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的发展与应用①
2013-03-08邱卓英
邱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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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的发展与应用①
邱卓英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发展;应用
[本文著录格式]邱卓英.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的发展与应用[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3,19(1):1-3.
1 国际分类家族的目标与分类标准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颁布了一系列的国际分类工具,这些分类工具主要用于卫生信息的编码、检索、分析和解释。通过运用标准化的分类工具,可以对在同一时间内国际间种群的卫生数据进行比较研究。它们共同构成WHO国际分类家族(WHO Family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s,WHO-FIC)。
WHO-FIC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完备的卫生信息,支持各级决策,提高健康水平;提供分类或有可能是分类的信息领域的理论框架,实现所需求的健康和卫生管理的目标;提供一套在理论框架内定义的,为特定目的所认可的分类类目;促进世界各地在广泛的卫生领域选择合适的分类类目;为改善不同学科和行业以及国家间的交流,建立一个共同的语言;便于各成员国内和成员国间的数据进行比较,便于在不同健康学科、服务行业和时间的数据比较;鼓励开展对卫生和健康系统的相关研究。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WHO已经建立了国际分类家族体系,其中的3个分类构建了WHO分类家族的基础,因此也称为核心分类(core classification)或参考分类(reference classification)。这3个分类主要是:《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The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ICD)、《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1]和《国际健康干预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Health Intervention,ICHI)。
至今,在WHO发展的多种分类中,历史最长,应用最广的是ICD-10,这是WHO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2]。现有版本包括15.5万种代码,并记录多种新型诊断及预测,与ICD-9相比较,该版本增加1.7万个代码。WHO目前正组织全球的专家修订新的ICD第11版,预计2015年正式出版发布。这将是一个全新的版本,将采用新的分类理论和架构以及新的编码系统,其中也将整合传统医学分类的内容。
2001年颁布的ICF是一个有关健康和健康相关领域的分类——涉及身体结构与功能分类和活动与参与分类,并且加入环境因素。ICF提出了在个体水平和人口水平测量健康和残疾的架构。2001年,第54届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通过决议,ICF作为国际标准用于成员国描述及测量健康和残疾[3-4]。
2012年发布ICHI(α版本用于测试)。ICHI最早起源于手术分类,1978年正式颁布《国际操作方法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Procedures in Medicine,ICPM)。该分类的主要目的是为成员国、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和组织者以及研究人员提供一个通用的工具,用于报告、分析、统计健康干预的分布和进展。
2010年,WHO和国际卫生术语标准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Health Terminology Standard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IHTSDO)正式合作建立WHO-FIC与医学系统命名法-临床术语(Standardized Nomenclature of Medicine-Clinical Terms,SNOMED-CT)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正式将分类类目与医学术语联系起来。在卫生信息和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的时代,这种联系是非常重要的成就,为卫生统计与医疗统计奠定了基础。
2 国际分类家庭合作中心网络与专业委员会工作
根据WHO-FIC发展需要,WHO已经认定若干合作中心,这些合作中心在发展、宣传、维护和使用WHO-FIC以支持国家和国际卫生信息系统、统计及提供证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国际家族分类合作中心目前由3个单位构成:北京协和医院主要负责ICD的翻译、标准化和应用推广工作;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信息研究所作为合作中心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ICF的发展工作,并且负责ICF中文的翻译、标准化、更新与应用的相关工作;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负责ICHI的开发与翻译等相关工作。
WHO-FIC网络已经设立了1个规划委员会和5个主要工作委员会,它们是:WHO-FIC规划委员会(The WHO-FIC Planning Committee)、WHO-FIC执行委员会(The WHO-FIC Implementation Committee)、WHO-FIC家族分类发展委员会(The WHO-FIC Family Development Committee)、WHO-FIC教育委员会(Education Committee)、WHO-FIC更新和修订委员会(Update and Revision Committee)、WHO-FIC电子工具委员会(Electronic Tools Committee)。
WHO-FIC网络也建立了专家委员会,包括:术语咨询专家委员会(Terminology Reference Group, TRC)、死亡率咨询专家委员会(Mortality Reference Group,MRG)、功能和残疾咨询专家委员会(Functioning And Disability Reference Group,FDRG)。
WHO-FIC网络每年举办年会,由来自全球多个国家的合作中心代表和专家参会。2013年年会将在中国北京举办。2013年6月,国际物理医学与康复医学学会第七届世界大会(ISPRM2013)也将在北京举行,其中将有专门的议程讨论ICF和《世界残疾报告》的相关内容。
来自中国的专家参与了多个委员会,特别是FDRG的工作。中国合作中心与德国合作中心ICF分中心之间开展广泛合作,翻译出版相关的研究报告[5-12],开展国际和国内培训工作,开发一系列工具,建立基于分类标识语言(Classification Markup Language,ClaML)的ICF分类数据管理平台[13],并将ICF应用于临床、教育、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政策、残疾统计等多个领域[5-6,14-16],取得了显著效果。
3 ICF在残疾和康复领域的应用
ICF作为健康和残疾领域的国际标准,可以广泛应用于卫生、保险、社会保障、就业、人权、科学研究、制定计划和政策、教育和训练以及经济和人类发展等各个领域[9-12,15-18]。它可以作为:①统计工具:用于数据采集和编码(人口研究、残疾人管理系统等);②研究工具:测量健康状态的结果,生活质量或环境因素;③临床工具:用于评定,如职业评定、康复效果评定;④制定社会政策工具:用于制定社会保障计划、保险赔偿系统及制定与实施政策;⑤教育工具:用于课程设计,确定认知和社会行动需要。
根据WHO-FIC网络提出的国际分类家族应用架构,ICF应用策略如图1。
图1 ICF应用策略
3.1 人口水平 ICF作为WHO颁布的国际医学标准,已经在卫生调查和统计以及残疾统计中得到广泛应用。WHO开展的世界健康调查(WHS),应用ICF健康模式,获得了基于功能的健康数据。ICF的应用为健康调查提供了新的架构和功能性数据,是今后开展健康调查的重要工具。
ICF建立了新的生物-心理-社会的残疾模式,应用ICF开展残疾调查,可以很好地获得全人口的功能障碍与残疾的数据。WHO和联合国均推荐ICF作为新的残疾统计标准。WHO和华盛顿小组均建立了基于ICF的残疾调查工具。
2011年WHO发布了《世界残疾报告》[19]。该报告根据ICF和WHS,做出了新的全球残疾统计估计,指出全球人口的15%有功能障碍。
3.2 临床和服务水平 评价患者的功能障碍与康复服务绩效是康复医学和康复治疗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ICF建立了新的功能和残疾模式,成为康复医疗领域重要的理论基础。著名学者Stucki等提出基于ICF的统一的功能科学架构理论,建立基于ICF的康复管理模式,并且基于ICF开发了核心分类量表(Core Sets)功能评价工具[5-12,20-21]。这些研究推动了康复科学的理论发展,也推动了ICF在康复临床领域的应用,促进了康复医疗的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18]。
ICF也成为现代康复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5,17]。
社区康复是康复的重要领域[22]。WHO于2010年颁布了新的《社区康复指南》,该指南基于ICF有关功能和残疾的包容性发展的理论架构,建立了新的社区康复架构和工作规范。
3.3 管理和临床信息水平 ICF作为医疗信息编码和统计的工具,已经应用于康复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开发中。WHO-FIC网络已经转变其研究的理论架构,从基于理论的架构转向基于信息管理的架构,强调将ICF应用于信息系统以提升相关信息系统的标准化水平。在建立临床康复诊断信息系统、临床治疗师信息管理系统、康复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中,ICF是最重要的信息标准,应用ICF可以提升康复医疗工作的标准化水平,提升康复工作的质量[18]。
基于ICF的康复临床统计分析也是康复循证研究的重要工具[18]。基于ICF的功能诊断与评价工具,可以确保康复领域相关统计的科学性与标准化,从而保证相关数据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以及不同国家之间可比较[5,14]。ICF工具的应用,对于提升康复医疗质量、加强康复医疗安全以及提高康复医疗绩效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康复医学会、国际物理治疗师联盟、国际作业治疗师联盟均提出了基于ICF的相关指南。相关的专业委员会根据ICF标准修订或者制订了新的行业规范。
3.4 社会政策领域 ICF是社会政策的制订与应用评估领域重要的工具。WHO在编撰《世界残疾报告》的过程中,应用ICF的模式,对全球的残疾状况以及残疾人所面临的重要障碍做了系统的分析,并就全球残疾政策提出了相关的建议。这是ICF在卫生和卫生相关政策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应用。
在欧洲,有学者应用ICF评估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状况,可以将公约的条款操作化,便于建立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
在残疾和康复领域,国际社会呼吁建立基于ICF的跨领域的综合性残疾政策,包括卫生和卫生相关政策以及社会福利政策,保障残疾人的权利,促进残疾人的包容性发展[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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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9771(2013)01-0001-03
2013-01-22)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信息研究所,WHO-FIC中国合作中心ICF分中心,北京市100068。作者简介:邱卓英(1962-),男,湖北武汉市人,博士,研究员,WHO功能和残疾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ICF、康复心理学、残疾学、康复科学、残疾调查标准、康复信息。
10.3969/j.issn.1006-9771.2013.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