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生增长下的消费金融激活及安全边际控制
2013-03-21蔡宇宁
蔡宇宁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经济正走向消费主导经济转型的实际进程。在这个特定阶段,消费将逐步取代投资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消费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需求,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本文运用消费经济学原理,通过对消费金融的拉动作用、发展潜力激活以及微观风险控制的分析发现,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理性激活消费金融,合理控制消费安全边际,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内生性增长 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激活 微观风险 消费金融安全边际
在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中,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最稳定持久的动力。目前我国经济下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和尴尬主要表现在:投资消费严重失衡、外贸需求持续乏力,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能继续下滑。经济驱动力的这种演化使得消费逐渐成为经济主流。
消费渐成经济主要驱动力
一个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良性经济体增长模式,按照经济学的逻辑,是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协调拉动、均衡发展。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一方面,由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投资一直扮演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动力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坐拥以加工贸易为主要特征的世界贸易分工地位,进出口贸易也发挥着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加速器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2000-2010年,我国投资率逐年增高,由35.3%上升到48.6%,比世界平均投资率高出20多个百分点,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2006年后平均在50%以上,2009年达到92.3%,拉动的经济增长百分点2000年以后达到5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达到8.4%(顾纪瑞,2011);同期,进出口总量和顺差也在逐年扩大,2006年外贸依存度达到67%的高点后,2011年依存度仍为50.1%(何代欣,2012)。
但这样的运行格局也造成了经济结构上的深层问题。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内外经济增速的下行,投资边际产出效应的下降,外贸促进增长动力的减弱,依赖投资出口主导型的增长方式难以持续,截止2012年二季度我国经济增长率已下降到7.6%,创2009年二季度以来新低。而更多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正处在历史拐点。“三驾马车”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不同时期的嬗变,使得消费主导经济转型的源动力作用越来越明显。
消费渐成经济主要驱动力的这种趋势,还可以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得到佐证:2011年,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4.2%,比2010年下降0.6个百分点;净出口贡献率为-5.8%,比2010年下降13.7个百分点,而消费贡献率则由2010年的37.3%提高到51.6%,比2010年上升14.3个百分点。随着投资与进出口驱动力的边际弱化,国内有效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作用还会增强。据国际成熟市场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后,居民消费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朱小黄,2012)。2011年我国人均GDP达到5432美元,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已出现端倪。消费发展方式的这种悄然变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内生的基本的持续推动力。
而消费金融作为消费总需求构成因素的一个全新角色,在内生增长视角下走向消费市场舞台,则是现代社会满足居民物质精神生活的一种需要。
激活消费金融需求的途径选择
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这一金融服务方式在我国起步较晚,但依靠现代化支付功能对全社会各个消费环节技术与管理的支撑却使消费金融迅猛发展。
(一)推动消费金融发展的客观基础
对于转型期的我国而言,目前推动和发展消费金融的客观基础已经具备:
第一,城乡蕴藏巨大的金融消费需求潜力。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但最终消费率不高,2010年与发达国家相比,消费率要低30多个百分点,与历史相比,消费率还有15-20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这为消费金融释放巨大的潜力。
第二,居民收入增加助推了消费金融服务。根据凯恩斯消费理论,收入为消费需求的决定性因素。近10年居民收入增长每年都超过了GDP年均增速,随着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的提高,消费金融将在驱动当期消费性支出中更有作为。
第三,城镇化发展成为促进消费金融动因。到2011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达51.37%。据有关机构测算,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62%-63%。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将拉动最终消费增长约1.6个百分点(迟福林,2012)。这是支撑消费金融释放的最大拉动因素。
第四,老龄化背后提供广阔消费金融空间。据《联合国人口展望》统计,到2015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停止增长并随后转为负增长,抚养比将出现拐点。中老年的当期消费必然会在未来的消费市场中占据重要的位置,这为消费金融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激活消费金融潜力的可选路径
依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在解决物质基础之后,追求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实现自我价值,而不是总在为生活做准备和积累的生活已成为“大消费时代”的主旋律。
面对这一难得机遇,金融机构激活消费金融服务潜力,除了锁定潜在的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目标群外,有以下几条可选新途径:
1.以消费信贷激活消费金融为出发点。适当的消费信贷投放是激活消费金融发展的动力。金融应对消费行为提供全过程服务,在个人消费需求与现实支付能力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以创新消费信贷方式,鼓励消费信贷信用化,发展分期付款等消费模式,来改变居民尤其是青年人的消费观念,将未来收入转化为现期收入,为合理提前释放居民的潜在需求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2.以寻找撬动未来消费金融为新支点。准确感知消费行为的变化才能拓宽消费金融市场。未来几年,必须重新认识眼中曾经熟识的“消费者背影”,努力找到启动未来消费金融的新支点。有关人士指出,未来的消费者其消费趋势有八个关键词:老龄化、更加富有、女性、城市化、时刻连通、网络一代、移动中、社区的力量、缺乏耐心(李少卿,2011)。变化正在发生,金融机构应该用新的方法来吸引未来消费者:挖掘老龄化背后的消费亮点,激活城市化末端的消费神经,创新“Z一代”的金融消费产品,牵住“动起来”的网络消费者。
3.以差异化的消费金融服务为制高点。促进消费的金融服务主要体现在支付服务功能上。美国学者默顿和博迪(1995)、图法诺(2009)认为,从功能方面入手,广义的消费金融才能得到最好的诠释。即消费金融必须具备支付功能、风险管理功能、借贷功能和储蓄/投资功能。富有成长性的消费金融服务模式最终呈现出某种“不约而同”的一致性,但差异化服务往往成为占领市场重点和经营制高点的致胜法宝。
4.以培育“藏富于民”消费金融为增长点。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是“藏富于民”的必经之路。在国家富裕的同时,实行包括结构性减税、增加工资性收入的分配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房以及文化消费供给等公共服务领域,可提升居民的消费预期能力。所以,实现“藏富于民”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其实也是培育消费金融增长点的过程。
消费金融风险服务的安全边际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认为,预算约束是跨期的或终生的,即没有流动性约束。消费金融的本质就是采用各种适宜的金融工具满足自己的即时消费需求(刘丹,2011)。这是符合经济学的要求。当然,消费金融服务的延伸突破安全边际,也会带来行业风险。
(一)消费金融微观风险的逻辑判断
消费金融的核心内容是“负债消费”,主要表现形式是消费信贷。要让人们从观念上普遍接受“寅吃卯粮”的消费信贷,必须敏锐洞察目前消费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以下几种微观风险:
一是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防范风险能力低。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个人信用风险。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信息共享不畅,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只能表明当期情况,对未来预期支出不可测,使得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降低。
二是银行管理手段乏力,容易催生潜在风险。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往往只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对个贷进行判断和决策。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资产负债状况等,缺乏正常征询渠道,加上金融服务跟踪监督滞后,极易催生潜在风险。
三是二级市场发展滞后,常酿成流动性风险。经济下行使抵押物变现渠道收窄,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个人消费贷款发生不良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但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交易不规范,抵押物难以变现,往往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四是盲目发放消费信贷,无形埋下风险隐患。目前各金融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实施过程中,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盲目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无形中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消费金融服务的安全边际控制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负债消费”的金融模式已被千夫所指。其实,危机的实质问题不在负债消费方式本身,而在“度”的把握上。只要理性把握消费金融的“度”,量力而为,适度消费,其释放的正能量必将推动内需增长。
实现这一目标,金融机构除了强化信用报告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凸显个人信用作为新型“抵押品” 的价值外,还应建立一套安全可控的金融风险监管体系:
首先,理性把好信用消费的安全边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消费金融这样的虚拟经济是为刺激经济发展服务的,合理的边界存在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互动中。如果虚拟经济的膨胀速度远快于实体经济,那么虚拟经济就极可能导致类似次贷危机的发生(陆志明,2009)。所以,只有合理的适度的信用消费,才能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发展并实现金融业的安全可控。
其次,严格监管消费贷款的生命周期。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通常贯穿贷款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通过对贷款政策制定和产品设计、贷款申请与审批、贷款帐户的管理和逾期贷款的催收等要素的监管可以有效控制风险。贷款前,要严把贷款准入关,尽可能占有详细且经过核实的客户资料;贷款后,应对客户贷款账户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对逾期账户提出预警催收,以降低违约的概率。
再次,积极探索客户差异化服务对策。消费金融的服务群主要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服务中要依据大数定律对风险控制作出判断。同时要敢于采取差异化服务,培育和拓展一批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高端个人客户群体。这些人预期收入高,较注重自身的社会声誉和个人信誉,业务风险更易控制。
最后,提高担保对消费金融的参与度。担保机构是消费金融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参与机构,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服务。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担保机构必须对自身承担的消费金融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随时保持充分的补偿能力,在保证自身经营安全的前提下对消费金融提供有力的担保(杨胜刚等,2011)。
综上所述,在内生增长视角下,个人消费金融作为一项新型业务虽然还在进一步发展中,但它改变着居民的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可以预见,未来所有金融机构将面对越来越多样化的消费群体,只要把握住消费者变化的每一个细节点,理性引导信用消费,严格监管金融风险,消费金融必将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驱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顾纪瑞.中国居民消费率长期偏低的原因及对策[J].消费经济,2011(6)
2.何代欣.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同等重要[N].经济日报,2012-2-22
3.朱小黄.消费金融恰逢其时[N].金融时报,2012-3-1
4.迟福林.消费主导—中国转型大战略[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
5.李少卿.未来消费者[J].21世纪商业评论,2011(1)
6.刘丹.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研究[N].光明日报,2011-2-25
7.陆志明.金融扩展有限安全边界何在[N].东方早报,2009-5-12
8.杨胜刚,侯振兴,陈琼.消费金融发展:国际经验、模式选择与监管政策[DB/OL].http://www.cfrn.com.cn/getpaper.do?id=2990,2011-3-10/201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