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组织再造的行为模式研究
2013-03-21李剑锋翟军林岩
李剑锋 翟军 林岩
内容摘要:跨组织再造是企业管理领域中新的热点问题。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入手,按再造契约的角度分析企业跨组织再造的基本行动准则,然后依据生命周期提出跨组织再造的基本再造行为,并且分析再造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有助于从整体上深入地描述企业的行为交互过程,展示企业行为联动性所引发的跨组织再造效果,从而为跨组织再造提供一般性的指导依据。
关键词:跨组织再造 业务流程 行为模式
引言
随着国内外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已深刻认识到“合作发展”的重要性,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再只是自身的竞争,而更多地表现为上下游或区域集团之间的竞争,由此,加强同盟企业之间的协作联系,优化改造它们之间的跨组织业务流程,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这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Pamela Danese, Pietro Romano, Andrea Vinelli,2006)。
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已通过跨组织再造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成效,例如,Nokia Networks公司已经实施了一个名为BIRD的项目,其目的在于整合公司与大批量客户之间的供应链流程,经过一年半的时间,Nokia Networks公司在库存水平上减少大约40%,并在销售上得到大幅度增长(Michael Falck, Jan Holmstrom,Kari Tanskanen,2003;Heikkila, Jussi,2002);Imation公司与门罗公司在后勤服务流程上紧密合作,使得Imation公司的订货准确率达99.9%,使北美地区仓储、运输和库存开支减少了7000万美元(刘慧,2002);Pellton International, 一家大型跨国化学公司,与它的两个重要的客户Basco PLC和Perdirelli公司进行了一项成功的供应链流程重组项目,使得库存水平大致降低75%、周期大约减少了70%(Michael Falck,Jan Holmstrom,Kari Tanskanen,2003;Corbett,Charles J.,Joseph D.Blackburn,van Wassenhove,Luk N.,1999)。
可见,跨组织再造是企业获取“协作互惠效益”的重要途径,然而,跨组织再造要涉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利益主体可以决定自己是否参与跨组织再造的流程链接,这样它们之间“再造行为”的相互作用就会影响跨组织再造的进程和效果,由此,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入手,从生命周期的角度对跨组织流程再造的行为模式进行研究。
再造契约下的行为模型
(一)跨组织再造契约
企业通过跨组织再造,实现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等的优化整合,进而实现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并带动企业个体利益的再造目标。可以说,企业进行跨组织再造,意味着改变原有的运作流程,接受了一种新的运行模式,这实际上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契约,企业互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它们共同遵守着新的协作契约规则,在新环境下进行着自己的盈利行为,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可以将委托-代理理论应用到跨组织再造中(陈禹,2005)。
假设有两个再造企业R1和R2,为了不失一般性,令企业R1为委托人(发起者),企业R2为代理人(接受者),如果此跨组织再造要求两者共同参与才能达成较好的效果,那么企业R1首先需要企业R2接受某个再造方案Ai,由于企业R2改造流程要付出一定的支出CR2(Ai),如投资改造费用、员工学习成本等,那么,流程再造所获得的收益SR2(Ai)就要大于其支出,并且还要大于企业R2做出其它选择所得到的效用UR2*,这就表现为参与约束,如公式(1)所示:
SR2(Ai)-CR2(Ai)≥U*R2 (1)
另外,委托人R1还希望代理人R2选择某个再造方案使自身获得利益最大化,即企业R2所选择的方案i使企业R1获得利益大于任何其它方案j为它带来的利益,这就表现为激励相容约束,如公式(2)所示:
SR1(Ai)-CR1(Ai)≥SR1(Aj)-CR1(Aj),i≠j (2)
如果将收益减去支出S(Ai)-C(Ai)看作是对于方案Ai的多方面绩效评价{θij I j=1,2,…,n},参与约束U*R2为所设定的标准可接受方案L*的绩效价值,企业R1和R2都在此契约下都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
(二)不完全信息下的契约行为
如果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供应链上的企业都是完全理性的,拥有某种经济环境状态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一切信息(陈禹,2005),那么,在最初的跨组织再造方案设计中,就会形成完美方案使得跨组织流程完全依照设计进行运作,企业所付出的再造成本CR(Ai)以及获取的再造收益SR(Ai)也都按计划进行,不会有偏离轨道的活动存在。
然而,信息是不完全的,参与企业不可能了解外部环境及其他企业的全部知识,这样就引发了企业遭受负面影响的可能性,从而,导致了败德行为的产生,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陈禹,2005),其诱因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再造契约存在瑕疵。人是有限理性的,不可能掌握所有的情况,这就使再造契约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尤其是新的流程运行模式无法得到长时间验证的情况下。参与企业可以经过一定时间运作后发现企业间流程衔接处有利可图,或者流程的紧密结合使得企业面临着泄露机密的危险,或者参与企业通过信息交流了解最终客户价格而抬高产品价格等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偏离流程再造的设计思路,降低新流程运行效率,甚至使得再造契约失效。
二是环境变动诱发不足。即使最初的流程改造设计非常完美,但由于环境的变化也可能使这种流程协作的完美性变得有所不足。参与企业可能发现改造后的流程难以适应新环境的需要,或者协作流程的紧密联系反而约束自身寻求新的盈利机会,或者环境变动使改造后的供销流程面临冲击,这些情况也可能使得企业无法按照流程再造计划的轨迹活动进行运作,而产生一些追求自身利益的败德行为,甚至完全放弃了协作契约,导致了供应链跨组织流程再造的失败。
可见,信息不完全使得供应链再造契约并不完备,也造成了参与企业的再造效用可能与设想有所不同。如果将企业R的再造效用表示为对于供应链再造的多方面绩效评价θij=S(Ai)-C(Ai),那么参与企业R通过再造方案Ai所获得的实际效用θ`ij(R)与期望效用E(θij(R))之差则成为其活动的根源。当其差值大于一定程度,就会使企业R产生脱离原来设计轨道活动的行为,如一些只求自身获利而使伙伴企业受害的行为,并且可能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使得跨组织协作流程无法正常运作。总之,利益驱动引导了企业行为,行为之间相互作用,又影响到企业实际最终获取的效果。
再造行为的基本模式
(一)企业基本再造行为
如果按生命周期理论,任何事物都有产生、成长、成熟及消亡的过程,跨组织再造也不例外,按照生命周期,企业跨组织再造中的基本行为如下:
1.再造产生阶段。此阶段企业基本再造行为是“参与”或者“不参与”,在完全信息下,其行动准则取决于企业的绩效评判值,即实际再造效果,由于企业R完全知晓跨组织再造效果θij(R),只要其值大于“参与约束θ*ij(R)``,企业R就会参与,具体选择何种方案则取决于各方案Ai的优劣排序;而在不完全信息下,企业R参与与否则取决于对再造方案的数学期望,令Pgij(R)为企业R对于方案Ai的多目标再造绩效θgij(R)的概率,g为可能出现状态的数,如果再造期望大于参与约束,企业在此不确定状况下也会参与,如公式(3)所示:
(3)
2.再造成长阶段。此阶段企业基本再造行为是“遵守”或者“偏离”。 经过一段时间的流程对接,企业就会对跨组织再造效果有个初步认识。如果企业R实际获取或实际可能获取的再造效用θ`ij(R)与预计再造效用θij(R)相符,企业R就会选择“遵守”原计划的流程活动,但如果两者不符,出现不如预期再造效果或者有利可图的情况,就会出现“偏离”原有流程轨迹的活动,即选择再造行为偏离,如一些败德行为,如公式(4)所示:
(4)
3.再造成熟阶段。此阶段企业基本再造行为是“坚持”或者“放弃”。经过一定时间的磨合,协作企业之间的活动发生着相互作用,如一企业偏离,另一企业也发生偏离活动,这时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企业R所实际获得的再造效用再次发生变化θ``ij(R),这时,企业R会真正对跨组织再造的效用做出判断,它会考虑是否按着新改造的流程“坚持”运作,还是选择“放弃”,一般而言,如果稳定状态下实际获取再造效用θ``ij(R)大于它在新形式下所设定的可接受再造效用θ**ij(R),它就会坚持再造好的供应链流程,否则就会放弃,如公式(5)所示:
(5)
4.再造消亡阶段。此阶段企业基本再造行为是“改进”或者“退出”。事物总存在着生命周期,跨组织再造也不例外,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动,或者再造效用不近人意,此再造流程就会发生消亡。对于某个企业R而言,如果觉得通过某种措施可以使自己的预期再造效用θijNew(R)大于原有的再造效用θ``ij(R),且在自己接受范围内,他就提出新的再造方法,选择再造行为“改进”,开始新的一轮跨组织再造,否则就是彻底“退出”,终止跨组织再造流程,如公式(6)所示:
(6)
(二)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文按照生命周期法,详细阐述了跨组织再造各个阶段的基本再造行为,这些行为存在着因果关系,如图1所示。
对于设定某个时间期限t的跨组织再造,供应链上的企业R可以最开始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当企业参与了流程再造后,由于产生了新的协作方式,它可以选择“遵守”或“偏离”,导致了不同的再造效果,无论采取何种再造行为,都会进入下一阶段。这时,企业R有两个基本再造行为:“坚持”和“放弃”,如果是前者,则表示为企业R在此时间期限t内会坚持再造流程;如果是后者,则表示为企业R在此期限内最终会感到不满意,而放弃改造好的流程,其执行时间有可能非常短,这表示企业跨组织再造未经成熟,就直接消亡。最后一个阶段为消亡,企业R可以选择“改进”或“退出”。
上述分析包含了时间参数t,表明t时间内可能进行的再造行为,那么,在下一时段t+1,企业R可以选择上述行为,例如,出现了新的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再造行为“遵守”或“偏离”,再经过磨合,决定是否“坚持”或“放弃”,表示企业生命周期过程中,从成长到“阶段性”成熟再重新成长的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结论
本文从再造契约的角度,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企业跨组织再造的基本行动准则,形成供应链跨组织再造的指导依据,之后从生命周期角度提出跨组织再造的基本再造行为,并且分析再造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有助于从整体上深入地描述企业的行为交互过程,展示企业行为联动性所引发的跨组织再造效果。
参考文献:
1.Pamela Danese,Pietro Romano,Andrea Vinelli.Managing business processes across supply networks: the role of coordination mechanisms.Journal of Purchasing & Supply Management,2006(10)
2.Michael Falck,Jan Holmstrom,Kari Tanskanen.Research agenda:making supply chain processes work on network level.The 8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Logistics.July,2003
3.Heikkila,Jussi.From supply to demand chain management:efficiency 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Journal of Operations Management,2002,20(6)
4.刘慧.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Corbett,Charles J.,Joseph D.Blackburn,van Wassenhove,Luk N. Partnerships to improve supply chains.Sloan Management Review,1999,40(4)
6.陈禹.信息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