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嘉兴的蚕桑和康熙帝南巡的诗赋
2013-03-15黄宗南
黄宗南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浙江嘉兴 314050)
清初嘉兴的蚕桑和康熙帝南巡的诗赋
黄宗南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浙江嘉兴 314050)
明末清初改朝换代的战争,激烈残酷。崇祯十七年(1644)夏季清兵入关,镇压李自成起义军,占领北京,十月初一日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在北京即帝位,下诏“定鼎燕京”,从此清朝开始了对全国的统治。在北方野蛮圈地,“圈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农民离其田园,哭声满路,大都惨死途中。
(一)
顺治建国之初,战争仍在进行,顺治二年(1645)四月,清军围攻扬州,受到顽强抵抗,破城后,烧杀淫掠十日。前后死者“约计八十余万”。同年八月清军攻陷嘉定,三次“下令屠城”,“浮胔满河,城内外死者二万余人”。同时,攻入江阴,“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内外死者十七万二千人。松江、吴江、昆山等地,也同样遭到蹂躏,人民惨死者不计其数(据李龙潜《明清经济史》)。
顺治二年闰六月初五令到嘉兴,以“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相威胁。剃发令及清军横暴行为,激起嘉兴民众揭竿起义,嘉湖两府各县最先起义,两日内义军增至万人。后被清军血腥镇压,“城中被屠,郭外数十里无人迹”。嘉兴蚕丝业经过明代270多年的发展,濮院、王江泾、王店、新塍、乌镇等蚕丝业重镇,横遭摧残,社会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
顺治建国初期,面临地荒丁亡,以致田赋收入锐减,为了巩固政权,采取了“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措施。但由于“圈地”未停,而在东南沿海地区,为防郑成功从海上与沿海人民相结合而进行抗清斗争,遂实行大规模迁徙濒海居民的政策。“迁海”令的实施,不愿迁徙者,大批惨死在清兵的屠刀之下;被迫内迁者,养生无计,以致斗粟一儿、百钱一女,死者以数十万计。顺治年间,社会经济仅是鹅行鸭步式的恢复。
(二)
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是世祖第三子,八岁即位(1661~1722年在位),年号康熙,初由贵族鳌拜等专擅朝政,继续推行圈地,广大农民被迫流亡。康熙亲政后,惩办了倡导圈地的辅臣鳌拜集团,才基本停止了圈地。
玄烨喜闻实情,愿听实话,改革顺治时期赋役方面的弊端,实行对某些地方蠲免田赋的政策,把蠲免赋税和恢复生产,巩固统治联系在一起。重农而不抑商,认为“商民为四民之一”,他提出了“利商便民”的主张。对蚕丝业生产取消了从前规定的机户“不得逾百张”织机的限制,同意“有力者畅所欲为”。
这期间嘉兴的蚕业生产,恢复较快,当时的文学家朱彝尊(1629~1709)乘船郊游时作诗说:
轻船三板过南亭,蚕女提笼两岸经。曲罢残阳人不见,阴阴桑柘石门青。
(崇德,古称南亭)。反映了古运河两岸桑树茂盛,农妇勤劳。康熙二十四年(1685)时,有位书生叫王庭序,他针对嘉兴地区桑地和农田的比例失调,大发其担忧之议论,他说:“若夫在下之患,邑田高水狭而浅,颇不利于田,田多改之为地,种桑植苎,分初禾之半”(沈雨梧《浙江近代经济史稿》)。
田改地的一个客观原因是,桐乡、海宁及嘉兴县南部和海盐县的部分地方,一些高田种粮“每艰于水”,这就是农民说的“靠天田”,遇到大旱,往往只有收些稻草和瘪谷。石门县著名的画学理论家方薰(1736~1799)作《踏塘车》诗一首:
去年踏塘车,田中赤裂飞黄沙。
今年踏塘车,田中滉泱多鱼虾。
去年一旱三五月,今年风雨横交加。
踏车一日,雨落一尺。
水深转车足无力,雨中踏车愁偪仄。
昨日前日不得息,今日已暮仍乏食。
雨不止,车不休;
田中水,禾没头;
眼中泪,车上流。
子鬻去,妻难留!
道旁哭,来年何人共车轴?
踏塘车,声辘辘。
农村的地势、地貌及水源,是自然状态,有些是改变不了,有些是一时难以改变。比方薰小43岁的海宁县一位举人陈均(1779~1828),作《踏车叹》:
溪水清,田水浊,
腰挂横辕足转轴,妇子唱歌声似哭。
去年雨少枯我苗,平畴俱作龟文焦。
今年雨多水过腰,大麦烂尽蝌蚪跳。
雨少踏水入,雨多踏水出,
两胫青苔背赤日,朝餐未食饥欲踣。
长官宴客张水嬉,管弦响遏行云飞。
清歌颇厌秧歌恶,一舸垂杨深处移。
农民对自己的农村环境和农桑生产,非常了解体验深刻,善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势调整自己的种植结构,把塘田弃粮种桑,避免旱涝为害,增加经济收益,对嘉兴地区而言,这样促使蚕桑生产更快地恢复和发展。
清初的蚕丝市价,大约每斤为一两银子,粮价在顺治至康熙年间(1644~1722),稳定在每石一两至一两五钱的范围。当时每亩桑园生产春叶约一千多斤,可获丝十斤左右,即可得十两左右的银子。每亩田收成甚好时,获粮三石,种桑较之种粮的收益约为三倍。农民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种植计划是很自然的事。张履祥《补农书》说:“农事随乡地之利,多种田不如多治地,田极熟,米每亩三石,春花一石有半,然间有之,大约共三石为常耳”。地得叶,盛者一亩可养蚕十数筐,少亦四五筐,最下二三筐(若二三筐者即有豆两熟)。米贱丝贵时,则蚕一筐即可当一亩之息矣(米甚贵丝甚贱尚足与田相准)。虽久荒之地,收梅豆一石、晚豆一石,近来豆贵亦抵田息,而工本之省不啻倍之。他从农户、农地、农副业的收支实情出发,主张开发旱地的潜力。
张履祥(1611~1674)世居桐乡炉头镇杨园村,世称杨园先生,明亡后,绝意举业,在乡间训蒙自给,执教三十余年。他有一位农民朋友邬行素,不幸中道病亡,遗下老母、寡妻、幼子及田十亩、池一方、屋数楹。行素一去“大树”倒下,全家痛不欲生。近邻亲朋只有伤心落泪,别无长策。杨园先生含泪忍悲为其一家的日后生计,默默策划:瘠田十亩,莫若种桑三亩(桑下冬可种菜,四旁可种豆芋);种豆三亩(豆起则种麦,若能种麻更善);种竹两亩;种果两亩。池畜鱼;畜羊五六头,此为桑树之本。盖其田形势俱高,种稻毎艰于水,种桑豆之类,则用力既省,可以勉而能兼,无水旱之忧。竹果之类,虽非本务,一劳永逸。桑之成,育蚕可二十筐,蚕苟熟,丝绵可得三十斤……一家衣食已不苦乏……
以上“策邬氏生业”,这里不谈他对农民的赤诚之心,而是说明清初,只要种桑三亩,由妇女等半劳动经营种桑养蚕,就能维持一家衣食,可见清初嘉兴的蚕桑生产,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
嘉兴的蚕桑基础厚实,水土和气候条件适宜,蚕农有栽桑养蚕丰富的经验,只要有一个和平的环境和发展生产的利农政策,恢复或是发展生产的速度是相当迅速的。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所著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说:“崇邑(崇德)田地相埒,故田收仅足支民间八月之食,其余月类易米以供,公私仰给,惟蚕是赖……”这里说的田地相埒,是指田与地的经济收入相等。
嘉兴蚕区“此户以蚕桑为急务……蚕或不登,举家俱哭,盖全家以养蚕为耕耘之资耳。”种桑利大于种粮,弃粮种桑的现象就不断出现。崇德县在明代万历九年(1581)丈量土地时,桑地占总地面积的12.16%;到清代康熙年间(1662~1722),却增加为41.42%(这不是普遍现象),约经一百四十年,桑地增加了三倍多,由此每年缺粮竟达三分之一。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丝绸容易脱售,转手便能买回粮食,所以桐乡、海宁、嘉兴、海盐等地的部分乡村,继续扩种桑树,压缩粮田。
康熙帝朝服像
(三)
在国内基本统一以后,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起,人丁和耕地面积增加较快,社会比较稳定,农村经济在继续恢复,康熙帝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农桑生产上,在京城近郊视察农情。
康熙二十八年(1689)二月,康熙帝第一次南巡,自苏州至嘉兴,驻跸水营,次日自嘉兴启銮幸杭州,回銮过嘉兴,驻跸如前。在嘉兴作诗:
禾中道上
两岸人家半种桑,雨中入望尽苍茫。
民间本业惟农织,爱看山村共水乡。
此次南巡时给浙江的上谕说:“监禁人犯,自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十一日以前,死罪及军流徙罪以下,已结未结,俱著宽释,以示赦罪宥过之意”。
第一次南巡以后,康熙帝为发展农桑,于三十五年(1696)春二月,令焦秉贞画了耕、织图各二十三幅,内容是:浴蚕、二眠、三眠、大起、捉绩、分箔、蚕桑、上蔟、炙箔、下蔟、择茧、窖茧、练丝、蚕蛾、祀谢、纬、织、络、经、染色、攀花、剪帛、成衣。对二十三幅图作了诗和“御制耕织图”序,颁发全国推广。序中说:“……古人有言,衣帛当思织女之寒,食粟当念农夫之苦,朕惓惓于此,至深且切也。”
康熙帝第二次南巡,是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三月,来去嘉兴的路线如前。此次作诗如下:
浙江道上书怀
遍野农桑绕翠旌,畦边童叟带云耕。
江山尽是升平日,寸晷难忘终始情。
桑林乍缘,蚕事方兴,诗以嘉之:
弥望桑林吐叶,垂枝嫩碧初匀。
竹舍正殷蚕务。天工雨露维均。
岸侧桑叶初碧
夹岸青青绕御舟,浓桑初出满村讴。
省方遍问蚕家苦,春雨连绵尽日忧。
晓发嘉兴
数里城依水,千门路向田。
菜塍无近远,桑岸互绵连。
土沃勤为最,年丰俭欲先。
云开林野秀,初日上行旃。
此次南巡时,对浙江官员批评说:“所过州县,察及耕护之盈虚,市廛之赢绌,视十年之前实为不及,此皆地方有司奉行不善,不能使实惠及民。”
康熙四十二年(1703)二月,第三次南巡,銮至嘉兴。这年他50岁,在沿途看到生产有了发展很高兴。遂于四十三年(1704)又决定采取减免赋税的办法以促进生产的更快发展。他说:昨岁南巡至浙江,见其农桑遍野,户口繁殖,闾阎气象较胜于三十八年(1699),巡幸之时,甚为心慰。浙省钱粮虽前此屡经蠲贷,而车驾经临,应更敷恩宽恤,俾民生益加充裕……即拟免四十三年额赋……。其实,康熙年间的嘉兴农民的佃租和赋税负担很重,平湖县地主向佃农每亩索取米一石,另加收鸡、麦若干;自耕农的赋役负担也沉重。《补农书》中讲到:“瘦田十亩……若佃于人,则计其租入,仅足供赋役而已”。钱塘人朱樟,是位康熙三十八年的举人,颇知杭嘉湖官府催粮情况,写诗如下:
催租行
催租吏,不出村,手持官票夜捉人。
今年官粮去年欠,不待二麦田头春。
新粮半待旧粮催,前差未去后差来。
春来雨水皆及时,青桑吐叶无附枝。
蚕桑落茧车有丝,不怕官府堆钱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四月第四次南巡,自松江至嘉兴,次日到杭州,回銮驻嘉兴如前。此次南巡,对浙江全省应批地丁银米等项,除漕粮外,全部蠲免。
康熙四十六年(1707)四月第五次南巡,自苏州至嘉兴,次日到杭州,回銮经过嘉兴。
康熙帝共南巡五次,除关注农桑生产外,其中一个用意是对汉族及其他民族的思想统治,对地方的地主官僚和知名人士、知识分子加以笼络,以冲淡清军残酷杀害人民的影响,以利维护和巩固大清政权。
康熙帝在第二次南巡回到北京后,作了当时著名的《桑赋》,序言说:
焦秉贞绘耕织图之一
“朕巡视浙西,桑林被野。天下丝缕之供皆在东南,而蚕桑之盛,惟此一区。近在宫中,刻为耕织图,每示司牧,使知其艰苦,今更为赋以托意焉。
《桑赋》爱新觉罗玄烨
(《桑赋》全文,特请嘉兴市秀洲区原统战部长高砚田先生书写在后。这里不再重录。)
高砚田先生书写的《桑赋》
序言中的“浙西”是路名。浙东浙西合称“两浙”,南宋始定为两路,两浙西路(浙西)治所在临安府(今杭州市),辖境相当今浙江省衢江、富春江、钱塘江以西和上海市及江苏镇江市、金坛、宜兴以东地区。元废。但习惯称呼却沿袭下来。
而蚕桑之盛,惟此一区。这“一区”涵盖哪些地方?未具体讲明,或许当时的臣子不想或不敢问,直到康熙帝逝世一百多年的道光年间(1821~1850),江苏巡抚增韫指出:“北不逾淞(吴淞江),南不逾浙(钱塘江),西不逾湖(太湖),仅行于方千里之间”。也就是包括归安、乌程(此两县在民国后并为吴兴县)、秀水(民国后并入嘉兴县)、嘉兴、桐乡、海盐、海宁、德清、余杭、杭州市以及江苏省吴江等市县……(据《太湖地区农业史稿》)。
康熙六十年(1721)人丁增至25386209丁,比康熙十五年约增加51%;耕地面积735645059亩,比康熙十五年约增加50%。这时,已经恢复到明朝天启(1621~1627)年间的水平了。
嘉兴市作为蚕桑之盛“惟此一区”的重点市县,经过康熙一朝的巨大努力,打下了发展蚕桑的基础,以致在乾隆嘉庆年间,出现了自明代万历以后又一次蚕桑生产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