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及其对现代人的启示
2013-03-19方森君
方森君
(温州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一、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内涵
1.道与自然的涵义
《道德经》开篇第一句便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3“道”最初是指人走的路,后引申为道理、规则。而在老子思想中,“道”有着更深层次的内涵。对于“道”的涵义,陈鼓应指出,主要体现在形而上的实存者、规律性的存在、人类生活方式与处世方法三个方面[2]。可以这样理解“道”:“道”是本原,是万物之源,它无状无象,看不见摸不着,但天下万物生于“道”,无和有都来自“道”;“道”是规律,“道者,万物之奥。”[1]55老子的“道”是有与无的合体,是生命之本源,是宇宙万物的最高原则。
现代汉语字典对“自然”的解释是:一是指“自然界”;二是指天然而非人工的;三是指自然而然,按事物内部规律发展变化的自然规律;四是形容很自若,不拘束,不呆板。而老子的“自然”是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又可称之为“真”,不虚伪,不造作。老子推崇“无为”,主张尊重自然、效法自然,提倡顺其自然。老子认为,“自然”是指道的存在状态或内在属性,“自然”就是“道”,“道”就是“自然”。“自然无为”是道家哲学的基本原则和中心价值。道家主张自然的生活状态,认为自然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因循自然,不矫揉造作,不掩饰,不虚假,随遇而安,这是最好的一种生命状态。
2.道与自然的关系
老子《道德经》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22道与自然存在何种关系?一种理解是,把“道法自然”看成动宾结构,把“法”当做动词,作“效法”之义。王弼把它解释成“不违”、“顺”,“道法自然”就是道不违自然,顺应自然,道效法其本来的样子、本来的状态[3]。道生万物,是万物之母,是万物得以生存的根据,但它不以万物之主自居,从不企图控制万物,无为才是道的特性,是顺应自然、遵循万物的规律。于大千世界,则遵循万物之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爱护大自然,不去做违背自然规律伤害大自然的事情;于人类社会,则遵循百姓之自然,尤其对于治理者,应采取无为的方法,相信百姓的智慧,顺应百姓的自然。另一种理解是,把“道法自然”看成是表语结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即人遵循的法则由地来显示;地遵循的法则由天来显示;天遵循的法则由道来显示;道遵循的法则由自然来显示。自然的状态就是道的内容,适合自然的,就属于道;背离自然的,就不符合道。
人们因不同的思路和角度可获得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不管是哪种解释,从“道法自然”之中都能得到这样的启示:一切按照客观规律、自然法则进行,就会风调雨顺万物和谐;反之,背离客观规律和自然法则,就会遭受大自然的惩罚。
3.“道法自然”的规定性
老子认为,道是秉自然之性而创生万物的,道遵循万物的自然,万物也该效法自然。在“道法自然”的实现上,老子主张明道、循道,依循天道而为,顺其自然。人类应做到明自然之性,以定自身行为之准则。在明道之后,要做到循道,即遵循自然之道,按客观规律、自然法则办事。老子反对人为的干预,主张“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1]34“无为”不是不为,而是顺自然而为,不妄为,不肆意乱为,不干扰他物之道而为。无为则世间万物便可自行运化。在老子看来,“自然”是“得道”的标准,“无为”是“得道”的方式。在宇宙之间,顺从万物的自然,保持万物的本性,就是“得道”;在人类社会层面,圣人要遵循百姓的自然,治理者要采取“无为而治”的方式。“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51即治理国家者不发布太多严苛的政令,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对人民采取不干涉或少干涉,借以安定民心,发展社会生产;对于个人,“无为”也是种处事原则,不争功名利禄,不为五斗米折腰。遵循自然,天道自然无为,以无为的方式达到无不为的自然之境。
二、现代人的异化表现及老子的智慧调试
在商品化的社会中,现代人的“竞争”、“压力”、“迷失”如影随形,而“自由”渐行渐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5],众生皆在功名利禄的江河中挣扎,心灵的空虚,精神的荒漠,异化的人生。现代人“不自由”的表现有很多,我们可以从中分析缘由,并试图在老子思想智慧中寻求调试方法。
1.现代人的异化
(1)人与自然的异化。人是物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自然中分化出来后仍然离不开自然。工业文明和现代科技的进步使人类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世界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科技也成为人类进步的异己力量,造成人与自然的异化。现代工业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产生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气候变暖及资源枯竭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们运用现代科技无休止地向自然攫取各种资源,企图征服自然。恩格斯曾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6]的确,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欢呼雀跃对自然的征服时,自然就已经开始了反击。这样使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失去了平衡。
(2)人与他人的异化。人类为了生存结成一个个群体,组成社会,人的地位和价值也开始通过社会来体现。在这个过程中,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地位和价值,不惜将自己凌驾于社会之上,人与社会就对立起来了。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整个社会犹如一架庞大的机器,而人只不过担当操作机器的角色甚至是机器的附庸。物的交换成为人与人之间的重要部分,人与人的关系靠法律来制约,因经济利益而联系。人与人的关系逐渐异化成了物与物的关系,丧失了情感的联系,只有利害关系、金钱关系,这就助长了人的无限机心,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从而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紧张与冷漠。整个社会失去秩序,信任感集体丧失,人们感到外在社会与自己的对立,陷入生存危机。
(3)人与自我的异化。现代社会物欲横流,人们纷纷确立物质、金钱、名利、权势至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以致坠入物欲的深渊,成为物的奴隶,迷失自我。人的自我异化,造成人心的险恶、心理的困惑、个体自我分裂。人们分不清本心的真我和异化的假我,而且异化的假我占据于本心的真我之上,外界的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轻易引起内心的波澜,动摇本心的想法。人们希望通过适应外界、迎合外界的价值评判来获得尊重和认可,于是一味地去迎合、迁就、改变自身。当这种适应超过了一定限度,人们就会对自己感到陌生,那个真正的自我早已隐退到角落里,自我的分裂导致人们的无限迷茫[7]。
2.老子对人的异化的思考和批判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1]11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老子深刻地看到了五色、五音、五味、驰骋畋猎、难得之货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能给人们带来享受,却也造成了人们目盲、耳聋、发狂。人类的文明成果对人的奴役,使人出现异化、失去本真。在老子看来,人的一切异化都归结于文明的异化。老子认为所谓的“文明”就是“人为”的,是背离自然的“伪”,而“自然”才是人们应效法的,才是“真”。人的贪婪欲求使得人类为追求最大利益、最大满足,无视自然存在的意义和内在价值,导致人类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人与自然对立;人的利己自私使得人类争利无度,为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采取讨好权贵、弄虚作假等不堪手段,唯利是图。人与人之间的淡漠,人际关系的紧张,人与社会的对立;人们迷失于功名利禄的成功准则,陷入争名夺利的泥潭不能自拔,忽略了心灵的安适与憩息,丧失了精神的宁静与恬然,找不到生命真正的意义,从而也迷失了自我[8]。老子认为,人要想过安定恬适、宁静悠然的生活就得明道、循道,顺自然之道。以自然之道解决人的异化问题,复归淳朴,复归自然,一切以自然之道为原则、顺其自然。老子主张依循天道而为,不做人为的干预,也就是要无为,不妄为。以“无为”的心态达成“有所为”,但不是无所作为、一概不为,而是不妄为,有所不为,以达成合乎自然、合乎人性的“为”。现代人的异化、不自由、痛苦的根源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原则,使得一切都打上了人为的烙印。因此,人类找寻幸福的唯一出路就是弃绝一切人为机巧,顺应自然,返归于真朴之境。
三、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对现代人的启示
1.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老子最先表达了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观点。老子强调天地自然和谐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认为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提升人类生命质量的生存之道。天地、道、人类是同一的,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消解人类在自然面前妄自尊大的主宰意识,自然并不是任人宰割的[9]。老子竭力反对人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然,随意干涉自然界规律。“道法自然”也就是要在“自然之道”中,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首先充分认识自然界的规律,然后遵循自然界的规律行事。在遵循自然法则和规律的前提下,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能企图去战胜自然、征服自然,如此才不会做出过分掠夺自然资源、肆意污染环境、打破生态平衡之蠢事,最终酿成恶果。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持人与自然之间平衡协调的关系,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
2.无欲不争——人与他人的和谐
现代社会节奏加快、气氛紧张、生活烦躁,人们开始出现了错误的思想意识,导致行为的迷失:人对物的过分欲求必然导致本性迷失、行为失端;过多的追名逐利,只会让这些外在的诱惑、世俗的眼光迷了眼,遮住了心,为名而活,为利而动;人与人相处时,看到的只有利益,彼此失去了信任,剩下的只有猜忌和尔虞我诈,自然也就建立不了良好的人际关系[10]。要想达到人与他人和谐相处的理想状态,应采取老子推崇的“无欲不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1]15即减少一些欲望,保持清净的心态;不要执迷于争名夺利,坚持淡然的状态。上善若水,学习水的滋养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包容一切甘居下游。在与人相处时,谦和、不争、通达。在老子看来,人应恬然淡泊、清静无为、顺其自然,诗意地栖居着;“见素抱朴”、粗茶淡饭,节俭地生活着;知足常乐,保持内心的安宁平静。以澄明的心境、纯真无邪的清明状态去抵御外物的诱惑,摆脱精神的负累。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不以自我为中心,尊重他人,自然就解决了人与人关系的问题。
3.复归本心——人与自我的和谐
人与自身的异化就是人被外物束缚,失去了自然本性,出现自我分裂。老子认为,要达到人与自我的和谐,就得复归本心、真我,复归婴儿状态。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如何面对社会,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们非常关注的,而人与自我的关系往往被忽略。处理好自己与自身的相处,对于一个人的心理健康及生活品质都非常重要。要想实现人与自我的和谐,就要坚持老子思想的返璞归真、复归本心的原则,不过多地理会外界的世俗见解,摆脱外物的牵绊,扪心自问,尊重自我本心的想法,至少使自己的内心不冲突、不纠结,舒心愉悦。遵循本真、本心,不被物化、异化,找回迷失的自我,寻回生命本真的色彩,潇潇洒洒、自自然然,使自我得以超越,心灵得以遨游,感受生命的美好、自然的纯真。
工业文明、科技进步带来便利和享受的同时,现代人的不自由,人与自然的异化、人与他人的异化、人与自我的异化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而老子思想中的哲学智慧,能够引导人们合理地处理物我关系,正确地对待成败得失。借鉴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以达观的心态看待一切,克服人与自然、人与他人和人与自我的异化,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他人的和谐及人与自我的和谐之境。
[1]老子.道德经·南华经[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03.
[2]陈鼓应.老子哲学系统的形成[M].北京:中华书局,1984:2-12.
[3]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76.
[4]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45.
[5]司马迁.史记[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982.
[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于光远,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05.
[7]陈大明.老子“道法自然”及其时代价值[J].学习论坛,2005(4):62-64.
[8]姚景贤.道家人生哲学对现代人生观的价值[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23-25.
[9]蒋桂磊,王志银.道家思想之精髓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J].科技信息,2009(19):123.
[10]何霞.道家哲学及其社会价值[J].学理论,2009(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