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发展生态养猪的实践模式
2013-03-23郑连湖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3100
郑连湖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23100
马艳菲 辽宁省阜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23000
近几年,辽宁省阜新市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在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建立了发展生态养猪“五种模式”。
1 生态养猪模式
1.1 “人工湿地”模式
人工建造和调控的湿地系统,通过其生态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的优化组合来进行污水处理。如清河门区河西生态养猪园区,占地面积400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生猪存栏规模10000头,年出栏生猪25000头。2006年投资600万元建设3.3万多平方米“人工湿地”,可日处理2000吨粪水和生活污水。该工程为辽宁省第一块治理农村规模化养殖污染的“人工湿地”。
1.2 发酵床养殖模式
将微生物菌种、锯末、稻壳、秸秆、米糠、水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发酵后制成发酵床。在发酵床内猪排泄的粪尿通过微生物降解消化,水分被蒸发,不再需要对猪粪尿进行清扫、排放,从源头上解决了猪粪尿污染问题。如阜新瑞鑫种猪场,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200m2,存栏基础母猪500头,年出栏商品猪万头以上。建场以来,始终致力于带动农户生产无公害商品猪,采用微生态发酵床养猪技术,实现传统饲养向现代饲养方式的转变。目前,全市已推广发酵床养猪面积6万平方米,养猪数量达10万头。
1.3 化粪池多级沉淀模式
通过沉淀池发酵处理后将猪粪污还田,可使猪粪污不排往其他外界环境,从而达到粪污的“零排放”。如阜新原种猪场,占地面积达2000亩,猪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存栏基础母猪2200头,年生产种猪能力4.4万头。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种养结合、达标排放”的治理要求,各分场猪舍内都设有粪沟和漏缝地板,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固体粪便清理后运到指定堆肥场,尿水及冲刷圈舍的污水通过封闭的排污管道流入化粪池,经过沉淀后再流入暴气池,定期排放到农田施肥。
1.4 沼气利用模式
通过厌氧菌的发酵作用将猪粪污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所产生的沼气、沼渣、沼液作为能源、肥料等进行综合利用。如阜蒙县蜘蛛山孙洪军养猪场,2009年投资160多万元兴建了占地15亩的标准化养猪场,购买了70多头能繁母猪,建起了500多平方米的蔬菜大棚,还建造了一个100多立方米的沼气池,养猪场里的猪粪和冲洗废水混合物都通过地下排污管道统一送进沼气池,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于烧水、做饭和猪舍保温供暖,沼液、沼渣成了大棚蔬菜的有机肥料,形成“养猪业-沼气-种植业”的循环经济模式。
1.5 堆肥还田模式
利用好氧菌将猪粪便中的复杂有机物降解为稳定的腐殖土,从而成为高效的生态有机肥料。这种模式占地小,操作方便,自家耕地即可消纳,被大多数小养殖户所采用。
2 主要做法
2.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扶持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阜新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制定了《阜新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阜新市“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在 《阜新市发展现代农业实施意见》和《2011-2013年现代畜牧业倍增计划实施意见》中,对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均提出了要求。
2.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畜牧、环保、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各种资金渠道,加快我市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进程。几年来,我市先后争取国家发改委标准化养殖小区改造、生猪调出大县、省畜禽养殖小区及循环经济示范市等项目资金,用于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市、县本级财政每年均拿出一部分资金,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先进典型进行奖励。
2.3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初步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 同时,本着“以地定养”的原则,按照土地消纳能力、环境容量和减排任务要求规定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和养殖量。原则上计划到2015年阜新市的畜禽养殖业要实现排污“零增长”。
2.4 强化监管,促进整治
畜牧、环保部门积极配合,督导检查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申报项目及“无公害产地”认定工作中,对环保设施和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污染治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2.5 加大宣传,典型引导
广泛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典型,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力度,使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精神深入人心,激发养殖业主的治污紧迫感和责任心,变要我治污为我应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