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明的“正能量”
2013-02-21亓坤
亓坤
初识吴小明,是我采访一位政府采购供应商时,在他办公室摆放的一张半米长的三十人的合影照片上,吴小明并没有位居中心,却第一个进入我的视线,她的笑容,知性不乏亲切。
吴小明,何许人也?其实在政府采购这项“阳光”事业中,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块闪亮的名片,或许即使是刚刚参加政府采购工作的新人,一听到这个名字,也会立马反应过来:是那位“阳光”的大姐吧。对,她就是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这样形容吴小明:“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她对政府采购工作一份孜孜不倦的追求和永不消逝的激情。”
接触吴小明,马上被她的正能量深深感染。不仅源于她与人交往的热情、开朗,为人处事的从容、大气,更重要的是她对政府采购事业的热爱、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激情。
华丽转身
20世纪70年代,高中毕业的吴小明去农村插队4年;返城后进入纺织厂当细纱挡车工,当时三班倒,每天要走30多公里,由于不适应,体重从140斤一下子降到90斤。但她业余时间坚持学习,1989年通过第一批公务员考试进入省级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干就是18年。2006年为加强反腐败源头治理,被调到政府采购处工作,从此与政府采购结下了不解之缘。
吴小明表示:“投身政府采购工作已经6年多了,对我个人来讲,这6年是我人生成长的重要转折期,可以用三个小故事讲述自己的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从一窍不通到粗通业务的管理者。吴小明说:“直到今天,还清晰的记得2006年2月,当领导找我谈话,调我到政府采购处工作时,我感到十分意外。我已年过半百,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8年,对政府采购一窍不通,对财政业务也不熟悉,且上任第一个月就当被告,压力非常大。”通过刻苦钻研、勤奋实践用心投入,她从对政府采购一无所知,逐步成长为粗通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者。在专业媒体组织的评选中,经过全国推荐、专家评审,她以全国总得票第一当之无愧地荣获中国政府采购人物奖;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称号,是全国获此殊荣最多的个人。
第二个变化是,从学员到讲师。2007年8月,《政府采购信息报》在云南举办培训班。吴小明作为学员如饥似渴的听课。而两年后,2009年8月,还是在云南,这时她已经从学员成长为讲师。当她把自己总结分析的案例与大家分享后,得到400多名学员肯定。学员们集体向会务组提出要求,宁愿放弃半天的休息时间让吴小明再加讲一课。“二度”返场,这段经历让她感触很深。后来,吴小明在《中国财经报》开设专栏,在政府采购信息网开设公开课,应邀为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培训班及中央国家机关、几十个省市同行讲课交流上百场,“案例教学法”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第三个变化,从读者到作者。6年前,吴小明看到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以及专业书籍时,爱不释手。慢慢地,她从阅读报纸到提笔撰写文章,先后在报上发表文章上百篇,在媒体举办的优秀征文大赛中,连续3年获得年度优秀论文特等奖一等奖;6年前,当她从事政府采购工作时,只想着能够用心做事,尽心尽职尽责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做梦都没有想到能够出书。通过实践中不断总结,她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进行归纳,整理分析,通过案例回放、法律适用、点评分析、教训启示,先后主编了7本专业著作。为了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又出版了37万字的个人专著《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
如此大的转变,除了对政府采购事业的责任心,更离不开吴小明本人的努力和执着。
吴小明介绍说:“有一件小事,至今印象深刻。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以后,我经常加班,下班后对着电脑,摊开一桌法律规章,研究法律,思考政府采购投诉案的处理,一般都要到晚上11点回家,因为乘坐的那趟公交车末班车是11点钟。一天晚上,看材料看得太投入了,当我从电脑前抬起头看墙上的挂钟时,发现已经11:20了。心中一慌,匆忙收拾好东西跑出去,马路上已空无一人。我边跑边回头,希望还能有公交车来。只见远远的,有一团黄色的光点在闪烁,一辆公交车开了过来。司机看到我边跑边不断地回头,猜测是想乘车,便将车直接开到我面前停了下来,而那时车离站台还有一段距离。我非常感动,心里暖暖的。那个寂静的夜晚、那团黄色的灯光、我独自奔跑的情景以及素不相识的公交车司机,至今难忘。”
即便加班到深夜,吴小明第二天还是精神抖擞,充满激情开始新的工作,只要不出差几乎天天如此。然而外人看着辛苦,她其实乐在其中。
磨练中成长
吴小明投入到充满挑战性的政府采购领域,先后5次当“被告”,10次上法庭,其中的酸甜苦辣一言难尽。
她向记者讲述了“2010年2月土肥项目案”。某供应商因资质不合格,被取消投标资格后提起诉讼。2010年6月,南京市中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又上诉至省高院,亦被驳回。这起案件有一段值得一提的小插曲。省高院开庭审理时,原告态度极为强硬,在法庭上大吵大闹。到了12:30庭审辩论结束后,却突然换了一副面孔,走到她面前,要求调解。原告称,他们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无任何意见,诉讼的目的只想通过状告政府采购处,向合作方施压,要求其继续与自己合作。后经调查,因该供应商不诚信,合同到期后,合作方中止了合作,因缺少相关资质无法参加投标。供应商直接去找合作方,对方不理,遂想通过状告财政厅,借助财政部门的力量达到目的。吴小明表示:“本案暴露了一些供应商对法律程序的无知,值得我们深思。”
吴小明说,“政府采购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每天都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每天都是新的起步。回顾自己的经历,我感慨颇多。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以来,曾多次受到威胁。既有来自采购人、供应商的,也有来自媒体的,还有来自某些权力部门的。”
当记者问:“政府采购工作压力这么大、这么辛苦,你坚持走下去的动力何在?”“我从不觉得工作辛苦,我是把它当作一项阳光职业来做的,这就是我的事业和责任。既然组织把我安排到这个岗位上,我就要干一行爱一行,用心去做好。倘若我们以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心态来面对工作、面对生活,那么,一切苦难和经历都将被赋予积极的意义,助推着我们走得更远。我坚信,只要依法采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只要我们做得正,就不用怕。作为一名政府采购人,我坚信,我们的事业充满阳光;我坚持,始终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激情投身到阳光事业之中。”吴小明真诚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