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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泄愤事件中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研究

2013-02-20李春雷曾娅洁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群体性底层媒介

李春雷, 曾娅洁

(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南昌330022)

风险化社会中各种利益冲突加剧,民众间的不满情绪日益增加,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其中“大多数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没有直接利益关系,通过表达对社会不满,以发泄为主的”[1]群体性泄愤事件近年尤为突出。而“那些发生暴力冲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通常是底层社会成员”[2],笔者认为个中原因与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底层群体的泛化不无关联,但更与媒体权威信息报道的滞后有关,加之其知识储备不足导致其在接受信息时存在一定的偏差,对各类“杂质”信息的轻信和误传更是加速了底层不满情绪的泛化,从而非理性地对待社会冲突事件。由此可见,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缺失已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且文中所要阐述的媒介素养已不仅仅是民众简单地读取媒介信息,还包括甄别、认知、理解和传递各种形式的信息的能力,体现在群体性泄愤事件当中更是强调一种对信息的自主认知和理性辨析能力,其本质乃现代公民的一种基本素养。

由于群体性泄愤事件兼具突发偶然性和信息敏感性特质,更由于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在信息获取和二次传播方面又区别于一般群体,为此在中国语境下研究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便极具现实意义。本文把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问题放在群体性泄愤事件的框架下来审视,试图对学界和业界有所助益。

一、透视底层:群体性泄愤事件中媒介素养的缺失表征

一般说来,社会底层群体主要包括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的城乡居民、农民工,以及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3]。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下资源与机会的分配不均等,且财富、教育、权力等多种资源配置也常常处于劣势地位,使得底层群体在生存和生活方面面临重重困境。一旦触及个人具体利益而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时,处于弱势地位的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极端方式解决,而参与群体性泄愤事件中的无直接利益群体在进一步接触信息时的错位理解更是加剧了此类事件的恶化。期间政府和官方媒体的习惯性缺位亦给各类谣言的传播提供了蔓延的空间,“超过现有证据的传闻,抓住了公众想象力的丰富和媒介批评力的缺失,刺激了公众的焦虑与恐慌”[4],这样更加剧了底层群体引发的社会风险,使其在偏离理性认知中引致集群行为。

(一)偏差化地认知信息

认知是指一个人对某对象的认识和看法,会影响其情绪和行为。有学者指出,人们在解读信息过程中往往会使用不完全信息加工策略,因其文化、知识水平及各自生活背景等都不同,对同一个问题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一个人作为传者耳闻目睹地传递信息,同时也作为受者接受他人信息,传播过程中(即包括“接触——理解——记忆——再传播”)往往会采取不同的选择性行为,使得原始信息很难在高保真度的情况下继续传递。且在信息不透明和信源多方面的情况下,其选择传播的内容可能与作为受者选择接收的内容不同,这些不同蕴含了无穷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人们在信息接收时出现认知偏差。群体性泄愤事件的突发性和偶然性使得人们来不及做过多思考,却要在现场仓促地对事实进行判断,现场的乱象致使不满情绪急剧膨胀,而真实情况极易被误判。例如在四川泸州群体性泄愤事件中当事人死亡时,在场有人大喊是“警察打死人”,而政府却站出来喊话称当事人纯属自然死亡。信息的错位和信息理解的偏差是由于长期以来底层民众对社会和地方政府极度不信任的刻板认知所致,而“在这一临时聚合彼此陌生的群体中,个体的社会身份是模糊的,人际关系是临时松散的,信息的传播者无需对信息的真假优劣承担连带责任”[5],这种情况下出现的集体非理性化情绪认知在初次判断中又往往是根深蒂固、难以改变的,直接影响人们非理性思维的迸发并连带后续行为。

(二)模糊化地轻信谣言

现阶段地方管理部门处理类似群体性泄愤事件时存在几个误区,其中之一就是“担心突发事件一旦公开,会造成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殊不知,越是封锁消息,回避真相,越是加剧恐慌,助长谣言,因其“最容易在具有相同想法和共同利益的‘熟人’群体中得以产生并传播蔓延,因为在‘熟人’群体中,我们很少会怀疑有人杜撰、臆造故事,群体往往是谣言孕育和成长的摇篮”[6]。由此,若任谣言传播,不仅会激起关注该事件群体的负面情绪,对已发群体性事件火上浇油,而且会扩大事态,加剧群体行为的强度和幅度。2012年10月20日网友“连云赤子”针对四川泸州事件在新浪微博上说:“四部警车被掀翻点火!郑渊洁的微博上有提到死人、群体事件等字,新浪上在不起眼的地方有一篇报道,就20来字,图片倒有一些,时间是10月17日,像这种大事,媒体却惜墨如金,遮遮掩掩,肯定另有蹊跷!”可见,在信息模糊的情况下,“人们只有自己完成对事件的建构,根据自己对社会的认识给予事件一个合理的解释,这种解释往往和发生在人们身上的社会矛盾联系起来”[7]。于是误信谣言和长期积聚的内心不满“达成一致”,共同指向所谓的强势群体,底层集体压抑得到纾解,而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是“冲动性事件的爆发”,集体式的狂欢在暴力中得到释放。

(三)碎片化地重组信息

人们“在认知过程中因信息的片面性、有效性和不完整性都会导致认知的偏差,这是一种微观意义的理解;同时也是在社会宏大叙事下的一种文化失察”[8]。群体性泄愤事件的参与主体多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民众,受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在理解信息和二次传播信息上难免存在一定的偏差,且基于对具体利益的诉求往往会无意识地对于己有利的信息进行碎片化重组。若是脱离文字解说,碎片化的图片或语言极易对不明前因后果的“半路受众”带来严重的误导,使得人们感觉事件当事人正在极端反抗或是正遭极端压迫,甚至被故意煽动事件的有心人利用在信息的多次传播中重组反馈成新的“事件过程”。而负面信息先入为主,首因效应影响下在场群众及尔后接触信息的人们的负面情绪便会陡然增加,并且飞速蔓延。即使现场的群体性泄愤事件已经结束,但若没有真正解决此类事件,人们就其所引发的“激昂情绪”便不会立刻减退,遇到同类事件时往往一点即燃。自媒体环境下,关于类似事件的全民大声讨将会延伸至网络。查看类似事件的新浪微博发现,众网友在事件发生后的几天里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但大多是“事件另有蹊跷”、“政府的信任危机”、“已麻木”、“失望,收钱了事”等碎片化的言论,他们并不知悉事件的全部细节却众口一辞地把矛头指向政府,虚拟世界里舆论大潮的涌入,“暴力”围攻政府,语言犀利直指执法人员,表现的是对事件的碎片化理解和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不信任。

二、底层群体媒介素养缺失对群体性泄愤事件的影响

群体性泄愤事件主要是“因偶然事件引起,一般没有个人上访、行政诉讼等过程,突发性极强,从意外事件升级到一定规模的冲突过程非常短”[9],其重点在于“泄愤”二字,是基于心理上的不平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且由于其参与者主要是利益受损的普通民众,多是在利益表达、资源分配、权利保障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底层民众,在信息获取和认知等媒介素养方面要弱于一般民众。当真假信息难辨时他们容易受集体情绪影响而盲目跟风、轻信流言,又长期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暴力心态影响,由此亦更容易唤起整个底层群体普遍的心理不适。长期郁结的底层情绪在集体声讨中放大,使其在缺乏理性意识的情况下爆发集体行为。

(一)真假信息混淆激起盲目跟风行为

底层群体受自身话语权、知识水平、社会地位和媒介接触面等因素的制约,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其自主意识往往处于“墙头草两边倒”的状态,他们的意见常常摇摆不定,但又害怕孤立,在信息模糊的情况下更容易选择相信身边现实民众的话语。于是,原本就意志不坚定的独立个体受强势个体的影响,转为附和和模仿,理性因素在集体中下降,非理性因素上升,“当情绪和非理性因素处于支配地位时,集体的力量将异常强大,群体性事件的破坏性也具有了潜在的基础”[10]。此时人们在一个共同的语义空间里不断交换信息,“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情感因暗示和相互传染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他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11],他的意见只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并不具有独立的个性,最终“微弱声音”会在“强势力量”中淹没,而不管最初是否意见一致,最后亦会是盲目从众地站成统一战线。

群体性泄愤事件中的“泄愤”二字已然说明了该事件的非理性。在这种非理性的情绪下民众缺乏权威信息的引导,却要在短时间内快速地判断是非并且迅速“站队”,各种真相与假象混淆视听使其来不及做过多的思考便成为了“强势意见中的大多数”。尤其体现在网络和手机等受“把关人”信息控制较弱的新媒体上,更是各种真假信息交汇的聚集地,民众往往是盲目跟从新闻爆料而无自主意识。

(二)负面信息升级助推无意识暴力行为

不管是流言还是谣言,也“无论他们最初的意见倾向哪个方向,通过群体讨论都会得到强化”[12],这使得事件当事人和旁观者在意见一致时,一旦当事人以亲身感受讲述事实,言语的强化会扩大这种影响的作用。所谓“三人成虎”,群体成员对别人观点重复得越多,他们就越可能在不断的重复中认同这些观点。受群体压力影响而产生的从众心理作用,使其下意识地附和主流意见,因而也就带有某种非理性的成分,呈现一种无意识的、冲动的、易怒的状态。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刻板印象影响下认为“官欺民”时,尤其是在事件中发生当事人死亡事件,更容易刺激在场群众,若被以“英雄主义”自居的激进人士打破,愤懑的人群中将形成一种“以暴制暴”心理。即通过暴力手段来抵制暴力的心理,“看似有力量,实际上是一种文明的困境,是一种最无奈的力量”[13],是积极寻求解决途径未果的情况下底层人民无奈的调试。

由于长期的相对剥夺感,底层群体会无意识地破坏来自对立面的一切,并且表现为一种痛快的心理,下意识地认为自己做了一件非常正义的事情,虽从“法律上看可以视为犯罪,而从心理上却不是犯罪,易受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14],即他们会对受害者表现出异常的关切和同情,而这些都将转化为对在场执法人员加倍的仇视和敌意,愤怒的“民意大潮”在失控的瞬间会一起指向他们。

(三)最初源头转移引爆集体失序

在群体行为爆发后短短的时间里最初的问题被淹没,此时“一点点的刺激便会引起他们不惜采取过激的举动来宣泄自己的不满”[15],人们开始寻求集体共同利益点,而被忽略的事件发生的最初由头,却转化为一种“催化或引爆的工具[16]”。社会转型期公平正义的缺失,是个体在瞬间做出反应的社会背景和心理基础。自此,当地已经不仅仅是个看热闹的案发点,而是一个“失意者”[17]的阵营,是一个真正的民意广场。

鉴于变动社会下利益的重新分配、阶层的重新划分和个人差距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人对现实社会诸多方面的不满,底层群体不仅感觉生活压力过大,经济需求得不到满足;更有对社会中自己利益得不到保护,对基层政府行为的失望等。这些深层次的矛盾长期积累在民众心中得不到解决,碰到合适的发泄契机时便会爆发,寻求慰藉和释放。即使事件表面上已经解决,而关于该事件背后的讨论往往会延伸至网络,在公共开放的平台下偶然聚集的人群,共同分享着或真或假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在颇具失意感的人群中肆意传播,加剧了他们内心的挫败感,从而引发更大的民怨。这种借机发泄心理作用下使得事实本身容易被淹没,集体利益诉求被放大,同时事情闹大对群众整体利益有好处,但却几乎不损害群众个人的直接利益也助长了他们无所顾忌的心理。由此,底层群体的极致化心理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郁结的个人情绪也通过此种集体参与的形式得到缓解。

三、合力共谋:群体性泄愤事件中底层群体媒介素养的提升

有学者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个人有自主能力去分辨、选择、评估媒体及其内容,透过理性的思考与对话,去影响、督促媒体改善内容,乃至培养公民生产有创意的、良性的、教育的信息,共同建构社区品位,从而提高社会的文化品质”[18]。其实质仍是现代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群体性泄愤事件中是对各种形式信息的甄别、认知、理解和传递的能力,对于外部权威信息缺乏、自身信息认知不足的底层群体尤显必要。“底层社会不仅是当代中国社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他们有自己的政治逻辑”[19],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缺少权威信息引导而流言四溢必然会影响其情绪和行为。因此,群体性泄愤事件中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提升必须建基于底层主体参与事件进程时心理与行为的良性发展,尤其需要注重对底层群体的媒介素养引导,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权威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媒体对底层情绪的疏导。只有集多方合力使底层群体对信息的加工、处理、传递达至一定的认知和理解,才能最终达到事件解决和素养提升的统一效用。

(一)加强底层民众媒介素养的引导

1.事件当事人对信息的完整传递

群体性泄愤事件之所以会发生质的转变,除了利益诉求被堵之外,更多的是事件当事人的碎片化信息传递下对“相关”底层民众的误导。尤其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底层群体在利益得不到保障时纷纷寻求网络微博的帮助,而微博特有的140字特性对于复杂的社会事件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描述作用。且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又使得信息不受“把关人”的限制,底层民众亦不用为自身言论负责,在诉诸具体利益需求下往往可能发布片面信息而误导其他受众,从而引发更大范围的群体性事件。Silverstone曾经指出媒介素养的核心应该永远是一个道德议程[20]。为此,“公众个体行使传播权利,成为媒介内容的产制者,其道德价值与原则的来源以及伦理评估的基础都是个人的,也就是说个体要对其自身的‘失范’可能进行责任认定与道德规约,”[21]注重传递信息时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不对不确定的信息加以过多地描述。换言之,底层群体作为事件当事人在以个人名义发布已知信息(如微博、博客等)时,应理性对待,注重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不因自身利益而趋利避害,避免误导、诱导他人,要对自己发布的言论负责。

2.“二次传播”时对各方信息的甄别

群体性泄愤事件参与主体的底层特性,使得事件的进程受底层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各方信息时易受主观情绪干扰,导致在对信息的二次传播中缺乏理性的判断和分析,从而影响其他民众对事实真相的认知。为此,引导和提升相关方在二次传播时对各方信息的甄别能力就显得尤为必要。首先是具备基本的判断力,人云亦云只能加重对事实的误解,随波逐流必然会影响对事件的理性分析,只有对各方信息有清晰地辨别才能更好地认识事实;其次是对有意义、有价值的信息的采集与抓取,各类媒体的争相报道并不一定会使事实更清楚,倘若“逢闻必听”或是盲目从众,不仅会混淆受众自身的已有认知,更不利于对事实真相的了解。只有甄别各家之言,抓取有效信息,理性对待才不至于受错误信息影响,失去对自我行为的控制从而引发社会集群行为。

(二)及时公开发布权威信息

在群体性泄愤事件初期,正是相关管理部门和基层政府对此类事件的不作为态度引发了底层民众的不满。而突发事件现场多以人际传播为主,如若没有权威信息加以引导,源于朴素正义感的底层群体会更容易选择相信熟人爆料,且“对熟人的基本信任会使得谣言的快速大面积传播成为现实”[22]。偶然聚集之下的各种情绪化言论和谣言通过无限制地重复传播,必然会使底层民众更加坚信并且逐步影响其行为,这不免又给群体性事件的恶化增添了另一层可能。且如前所述,权威信息的延时发布是造成群体性泄愤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相关管理部门和基层政府恰恰是最大最多的权威信息掌控者。鉴于此,及时公开发布权威信息以消除民众疑虑是使谣言不攻自破的最佳途径。具体而言,即疏导信息传播渠道以获取第一时间的信息反馈,及时地介入,透明化处理。这不仅需要地方政府转变思维模式正确地看待群体性泄愤事件的积极作用,更需要其妥善地解决底层民众的真正利益需求,以平等的姿态安抚底层情绪。

(三)沟通疏导底层民众的不良情绪

近年来社会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底层不满情绪日渐在日常生活中蔓延。但寻常的活动或事件并不足以使他们爆发,群体性泄愤事件的发生恰好给了他们一个发泄的“窗口”。正如学者所说:“在群体性泄愤事件的传播过程中,除了信息本身的传播外,必然伴随情绪、情感的传播和感染,甚至发展到后面,作为导火索事件本身的信息已经不重要,或完全不得而知,而只剩下情绪、情感或信念本身的传播”[23]。且事件的参与者当中有一部分是与事件“无关”的无直接利益群体,他们的参与纯属朴素的正义感下的情绪感染,但他们的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无疑助推了事件的恶化。因此,沟通疏导整个底层群体的不良情绪对于避免群体性泄愤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媒体要做的不仅是做好此次事件的社会记录者和社会问题的分析解读者,实时全面的及时使信息上传下达;更要关注的是以“社会排气阀”的角色对底层心理加以引导和纾解,逐渐弱化底层不良情绪。

随着底层社会个体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将进入利益冲突的“深水区”和多发期,处于资源匮乏和弱势心理充斥的底层群体必然要与各种资源的掌控者进行诸多博弈。因此,作为“已经深度嵌入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公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的传媒而言[24],也需要勇于担当和开拓:将对底层民众的信息提供机制和信息需求现实的冲突化解到最低。作为转型中的现代地方政府,亦应抱持“理解和同情”的态度看待来自底层社会的质朴诉求。当然,如何以系统的和学理的眼光来审视底层公众的媒介素养——这一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问题,还需要专文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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