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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舆情关注民生
——记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3-03-15郑集思

社会治理理论 2013年3期
关键词: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

郑集思

把握舆情关注民生
——记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郑集思*

2013年4月1日,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瑞安检察院该项举措有很大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请市检察院认真总结瑞检经验,并在面上推进,形成百个案例,成为我们温州检察经验”。本文就近年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如何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服务本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全面阐述。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 服务经济社会

近年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针对网络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运用检察建议,主动回应民生领域舆情热点

建立涉检网络舆情评估机制,确定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交通路网、教育就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舆情作为重点内容,通过调查、分析上述领域网络舆情的特点、原因和规律,梳理出一批带有苗头性或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积极发现案件线索,研究机制漏洞和体制缺陷,以检察建议等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建言献策,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深化改革,推进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13年1月,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备受关注的“瑞安三都岭吃人隧道”、“三都岭成事故频发重灾区”等网络舆情,评估认为该事件的背后存在主管部门管理松懈、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存在“不作为”的渎职风险。2月26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对隧道内照明不足进行紧急整改”、“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组织治理方案专项设计评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等四项整改建议。该检察建议引起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3月19日,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对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作了书面整改回复。3月26日,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将《关于检察建议书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到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并将有关整改情况作了通报。截至3月底,甬台温高速瑞安段三都岭隧道内已增设隆声线、警示牌和诱导轮廓标等标志,对隧道机电设施进行了检测维护,照明系统改造方案已上报审批。该检察建议回应了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推动了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的改善。

二、运用检察建议,及时帮助案发单位完善机制

针对已经发生职务犯罪,需要在制度、机制和管理方面改进完善,防止职务犯罪重发、继发的;或者职务犯罪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特点,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治的,主动向案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12年,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瑞安市教育系统教师调动随意性大、学校招生不透明等诸多问题,积极排摸职务犯罪线索,查办瑞安市教育系统受贿窝串案4件4人,涉及1名科局级领导干部,3名中小学校长。案件查办后,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瑞安市教育系统在教师调动、学校招生等方面存在的监管制度漏洞,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引入系统外的廉政监督”、“加强入学招生、岗位调动的制度规范”等整改建议。2012年8月,为整治案发过程中发现的招生乱象,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瑞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瑞安市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新一届新生招录过程中一律按施教区通过摇号产生。瑞安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不得再在招生过程中保留计划外机动名额。招生结果在《瑞安日报》予以分批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以上举措,使得今年瑞安市的招生工作透明、公正进行,让群众看到了我党查处腐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和力度,赢得群众的普遍好评。2013年1月,该案例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三、运用检察建议,着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

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是司法权力运行的基础,近年来由于我市出现局部借贷危机,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结案数量和结案诉讼标的的金额均大幅上升,大量的民间借贷中,不乏出现“手拉手”调解、虚构借贷事实诉讼等虚假诉讼案件,严重藐视法律尊严,浪费司法资源。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大查办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力度,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开拓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新领域,着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2012年以来,共查办虚假民事诉讼案件8件,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13人,已有2人被判刑;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启动再审后改判3件,另有5件案件在审理中;对已经执行完毕的虚假民事案件,通过检察建议形式建议人民法院启动执行回转程序,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法治日报》、《浙江法制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工作进行报道,通过案件查办和宣传,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运用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社会管理中可能导致职务犯罪的隐性问题,及时调查,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12年,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市福利企业的调查中发现,个别福利企业采用残疾人挂名的方法,骗取国家财税资金,造成国家税收资金流失。该现象涉及主管福利企业的民政、国税、地税三家单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遂以检察建议方式要求其及时整改,引起了该三家单位的高度重视。三家单位以联合发文的方式对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并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查自纠、突击抽查的三大措施,共追缴23家福利企业162.17万元税款,并加收滞纳金39.8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运用检察建议,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是检察机关新时期的职责和使命。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坚持以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息诉宁人。如:2008年,聋哑教师林锦舜到达退休年龄后,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向法院起诉,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诉讼请求。 2011年9月,向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经办人分析案件后,分别向教育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教育局为其补缴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补办社会保险手续。该案成功调处后,聋哑教师如愿领到退休金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大幅进行报道。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新收押人员面谈制度,由驻所检察官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面谈,格式化谈话,全面了解新收押人员情况,有重要问题需要反映,则由驻所检察官与新收押人员进行谈话并作笔录,分类汇总新收押人员反映的问题,以检察建议形式制发给相关单位,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侦查机关文明执法办案。该制度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六、运用检察建议,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年度综合报告,对本市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出深度分析,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等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等检察建议,提交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2010年以来,瑞安市院每年都向瑞安市委、市人大等决策机关提交瑞安市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引起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东在瑞安市院提交的《2010年至2011年瑞安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上批示“该报告综合了近年来我市惩处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不仅有分析,且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议转有关部门阅”。2012年,瑞安市委根据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检察建议,制订《关于加强村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村官廉政学校、村居工程行贿犯罪档案制度、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员等制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对瑞安市院制发的“三都岭”检察建议作出重要批示

日前,瑞安市院针对甬台温高速瑞安段三都岭隧道事故频发、公管部门“不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调查发现,三都岭隧道所在的G15沈海高速1755km-1788km段,于2012年被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列为2012年度省级重点督办事故多发点段,温州市公路管理局作为该路段的行政监管部门,负有路政管理的职责,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管理的职责。该事件的背后存在主管部门管理松懈、“行政不作为”的渎职风险。2月26日,瑞安市院分别向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对隧道内照明不足进行紧急整改”、“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组织治理方案专项设计评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等四项整改建议。该检察建议引起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3月19日,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对瑞安市院的检察建议作了书面整改回复。3月26日,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将《关于检察建议书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到瑞安市院,并将有关整改情况作了通报。截至3月底,甬台温高速瑞安段三都岭隧道内已增设隆声线、警示牌和诱导轮廓标等标识,隧道机电设施进行了检测维护,照明系统改造方案已上报审批。

“三都岭”检察建议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推动了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的改善。4月1日,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瑞安检察院该项举措有很大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请市检察院认真总结瑞检经验,并在面上推进,形成百个案例,成为我们温州检察经验。”

2013年以来,瑞安市院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部署,针对网络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的分析研判,梳理带有苗头性或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研究机制漏洞和体制缺陷,以检察建议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深化改革,推进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郑集思,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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