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海洋产权运作平台构建研究
2013-03-23李晓光杨金龙
李晓光,杨金龙
(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山东烟台264005)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建设海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公共转化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1月,第52页。。2011年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到2013年:…烟台国家级海洋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②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2011年1月,第26页。。同时,蓝色经济区规划已确定的、目标定位国家级的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也正在积极筹建当中。借助两大国家级项目汇集烟台的大好时机,积极促进两大项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对于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壮大我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实力,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提升以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为特色的我省金融服务业在全国的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及其阻碍因素,研究智慧人力资本与风险资本结合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产权促动因素,探讨如何依托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搭建海洋产权运作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搞好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为实现建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障碍的简要分析
一项新技术、一种新产品、一门新产业在市场上一旦成功,获得广泛认可,将赢得超额垄断利润,是一件高收益的好事。按照常规思路,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都应该积极参与,积极投入,积极开展。但是,现实问题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长期以来呈现“双低”的尴尬局面。首先,科研院所研究出科技成果之后,就去鉴定、报奖,然而得到奖项之后,许多成果却往往被束之高阁,闲置一旁。有的科研成果即使申请了专利,但由于距离现实生产还有很大差距,所以并不能依靠此项专利立刻开始规模化生产。《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据统计,我国高校每年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达1万项左右,其中30%左右的项目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和产业化前景,但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仅有10% -15%”③陈竹,周凯:《高校科技成果为何难变生产力》,《中国青年报》,2011年1月11日第3版。。许多高校科研机构完成一项科技成果之后,就马上着手于下一轮课题项目申报,而不是把技术转移出去,为产业化服务。
再者,普通生产企业面对科研单位展示的大量科研成果,并没有像通常想象的那样积极地承接过来,进行成果转化,最终实现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许多科技成果(包括技术专利)看上去理论水平很高,技术很先进,但是,企业却认为是花架子,离现实生产和使用都很遥远。这些成果,或者批量生产工艺无法实现,质量安全无法过关,或者生产成本太高,导致价格偏高,根本没有市场需求。诸如此类的“夹生”技术难以向企业转移。一方面我国近年来科技经费投入已达到每年20%左右的增长速度,每年投入额达到4600多亿元人民币,每年取得科技成果3万多项;而另一方面“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80%的转化率差距甚远”①张舵,陈钢,蔡玉高:《我国半数科技成果沦为“展品”》,《经济参考报》,2011年1月19日第5版。。
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障碍及其原因是什么呢?让我们大致分析一下。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经过理论研究和实验室分析验证首先会得到应用性科研成果,其后还必须进行实验室小试、中间试验放大(有时还需要搞大中试,工业性模拟试验)、基建安装试生产等一系列实验性的准生产环节,直到每一个环节都合格完成,且各种技术指标、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原材料成本、生产运营成本等都已达到合意标准,这才有可能实行规模化生产,形成成熟的生产技术,生产出市场可接受的产品,进而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上述一系列实验性环节构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实体运行过程。其中,中间试验放大环节是整个过程的关键。
中试之前的小试受到理论成果的指引程度比较强,相对容易成功,而且投入费用也不太大,甚至许多科研项目的结题成果已经包含了实验室小试的结果。所以,小试阶段对于成果转化并不是特别困难的环节,科研机构和一些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对它不会感到很为难。中试成功之后,生产工艺流程和许多实用生产技术参数指标都已基本明确,该项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前景已经相当明朗,成果转化成功的概率已经很大,后续阶段基本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问题,只要肯投入就胜利在望,生产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的高收益也就指日可待。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最棘手的就是中间试验放大阶段。大量事实表明,一般的科研机构和普通的企业都没有积极的动力去主持、参与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放大阶段的工作。首先,一般的科研机构都是公益性的、以探索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动基本规律,增加新知识,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新技术为目的。判断和评价其工作业绩的标准就是看其科研成果的多少和科研水平的高低。长期以来,科技界已经形成了以科技含量的多少作为判断一项工作任务价值大小,水平高低的标准。因此,一项科研成果获得权威机关评定认可之后,就代表科研机构已经圆满地完成并结束了一项科研任务。下一步就应该开展新的科研项目,而不一定要继续对原来那项科研成果进行中试放大工作,因为即使不考虑资金投入的因素,大量的工艺探索和技术测试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其中的科技含量可能很低,最终感觉得不偿失。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普通科研机构不愿意继续进行中试放大工作也自有其道理,因为他们的专业职能就是发现普遍规律和普遍原理。此外,中试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后面将说明)也构成了一般的科研机构不愿意参与其中的重要原因。
再看企业部门。许多常规的生产企业没有自己的研发队伍,也没有能力承接科研成果去做后续中试工作,只能通过购买别人已经成熟的技术和设备,进行产品转型或升级换代。还有许多企业虽然有实力,也具有自我研发的能力,但还是没有积极性去承接别人的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这就涉及到中试放大阶段的特殊性问题了。
中试阶段的特殊性表现为:第一,资金投入很大。国外经验表明,科技成果转化的三个基本阶段,即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批量生产和产业化,其资金投入比例大致为1:10:100。第二,过程复杂、细节琐碎,耗费时间和精力巨大。虽然中试阶段的技术工作在学术意义上,科技含量不一定很高,但是,牵涉的事物很多,各种关系很复杂,比如,材料、配方、工序、工艺、设备、零件、环境条件、辅助材料等等,一个实验细节不对路,就可能达不到合意效果,就得重新再来。第三,中试结果的不确定性、失败概率及风险都较大。正确的工艺、工序等都得依靠不停的试错,一步一步地摸索,偶然性和必然性常常混淆在一起,有时候一下子碰对了,就前进一大步,有时努力很长时间就、却是毫无进展。如果在可接受的时间期限及可承受的成本费用界限内未能摸索出合适的生产工艺流程,那么,这个中试工作就只好宣告失败。
综上所述,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就在于中试放大阶段,而向中试阶段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是一项难度大、成本高、风险大的活动。虽然一旦成功,投入者将有希望获得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高额垄断利润,但是,考虑到所承担的风险,其整体的利润预期却可能很低,甚至可能为负值。一个理性的生产经营者和投资者拒绝接手并投入中试放大工作,也是一种正常合理的选择。总而言之,高难度、高成本、高风险是参与和投入中试放大阶段的拦路虎,也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主要障碍,如何缓解化解与克服这些困难就是各地各部门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自主创新体系所面临的关键课题。
二、智慧人力资本与物质和资金资本的特点与作用
逻辑上讲,克服中试阶段参与和投入的障碍应该从降低成本、降低难度以及降低风险等处入手。但实际上最主要的还是应该从提高成功的概率入手。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是科技创新的一部分,实验室阶段的科研成果完成之后,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演进的过程本质上还是一个探索知识、发现知识、创新知识直到比较完全地掌握产业化市场化主要知识的过程,也是一个智力能动式运行演化提高和发展的过程。这个能动式智力活动的主导者以及实施运行的关键核心主体都是科技人员,即智慧人力资本。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成功,尤其是中试放大阶段的成功主要依赖于科技人员,特别是科技成果的直接研究人员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工作,因为他们的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特别是他们在实验室阶段积累掌握的关于科技成果的专有隐秘默化知识,对于衔接和指导后续的中试放大环节极为重要。作为产生新知识的母种和催化剂,智慧人力资本在促进新知识的自我萌发、孕育成长以及发展过程中,都起着其他要素无法替代的作用。
当然,除了科技人员的智慧人力资本,还需要具有战略眼光和管理才能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也是一种类型的人力资本)来协调推动和统筹领导整个科技成果转化进程。有的科技人员还具有较强的管理才能,可以兼顾技术和管理职能,这类智慧人力资本价值更为宝贵。有的则需要专门管理人才与之合作,共同完成成果转化工作,这就涉及到技术与管理这两类人力资本如何相互协调、包容和支持的问题。另外,还需要产业专用的相关物质资本和资金资本以及普通劳动力和其他辅助性专业服务等多种要素和多方面的参与和支持,才能取得中试放大阶段的成功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智慧人力资本大多来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也有一些技术型企业本身以技术开发为主业,有的大型企业自办技术研发部门,拥有相当雄厚的智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主要存在于企业,但也有一些实力很强而且专业性也很强的科研机构,自己就拥有一些诸如中试设备、仪器、厂房等物质资本。大量的资金资本可能由企业提供,也可能由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管理人才来源比较广泛,如科研机构、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职业经理人市场等。
智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资金资本是否愿意投入和参与中试放大,进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除了前面讲过的因素之外,还要看参与后所付出的机会成本的大小,比较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与投入其他行当哪个更划算。设想一个极为理想的状况,一个人本身是科研人员,同时又是一个颇具实力的企业家,而且已经取得了一项产业化前景很好的科研成果,可以说他同时具备了智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资金资本。那么,就可以肯定他必然会投入到后续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吗?答案是不一定。假设此时房地产过热,他可能就去投资房地产开发,赚取暴利,而不是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这种影响行业投资选择的因素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现实经济态势,只有营造一个鼓励实体经济活动、奖励科技创新的经济社会大环境,才会降低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机会成本,激励人们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另外,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比如,财政补贴、资金奖励、税费减免,或是提供一些成果中试需要的通用设施、基础设施等,这些都会降低一些成果转化的投入成本,并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
在宏观环境和政策环境都比较有利的情况下,一个同时拥有智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资金资本的机构或个人如果掌握了一项相当成熟的而且获利前景相当好的科技成果,他一定会投入并开展后续的成果转化工作。如果他放弃对自己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只能说明这项成果还很不成熟,其产业化前景还比较模糊。对技术上很不成熟的科技成果就不必勉强去进行成果转化工作,而应该继续给予公益性的科研经费援助,使其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进展,当距离产业化目标更加接近之后,再对其进行成果转化。
大多数现实情况下,智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资金资本并不会集中在一个机构或个人手中,而是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或个人,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生产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所拥有。当然,有些时候物质资本和资金资本常常会集中在一个机构手中,但是,智慧人力资本与物质和资金资本分离是很常见的现象。所以,如何将智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资金资本整合起来,促进各方合作互利共赢,始终是科技成果转化所面临的一个本质性、关键性的问题。
为便于抓住分析思路的主线,下一节我们假设科研成果本身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科研人员对成果转化前景也比较有信心,而且不愿仅仅以专利形式出卖给下一家企业(出卖专利等于把事情又返回到(该企业内部)智慧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资金资本如何协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问题),而是想与他人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三、有效配置产权,推动智慧资本与风险资本合作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物质资本和资金资本都是有形资本的投入,一旦转化失败,它们都将遭受显性损失,承担显性风险,所以,可把它们归为一类,称为风险资本。而参与成果转化过程的专职管理人才一般会由企业或者风险投资机构指派,可将其看作风险资本的代表。于是,所讨论的科技成果成功转化问题又可归结为智慧人力资本与风险资本相结合的互动协作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意发起人一般都是具有关键意义的智慧人力资本持有者。他们凭借其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前景与潜在获利机会和价值的判断作为倡导科技成果转化的依据。他们的目的可能是为获取经济收益,也可能是出自个人发展的考虑。如果智慧人力资本持有者同时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才能,他就有可能吸引风险资本以组建科技型企业,并希望担任企业老板。这时,智慧人力资本最好是寻求以获取高回报资本收益为目的的风险资金作为合作伙伴,在中试阶段一般可引进“种子资金”或“天使投资”。如果智慧人力资本持有者仅希望获得高额经济利益回报,他可以寻求并吸引生产性企业与之合作,也可以引进“天使投资”等风险资金,并由合作者派人进行企业内外的总体协调管理。
智慧人力资本与风险资本之间通过谈判达成关于产权配置结构的契约,形成创新型企业的治理结构。智慧人力资本不仅承载着实验室小试积累的知识,而且还可能在实际转化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出新的工艺、技术和操作性知识,甚至可能激发出新的本质性创新的灵感与火花,其作为科技企业的价值驱动要素,具有很强的专有性。另外,技术难关本质性的突破与科技人员表面投入的时间不一定成正比例关系,常规式的监督对智慧人力资本的激励作用不大。如果利益关系协调不好,科技人员就容易产生隐蔽的机会主义行为。
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必须依靠智慧人力资本与风险资本的紧密结合与通力协作,二者缺一不可。一方面,要调动关键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智慧人力资本的作用,就需要明确智慧人力资本的产权,把产业化市场化之后的收益分成与智慧人力资本的业绩贡献挂钩。另一方面,要吸引激励风险资本投入,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就要保护其投资的安全性,防止机会主义行为损害风险资本的利益,确保成果转化成功时实现其高额经济回报。因此,智慧人力资本与风险资本的产权结构应该按照下面原则组成:1、要认识到智慧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与其持有者的不可分割性,按照合理有效的产权配置原则,通过技术入股、股份赠与、股票期权、股份期权、虚拟股票等①②齐瑾:《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型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方式研究》,《商业会计》,2012年第6期。形式确认并给予其适当份额的剩余索取权。2、风险资本承担巨大的实质性风险,如技术风险、机会主义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等,应该赋予其高份额剩余索取权和对有形资产的大部分剩余控制权,比如现金流权利(cash flow right),以及投票权、清算权、投资权、未来融资权和退出方式决定权等企业重大决策权。其实现方式有突破“一股一票”制的超级投票权、可转换优先股权、多机构联合投资、依据业绩进展分阶段投资等③④⑤李建良:《风险投资操作指南》,北京:中国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版,第55-81页。。3、随着成果转化过程的进展,如果中试成功前景越来越明显,则风险资本的担忧逐渐缓解,同时智慧人力资本的投入和业绩逐渐明朗化,由此,剩余控制权可以逐渐向主要科技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转移,剩余索取权份额结构也可进行部分调整,产权结构呈现状态依存的相机可变性。合理的产权配置不仅会激励智慧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积极投入,也会约束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将有利于保障和促进中试放大以及后续阶段成果转化的成功。
四、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有效配置产权结构,突破中试阶段瓶颈,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一步,但是,整个科技产业化过程是一个跨时较长的科技创新和创业链条,包含着从产业化种子期(科技创业前期,科技成果研究小试,公益性科研基金投入)到产业孵化期(科技创业期,科技成果转化期,中试放大、批量试产、规模化生产,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投入),再到产业成长期(科技企业成长期,完善产品,开拓市场,风险投资、风险基金投入),直至产业成熟期(科技企业成熟期,产品成熟、市场稳定,风险资金退出,常规企业投资,股市公众投资)等四个不同演化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仅仅是整个链条中的一个阶段。然而,科技产业化过程中每一阶段实施业绩的好坏都会影响到整个科技产业化的绩效和人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而且,整个产业化市场化过程都涉及到对知识产权、智慧人力资本产权、风险资本产权以及其他产权的确定、划分、保护和支持。因此,科技产业化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就在于设置正确适当的产权结构,保护支持依法确定的产权,维护支持平等自愿合法的产权交易,保持并提高产权结构顺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可塑性。为此,应当构建贯穿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市场化产业化全过程的适当有效的产权运作平台,以激发科研机构、企业、投资者在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他们的价值驱动能力。
蓝色经济区国家级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应该建立海洋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主要包括:海洋知识产权与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海洋知识产权事务运行平台、海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产权化及风险资本对接平台、海洋技术合作与合同管理服务平台。
1、海洋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主要开展涉海的专利、著作权(版权)、商标以及海洋专有技术等海洋知识产权的交易流转、许可授权等正规交易活动,进行由中国技术交易所于几年前首创的旨在委托研发和定制开发的“能力交易”,并且提供一整套标准化交易服务和监督监管。
2、海洋知识产权事务运行平台主要提供涉海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代理服务、知识产权培训服务、知识产权检索和数据库服务。
3、海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提供以下四方面服务:一是涉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提供从项目受理、价值评估、融资担保、质押登记、贷款发放到质权处置、运营、投资等多种服务;二是打包信托贷款服务,对于独立融资有困难的科技型小企业,可以按照其融资需求以及政府扶植政策的匹配类别,组成若干个项目包,向目标投资人募集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分别给各家企业融资;三是融资租赁服务,对技术型企业需要的关键设备设施等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给予支持;四是股权融资服务,为技术型企业开发项目提供股权融资推荐撮合等服务。
4、人力资源产权化及风险资本对接平台,一方面要为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智慧型人力资源提供股权激励咨询和设计服务,为其制订科学合理的股权与分红激励方案,使利益分配与业绩和企业长期价值挂钩,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另一方面为了吸引风险资本,使其向涉海高新技术企业输入资金和提供管理营销等增值性服务,该产权运作平台还要向投资者和企业创业人提供适当的有关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配置方案与股权结构设计的咨询服务,为智慧人力资本与风险资本对接合作提供信息交流、撮合协商、咨询建议等匹配服务,建立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使其主动积极地为企业长期价值增长做出贡献。
5、海洋技术合作与合同管理服务平台,首先要为机构或个人提供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及合同结构设计等咨询服务,还要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管理服务,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性优惠和支持措施,加强技术合同规范性合法性管理,降低技术合作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损失,推动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相互之间的技术协作进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加快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步伐。
五、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与海洋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资源共享相互支持
正在烟台筹建的海洋产权交易中心除了构建一个主交易平台,还要组建各个具体类别的海洋产权交易模块平台,其中包括海洋空间资产产权(包括海域使用权)交易平台、海域水产养殖权或捕鱼权交易平台、海底油气勘探开采权交易平台、海洋排污排放权交易平台、涉海企业股权债权登记平台,还有海洋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海洋产业投融资平台①李晓光,孙志毅,张丰奇:《海洋产权及其交易》,《东岳论丛》,2011年第9期。。这里,海洋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也是海洋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的主要内容之一,而海洋产业投融资平台涵盖的业务则包含着产权运作平台中海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再有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的各种类别产权模块的交易流程都要经过主交易平台完成信息发布、中介服务、独立专家评价、交易撮合、价款结算、出具交易证明等环节。这些交易服务项目也都是产权运作平台必须提供的服务项目。为产权交易活动提供审计、评估、法律服务、拍卖、招投标、财务咨询、管理咨询、信息发布查询、经纪代理等中介服务的各种会员单位也可以参与并提供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所需的相应服务。海洋产权交易中心还要构建海洋产权交易电子网络服务系统,为交易商提供统一的通讯互连接口、加密的数据通讯通道、最佳的通讯路由选择、异地交易商下单通道,这套网络交易服务系统完全可以为产权运作平台所利用,并且在运作平台的终端附加一些新的功能,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完成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业务全过程的电子化信息处理。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可以与产权运作平台通盘考虑,许多工作和业务可以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办法来实施和执行。总之,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与海洋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有很宽阔的空间,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建设成本。
依托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海洋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的速度和效率将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口,调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部资源,吸引国内和国际的外部资源以及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资源,将给海洋科技产业化产权运作平台带来大量业务,从而也将拉动海洋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和海洋产业投融资活动,为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的业务开局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今后业务的持续扩展打开顺畅的通道,也为山东省金融服务行业在全国创出特色,提高地位,摸索开拓出一条进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