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个体正义思想
2013-03-19刘晓璐
刘晓璐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北京10009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延续数千年,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精神信念与生活追求。由孔子开创,经孟子发扬光大的中国儒学思想一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追求和价值信念。孔孟儒学以“仁”为核心,提倡以义为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自修的方式来提高主体道德境界,最终达致礼的要求。君子人格素来是中国知识分子底线的人格追求,正义作为一种底线的道德要求也集中体现在君子身上,孔子一生一以贯之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忠恕之道,忠恕之道的实质即是仁义。
孔子认为“中庸”是至高道德,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中庸”的核心是中道,内含一种不偏不倚的正义观念。“中庸”是君子行为的方法和原则,孔子一生都在努力倡导并践行个体与社会的正义。
《论语》中未直接使用“正义”一词,其中的个体正义思想集中体现在以“仁”为核心的儒学思想体系中,“正义”作为沟通“仁”与“礼”的桥梁发挥作用。《论语》中直接使用“正”字共24次,文中的“正”共有五层含义。一是用作动词,指的是端正、匡正之意。如:“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二是指正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三是指正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四是指正对着。“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五是指正是。“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论语·述而》)亦即这正是弟子学不到的。《论语》中24次提到“义”,“义”外延较广,内括着现代意义上的正义,强调的是正当之意,但更多强调的是符合天道、自然的道义。《论语》中的个体正义思想集中体现在孔子所塑造的君子人格上,君子行为要合于天道、自然,以“仁”“义”为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最终实现“礼”的要求。
一、个体正义的内涵
(一)个体正义的基础:“仁”
“关于人的德性,孔子强调仁和义,特点是仁。”[1]37孔子认为孝悌为“仁”之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君子力行孝悌,就把握住仁德之本,据此,正义品质也蕴含其中了。相反,不孝不忠之人不会具有仁德,也少有正义品质。具有仁德的君子通常在性格上表现为刚强、果决、木讷。因此,孔子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
“仁”是个体正义品质的道德情感基础,仁者的特征有三。
1.明辨是非
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唯有仁者能分辨善恶,这是个体秉持正义的前提和基础。亦即“仁”的前提是“智”,亦即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仁者不是乡愿,而是明辨是非之人。孔子非常厌恶不辨善恶的乡愿,认为是这些人毁坏了道德。他说:“乡愿,德之贼也。”(《论语·阳货》)孟子发扬了孔子的仁学思想,提出了著名的“四端说”,在他看来,明辨是非是智慧的表现。他说:“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仅是个好人,不意味着就是一位仁者,如果好人不能明辨是非,不仅会有被坏人利用的风险,而且可能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因此,徒有恻隐之心,而缺乏智慧也不是一个真正的仁者,做一个仁者不是件容易的事。
2.忠恕已矣
明辨是非是践行“仁”的前提和基础,而“仁”的实质,简而言之就是忠恕之道,即推己及人的正反两方面。忠恕之道是孔子一生一以贯之的一个基本处事原则,也是仁者的一个处事原则。“忠”指臣对君忠于职责,忠于职守。恕,由“如”和“心”组成,字面意思是如他人之心,亦即具有同理心。孔子有两句话能很好地概括“忠”与“恕”。第一,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对推己及人的肯定,亦即通常所说的忠道。(《论语·雍也》)第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是对推己及人的否定,是恕道。“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1]38忠恕之道是孔子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忠于国,忠于君;恕人而后恕己。
3.践行五德
君子作为一个仁者,不仅要知仁,更重要的是要践行,其中最重要的五德是“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君子外形庄重就不易遭致侮辱,宽厚待人就会得民心,诚信就易被信任并被任用,行动敏捷就会在工作时卓有成效,慈惠他人就能招致民众归服。因此,孔子说:“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这五德是忠恕之道的外延,其实质仍是“仁”。君子践行这五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仁者。较于巧言善辩之人,孔子更看重谨言慎行之人,强调言语要审慎,但行为要敏捷。他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但孔子也提醒道,“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意即君子只会雪中送炭,不会锦上添花,所谓“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谊真。”
(二)个体正义的内容:“义”
孔子主张,个体道德品质的提升要以义为原则,“义是事之‘宜’,即‘应该’。”[1]37行“义”,要坚持忠信。他说:“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论语·颜渊》)信守正义是达道的原则。“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追求利益应以义为前提,应当得才得。“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孔子非常鄙视靠不义手段得来的财富和地位。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通常认为,儒家重义轻利,这是一个误区。其实,儒家很重义,但也看重利,只是在义利关系上,强调获利要符合义,而没有崇义弃利之意。
懂得了“义”的内容之后,重要的是去践行“义”。孔子认为那些在别人危难之际不能伸张正义之人,是懦弱、不勇敢的。他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孔子对那些知仁义却不践行仁义之人是非常担忧的,他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
《论语》中的个体正义思想集中体现在三方面,在上位者治国有义,为臣者事君有义,朋友有义。
1.治国有义
正义是政治统治的首要德性,君主首先要行为正义,而后才能以正义教化百姓。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政治的实质是统治者行为端正,只要统治者行为端正,那么臣下和百姓就没人敢行为不端正。因此,孔子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政治统治之方在于统治者好礼,行为正义,对百姓信实无欺,依据上行下效的道理,百姓也会像统治者一样好礼、尊崇正义与诚信。如果统治者能身体力行,以身作则,那么百姓就会纷纷效仿,最终,统治者垂拱就能实现善治的目标。但如果统治者自身行为不端正,纵是三令五申,百姓也不会诚心服从。因此,孔子也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
2.事君有义
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家国同构的封建宗法社会,君臣之礼非常严格且明确,君仁则臣忠,君以礼待臣子,那么臣子就应该忠心报国,服侍君王。因此,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此外,宗法社会中,君有君礼,臣有臣礼,君臣之礼明确且严格。任何人的行为一旦不符合他应遵守的礼,这都是不正义的行为。一旦臣子的言行越礼,也就意味着臣子对国君不义,遇此情况,孔子是异常愤怒的。谈起季氏的越礼行为,孔子就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
3.朋友有义
正义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条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朋友、兄弟之间。“五伦”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五种人际关系,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关系。“忠”“孝”“悌”“忍”“善”是处理五伦关系的基本原则。但这五项原则都不是单向度存在的,都对关系中的双方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君仁则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睦,夫唱妇随,朋友有信。因此,调节五伦关系的原则都内含着人与人之间正义相待。孔子认为,处理人际关系要多忍让,但忍是有限度的,一旦一方严重不正义时,应坚决予以反击。因此,当有人问孔子是不是应该以德报怨是,孔子否认了,他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显然,这种回答足以表明孔子内心对正义原则的坚决维护。
(三)个体正义的目标:“礼”
“礼”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孔子认为,君子只有克己,在言行上合于“礼”的要求,才是“仁”。因此,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孔子宣扬为仁的自觉性,也就是把‘礼’这种外在的制约,通过‘仁’的德性修养,完全变成一种内在的、自觉的道德规范。”[2]20家国同构的封建宗法社会外儒内法,国家的治理依靠法律,但君臣之礼非常严格,也非常明确,这就是所谓的“政礼”。与此相似,封建社会家族的治理主要依靠“家礼”,亦即通常所说的家规、家法。基于此,古代的名门望族一般都会有一些本门家族的家规、家训。流传至今的家规方面的典籍有很多,诸如《颜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等等。所有这些典籍提出的家训都是建立在孔子奠定的礼制思想基础上的。孔子所谓的“礼”内括“家礼”与“政礼”。一般来说,礼有四目:“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1.家礼
《论语》中记载了很多弟子日常生活的“家礼”。例如:“食不语,寝不言。”(《论语·乡党》)“席不正,不坐。”(《论语·乡党》)在家国同构的古代中国社会,日常生活中“家礼”繁多,统治者的治国理政思想通过这些名不经传的日常“家礼”渗透到百姓心中,“家礼”的实质是“政礼”,即为政治统治服务的。
2.政礼
“政礼”主要指君臣之礼,典型的是君仁臣忠,此“礼”内含着君臣之间的道义。“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有仁德的大臣会以仁义为原则和内容来侍奉君主,如果不能行仁义,他们宁可辞去官职。
3.礼的功用
封建宗法社会之所以重视“礼”,一个重要原因是“礼”能对上至九五之尊的皇帝,下至普通百姓产生直接约束,“礼”直接影响民众的生产、生活。统治者懂“礼”、行“礼”,则百姓会纷纷效仿,“礼”作为政治统治的手段逐渐对百姓产生约束。“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
孔子认为,“礼”的作用在于做事恰当、得体,“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但要注意的是,不能将恰当视作做事的原则,如果一味追求恰当而不符合礼的要求,这也是不行的,不符合道义的。
二、个体正义实现的载体:君子
《论语》中的君子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有身份地位之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二是指有德之人,亦即对各种道德楷模的统称。相应地,小人通常也有两层含义,第一,多是指身份低微的老百姓,通常受教育较少,因此容易为生活所累。第二,指道德素质低的人。《论语》中提到的君子与小人通常含括这两种意思,没有明确的界分。正义作为一种底线的道德要求,是有身份地位的君子应该追求并践行的,同时也是有德的君子人格中固有的道德品质。
(一)君子与小人的区别
君子重义,小人重利。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仁义”,君子为人处事,看重的是“义”,而小人在乎的是“利”。因此,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做事以“义”为基本原则,行为合理、恰当是君子行动的基本指导原则。“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论语·里仁》)君子之道有四:“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治长》)君子自尊而尊人,最重要的是他以“义”为原则役使百姓,百姓自然愿意服从命令。显然,这四条原则的主轴都在于“义”。“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君子通过道义来团结其他人,而小人依靠暂时的利害关系而相互勾结。由此,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就在于行为处事的原则的差异。
君子责己,小人责人。“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君子遇到挫折,先内省,责己不责人,而小人反之。时至今日,儒家的君子风范至今影响着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亦即我们常说的“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是儒家提倡的主体通过自省方式提高道德修养的方式,也是现代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条适宜法则。薄责于人,则人生会越来越一帆风顺;苛求他人,则挫折、烦恼不断。
君子豁达,小人狭隘。君子豁达、包容,兼具“智”“仁”“勇”三者的德性。君子最看重“义”,有勇无义的君子就会祸乱社会,有勇无义的小人则会为盗贼。因此,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孔子认为,君子是值得将幼儿与国家放心交付之人,原因在于君子兼具智者、仁者与勇者的德性。他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因此,君子能做到无忧无惧。而小人与君子截然相反,他们思想狭隘,拘谨。孔子说:“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颜渊》)君子善于促人成事,而小人善于从中挑事。“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论语·子路》)君子胸怀开阔,但不骄傲自满,而小人常心胸狭隘,且容易骄傲自满。因此,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论语·述而》)
(二)君子的人格特质
通过对《论语》中描述的君子和小人进行比较分析,君子人格已粗略显现出来,但君子的人格特质更多表现在君子以“义”为原则具有的仁德、忠信与达礼上。孔子认为正义是君子的人格特质,他们依礼行义、谦虚的语言说出正义,并用信实的态度来实现它。因此,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
仁德是君子的首要德性,即使在危难境地,君子仍不失仁德。因此,孔子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
孔子作为一代至圣先师,开创了中国古代的私塾教育,他提出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不愤不启的教学思想至今对中国学校教育产生深远影响,孔子施教的目标就是培养君子人格,其教学内容主要是四个方面:文献、实践、与人忠与信的品质。“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述而》)孔子认为,君子要庄重,才会有威严,忠信是君子的主要德性。“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论语·学而》)同时,忠、信都是践行正义的表现。他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信”强调对人要信实无欺。“信”意味着个体的正义,而忠是对他人正义的回应。因此,他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约定符合“义”,那么说的话就能践行,从而达致诚信。
孔子认为知礼,以礼待人是君子立足社会的前提,君子待人接物首先要知礼,达礼,而后才能成功。因此,他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三、《论语》中个体正义思想的现代意义
《论语》是儒家具有代表性的经典著作之一,言简意赅但包罗万象,集中阐述了孔子的治国、教学、做人、处事思想。其中的个体正义思想对当代人仍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一)个体天性差异不大,通过教育,个体的正义品质在后天是可以培养的
在天性问题上,“孔子劝学而不尊性。”[3]14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一方面,针对个体天性的差异,孔子提出针对不同的学生要因材施教。另一方面,孔子认为人性善,据此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将原本只有贵族或富人才能接受的教育开始向普通百姓普及。典型的例子是孔子最欣赏的弟子颜回,孔子多次称赞他,“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足见孔子非常欣赏有修养的弟子。
(二)个体道德品质的提高应以正义品质的培养为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市场经济取得了异常卓越的成就,全社会的物质财富得到极大积累和提高,但与此相反,人们的精神素养,尤其是道德素质却未得到显著进步与提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犹如人的左膀右臂,其发展应是携手并进,缺少其一都是不完美,也是不完善的,因此,精神文明的发展也要与时俱进。自2001年开始,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强调要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期望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应该坚守公平正义。与其他道德品质相比,正义品质是一种底线的道德,是其他道德的基础,坚守正义的信念与原则是对有志之士提出的最低的道德要求。
(三)个体正义品质能弥补制度缺漏的弊病
制度都是由人设计出来的,但由于人自身是不完美的,因此,绝对完美的制度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但社会历史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的发展与人的发展一样都在追求卓越,追求不断进步。因此,为了人类生活更美好,人类总要随着历史、时代的发展不断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补、完善。但由于制度本身具有滞后性和缺漏性,因此,制度的完善最终需要生活于其中的人共同努力以推进。面对当前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底线的正义品质对国人越来越重要,相较于崇高的道德理想而言,正义品质更易践行和养成。惟有以正义品质为基础,个体的道德提升才会成为现实。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