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通过开展等级评定推动警犬技术工作规范化建设
2013-03-16张明飞董艳芳
张明飞 董艳芳
近年来,贵州省警犬技术工作在厅党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倾力支持下,通过全省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通过开展警犬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加上贵州省科技厅给予大力支持开展的《贵州警用犬选育及应用平台建设》科研项目,使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硬件的规范化建设在全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可喜的是警犬技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为警犬技术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全省公安机关利用警犬技术在侦查破案、维稳处突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2年,我省警犬存栏数达到1101头,全省共有警犬技术人员1065人。全年共使用警犬出勤32929次,发挥作用28242次,其中警犬用于刑事侦查3752起;治安防范24891起;警犬搜爆、安全检查2897头(次);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近500人,查获毒品21968克,为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警犬技术在社会面管理防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规范其发展,提高其使用效益是大势所趋。公安部颁布了《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文件从组织管理、训练使用、警犬繁育、疾病防治、饲养管理、装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指导。贵州省公安厅结合实际,2012年初印发了《“十二五”时期贵州省警犬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在规划中提出了警犬技术等级评定这一构想,计划用三年时间,全省88个县级警犬技术队60%达到二级,30%达到一级,10%达到一级示范。紧接着,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结合全省警犬技术工作现有基础条件,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县级公安机关警犬技术队等级评定办法》,从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硬件设施、工作机制、基础台账、经费保障、内务管理、使用效益等八个方面分五章三十一条,详细规定了有关警犬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制度,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县级公安机关警犬技术队等级评定工作。八个方面的考核指标详实有力。第一,要在机构编制上给予保证,设置独立机构,统一辖区警犬技术使用、管理和指导。这一规定,为体现警犬技术工作的地位提供了保障;第二,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规定要配齐、配强警犬技术队伍,对警犬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加强警犬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政治素养,这一指标是警犬技术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第三,在硬件设施方面,对犬舍、训练场、办公室、运输装备及其他附属设施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警犬技术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须的基础条件;第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包括管理机制、考核体系、奖惩措施等,这些规定不仅规范警犬技术人员的工作,而且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五,规范基础台账,主要是警犬技术业务工作信息、基础台帐和档案管理,要求与公安部接轨,实现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第六,必须有经费保障,涵盖警犬饲养管理费和警犬技术人员待遇,所需经费必须列入本级公安机关年度经费预算;第七,严格内务管理,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规定,统一警犬队外观标准,确保警犬卫生管理合格,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办公环境有警犬技术专业特色文化氛围;第八,明确使用效益,规定了警犬技术在刑事现场的出勘率及每头警犬的年出勤数,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加大警犬技术使用力度。
为确保警犬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贵州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分管厅领导亲自过问,要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来抓落实。一是把警犬技术等级评定纳入省公安厅重点工作任务,使该项工作成为各市、州公安局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硬指标;二是把警犬技术等级评定纳入全省刑侦目标绩效考核,使该项工作具体到各级刑侦部门抓落实;三是合理制定一级示范、一级和二级等级评定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人员队伍建设、业务保障、实战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比;四是狠抓督察指导。自开展警犬技术队等级评定工作以来,省公安厅警犬基地专门对独山、瓮安、遵义、镇宁等26个县(市、区)进行了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各地警犬技术专业化、正规化建设;五是狠抓警犬装备配发。对符合警犬装备配发的镇宁、西秀、七星关、黔西、开阳等警犬技术单位成规模、成建制免费装备配发警犬100余头,基本形成了警犬装备配发工作良性循环的大好局面;六是坚持标准、严格评审。对申报2012年度警犬技术等级达标的34家单位进行逐一审核,对江口、六枝等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坚决不予认定,对镇宁、遵义县等申报等级过高的单位坚决予以降级评定;七是对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监控,流动管理,即实行挂牌和摘牌制度,评定结果仅对本年度有效,一年一评。
该项工作开展壮大了我省警犬技术队伍,规范了我省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提高了我省警犬技术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使警犬技术更好的发挥了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突出作用。实践证明,警犬技术等级评定是实现警犬技术工作正规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专业化、信息化,特别是正规化发展,才能使警犬技术工作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形势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