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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常态化建构的几点思考*

2013-03-31苏景荣

关键词:学雷锋常态

苏景荣

(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学雷锋常态化建构的几点思考*

苏景荣

(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的战略要求。为了推动学雷锋常态化建构,需要对社会主义社会学雷锋常态化建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挖掘当前学雷锋常态化的潜在动因。在此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个人主体性不断拓展的特点,以人的理性选择为视角、以个体行动的目的为切入点,分析当前学雷锋常态化存在的难点,从个人、社会、国家的角度,以培育人性之美、弘扬社会之暖、设计制度之善,共同构筑起学雷锋常态化的大厦。

学雷锋;常态化;可行性;理性选择;建构

“雷锋精神,就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文化精神。”[1]40年来,全国性的学雷锋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就,雷锋精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但是,“总结几十年学雷锋活动的历程和经验也不难发现,学雷锋活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欠缺持续性和常态化的问题,所谓‘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的说法明显地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学雷锋活动亟待持续化、常态化的时代呼声”[2]。因此,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了提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3]的战略要求。

一、学雷锋常态化建构的可行性分析

学雷锋要常态化、持续化,首先必须分析雷锋

精神常态化建设的可行性。只有具备可行性,才有可能将潜在的东西转化为现实的东西,才有可能将学雷锋常态化建构起来。当前,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学雷锋常态化的可能性视角,主要是基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我国公民对雷锋精神的理解前结构以及当前整个社会主流的价值氛围三个方面。

(一)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在这一论述中,马克思表达了人性是在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具体形成的,并不存在天生的所谓性善论或者性恶论的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一点更明显地得到了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坚持的是公有制为主的经济模式,人们取得收入分配坚持的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人与人的关系更像是一种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是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关系,它异于资本主义国家中以利益作为准绳,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基于利益的对立关系。“培根也曾经说过,‘利人’和‘爱人’是人性中固有的倾向。”[5]181这并不是简单阐明“人性善”的问题,而包含的是一种基于社会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人性善”的问题。因为“利人”和“爱人”首先强调的是人处于社会之中,处于人与人的交往之中。这句话是培根对于社会关系基础上培养出来的良好人性的表达,因为“人类的最本质的特征就是需要社会,需要和同类的交往”[5]187。而在交往的过程中,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就必须首先承认对方的利益以及对方的价值,所以作为人,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社会主义中的人,其本性是“利人”和“爱人”的,这就必然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常态化构建奠定了最坚实的人性基础。

(二)我国公民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前结构”

关于“理解前结构”,海德格尔指出“解释一向奠基在一种先行具有(vorhabe )之中”[6]183,“奠基在先行见到(vorsicht)之中”[6]184,“并且‘先见地’(‘谨慎地’)被瞄准了”[6]184。“这就是说,是在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了的。”[6]184“先有”、“先见”和“先掌握”构成了海德格尔“理解前结构”的基本内容。结合海德格尔的分析,我国公民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前结构”为学雷锋常态化建设奠定了情感基础和认同基础。

中国的文化传统历来强调助人为乐、锐意进取、勤俭节约等精神,孔子在《雍也篇第六》中就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7]154的人我互助、共同发展的精神;在《泰伯篇第八》中强调作为社会有为的一份子,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发出了“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远”[7]195的呼音;在《述而篇第七》中强调要厉行节俭,避免骄奢,他说:“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7]186在现代,但凡学生初入小学不仅必教“爱祖国、爱人民”、“助人为乐乃快乐之本”、“勤俭节约”等内容,而且要求学生从小就要践行“扶老人过马路”等行为。至于三四年级,语文课本中供学习之用的《雷锋日记二则》则更从理性认识的角度,进一步强化了对于“助人为乐”、“干一行爱一行”等雷锋精神的认识。

现代雷锋精神是古代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一个缩影,历史文化先行深深融入我们的血肉之中,因此这些“先有”的文化特质对于雷锋精神能够产生自觉、不自觉的认同;在“先有”基础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运用到的语言、语言表达方式以及现实的行为方式会自觉、不自觉地将“先有”的东西运用到现实当中来,也就是将原有的熔铸于整个民族深处的雷锋精神运用到现实的生活实践中;“先把握”则是在综合“先有”、“先见”的基础上,对于雷锋精神已经具有的观念、前提和假定等,所以“先把握”体现的是一种雷锋精神指导现实实践的过程。因此,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感性认识角度还是理性认识角度,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前结构”使雷锋精神有其生存、成长的思想、情感基础,为学雷锋常态化建构提供了最坚实的民众认同。

(三)社会良好的主流价值氛围

“所谓主流和主导,更多是体现在社会多元多样多变中确立主流价值,并强力维护和推行。”[8]社会良好的主流价值氛围能够为一个社会的前进和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为良好行为的树立创造优良的社会土壤。当前,我国社会良好的主流价值取向为雷锋精神常态化建设提供了优越的社会环境。社会良好的主流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以及先进典型的树立。

从整个社会主流价值体系构建的角度上看,当前我国正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雷锋精神已经深深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雷锋精神所强调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等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得到了体现。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推进,必然带动学雷锋常态化的建设步伐。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的角度上看,我国注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重结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推动文化传承,不断实现文化创新。如前所述,雷锋精神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一个缩影,因此随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雷锋精神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不断发展,学雷锋常态化建设必然取得新的进展。从先进典型树立的角度上看,它与雷锋精神贴得最近、联系最紧,是雷锋精神在当代的生动诠释。当前,社会对于时代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如“当代雷锋”郭明义、“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能够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学雷锋的良好氛围,使学雷锋活动能够持续、常态化地进行。

所以,当前整个社会良好主流价值的构建,主流价值理念的树立过程,为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依托,为学雷锋常态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社会环境。

二、理性选择下学雷锋常态化建构的难点

在分析学雷锋常态化建构可行性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看到当前学雷锋持续性、常态性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所以才会有“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3]的呼声。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全球化、市场化背景下人的主体性不断拓展的现实,从微观角度,以行动者对行动的理性选择为分析基准,“从行动者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行动”[9]22,深入分析学雷锋常态化建构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也就是“以低于系统水平上的行动和倾向性为基础来解释系统行为”[10]379,从宏观向微观层面转变,分析微观层面——单个个体——的行为动因,寻找隐藏在其行动内部的各种动机:“行动者的不同偏好”、“行动结果机会代价”、“各种制度强制”[10]378。从个人行动的动机中,我们可以发现当前学雷锋常态化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是由于个人对于行动的价值预期、代价预期以及现有社会制度对思维的强制影响三个方面造成的。

(一)行动者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诉求

科尔曼认为:“不同的行动(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述为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9]18行动者要获得最大效益,在行动过程中就必须充分考虑行动可能带来的利益以及有可能造成的后果,在权衡两者之后,作出是否行动的决定。在学雷锋过程中,由于存在着理性的计算,因此就常常造成在国家大力宣扬雷锋精神的时候,学雷锋利益大于代价,而更多的时候往往是学雷锋代价大于利益的结果,所以也就有了上文中提到的“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的说法。

1.个人预期利益的影响

个人预期利益的影响,首先要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个人行动的自我感受、满足以及个人行动的自我物质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的独立、自主、自决能力不断增强,主体性不断扩展,人们在行动中坚持的考量标准已经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天壤之别。在五六十年代,计划经济下人们的思想单纯而信仰明确,虽然贫穷,但是人们的精神很富足,行动者所秉承的是在行动过程中的自我感受以及助人、利人等行为所带来的精神上的自我满足。所以,“施惠者爱受惠者就如作者爱他的作品,施惠行为中有高尚”[11]。虽然这种情况今天仍然存在,但是现今的社会中,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必然带来人们的思想认识、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更多的是基于物质利益角度进行考量,决定是否践行干一行爱一行、助人为乐等雷锋精神。加之在当前的情况下,学雷锋过程中难免存在着相当少的物质利益、零物质利益的情况,甚至还要自己付出额外的代价。因此,行动者在进行抉择的过程中就更偏向于采取消极的行动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从而保全自己的最大化利益。所以,开展学雷锋的过程中就不免有缺乏常态化、持续性的后果。

2.个人预期代价的影响

在行动选择的过程中,除了考虑自身可能会得到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利益之外,行动者还会继续深入考虑行动所需的投入以及可能得到的惩罚。在古代,国人践行的是“舍生取义”、“成人之美”的价值观。孟子就曾以鱼和熊掌为例,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12]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同样是追求“义”大于“利”。但是,在现代化、市场化的背景下,随着人们主体性的不断扩展,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说,人们追求的是一种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在学雷锋的过程中,人们就会深究此时所需要的投入,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投入;同时还要考虑自己的行动是否会带来不利于自己的结果,例如助人被讹等。只有在综合评估、考量之后,人们最终才会做出是否行动的决定,所以在学雷锋的过程中就存在着某些时候践行雷锋精神,某些时候“知而不行”的现象,导致了学雷锋常态化的举步维艰。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民群众作为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扩展,人们开始从效益、竞争、等价交换等市场经济角度考量自身的行为,从理性选择出发,决定是否践行雷锋精神,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下“自我”观念淡薄的思想。正是由于这种过分注重自我利益的思想,才造成学雷锋欠缺常态化和持续性。

(二)社会制度对于个体行为的阻碍

除了探究个人在学雷锋过程中存在的内生动机之外,为了推动学雷锋常态化的进展,还必须针对当前关于学雷锋社会制度的现实进行分析,研究现存社会制度对于个体践行雷锋精神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学雷锋持续性的困境。在分析社会制度的过程中,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现存的对于善行的奖励制度的分析,二是现存的对于善行遭受报复的保护制度分析。只有全面地考量这两方面的内容,才能厘清社会制度对于个体行动的影响。

从激励良善行为的制度方面来考察,在市场经济下,调动人们行动积极性的杠杆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传统的精神杠杆逐步转向物质杠杆,现实的“利益驱动”是行动者作出行动的直接原因。但是,当前对于良善行为的激励主要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层面。纵观社会范围内对于良善行为的奖励,更多的是“感谢信”、“锦旗”等精神奖励措施,偶有存在一些对于良善行为者进行物质奖励的行为,这样就不免造成高尚精神失去其应有的物质支持的结果。试想雷锋精神践行者在行动过程中,如果每次都要物质利益上的付出,而获得的仅有精神回报,或者根本没有回报,这样的制度本身是否合理,行为能否长久、持续就更需要探讨。

从防止恶的角度来考察,当前存在的一些制度没能够很好保护行善者的切身利益,经常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使不少的人知“善”而不敢行善。近年来见义勇为反遭诬告的例子比比皆是:南京的彭宇案、安徽小伙救人遭肇事车主诬陷、大学生搀扶摔倒中年妇女反遭索赔、小伙街头扶起老太被要求担责,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正是由于当前存在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针对性不够,因此没能够很好地防止行善而得恶果的发生,所以在面对行动抉择的过程中,行动者知道自己应该去践行雷锋精神,应该去行善,但是看到行善的“恶果”,不免让人望而却步。因为你不仅有可能没有预期利益,还有可能付出惨痛代价。

所以,现存社会制度在扬善方面的激励制度不合时宜,在防止产生行善而得恶果的制度方面可操作性不强,保护善行不力,造成了个人在学雷锋过程中难以为继的结果。个体对于雷锋精神践行缺乏常态化的结果影响到他人以及整个社会的行动,最终产生了宏观上学雷锋常态性、持续性不足的后果。

三、学雷锋常态化建构的实践理路

要使学雷锋常态化由可能转变为现实,必须结合当前学雷锋常态化建设的困难,充分利用现存的有利因素,以培育人性之美,弘扬社会之暖,设计制度之善来逐步化解不利因素,如此,学雷锋常态化建设必将另有一番景象。

(一)培育人性之美:学雷锋教育常态化

要推动学雷锋常态化的发展,首先要积极调动人性中行善的诉求和欲望,培育出人性之美。冯友兰先生在《一种人生观》一文中讲到“人生之目的是‘生’,‘生’之要素是活动”,“活动之原动力是欲”[13]7,“欲是一个天然的事物,他本来无所谓善恶,他自是那个样子”[13]9。因此,要使践行学习雷锋的“欲”得到正确的引导和调动,就必须通过推动教育的常态化,一方面在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中培育出正确的价值标准以引导“活动之欲”,另一方面要注重结合人们现实的生活,将雷锋精神和雷锋品质融入现实的国民教育当中,确实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开展。

1.培育正确的价值标准

列宁曾经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14],因此要使雷锋精神真正扎根于人们的心中,牵引出人们内心深处践行雷锋精神之“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实现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发展,就必须首先在人们的头脑中培育出正确的价值标准,借以对现实生活的行为作出正确的识别和判断,达到一种“真知”的境界。正确的价值标准能够给予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为上的意义和价值,它是一种源于主体自身内在的渴望及诉求,能够给人们带来心理上和情感上的满足与归属,对于人们的行为具有调整性和规范性的作用。在培育正确价值标准的过程中,要将雷锋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有机结合,赋予雷锋精神以时代意蕴,使人们真正领会学雷锋“做好事”只是形式上的,学雷锋的实质是“做好人”,也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真正在人们的头脑中培育出学雷锋的实质——“做好人”,才能够时时刻刻有学雷锋“做好事”的表现形式,才能使学雷锋成为自身的一种理性选择。

2.推动学雷锋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雷锋精神要真正内化为人们自觉的道德追求,有效指导现实的实践,转化成现实的行动,就必须加强学雷锋教育,真正使雷锋精神“入耳”、“入脑”、“入心”。具体来说,在教育对象上,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雷锋精神延续和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雷锋精神的教育是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关键环节。所以,对于青少年的雷锋精神教育要尽可能在原有基础上,将其融入到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中,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等有关课程当中,真正让广大青少年认识和领会雷锋精神,增强其践行雷锋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教育内容上,雷锋精神要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有机结合,使雷锋精神教育既符合实际又生动形象。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宣传示范等方法,而且要广泛搭建平台,综合运用各种教育传播媒介,真正把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融入日常生产生活中。

(二)弘扬社会之暖:学雷锋宣传常态化

推动学雷锋常态化除了要通过教育培育出人性之美,使人们具有自觉、自主践行雷锋精神的意识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学雷锋的先进事迹,使其产生温暖社会的效果,使践行者在学雷锋的过程中有如沐春风之感,使整个社会春风洋溢。社会之暖的弘扬需要通过学雷锋宣传常态化来实现,一方面是对于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等“雷锋事迹”进行宣传、弘扬;另一方面是对于雷锋精神践行者要及时关注,热情关怀。

1.推动学雷锋宣传活动常态化

在推进学雷锋宣传活动常态化过程中,要形成一种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持续性的舆论宣传态势,营造出长效的舆论宣传氛围,让人们在此种氛围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人性的光辉,最终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雷锋精神转化为个人内在的精神追求,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具体来说,一方面,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设立相对固定的“学雷锋”栏目,宣传整个社会的学雷锋活动,报道学雷锋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崇尚雷锋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宣传树立的学雷锋先进典型应该是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普通人、普通事,这样才能够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产生共鸣,舆论宣传才能达到振奋人心的效果,同时也可有效避免树立形象过于高大、完美的“造神运动”。

2.加强对于雷锋精神践行者的关注、关怀

对于学雷锋的先进典型除了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关注和关怀。对雷锋精神践行者进行关怀和关注,能够真正散发出一种社会的温暖,让人们有勇气、有信心去践行雷锋精神,达到一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宣传教育效果。例如2012年6月19日,在福州的无名英雄救自杀女子不幸罹难的福州“托举哥”,因媒体对其不断关注,形成了福州地区的居民自发上闽江边悼念,网友也纷纷对其肃然起敬的结果;随着关注的进一步深入,还引出该无名英雄亦曾经帮助过拾荒者的善行[15]。所以,对于雷锋精神践行者的关注和关怀,相比于树立先进典型等方式,容易在人们的心中产生出共鸣,让人们感受到社会的良善之处,以其为榜样,真正内化雷锋精神,使学雷锋成为个人自觉的选择。

(三)设计制度之善: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相结合

针对学雷锋常态化过程中存在的社会制度对于个体行为产生阻碍的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关于学雷锋的社会制度,为学雷锋常态化保驾护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制度之善要坚持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相结合的原则。雷锋精神的目的是使公众得到福利,享受幸福。如何才能让人们像雷锋一样,持之以恒地通过自己的行为为公共幸福创造条件?这就要求在制度设计时将个人幸福和公共幸福相结合,使个人的学雷锋行为在使公共获得幸福的同时,自身也能够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自我满足,从而获得个人幸福。

1.鼓励良善的制度设计

个人的幸福包含两个最基本的层面:物质上的自我满足和精神上的自我愉悦。因此要使学雷锋常态化,在鼓励良善的制度设计上主要应从这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通过适当的制度、条例,对于学雷锋行为给予适度的物质奖励。因为现实生活中,雷锋精神践行者是需要吃饭、生活的人,学雷锋的行为有时需要行为者自身付出代价,就如黑龙江最美女教师,为了救学生,最后高位截肢。面对这样一位为了公共幸福牺牲自我的英雄,如果没有相应的物质补偿和救助制度,那她以后将如何生活?且不谈以后是否还会去学雷锋,而且社会上的群众将如何看待学雷锋行为?另一方面,在物质奖励的基础上,要继续发扬我国传统的精神鼓励法。物质鼓励为学雷锋常态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精神鼓励则能够使其对自身的行为产生精神上的自我满足,认同自身的行为,从而让雷锋精神永驻其心,使学雷锋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坚持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能够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保证学雷锋的常态化,在整个社会营造学雷锋的良好氛围,带动社会广大成员自觉践行雷锋精神。

2.惩罚恶行的制度设计

针对当前存在的保护和鼓励良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还要注重进一步加强惩罚恶行的制度建设,以求通过此种措施更好地呵护社会的道德行为和良善行为。这里所说的恶行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见义不行、见死不救等消极不作为以及被救助者恶意污蔑、讹诈救助者等行为。基于此,在推进惩罚恶行制度建设中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其一要对恶意讹诈、污蔑等知恩不图报的行为进行惩罚,保护学雷锋者。具体来说,主要是政府要逐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推进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等建设,保障真正见义勇为之人,免除学雷锋者的后顾之忧,通过法律来真正维护道德的尊严。其二要对见义不行、见死不救等行为进行惩罚,以制度保障学雷锋行为,最终形成巨大的社会道德合力。目前,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家都对见义不行、见死不救等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都给予相应的惩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也应该结合社会实际,有效借鉴他国经验,以惩恶的制度来呵护善良的力量,推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

[1] 王联斌,马坤.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J].精神文明导刊,2007(3):7-9.

[2] 韩振峰.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是时代的呼唤[N].光明日报,2012-05-12(11).

[3]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1-10-25)[2012-08-07].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25/c_122197737.htm.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5]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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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钱穆.论语新解[M].成都:巴蜀书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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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28.

[12] 宋元人.四书五经[M].北京:中国书店,1985:89.

[13] 冯友兰.理想人生·冯友兰随笔[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14] 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43.

[15] 曾建兵.福州“托举哥”,我们想知道你的名[N].福州日报,2012-07-04(11).

(编辑:段明琰)

ReflectionsonConstructionNormalizationofLearningfromLEIFeng

SU Jingrong

(SchoolofMarxism,FujianNormalUniversity,Fuzhou350007,China)

The seventeenth session of the six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party clearly put forward “to carry out the activities of learning from Lei Feng, with strategic requirements to take measures to make learning activities normalized”.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norma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learning from Lei Feng, first we need to analyze the normal construction feasibility of socialist sociology of learning from Lei Feng, mining the potential cause of the current Lei Feng normalization. Based on it, the combination is done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dividual subjectivity under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people’s rational choice perspective, the purpose of individual action acts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in order to foster human beauty, promote society warmth, design a friendly system, and build up the Lei Feng normal building.

learning from Lei Feng; normalization; feasibility; rational choice; construct

10.3969/j.issn.1673-8268.2013.04.004

2013-01-27

苏景荣(1988-),男,福建德化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D648

A

1673-8268(2013)04-0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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