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指标体系
2013-03-19芮睿,王昊,崔艳
芮 睿,王 昊,崔 艳
(1.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北京100013;2.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7)
1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概述
高速公路的建设在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地区间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为了有效地保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控制环境污染,确保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施工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出科学、合理、高效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保证高速公路施工期对环境的保护。环境监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了保证污染物的排放达标而制订环保设施监控计划。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应提出具体的在线监测要求,对于小规模应提出日常监测和管理部门抽监要求。二是为了企业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而列出具体可行的监测计划。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按照监测目的需要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主要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污染物浓度、排放总量、污染趋势等)和环境质量监测(所在地区的空气、水质、噪声、固体废物等)的监督监测。
2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分析和探讨
2.1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法和程序
高速公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需要呈报临时用地环保资料。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取土场、弃渣(土)场、拌和站、预制场、施工便道和施工营地等。当承包人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后,承包人应向环境监理工程师呈报下列资料备查:(1)临时用地的用途、面积、边界、平面布置图;(2)临时用地的地形地貌、种植植被、未使用前的录像资料、文字、图片资料;(3)临时用地审批文件的复印件;(4)临时用地恢复计划。在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由专业绿化公司承包时,原临时用地的使用承包人负责对用地的平整、表面覆盖、排水设施、支挡工程、灌溉系统的建设和恢复,其质量控制程序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拌和站设备安装就绪后,承包人应对其除尘系统、污水处理、噪声控制等环保措施对照所建路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报给环境监理工程师进行环保审验,审验合格后,予以确认开工。污水处理工程的环境监理程序与工程监理相同。当完工后,承包人就土建质量、设备安装、电器和处理效果进行自检,并在此基础上呈报给环境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按交工证书程序办理;若不具备处理效果验收条件时,在文件中注明该项指标可在缺陷责任期进行。绿化承包人对其承包的绿化区域在实施前应向环境监理工程师提交《绿化施工组织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施工组织、实施方案、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进度等。环境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和实施计划进行监理。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表1所列的几个方面。
表1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一览表
2.2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需要做好监理准备工作
在高速公路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环境监理工程师或试验员使用自备的监测仪器对排放污染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凭借数据对环境质量进行监理,如污染物超出执行标准,环境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口头通知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排放达标。对工程中具有环保工程的构造物,如排水沟、支挡工程、边坡植被骨架、河道护理工程等,环境监理则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对其进行监理。每个监理人员都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监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具有隐蔽性的环保措施,如桥墩堰的清除,有毒有害物质的填筑等则需旁站监理。环境监理人员深入工地,熟悉环境,熟悉合同文件,现场复查,对施工合同文件所提供图纸中的环保工程及临时用地进行现场复查核对,若存在重大环保问题或疏漏,环境监理工程师将向“高驻办”提出论证报告,并上报业主。环境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措施,供环境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共同使用。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和保证环保质量,应充分利用中心试验室现有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若遇重大环保、水保问题,可以委托当地环保、水保部门进行监测,以督促承包人规范施工行为。由于环境监理涉及到污水处理、排水工程、声环境、大气环境、水土保护、园林、水利、地质、生态、岩土等多种学科,要求环保工作人员在平常加强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以适应环境监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2.3 高速公路施工中环境监测施工阶段指标体系和监理方法探讨
高速公路施工中环境监测人员需要加强环境敏感点的监理和监测。其主要环境污染因子为:环境空气、噪声和震动。当公路沿线施工、工程运输使环境下降超出下达的环境质量标准,使敏感点受到干扰时,环境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的环保措施方案。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 取土场的环境监理
取土场环境监理重点为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在取土场准备阶段,环境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单位作好取土场的准备工作,修筑排水设施(排水沟等),取表层熟土另外存放;取土场使用必须在设计范围内取土,保证排水设施顺畅、有效,减少水土流失量。取土场使用完毕,环境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确保取土场的植被恢复到使用前的水平。
2.3.2 弃渣(土)的环境监理
弃渣(土)场的环境监理重点为水土流失、植被恢复及所采用的工程措施。在弃渣(土)场使用前,环境监理人员将监督施工单位首先作好工程防护和排水设施。根据设计和实地情况修筑挡土墙和排水沟;在弃渣(土)过程中,要确保在弃渣(土)场范围内弃渣,并保证排水顺畅、有效,同时要对弃渣(土)进行压实处理;当弃渣(土)场弃方量达到设计容量时,要对其边坡进行工程和生态防护,同时对弃渣(土)场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恢复达到设计要求。
2.3.3 路基环境监理
路基监理重点为水土流失、占地和边坡防护。环境监理人员将监督施工单位做到施工前修筑截水沟,排水沟等,减少占地及水土流失;路堑开挖、路堤填筑阶段。要及时对开挖面积、填筑裸露面进行简单防护以减少水土流量;在工程和生态防护施工过程中要确保防护质量及防护程度达到设计及实际要求。
2.3.4 桥梁环境监理
对于跨河桥梁,环境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所跨河流水质和所建路段污水排放执行标准施工,保护此处河流水体,防止水体中悬浮物和石油类超标;另外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因施工造成河岸冲刷带来水土流失。对于跨越村镇桥梁,在施工前确保首先做好工程防护,保证施工安全和桥梁跨越村镇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2.3.5 隧道环境监理
隧道环境监理重点为通风、噪声、排水和植被破坏。隧道工程其它环保问题:隧道施工造成地下水变化导致隧道顶部的生态变化,如:植物干枯、死亡等。隧道施工造成地下水变化导致山上村民饮用水源破坏。隧道弃渣是否具有放射性,是否已合理安置等。
2.3.6 路面工程环境监理
路面工程环境监理主要集中在路面摊铺阶段和路面绿化阶段。路面工程环境监理重点为沥青烟等。施工单位应该做到:路面摊铺作业时,要采取劳保措施以防止沥青烟威胁施工人员健康;中央分隔带绿化要按照绿化设计进行,保证绿化质量;中央分隔带绿化时,要防止废水、土石污染路面。废沥青渣应集中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2.3.7 各类拌和站环境监理
拌和站环境监理重点为排水、防尘、噪声、场地恢复。施工单位应做到拌和站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达到所建公路允许排放标准后才可排出;当拌和站距居民点较近时,要限止作业时间,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噪声干扰;在沥青拌和站,要保证沥青烟和颗粒物的排放达到所建公路允许的排放标准;在拌和站恢复时,要严格按合同操作,保证恢复质量。
2.3.8 生活营地环境监理
生活营地环境监理重点为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生活营地的生活污水要经过处理(厕所要设化粪池)达标后方可排放,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职工饮用水要符合饮用水标准。生活场地要保持一定植被覆盖率,要栽花植草。
2.3.9 其他工程的环境监理
施工人员需要做好绿化工程环境监理和局部改河工程环境监理。一般来讲,对河道不宜进行大的改道,应维护河势稳定,当因工程确须改河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环境管理应关注改道后的河道淤积,冲刷、行洪情况。有毒物品运输环境监理即当施工有毒物品运输发生事故时,为防止有毒物品对附近水体、土壤污染扩散,应建立相应机构,并制定相应措施。在公路开工前,应详细调查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并逐一对其采取保护措施(如移栽等);另外在施工开挖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等待文物部门妥善处理。通过以上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的确立和检测内容的确定,在高速公路的施工期能够高效、科学地保护工程周围环境。
3 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的总里程不断增加,高速公路网的布局越来越科学、完善。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能够很好地保证工程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本文通过对环境检测特点的阐述,提出了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内容,供业内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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