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第二次经营的一些建议
2013-04-01余佳
余佳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401122)
工程项目第二次经营的一些建议
余佳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401122)
如果说投标报价、签订合同是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第一次经营,那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就是施工企业对该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这也是工程造价的特点——动态性所确定的:任何一项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时期,在此期间内,经常会出现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工程变更、设备材料价格、工资标准以及利率、汇率的变化等。这些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调整。由此可见,工程造价在整个建设期内处于不确定状态,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然而现在存在着一个普遍现象,部分施工企业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很简单,不过就是复核工程量、编制工程进度款报表、申报用款计划、收集资料等,对工程造价没有太大的影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工期进度控制,而忽略对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的管理(也就是项目工程第二次经营)。立足于目前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目前施工单位由于竞争过度造成的工程合同价普遍偏低,稍有差池便会导致承包工程亏损的严重后果,建议施工企业能够尽快扭转观念,建立起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将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放到足够的高度,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把握工程变更、工程索赔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以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成本、管控风险,以工程造价管理创造效益,强化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必将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档次,也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即工程部分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等各种因素发生变化。如工程变更非施工单位过错、亦非违反合同或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则引起的额外费用可向业主申请支付,并纳入结算。通常情况下,工程变更大多是因设计变更所造成的,此类变更为常规变更,属于正常合同价款调整,对于工程项目第二次经营意义不大。下面着重介绍几种因施工单位考虑工程项目第二次经营而向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
1.1 预计亏损的清单项目进行的工程变更
目前最常见的固定合同单价工程在其实施过程中因诸多不确定因素或报价失误等原因,容易出现一些清单项目成本单价高于合同单价的情况。对于此类单项工作施工单位往往无法从容应对,陷入是为了保证质量不计成本还是为了减少亏损而偷工减料的两难局面。但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熟读合同及相关的规范要求,对于此类预计亏损清单项目,进行充分、科学、合理的分析研究,结合以往经验找出一些可利用的客观条件,即可向监理、业主提出工程变更,无论是提高设计标准或者更改主材类型等都能达到对此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的目的,也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单位的利益。
成功案例:某工程施工单位投标失误,签约合同价中的油漆单价远远低于实施的成本价格。经查阅相关规范的标准要求和收集其他同类型工程的油漆资料,发现设计的油漆体系不完善应予以改进,因此施工单位向监理、设计、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经参建各方研究讨论最终同意对设计的油漆体系进行调整,相应的油漆单价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调整。
1.2 合同范围外必要施工措施进行的工程变更
由于目前施工单位投标大多数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致使投标时施工组织设计很难完善,对于细部措施不能考虑详尽;加之,如若考虑的施工措施过多,可能导致投标价格过高毫无竞争力。因此有一些必要的施工措施无法在合同价中体现,也势必造成施工单位在实施该措施时得不到支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这些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可从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角度出发收集完备的资料,积极与项目监理、设计、业主沟通,充分利用其他可借鉴的实践案例、数据分析等说服参建各方对该施工措施进行必要的设计变更增加,为相应的成本费用得到支付甚至创造利润。
成功案例:在某大桥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在进行桥塔钢筋施工时,以每9m一个节段进行施工,然而由于钢筋长度过长,进行安装时无法对钢筋进行定位,更无法安装模板,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对桥塔的施工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经过实践资料收集、科学分析原因、借鉴其他同类型桥梁相同案例,经申报监理、设计、业主后,参建各方一致认为应在桥塔内设置劲性骨架以保证安全及结构质量。最终设计追加劲性骨架设计,业主也认可施工单位申请的劲性骨架的变更费用。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通过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争取到必要施工措施所产生的成本支出。
1.3 设计、地勘资料有误的工程变更
大多数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初将完成工程量0#台账作为造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往往忽略了对设计、地勘资料的详细分析、研究。设计、地勘资料如果与实际情况有不相符的情况,不仅对工程结构形式、质量标准等各方面产生影响,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施工单位应在了解情况之后邀请参建各方一道对现场不相符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照各方要求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这些情况进行签证确认,再根据相关计价规范、合同约定对这些不相符情况所造成的工程造价的改变进行工程变更。通过这些工程变更补贴这些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条件、环境等各种因素改变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
2 工程索赔
虽然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和业主都尽量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但是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复杂性、长期性决定了有些工程索赔在所难免。下面例举两种施工单位为保证自身利益向业主提出的工程索赔。
2.1 对于业主提供施工条件不足的索赔
由于工程无法满足开工条件,然而在业主要求下进行施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增加,施工单位可向业主进行索赔。通常工程合同价格是建立在具备一定施工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的,但往往因为一些客观因素和业主要求很多工程在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即开始实施,势必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施工单位应收集完善资料、及时进行签证,对相关资料整理分类后编制索赔资料向业主申报。
成功案例:在某大桥开工之初,业主还没完成施工便道的征地工作,施工便道无法形成,导致主墩无法开始正常的施工作业。为保证洪水来临之前将主墩的水下基础和部分墩身及时完成,参建各方召开紧急会议共同协商决定,采用各种可行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必须保证主墩施工不会被洪水拖至下个枯水季节。在此种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只好将施工设备、材料等采用通过船只运输至施工现场,不仅额外增加船只使用费用,还必须进行24h满负荷作业以弥补施工条件不足造成的效率低下以及工期延误。在满足施工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收集好各种必要资料,对使用船只时间、台班以及降效费用依据等进行及时签证,依据相关计价规范及合同约定编制好费用资料,向业主进行索赔。监理、跟踪审计、业主确认索赔情况属实,依据充分,对索赔的各项费用复核后,各方予以认可,业主也及时进行支付。施工单位通过第二次经营保证了自己合理的利益,索赔程序及费用也得到了参建各方的一致认可。
2.2 对于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变化的索赔
建筑行业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也逐渐壮大,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特别是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地域、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建筑发展需要会出台一些有利并适用的地方性政策。施工单位应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性的文件精神,对于有利的条款进行咨询、研究,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与参建各方沟通,结合工程本身特点按照各方认可的方式向业主进行索赔。
成功案例:某工程合同约定在工程实施期间人工、材料、机械涨价风险为包干费用且费用总额并不高。然而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市场物价出现结构性上涨,部分建筑安装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增大了建设成本。自建材涨价开始至工程完工这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建筑材料采购价格较投标材料价格高出许多,造成该工程实际发生的材料总价差高达数千万,如果不能采取措施补救,如此巨大的亏损额度将给予施工单位重创,甚至是致命一击。然而庆幸的是该施工单位及其承建的该工程所在地重庆市政府,根据市场物价出现结构性上涨,部分建筑安装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增大了建设成本的实际情况,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颁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依据市政府令重庆市建委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的通知》。该文件规定,无论在建项目采用何种计价和承包方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可根据2007年9月1日后的工程进料价格调整其材料价差。施工单位通过网络收集到该份文件,立即开展了专题讨论、研究,随后书面报告业主。经过核实,业主明确按照重庆市建委文件规定对该施工单位实施的该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价差调整。施工单位通过第二次经营向业主索赔,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挽救了企业的生命。
3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通过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不但能够弥补亏损,还能够为企业盈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说投标报价签订合同是企业对于工程项目的第一次经营,能够为企业承接业务起到指导性作用,能够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那么工程实施期间的造价管理就是企业对于项目的第二次经营,能够为企业真正创造利润,能够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工程项目的第一次经营和第二次经营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也是互为前提互惠互利的。建筑行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逐渐壮大,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建筑企业特别是施工单位的竞争越发激烈,施工单位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做大做强,不仅要把握好工程项目的第一次经营,更要转变观念重视工程项目的第二次经营,建立起完善的造价管理机制,全面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档次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夏鹏飞,马宏.浅谈如何做好工程变更单价审核工作[J].建筑经济,2006(8):73-74.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3]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4]马明军.项目管理是企业的重头戏[J].施工企业管理,2006(8):64-65.
[5]潘杨.浅析工程变更条件下施工组织设计与造价控制的关系[J].工程造价管理,2007(6):17-20.
[6]王方云.浅析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2006中西南片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研讨会(专辑)[C].重庆:重庆时代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中心,2006:46-68.
[7]张晓明.浅析工程造价的控制[J].工程造价管理,2008(3):22-23.
[8]李和军.高校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J].建筑经济,2006(2):79-81.
[9]陈丕虎.浅谈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合同管理[J].工程造价管理,2007(5):24-27.
[10]孙成方,叶伶俐.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与管理[J].建筑经济,2006(3):61-63.
责任编辑:孙苏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Seco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通过例举工程实例,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索赔两方面造价管理,阐述工程项目第二次经营的重要意义。
工程项目;二次经营;创造利润;企业发展
Based on the engineering case,cos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change and engineering claim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are summarized with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second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laborated.
engineering projects;the second management;profits making;enterprise development
U-9
:A
:1671-9107(2013)01-0058-02
10.3969/j.issn.1671-9107.2013.01.058
2012-11-07
余佳(1981-),男,重庆人,汉族,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