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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信局兴衰述评*

2013-03-31苏全有徐临源

关键词:交通部镇江邮政

苏全有,徐临源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江苏民信局兴衰述评*

苏全有,徐临源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肇始于清乾隆年间的江苏民信局有着独特的地域性。经过清末短暂的兴盛后,江苏民信局开始走向衰亡。以1896年大清邮政建立为标志,官办邮政与民间信局的博弈由此开始,江苏邮政当局先后对民信局采取了诸多严厉的措施,如强行挂号、征收过磅费,以致最后直接取缔。作为反击,江苏民信业则采取了上书、请愿、罢市等方式,然而效果却不甚明显,江苏民信局最终难逃罢废厄运。另外,军事、战争因素以及民信局之间的恶意竞争亦是江苏民信局衰亡的重要原因。一言以蔽之,民信局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罢废在所难免。

民信局;江苏;近代邮政

民信局是产生于明永乐年间的一种重要的民间通信组织,目前学术界对这一组织的研究尚处于较为薄弱的状态,对于区域性民信局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其中江苏民信局的研究尚无专文论及。事实上,江苏民信局自清乾隆年间产生后,在全国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其兴衰历程亦折射出邮政国营化、近代化起步之艰难。有鉴于此,笔者拟以江苏民信局的兴衰为视点,梳理其脉络,重建史实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一、江苏民信局的兴废

江苏民信局最早开设于清乾隆年间[1],晚于起始于明永乐年间的浙江[2],与天津略同[3]。主要的民信局有宝顺、老福兴、老福润、老正大、鸿源、福兴润、永义昶等。江苏各地民信局的开办日期也有不同,总体而言,苏南早于苏中和苏北。如苏南的苏州1825年始有民信局[4],同年常州亦始有民信局[5],苏中扬州确切起始日期已不可考,但1898年已有21家民信局[6]。苏北宿迁1872年始在县城东门外东大街开办沈天和民信局[7],苏北徐州更是1892年才有私人开办的民信局[8]。

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江苏民信局呈现出一些鲜明的特点。其一,与上海相比,江苏一些地方多是上海民信局的分支或代办机构,而上海则多是民信局总部或总局所在地。如道光年间,上海宝盛信局在无锡设立分局,营业范围遍及南洋各地[9]。道光六年起,上海通裕、宝顺、鸿源、协源、老正大等5家民信局在苏州昆山设立分局[10]。其二,江苏民信局的分布并不均匀,明显偏于苏南地区,即镇江、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等五地,其中又以苏州和镇江为最;苏中以扬州为最;苏北地区徐州、宿迁等地也有分布,但在数量上和规模上则远不如苏南和苏中。究其原因,主要是相比于苏中和苏北,苏南区位优势明显:运河、长江穿境而过,水路交通便利,为民信局业务传递提供了绝佳的交通条件;另外,苏南地区一直是江苏省会所在地,商业繁荣,人口稠密,为民信局提供了充足的业务条件。其三,江苏各地民信局分布较为集中,大多设置在繁华地段,如苏州民信局集中在阊门外吊桥、鲇鱼墩一带[11]84,镇江民信局集中在当时的天主街和煤炭巷[12],常州民信局局址分别设在南北大街、西瀛里等处[5],常熟民信局均设在南门大街、县南街一带[13]209。分布较集中的原因,是为扩大吸引力,形成集群效应。

同全国其他民信局一样,江苏民信局的组成人员,一般有东家、司帐、管柜、收信、送信、挑货、杂役、脚夫等,多者数十人,少者二三人。民信局资费比较合理,可由寄件人支付,也可由寄件人预付一半,其余由收件人收到时付给。对老主顾的信物可上门揽收,邮资可以记账,按年节计算。寄件人若遇有急事,可在信封上烧去一角或插羽毛一片以示火急,付以较高信资,民信局可加速办理。信物也有保价,常以信物重量、价值、距离远近议定纳费[11]584,省外加倍,中途遗失照赔,盗劫减半,脚夫被杀全免[14]。另外,民信局业务范围广泛,经营方式灵活,主要有寄递信件、包裹、银钱汇兑,此外还代销新闻报纸。如泰州民信局即兼营上海报纸代销业务,利用滞销报纸“出租”,收费仅有订价的四分之一,每日由信差逐户上门掉换,风雨无间,因而招徕不少读者,老订户甚至可以只花一份报费看两种报纸[15]。1922年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徐梅坤就通过民信局把党的机关刊物《向导》从上海发往武汉、广州、北京、杭州等地[16], 此事亦可从侧面佐证民信局代办报纸这一业务绝非子虚乌有。

清末,江苏民信局的发展达到鼎盛时期。以较为突出的镇江民信业为例,清代末叶,镇江民信业的营业范围,沿长江东下可达江阴、南通、上海,西上可达南京、芜湖、大通、怀宁(今安庆)、武穴、汉口、沙市、宜昌、万县、巴县等地,沿海口岸可达宁波、汕头、烟台、天津、福州以及内地城市太原、开封和京城北京等地。据1908年统计,镇江一地民信局数量就多达54家。另据《邮传部交通统计表·邮政卷》1904—1909年5年中统计,镇江各民信局交寄信件总量1904年为59.55万件,居全国第3位,仅次于广州、上海;1905年为81.63万件,名次如前;1906年为72.13万件;1907年为47.93万件;1908年为66.80万件;连续三年列第四位,居上海、广州、汉口之后。至1909年又上升为第3位,总件数为71.13万件[17]。

1896年,大清邮政建立后,由于官办邮政的打压、排挤,民信局经过短暂的繁荣兴盛后,即开始走下坡路,甚至在江苏民信业兴盛时期,部分地区的民信业就已经呈现衰落态势。如1903年《申报》就有南京民信局自行倒闭的论述,“自有邮政以来,此间民信局十有六家生涯已形寥落,近年邮政日渐扩充,又复减收寄费,寄信者咸投邮局,而各民局收信愈少,几至门可张罗。资本稍裕者尚能勉强支持,其全赖信资赡家者则咸苦徒耗开支,生计日趋艰窘,正和全秦恰两局相继倒闭,闻两局各有亏累,其数均属不赀”[18]。

1929年江苏省政府奉行政院令严饬民信局遵章办理,并要求军政机关密切协助[19]。军政部也奉行政院令要求所属各军事机关协助取缔[20]。1930年因为邮局取缔严密,影响营业,苏州36家民信局中就有9家民信局自行停业[21]。

1934年之后,交通部与民信局的矛盾呈现出白热化的状态。交通部一方面依靠自己的力量取缔民信局,如是年2月上旬对苏州13家民信局,因其不合登记条件,邮局方面勒令其停止营业[22]。10月24日,因取缔民信局截止期限已近,交通部特训令邮政局负责通知各地信客,限本年年底为止,一律停止营业[23]。另一方面交通部请求行政院协助取缔。1934年6月29日,交通部呈请行政院命令各省府对未挂号民信局应即日勒令取消[24];9月8日,交通部再次呈请行政院,催促各省市军政机关,切实协助取缔该省境内所有民信局,务于限定期内,一律结束[25];10月7日,交通部又一次呈行政院谓“国内民信局除苏浙粤闽四省京沪两市外,其他如川、皖、冀、鲁、赣、鄂等省市亦有民信局多家,请令各该省市军政机关,一并切实协助取缔,务于本部原定期限内,使所有民信局一律停业,俾资结束,以重功令”[26]。这样,在邮政当局的高压政策下,江苏民信局最终罢废。

值得一提的是,1937年苏州沦陷后,绝迹已久的民信局死灰复燃。第一家是吴县横街益苏民信局,这对于沦陷区邮政的恢复起了一定的作用[27]。1938年春,常熟伪维持会成立,因地方用邮急需,邑人蔡自达受人推荐筹办民信局,收寄平信、挂号信,并办理汇兑业务。同年底江苏邮政管理局命令常熟邮局员工返回常熟恢复业务,民信局再次告终[13]212。

二、官办邮政与民间信局的博弈

1896年大清邮政创立,官办邮政与民间信局的博弈也由此开始。官办邮政先后对民信局采取了强制挂号、征收过磅费、打击走私等方式,以致最后强行取缔。出于生存考虑,民信局予以反击,采取了诸如罢市、上书、请愿等方式。总的来说,在这场持续近四十年的博弈中,官局凭借国家政权强有力的支持,始终占据上风,而民信局则多处弱势,并最终走向衰亡[28]。

1897年,大清邮政成立的第二年初,即要求长江各民信局信袋均交邮局寄递,此举从政策上否定了长江各民信局寄信的合法性。镇江“各商民信函概投局寄递络绎不绝,局中司事异常忙碌,镇地各民信局不知何故,相率罢市”。这也是目前有史料可考的江苏民信局最早以罢市反对官办邮政的例子。同时,邮政官局还要求所有民信局照章赴局挂号,并强调应将包件由邮局转交小轮船寄带,不得私行寄递。否则,一经搜获,即从重罚办[29]。邮政局代替民信局汇寄信函,可以收取一定量的过磅费,起初,每包重一磅取洋银一角,不久即改定新章,每包重一磅者,收洋银六角四分,凡有邮政局之处,均照章办理。这激起了江苏民信局的反对,省垣各信局主闻此消息,随即吁恳时任两江总督刘坤一转请总税务司核夺,并且“各信局即于十月二十五日停班,以为邮政局必设法转圜,不料迩者邮政局所收信件较前加至数倍,遂置之不睬,任各局一律闭门,不知何日始开班递信也”[30]。不难看出,民信局表现出的过度自信使其迅速败下阵来。

中农药、医药废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等有机化学污染物的增加使得对三致效应(致突变、致癌、致畸)和雌激素效应的检测受到重视,上世纪60年代开始,短期遗传毒理学试验[23]和雌激素效应试验被广泛应用于水质生物安全性评价.

但经过双方博弈,最终总税务司在过磅费上做出了让步,在1906年把过磅费定为三角二分,然而江苏各地民信局对此让步仍然不满,镇江二十余家民信局不服,公议于是年十月初一罢市,并邀集同业百余人群赴镇关税务司等处诉说苦情[31]。紧接着,镇江民信局还“公议禀恳江督转咨邮传部酌定办法,以示体恤”[32]。翌年4月17日,扬州各民信局“在福兴润信局公同筹议拟即联合赴省禀请江督核减,以维生计”[33]。其给出的理由不可谓不正当,“各局则谓内河均有足班,不须邮局代寄,现在外江邮税尚须求减,若内河再须完税,则生计此绝”。最后,扬州各信局联合镇江、淮安、徐州各信局“公同筹议拟赴省垣上控”[34]。

民国成立后,交通部以谋求邮权统一为名,继续加大对民信局的打压和排挤。1914年,交通部即以统一邮务为由,拟将各外国书信馆、邮便局收回自办,各民信局亦在规划之内[35]。可以说,相比于大清邮政,新成立的民国邮政当局对民信局采取了更为苛刻和严厉的措施。

1921年底,江苏邮政为整饬民局起见,实行了更加严格的挂号制度。特定办法通告各局:“凡未经邮局许可之寄信营业机关,无论民局信局信客自邮政条例公布日起,即应一律停止营业。惟经邮政局许可或于本条例施行后三个月以内呈请邮政局许可者得视为邮政局之代理机关,但邮政局认为必要时仍得停止其营业。”[36]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官办邮政有着绝对的最终解释权和具体实施的自由。这项政策在江苏民信行业无异于一场地震,江苏各地民信局对此展开了斗争。是年11月19日,扬州民信局认为妨碍生机,“力谋抵制方法,结果先以和平手续要求从缓,否则再议他项手段对待”[37]。苏州各民信局及附属于民信局之脚夫等得此消息均大起恐慌[38],次年1月8日,苏州各民信局主在老正大开会商讨对付办法。一面推定代表叶堂、冯长根二人赴上海宁波会馆请求援助,“一面电达交通部,略谓吾业民信局创始于前清,开办迄今一百十余年,信用卓著,一旦取缔,非惟不能糊口养活,恐必发生意外之虞,不可收拾,请求体念商困,以维生计”[39]。同一天,镇江民信局则邀约同业到南京向省署请愿,要求展缓以维生计[40]。扬州民信局更是提出了具体的展缓年限,“本埠民信局以邮局方面催促挂号甚急,其中实有困难,不能即时实行,特公同集议拟请展限一年,已推代表向军民两署请求转咨交部察核,未识能否允准也”[41]。之后,江苏民信局以联合的方式谋求权益。1922年5月初,苏常太(苏州、常熟、太仓)三属民信局以交通部定章限期赴邮局挂号一事,公举代表蒋霞生等请求总商会转呈交通部将信局挂号一案暂缓实行,然而交通部的回复却是“此案本部现正通筹办法,俟办法酌定再行通告”[42]。此项回复无异于变相拒绝,同时也鲜有民信局的请求获得允准的史料,亦从侧面证明民信局在这次的博弈中,只是一厢情愿,并未能取得明显的效果。

另外,邮局不仅要求外河信局交由邮局代为寄递(后来又把内河信局包括在内),而且严厉打击由此滋生的走私信件现象。1917年8月20日,镇江邮局将内河民信局十七家所带各钱庄银信及包裹等物查处,指为违法,令每局罚洋十元。这激起了镇郡民信业的反对,以致该业同行拟在上海开会声明未违法理由,呈请洋关准许放行[43]。另外,出于生存考虑,个别民信局仍然铤而走险,并且更加隐蔽,利用航船私带信件。对于此种违法行为的处理,甚至有司法机关介入。1921年9月23日,江苏全省警务处训令各地警察机关“饬知军属及各县对于航船私带严行禁止,民局信件施行检查,以期杜渐防微”[44]。随后,苏州警察厅、吴县公署即奉令严行禁止民局私带信件,并加大了对民信局的检查力度[45]。

经过20世纪20年的“你来我往”,民信局元气大伤。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邮政当局提出了取缔民信局的建议并开始付诸实施,民信局衰亡之势渐显。1929年底,苏州民信业代表任士庭等呈请交通部从缓取缔民信局,交通部的回复却是“与定例相背,请转知饬令遵章办理”[46]。1931年2月10日,“吴县民信局同业,因邮政总局所定取缔民信局办法之第五条民信局信件,须由邮局过磅代递,认为碍难遵行,特函请吴县县商会救济,县商会业于十日电呈交通部,请求修正以维民信局数十万商工之生计”[47]。交通部的回复称:“本部对于该业人民生计之维持办法,实已兼筹并顾……核与向章及此次所定之办法不符,碍难照准。”[48]不难看出,民信局的请求几乎都没有得到满足。

交通部为统一邮权、发展邮务,决定取缔民信局,限令1934年年底所有民信局一律结束[49]。江浙两省各县内河民信局,以事关民生,将在沪举行联席会议,呈请国民政府行政院等各机关,请求收回成命。1934年1月28日,江浙各路内河民信局代表在上海民信公所举行代表联席会议,到会的代表有苏州任士廷、镇江章士玉、常熟陈芝章等四十余县65人,经过讨论通过四项提案:(1)呈请国民政府行政院等各机关请求收回成命,以维生计;(2)组织请愿团向中央各院部陈述困苦,暂行保留案;(3)各县一致恳求县商会援助;(4)组织临时委员会,负责推进,并推定任士廷、章士玉等五人为委员[50]。在反对罢废过程中,民信业最终超越了地方性,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整体,上海是核心和灵魂,江苏是骨干,在几乎所有的请愿队伍中均有江苏民信业代表的身影。

三、江苏民信局衰亡的其他原因

民信局衰亡原因除了官办邮政的打压和排挤外,还有其他多种原因。其一,受军事或战争的影响,民信局营业范围缩小,业务锐减;其二,受物价水平的影响,民信局被迫增加信资,致使价格优势丧失;其三,民国初年,盗匪横行,民局累遭抢劫;其四,民信局为扩大业务,相互之间恶意竞争。总之,民信局的衰亡是种种原因作用下的结果。

首先,民信局的衰亡受到了军事或战争的影响。

1900年北方拳匪日炽,致使京津道路不通、消息阻滞。是年6月23日,江苏省各民信局“齐集同业公议自二十三日为始,凡有持京信到局者一概不收”[53]。1918年,驻镇陆军十九师杨春普师长以战事发生,谣言四起,遂加大对民信局来往信件的检查力度[54]。1926年,无锡县公署奉联军总司令部参议处电令,“以现值军事期间,凡邮局往来信件均须检查。诚恐有不肖之徒假借民立信局递寄邮件,以图扰乱治安或宣传邪说。境内如有民立信局寄递往来信件,均须一律检查,以过乱源”[55]。1927年,鉴于战争的影响,“苏地民信局老正大等对于寄往南浔一带之信件于十六日起停止收寄”[56]。显而易见,受军事或战争的影响,民信局的市场范围缩小,间接则影响了民信局的业务。

其次,受物价水平的影响。

1922年,“苏埠民信业全体鉴于洋价飞涨,百物昂贵,迩来凡百工商均已聚行增加工资,惟该业迄未增加。故阊门外各信局前日邀集苏埠各同业公同讨论议决,自即日起各处信资照旧章增加铜元一枚,如出口各货装力照旧章每件增加铜元二枚”[57]。价格低廉是民信局竞争力的重要表现,被迫涨价使得民信局的价格优势丧失,在与官办邮政的博弈中,民信局手中的“砝码”进一步减少。加上邮局还注意吸收民信局的长处,如在经营方面,除仿照民信局延长营业时间外,还派专人到各大商号上门收取信函,由此得到了商户的赞赏,赢得了大量业务[58]137。这一过程中,邮局的优势得到凸显,民信局原本的优势不再突出,民信局的衰亡也就顺理成章。

再者,受抢劫、盗窃的影响。

1922年11月16日,苏州永义昶民信局航船开至治长泾陈家浜地方,突来盗船两艘约有二十余人,均头扎黑布手执枪械、喝令停泊。该船户不敢抵抗,任其入舱搜括,所有银洋衣服被劫一空,价格约值千余元。盗匪离开后,船户迅速向监察厅和县公署水警厅报案[59]。民信局被劫地点多发生在苏州、上海、宁波等长江三角洲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工商业发达,信局业务繁多,除寄递信件外,亦捎带货银。盗匪利益熏心,多趁夜间人少时进行抢劫。信局遭劫后,局主多向所在地警察报案,但破案情况却非常少。

最后,受民信局之间恶意竞争的影响。

民信局不仅与官办邮局竞争,为了推广和扩大业务,同业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据《申报》记载,民信局店伙为在轮船靠岸时抢先卸运,争先恐后,屡屡发生店伙落水溺毙之惨剧。如1887年镇江老福兴民信局店伙刘某,即因跳船抢登坠入江中,尸体打捞无着[58]53。

不难看出,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民信局最终走向了衰亡。但是,民信局取缔以后,普通老百姓对于未来的通信状况表示忧虑,“在此时期,僻静乡区商业往来,均仍赖民信业为之传达,当局将何以善其后乎”。一位当时的小店员记述了利用邮局寄钱的繁琐程序,必须先到邮局购买汇票,汇票寄到乡下,乡下并不能直接兑钱,必须到城里才能兑换到现钱,以致该店员每月要比之前多花二三毛钱[60]。由此可见,邮局要想做到真正惠及民生,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综上所述,肇始于乾隆年间的江苏民信局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产物,经过清末短暂的兴盛后,迅速走向衰亡。邮政当局的打压、排挤是民信局衰亡的主要原因。同时,军事或战争的影响,以及民信局之间的恶意竞争等亦是其走向覆灭的重要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则是作为民间通信机构的民信局已经不适应邮政现代化、国营化的需要[61]。民信局自产生以来对于满足大众信件联系、传递经济信息、繁荣经济都起过重要的作用,并且其所彰显的诚信为本、热情服务的理念仍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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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信局难支[N].申报,1903-10-31(2).

[19] 院令据交部呈民业信局须遵章办理[J].江苏省政府公报,1929(257):7.

[20] 训令:军政部训令[J].军政公报,192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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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吴江县档案馆,吴江县地方志办公室.吴江县大事记[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64.

[23] 民信局限年底停业[N].申报,1934-10-25(9).

[24] 交部请取消未挂号民信局[N].申报,1934-06-30(9).

[25] 交部取缔国内民信局[N].申报,1934-09-09(11).

[26] 交部呈行政院请饬协助取缔民局[N].申报,1934-10-08(7).

[27] 沦陷四月来的苏州[N].申报,1937-04-07(2).

[28] 徐建国.清末官办邮政与民信局的关系研究(1896—1911)[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50-57.

[29] 添设邮局[N].申报,1899-01-11(1).

[30] 笛步寒潮[N].申报,1902-01-06(3).

[31] 镇郡信业闭市[N].申报,1906-11-19(4).

[32] 信局议恳江督咨部体恤[N].申报,1906-12-28(9).

[33] 信局拟请核减邮费[N].申报,1907-04-19(12).

[34] 信局公议赴省禀恳免税[N].申报,1907-05-01(12).

[35] 交通部统一邮务之计划[N].申报,1914-09-28(10).

[36] 地方通信:无锡[N].申报,1921-11-25(12).

[37] 地方通信:扬州[N].申报,1921-11-23(11).

[38]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21-12-08(11).

[39]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22-01-09(8).

[40] 地方通信:镇江[N].申报,1922-01-22(8).

[41] 地方通信:扬州[N].申报,1922-03-01(10).

[42]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22-05-05(10).

[43] 地方通信:扬州[N].申报,1917-08-21(7).

[44] 江苏全省警务处训令第八百五十七号[J].江苏省公报,1921(2786):4.

[45]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21-11-12-(12).

[46] 交通部指令第四八八六号[J].交通公报,1929(97):16.

[47]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31-02-11(10).

[48]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31-04-26(11).

[49] 民信局决不停业,双方情势转趋严重[J].时事汇报,1934(3):36.

[50] 交部限期结束民信营业[N].申报,1934-01-30(10).

[51] 各地民信扣留[N].申报,1935-01-07(9).

[52] 扣留民信[N].申报,1935-01-08(9).

[53] 清溪涤暑[N].申报,1900-07-02(3).

[54] 镇郡防务纪事[N].申报,1918-03-07(7).

[55] 地方通信:无锡[N].申报,1926-10-18(6).

[56] 苏州军事要讯[N].申报,1927-03-20(6).

[57]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22-06-24-(11).

[58] 镇江邮电局.镇江邮电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

[59] 地方通信:苏州[N].申报,1922-11-18(10).

[60] 黄雍督.民信局取缔以后[J].新生周刊,1935(4):99.

[61] 苏全有,崔海港.论20世纪二三十年代民信局的衰亡[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83-89.

(编辑:段明琰)

RiseandFallofJiangsuCivilPostOffice

SU Quanyou, XU Linyuan

(SchoolofHistoryandCulture,HenanNormalUniversity,Xinxiang453007,China)

Due to the geographical location and the differenc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Jiangsu civil post office, beginning from the year of Emperor Qian Long, had some features. After a short period of prosperity, Jiangsu civil postal office began to decline.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Qing Dynasty Post in1896, Jiangsu postal office took many tough measures to restrict the civil post office, such as compulsory registration, weighing fee collection and banning eventually. In response, Jiangsu civil post office took a lot of countermeasures. However, the effect was not so obvious. As a result, Jiangsu civil postal office eventually declined. In addition, the military, war factors as well as the vicious competition of the postal office were also important reasons for the decline of Jiangsu civil post office. In a word, it was difficult for the civil post office to meet the need of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civil post office; Jiangsu; modern postal office

10.3969/j.issn.1673-8268.2013.03.011

2013-01-1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清末社会危机与政府应对(08JA770009)

苏全有(1966-),男,河南辉县人,教授,博士后,图书馆馆长,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

K25

A

1673-8268(2013)03-0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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