是组织“全国土司文化研讨会”;二是推出“土司风云”原生态大型开幕式文艺演出;三是举办土司风韵和壮民族风情的民族精美手工艺品展。以土司文化研究为切入点,就如何挖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和特色旅游进行广泛研讨,实现土司文化研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再如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在2012年10月举办的“首届景东国际无量山狂欢节”,其中的“三个国际活动”就包括“长臂猿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二届中国土司制度与边疆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和“无量山国际乡村森林音乐会”。可见土司文化研讨会成为整个狂欢节的重头戏之一。以土司文化研讨会为平台,加强对景东历史文化的研究,弘扬景东民族文化,提高景东的知名度,为景东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注入丰富的文化内涵。南丹县不妨借鉴这些地方开发与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思路与模式,通过举办各种土司文化研讨活动,藉以深化对本地土司文化的创新研究,推动土司文化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结合,充分发挥土司文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

(五)努力探索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开发之新路

作为文化资源的一部分,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同样具有文化教育功能、历史再现功能、审美功能等多种功用,如能将这些功用集中用于旅游经济开发,必将产生重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基于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状况,本着可行性原则,努力探索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开发之路径,抢占土司文化旅游的制高点,以便更好地发挥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应有的功用,助推南丹县域整体文化旅游开发,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既然是南丹县地域文化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在着手进行南丹县文化旅游开发时,在服务于旅游整体开发的原则下,在总体规划方案中,不妨考虑打造一个“土司文化旅游主题”,紧紧围绕土司历史文化来进行相关文化旅游子项目的策划与营销,将土司文化主题旅游项目纳入整个南丹县域文化旅游开发规划之中,让其成为南丹县文化旅游整体开发中的一个亮点,进一步丰富南丹县旅游的文化内涵。从土司历史文化的视角,可以考虑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旅游开发:一是土司文化旅游系列纪念品。充分挖掘和利用土司历史文化遗产中的书法、绘画和雕刻等艺术品味与文化内涵,制作有关土司历史文化的诗画收藏品或旅游纪念品,供广大游客旅游时购买与收藏。二是土司历史文化系列丛书或宣传画册。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将与土司历史文化有关的史事、人物、碑刻、遗迹、民间传说等编成各种各样的引人入胜的知识读物或旅游宣传画册,供游客游览时阅读和购置,了解土司历史文化知识,增强旅游效应,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土司文化遗址公园。通过考古发掘进一步摸清南丹土司古城址范围,然后以土司古城址为中心,依据文献记载修复与还原古城址风貌,然后将其与土司古墓群等各种土司历史文化遗迹进行联动,致力于打造一个土司文化遗址公园,重构土司社会生活场景,再现土司统治历史,彰显土司文化魅力,藉此发展乡村旅游,以带动南丹县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四是土司文化旅游专线。从现有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出发,在整个县域旅游线路中重点打造一条土司文化旅游专钱。以现有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为核心景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从民间进行文物征集,“再造”土司练兵场、土司寺庙、土司苑囿等土司历史文化景观,连点成线,点面结合,打造与整个县域文化旅游开发相匹配的土司文化旅游专线。

(六)不断增强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辐射效应

要做强做大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这一篇文章,除了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加大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投入之外,还要充分考虑到如何增强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辐射效应,努力提高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附加值”,充分发挥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带动作用。从总体上看,除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外,南丹县的旅游资源相当丰富,既有锡矿、温泉、红水河、清水河、纳立河、古榕鸳鸯桥、马岭神龙壁、里湖地下河网、恩村溶洞群、王盆河峡谷、拉岜瀑布、铁陨石等奇美绝伦的自然景观,又有古代营盘、白裤瑶民俗风情、壮族山歌对唱等极具魅力的人文景观。可以考虑将土司文化旅游作为重要切入点之一,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旅游线路,让游客在游览完土司历史文化景观后,进而开展南丹县一日游、三日游等,饱览被誉为“有色金属之乡”、“中国的锡都”、“矿物学家的天堂”的南丹县的秀美山川。通过土司文化旅游的辐射作用,带动其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既能让游客慕名前来观光旅游,又能留得住游客,藉以刺激和拉动本地消费的增长,带动南丹县商业饮食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五、结 语

文化是旅游业的灵魂,文化资源是旅游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和动力源泉。南丹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丰富多彩的土司文化无疑是南丹县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优势之一,也是促进南丹县旅游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之一。在南丹县委、县政府已将“原始、独特、多样化”的南丹旅游资源纳入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的时代背景下,极富特色和重要价值与影响力的土司历史文化资源无疑是大有可为的。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①参见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人民日报》1976年12月26日。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亦是如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将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创新,科学发展。要在充分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一条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新路子,努力实现土司历史文化资源与县域旅游经济的耦合与互动,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中得到更加有效开发与合理利用,在开发与利用中得到更加有效保护,最终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诚如一位学者所言:“旅游的发展可以使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得以实现,旅游收益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返还给旅游地,可以为传统文化和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8]惟其如此,方能更好地发挥土司历史文化资源应有的价值与功用,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1]徐秋明.地方文化研究与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以广西桂东南旅游文化为例[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11).

[2]陈小松,徐金文,覃智娜.南丹发现350多年前的土司州印[N].南丹报,2003-08-11.

[3]广西南丹发现清代土司桂戏班铜锣[N].华声报,2004-04-16.

[4]罗素群.南丹发现清代土司官题写对联[N].河池日报,2007-07-06.

[5]韦举源,卢昌义.南丹发现一批土司文物[N].河池日报,2007-09-08.

[6]罗素群,覃秋盛.南丹发现一块清代进士旗墩[N].河池日报,2008-02-19.

[7]李雪原.奇美南丹打造:“丹文化”品牌[J].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1,(5).

[8]姚艳.民间规则对民族文化的有效保护[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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