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方角色论加强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
2013-03-31郑朝静
郑朝静
(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350108)
本文选取影响大学生志愿行动的三方角色:社会文化、高等教育及个人认知。根据不同角色的主要作用机制,探讨如何加强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
一、营造志愿文化氛围,夯实志愿精神的文化底蕴
志愿文化和志愿精神培育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深厚的文化背景下,一定能形成特色鲜明的志愿精神;反之,鲜明的志愿精神,也能够反射出深厚的志愿文化,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浓郁的志愿文化给志愿精神注入更多的历史传承和创新质感,志愿精神也同样能给予志愿文化更明确的前进方向。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使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既有方向可循,又体现时代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思想文化领域中呈现出不同思想观念交锋、交流、交融的复杂图景,而正是这样非纯色的图景构成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这些不同的思想观念主要有传统思想文化、近代以来西方传入的思潮、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文化元素等等。现代志愿服务概念最初也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引入中国,由于东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志愿精神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也显示出诸多个性。有鉴于此,一方面应该明确文化多元是和经济多元、社会生活多元相适应的,但另一方面,在允许鼓励多元文化百花齐放的同时,仍然需要核心价值作为牵引。如果多元文化缺失了核心价值,就好像很多音符在随意跳动,杂乱地拼凑在一起,易于导致思想文化领域的错乱无序,进而导致价值观念迷乱、道德秩序失范,不利于社会和谐与人类进步。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提升文化生命力的内在力量,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和谐安宁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倡导民族精神,也倡导时代精神,所有这些精神都体现在公民的荣辱观践行中。因此,要以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广泛深入地营造有中国特色和风格的志愿文化,使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既有主导方向,又不失活泼生动。
(二)在传统和现代相互碰撞交锋的环境下,志愿文化既要有历史渊源,又要反映时代理想,为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提供强大后劲
处于传统和现代相互碰撞、交锋环境下的大学生具有了复杂的政治心理、道德人格、文化品格,既有对现代文化的渴望和追求,又有对传统思想的不自觉的遵循。这样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客观现实,不能一概肯定其是或否定其不是,历史的坎坷曲折,经过时间的沉淀,折射成当代的不可回避的场域。因此,关键不在于指责这一现实,而在于如何分析这一现实,从中得出有益于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启示,通过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细节来熏陶社会成员。
文化的世代传承具有强大的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经过长期的演进过程,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深厚的文化形态,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凝聚功能,具有深厚的历史性和敏锐的反映功能,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和巨大的整合功能。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志愿”本身是个舶来品,然而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言,志愿精神承载着一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和理想希望,因此要避免对“志愿”的简单移植,而必须把志愿精神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相结合,衍化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因素、特性和功能,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的阐释、选择和重构。让传统文化在新形势中显现出勃勃生机,充满时代气息,焕发出新的活力和吸引力,使传统文化真正成为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智力支持之一。当然,也要借鉴和学习其他文化的优秀成果,融入到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建设中,使不同文化的新价值得到更多体现,弘扬志愿精神的价值意义。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人文修养和志愿行动能力
对于大学生志愿者而言,日常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园及课堂里,因此提升内在素质和能力要科学合理地利用校园资源和课堂资源,改革高校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这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体制性前提
在物质财富迅速繁荣的同时,人类面临着新的价值危机,高等教育受到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影响,重视自然科学和技术的教育,导致人文精神缺位。随着价值危机破坏性的不断显现,高等教育改革的路向逐渐回归到人本身,以人的真实需要为出发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归宿,用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的心灵,不仅传授知识,而且培植人的德性。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份名为《学会生存》的报告中,确定了教育发展的方向之一,是使每个人承担起包括道德责任在内的一切责任;该组织把1989年的“面向21世纪的教育”国际研讨会的主题确定为“学会关心”,呼吁教育的内容应该强调道德关怀和道德责任。道德责任的培养和教育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共识。国外有学者认为大学期间是人生灵魂的发育季节,大学生应该从“生理成人”提升到“精神成人”,实现这一过程,就成为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
基于这样的培养目标,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上不仅重视大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和运用,同时也关注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自主能力、创新能力、参与能力、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心理健康等等。从古至今,一个社会中,年轻的一代总是接受和传播先进社会思潮和文化的先锋队伍。在当代,青年尤其是大学生仍然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排头兵。对还处于学校的大学生而言,其人生观、价值观几乎都是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定型的,因此,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与时俱进的转换,改变了大学生对成长成才的传统认知,为志愿精神培育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性。
(二)课程建设改革,这是落实志愿服务行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大学生志愿者是当前我国志愿行动的引领者,大学是志愿行动的重要资源中心,是培养志愿者的摇篮。因此,高等学校教育改革过程中,必须把大学生志愿行动纳入其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志愿服务课程,增加志愿服务的学分,鼓励大学生在学期间参加一定量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大学生进行志愿精神的培育。
在当前的高等教育改革中,强调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仅学校积极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的进程,大学生也在课堂外积极地寻找专业实习的机会,这种积极的实践和开拓意识恰恰是培育志愿精神的现实基础和精神动力。高校教育者可以以此为平台,从更高的视角来设计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使大学生在专业实践的同时,把实践内容和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结合起来,既充分运用专业技能,发挥创造性,又体现志愿精神的价值意义,那就是对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对大学生而言,不仅实现了专业知识的转化,也参与了具有高尚意义的公益活动。
三、引导志愿者自我教育,加深理解并有效践行志愿精神
志愿者是开展志愿行动的关键主体,在志愿组织中,志愿者的价值观、道德素质和行事风格,对志愿者组织的运作效率、发展程度而言至关重要。志愿者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志愿行动的效果,也关系志愿精神培养的成效。因此,志愿精神培育过程中,志愿者自身也需要加深以下几点认识。
(一)志愿者应持有平等、尊重、感恩的态度从事志愿行动,使志愿精神的价值在行动中得到彰显
在一个共同的活动结构中,人与人是共在的,且都是主体。“不仅渐渐将自己的能力对象化而自我实现,同时还在情感上承认全体互动伙伴,因为他把他们当作是有所需要的共在主体。”[1]在志愿服务活动的过程里,受援者和志愿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交互的关系。志愿者不是纯粹的主体,受援者也并不是纯粹的客体。从人的角度来说,志愿者和受援者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共同的主体,一次志愿服务活动要顺利开展,不仅离不开志愿者,也离不开受援者。志愿者的主动性比较显然,但是受援者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在活动的开展中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提出自己的体会和见解,甚至在交互关系中,从其他层面为志愿者提供帮助。因此,受援者只是在一次特定的活动中处于被帮扶的角色,其主体性并不因此而消解。
基于这样的基本认识,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应该持有平等的、尊重的态度,把受援者看成是与自己有着同样生命权利、幸福权利、自由权利的主体。而不能抱着优越感和高人一等的态度在对受援者施予恩惠。
首先,关怀他人,也是尊重自己。受援者只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出现了某些方面的不及;同样,志愿者也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很强大,正是通过为弱者提供帮助,自己才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才实现了社会价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平等、互助、尊重是志愿者和受援者的基础关系。在志愿精神外在的行为过程中,并非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予和馈赠。其次,帮助他人完善能力,从需要帮助到不需要帮助,实现生活自理,更有尊严地生存,和志愿者一样展示其生命的意义,这是对受援者最深层的尊重。如果志愿行动只停留于表层的帮扶,没有关注其状况的根本改变,使受援者永远只是受援者,那么这种行为事实上也没有实现志愿行动的真正目的,没有体现志愿精神的全部内涵。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2]在志愿行动各环节的构成中,关于主体和客体的理解,不能停留于割裂的、静态的角度,而应该选取一个更高更长远的视角,探讨志愿行动持续发展、常态发展、理性发展的理论预设,以此为志愿精神培育做好铺垫。
(二)大学生志愿者必须加强专业技能学习和素质品格锻炼,以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提高志愿行动的成效、提升志愿精神的意义
大学生志愿行动对大学生志愿者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任何一项大学生志愿行动都是以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形式体现出来,提供服务的是大学生志愿者,因此,志愿者的能力、素质、态度、品格则成为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
2008年汶川地震,全国各地无数志愿者涌入受灾地区,但相当多的志愿者由于缺乏抗震救灾的必要知识和技能,不但没有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反而成为灾难的“次生灾民”需要被援助。实践证明,志愿者只有服务的热情远远不够,还需要有相关的技能。另外,不同类型志愿者组织的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各不相同,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所有组织的志愿者。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以后,才能被认定为某志愿者组织的成员。既然志愿者的初衷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那么为了使自己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就必须自觉加强专业学习、技能培训、心理能力培训等等。如果专业技能不足,只会凸显志愿行动的随意性,导致人们对志愿精神产生误解。
对于大学生志愿者而言,成为一名合格志愿者,还需要完善自身的素质和品格。首先,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坚持到底的毅力,志愿行动以帮助他人和改善社会公共事务为直接目的,在行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使大学生志愿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备受打击。因此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不气馁,积极乐观地面对困难。只有坚持到底,才能取得成效,用结果来证明志愿行动的意义,体现志愿精神的价值。其次,要保持愉悦的心情和谦虚的态度,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切忌态度傲慢和优越感,要抛弃各种偏见和固执,如种族的偏见、宗教的偏见,或歧视受援者等等。志愿服务的共同体成员之间也必须有情感交流、沟通和互助,面对志愿活动中的问题时能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成志愿服务共同体的文化心理,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最后,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能半途而废。志愿者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强调的是自愿性质,志愿者的付出也是无偿的,纵然是这样,也不能忽略的是,作为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体在进行行为选择以后,就相应地具有了该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够随意地无视组织要求和纪律。换句话说,为了确保志愿行为的成效,志愿者应该遵循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动。
综上所述,应从社会文化氛围、人才培养模式、自我教育管理等方面立体地审视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问题,厘清不同模块在志愿精神培育中的地位、作用及存在的问题,避免把存在的问题单极化地归于某一角色。同时也要有全面整体的观念,发挥不同方面的协同作用。
[1]阿克赛尔·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M].胡继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53.
[2]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8.
[3]王泓.大学生志愿者行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思路[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7).
[4]董玉刚.公民意识培育视角下的高校志愿服务研究[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