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官员意愿,实现财产公开
2013-02-25潘洪其
潘洪其
一大批各级官员近日表示愿意公开财产。继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佛山市市长刘悦伦表示“如有要求,愿意公开财产”后,深圳市市长许勤在广东省人大记者会上表示,如果有要求,他也会公开自己的财产。据悉,广东已选择在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和韶关始兴县进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试点地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家庭财产及相关资料将在当地内网上公示。
以官员财产公开助力反腐败,促进官员廉洁和政治清明的呼声,已经很迫切了。从各地“表哥”、“房叔”的巨额财产频频曝光看,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中国改革有一个宝贵的经验,就是允许部分地方和领域先行先试搞试点,成功后再向更多地方和领域推广。官员财产公开也是这样。几年前,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市、四川宜宾市、重庆市江北区等地都进行过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这些试点有的范围有限,如只要求副科级官员或新提拔官员公示财产;有的结构单一,如只要求官员本人公开财产,对官员的配偶子女不作要求;有的力度有限,如只要求申报财产,申报后无需向社会公开。广东将在珠海横琴新区等地进行的试点,除了范围有所扩大(副科级以上官员财产全部纳入公开范围),总体上仍然停留于较低的层级和水平。
改革试点从较低层级做起未尝不可,但试点也应当同时在多个层级上进行。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和深圳市市长许勤是副部级官员,佛山市市长刘悦伦是司局级官员,按照现行干部管理制度,他们要不要公开自己的财产,的确应当由上级部门决定。现在,他们都表示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只要有要求,自己就立即带头公开,说明在一些司局级、省部级官员中,也有着推行财产公开改革的动力和热情,在这个层级上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不应当存在更大的困难和阻力。这个层级如此,更高层级也当是如此。
官员财产公开如果长期停留于低层级、低水平的试点,很容易给公众造成“试点疲劳”,让人怀疑进行改革试点的诚意。有人甚至据此认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所以只能“试小吏”而不能“试大官”,只能一直试点而永无“转正”之日。这无疑会让人们对这项改革感到失望。照此下去,一些官员以各种手段积累的财产越来越多,他们反对财产公开制度的力量将越来越大,某些腐败官员通过多种渠道隐匿、转移财产的空间也将越来越大,改革必将限于更加被动的局面。对官员群体中反对财产公开的声音和力量,我们要有足够的警惕,但也不必把反对声音和力量想象得过于强大(如新疆阿勒泰地区公开近千名官员的财产,官员群体中反响良好,所谓“反对者占七成”并不属实),像陈建华等三位市长那样对财产公开持积极态度的官员其实并不少见,对官员群体中支持财产公开的声音和力量,我们也应当有充分的信任,并报以热烈的掌声。
大凡成功的改革,既需要自下而上的探索和创造,也需要自上而下的安排与推动,才能克服改革的困难和阻力,实现改革的合力并进。陈建华等三位市长表示“如有要求,愿意公开财产”,相当于把“球”踢给了上级部门——希望上级部门高瞻远瞩,深思明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大幅度提高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的层级和水平。在不远的将来,待各层级完成试点并取得成熟经验,官员财产公开改革乃可以全面铺开。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一个必需的选择。权力不关进笼子,官员很可能要进笼子,官员财产不主动公开,迟早也要被动公开。尽快提高官员财产公开试点水平,为全面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创造条件,这项改革再也不能拖下去了。
(作者为知名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