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脚手架事故
2013-04-01
(1)对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体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项目部安全员应当每天班前、班后对脚手架上堆放物品进行检查,发现超载有权下达停工命令。
(2)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三级交底):项目工程师向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交底,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向操作层工人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含:向操作工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当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操作层工人有权立即停止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操作层工人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且形成书面交底材料,交底人、接底人均应签字。
(3)操作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应当接受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参加考核者不得冒名顶替。
(4)为了遏制伤害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设定施工企业的安全目标,应当使用优胜劣汰的办法,淘汰事故多发的施工队伍。
俗话说: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安全规程是前人进行建设活动经验的总结,有的是用血的代价换来,并借鉴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归纳为安全法规、规范,又经数次修改、修订才趋向更科学、成熟,施工企业的管理者与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努力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
(摘自:《建筑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