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解注中常见的十三处偏差
2013-02-19李晓龙
李晓龙
(重庆当代系统科学研究院 重庆400050)
2006年秋天,偶然间接触到《老子》(梁海明先生注解)。在读《老子》过程中,发觉对《老子》的解注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通过反复阅读《老子》原文,产生了解注《老子》的冲动,但也有过犹豫。《老子》面世2500年来,从理论上说应当有人把它解注得很透彻,因此就到书店读《老子》解注,在网上查《老子》解注。数年来,从韩非子、王弼、河上公、王安石、苏辙、魏源、王夫之、憨山大师等等众多古人解注的《老子》到当今专家教授解注的《老子》,总共查阅120多个版本,另外还观看10多个讲解《老子》的视频和国外几个《老子》解注本,没发现有人把《老子》解注得很透彻,相反看到的是解注偏差,多达百余处。因此,笔者从这百余处解注偏差中挑选13处有代表性又是普遍常见的偏差展开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道,可道,非常(恒)道”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开篇第一章,通常认为是整本《老子》的总纲,第一句劈头就是“道,可道,非常(恒)道”。这一句,通行本《老子》是“道,可道,非常道”,帛书本《老子》是“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故以“道,可道,非常(恒)道”来综合表示。这一句绝大多数解注为“道可以说得出来的,就不是常‘道’”[1]35,或为“‘道’,说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的‘道’”[2]1,或为“‘道’是可以用言语表述的,它并非一般的‘道’”[3]4等等。
上述这样的解注和类似这样的解注,在我看来出现了偏差。这一句一旦出现偏差,整本《老子》难以全面破解。
还是先看看他们为何要这样解注吧。
陈鼓应说:“《老子》……有些地方,‘道’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有些地方,‘道’是指一种规律;有些地方,‘道’是指人生的一种准则、指标或典范。”[1]23
任继 愈说:“道——混 沌 的,是 朴 素 的。道——自然的,本来就存在。道——构成万物的原始材料。道——无形象,肉眼看不见,感官不可触摸。道——事物的规律。”[2]前言3
梁海明说:“道:指的是宇宙的本原和实质,引申为原理、原则、真理、规律等。”[3]3
黄朴民说:“在老子看来,宇宙间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道,一是可以言说,可以感觉的具体事物规律,即可道的‘非常道’(非根本规律);二是不可言说,不可界定的宇宙规律,即不可言说的‘常道’。”[4]2
李零说:“道是终极的东西,无法言说,凡是可以言说的都不是道。”[5]23他们这样认识《老子》的核心概念“道”,这样解注“道,可道,非常(恒)道”实际上是存在偏差的,其成因大致为以下几点:
(1)被《老子》开篇第一句话第一个字“道”卡在门外了。为什么被卡在门外呢?原来是没有弄清楚“道,可道,非常(恒)道”里的“道”是针对“万物”这个整体(一)而言的,并没有针对“宇宙”和“具体事物”两个方面(二)而言。请看帛书《老子》第一章全文:“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噭。两者同出,异名同胃。玄之又玄,众眇之门。”①参见拙著《天下第一书·老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从第一章全文来看,里面只有“万物”,没有“宇宙”,从整本《老子》来看,找不见“宇宙”一词或与“宇宙”类似的概念。就算有与“宇宙”类似的概念表述,也是为论述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的道而服务的。
之所以他们要把“道”分成二——“宇宙”和“具体事物”以成为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与通行本《老子》在流传转抄过程中被传抄者改得“面目全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把通行本《老子》与帛书本《老子》作一个全面比照,再把两个版本《老子》从头至尾解读一遍便会发现,帛书本《老子》更接近《老子》原貌,体现出老子原本思想,虽然也有被传抄者改动的痕迹(与楚墓竹简本《老子》比较);而通行本《老子》,被传抄者改动达百处之多(与帛书本《老子》比较),并且把“也”删了。把“也”删了,为恰当断句增加了困难,也为更为确切解注《老子》增加了困难。从这百处之多改动来看,传抄者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删改、增加处透露出东施效颦信息。被改动达百处之多的通行本《老子》,不客气地说已远《老子》而去;它表达的观点、思想,有许多其实是传抄者的观点、思想。因此,执着于通行本《老子》来解《老子》,必然出现偏差。遗憾的是,帛书本《老子》公开面世30多年来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没有居于主流解注版本地位。从整个帛书本《老子》看,它表达准确,前后文思一贯,核心思想突出;而通行本《老子》,因传抄者的改动变得模糊,容易产生歧义,部分章节前后文思错位,一些重要观点、思想发生了变化。如帛书本《老子》里有一句:“故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还(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女(汝)何以寄天下?”②同上,第58页。翻译成现代汉语为:所以,我们要选择重视天下民众利益如自身利益一样的人,跟着这样的人走,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来代替我们管理啊;那种管理天下首先把自身利益摆在第一位的人,怎么可以把管理好天下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呢,怎么可以把命运交到他手中呢?帛书本《老子》表达得这么清楚明白的重要思想,通行本《老子》(以王弼本为例)却改成了:“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讬(托)天下。”[6]29这就显得平淡、重复、没有文采且只有一个意思:“贵以身为天下”和“爱以身为天下”这样的人都可以把“天下”寄托到他手中。再如下文,通行本《老子》把帛书本《老子》的“其上不(攸),其下不忄勿(忽)”改成了“其上不皦,其下不昧”,容易使读者不明白老子表达了一个什么重要思想(请参阅下文)。
(2)执迷于《老子》许多章节对“道”进行的那些描述、猜测推论,认为那就是“道”,视老子表达的观点、思想而不见,把描述、猜测当结论。这其实是犯了常识性错误。正因为把描述、猜测当结论,所以才有“道”是“形而上的实存者”、“混沌的,是朴素的。构成万物的原始材料。无形象,肉眼看不见,感官不可触摸”、“宇宙的本原和实质”、“宇宙规律”、“终极的东西”等等五花八门的解释。殊不知,这样的理解“着相”了,做了老子对“道”描述、猜测的俘虏。做了一个东西的俘虏,不受它所摆布、制约、束缚是不可能的。
老子为何要对“道”进行那些描述、猜测呢?原来是为表达他的观点、思想作铺垫,犹如歌曲的过门、戏曲的过场一样,是为表现“主题”服务的。请看《老子》有一段对“道”很精彩的描述,以帛书甲本《老子》为例:“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稀)。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三者不可至计,故(绲)而为一。一者,其上不(攸),其下不(忽)。”③同上,第64页。很明显,“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稀)。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三者不可至计,故(绲)而为一”,这些描述是为引出“一者,其上不(攸),其下不忄勿(忽)”这一观点、思想服务的。那么,老子表明了一个什么样的观点、思想呢?在此有必要作一个翻译:睁大眼睛看不见它,可能是“道”的身体太微小了。扬起耳朵听不到它,可能是“道”的声音太低沉了。挥手上下左右逮不着它,可能是“道”太滑溜了。用这三种办法探测不到“道”,原来是我们人类与“道”绞合为一个整体啊,我们人类就生存在“道”中。与我们人类绞合为一个整体的“道”啊,过去没有忽悠我们,今后也不会欺骗我们。请注意,至此,老子的话还没说完,既然“道”它过去没有忽悠我们,今后也不会欺骗我们,那么我们人类该不该忽悠、欺骗他人呢?内中隐含着这样的观点、思想——不可以忽悠欺骗他人。这就是老子要表达的观点、思想。明白了这一点,至于道“”、道“希”、道“夷”是不是真的是那样,就不必执着了,有如英雄不论出身一样。
(3)把“道,可道,非常(恒)道”里的第二个“道”字作“言说”、“表述”等等讲了。这是不准确的,而应当是“发现、认识、研究、掌握、运用、改变”等等。为什么是这个解注?前文已经证明,道是世界“万物”的道,既是世界“万物”的道,若要为我们人类所用,首先是发现、认识、研究、掌握、运用等等,才可能言说、表述它,否则将会“胡说八道”。第一步没完成哪来第二步?从整本《老子》来看,正因为老子对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有透彻的认识,他才说得头头是道。单是对“道”的描述、猜测,2500年来就迷倒众生,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知音者为极少数人,做俘虏者为绝大多数人。
(4)从“非常(恒)道”里分出“常(恒)道”和“非常(恒)道”这两个内涵来,硬说“常(恒)道”是“不可言说”的,是说不清楚的,是说不完全的,“非常(恒)道”才可“言说”。这样的理解陷入语言文字描述局限性这个泥潭中了。事实上,《老子》根本没谈语言文字描述局限性这个话题。硬从一个文本中弄出一个作者根本就没谈的话题,这在哲学教科书中叫“伪话题”,用句时尚俏皮话叫“牛头不对马嘴”。正因为陷入语言文字描述有局限性这个“伪话题”中,正因为硬说“常(恒)道”是“不可言说”的,所以他们就不明白“非常(恒)道”强调的是“与时俱进、与势俱进是世界万事万物最主要的特征”这一思想。再说,什么样的“常(恒)道”不可言说?在我看来,只有那些没搞清楚的“常(恒)道”才不可言说,凡是搞清楚了的“常(恒)道”都可言说。你请孔子来谈怎样才能教好学生,他能给你说得一清二楚;你请孙子来谈带兵打仗的事,他能说得一清二楚;你请袁隆平来谈杂交水稻的原理,他也能说得一清二楚。退一万步讲,就是没搞清楚的“常(恒)道”也可言说,只是说不清楚、说不完全而已。总之,“常(恒)道”是可以言说的。之所以解注“非常(恒)道”出现偏差,在于“误入歧途”,纠缠于《老子》没讨论的话题。
“道,可道,非常(恒)道”的正解应当是:道,世界万事万物的道,也就是它们的自然属性,详细地说是它们的性质或性状、特点或特征、规律或规则、核心或真相、前因和后果、信息和数据等等一切内涵与外延,这就是道;我们人类有能力发现、认识、研究、掌握、运用它,有的甚至还可以改变它;世界万事万物的道,除了部分是恒定(或相对恒定)不变的以外,通常随着时间、空间、环境、气候等等变化而变化,也就是与时俱进、与势俱进是世界万事万物最主要的特征。
为什么是这个解注呢?众所周知,作为一本哲学著作,表明作者的世界观是必然的,《老子》也不例外。老子在开篇用“道,可道,非常(恒)道”干脆利索地表明了他的世界观。在此需要啰嗦一下的是,在《老子》一书中,老子借用“道”这个道具词,在“道”的名义下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权宜之计,是为了表述方便,是借用,并非有“道”这么一个实在的物质。这一点需要搞明白和肯定。那么,世界万事万物自身到底有没有“道”这么一个共同的东西呢?有,那就是世界万事万物都有自然属性,都有性质或性状、特点或特征、规律或规则、实质或本质、核心或真相、前因和后果、信息和数据等等一切内涵与外延。这就是道。老子对这些看得太清楚了,所以《老子》充分揭示了这些内涵,特别揭示了人和人类社会的内涵。因此,整本《老子》五千余言,谈来谈去始终围绕着人和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这个核心来谈。理解到这个层次,才不会被《老子》的“道”卡在门外。
二、“圣人”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一书,对“圣人”这个词用得比较多,共出现25次,总是以“是以圣人……”的格式出现。然而,从我所参阅的120多个《老子》解注本来看,对“圣人”一词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不作解释,让读者自己去体会,王弼、冯达甫、王安石、许抗生、王邦雄、任继愈等就是这样处理的。任继愈认为,“圣人”是“《老子》书中专用的哲学名词……有它特定的涵义,均不译”[2]译例1。
二是把“圣人”解释得很有本事,很有智慧,常人不可企及。黄朴民认为,圣人“指具有最高智慧、道德超群、通晓自然法则、洞识社会本质的极少数杰出人物”[4]6。梁海明认为,圣人是“古时人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3]5。陈鼓应认为,圣人“是道家最高的理想人物,其人格形态不同于儒家。道家的‘圣人’则体任自然,拓展内在的生命世界,扬弃一切影响身心自由活动的束缚”[1]82。
三是把“圣人”理解为圣君圣王、有道行的统治者,与儒家的“圣人”、《墨子》里的“圣人”类似。尹振环认为:“‘圣人’在《老子》‘词典’里,不仅是道德的化身,而且往往是‘圣君’的代名词、理想的君人者。”[7]70饶尚宽认为,圣人是“老子所理想的具有道行的统治者”[8]。李零认为:“‘圣人’,圣是聪明,天生聪明,绝顶聪明。古人说的圣人,本来意义上的圣人,都是上古帝王,有权有位,可以安民济众的人。如尧、舜、禹、汤、文、武,就是大家公认的圣人。”[5]29
除对“圣人”不作解释外,要成为《老子》里的“圣人”要求是很高的,没有几个人能做到。然而,在我看来出现了偏差。要做《老子》里的圣人是很容易的,人人皆可成圣人,如佛家成佛一样容易——顿悟成佛。《金刚经》曰:“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9]即:超越于那个事物之上不做它的奴隶就是那个事物的佛。
是不是人人皆可成圣人?还是让我们看看几段《老子》原文吧。
《老子》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6]6即:圣人按照不人为、不故意、不刻意原则来为人处事;对待他人,不打骂,不训斥,不说教,用自己良好行为来影响、引导,也就是对待他人重身教轻言教,正人先正己。为人处事“不故意、不刻意”,对待他人“重身教轻言教”,这只有“极少数杰出人物”、“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最高的理想人物”、“圣君”、“具有道行的统治者”等等才能做到吗?不是的,它不因是杰出人物、典范人物、理想人物、圣君、有道行的统治者才能做到,也不因是普通民众就做不到。孟母三迁,为孟子选择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对《老子》“不言之教”的诠释,使孟子成为儒家的亚圣,孟母就是《老子》里的圣人。
《老子》第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6]19即:圣人把自身利益放在第二位,他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来行为,因而人格魅力领先于他人;把自身名利置之度外,反而容易得到与他行为对称的名利。这只有“极少数杰出人物”、“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最高的理想人物”、“圣君”、“具有道行的统治者”等等才能做到吗?不是的,普通民众照样也能做到。我们近代的雷锋便是例证。
《老子》第六十三章:“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6]164即:圣人始终不直接去干大事,而是通过完成一件一件小事最终完成大事,最终获得大的成就。秀才李时珍是也,中学生李嘉诚是也。这只有“极少数杰出人物”、“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最高的理想人物”、“圣君”、“具有道行的统治者”等等才能做到吗?不是的,它不分秀才、进士、状元,不分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不分君王、平民百姓,只要你不好高骛远,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完成大事、获得大的成就是完全有可能的。
从以上三例可以看出,《老子》里的“圣人”是针对所有人而言,并不是针对少数杰出人物、典范人物、理想人物、圣君而言。事实上,所有杰出人物、典范人物、理想人物、圣君最初都是普通人物,之所以出色,是按照《老子》的“圣人”要求来作为而成为杰出人物、典范人物、理想人物、圣君的,并非一生下来就有多么了不起,是行而“圣”之,非生而“圣”之。因此,“圣人”解释成什么才恰当、合适呢?这要从《老子》文本和它所处的语境来作出判断,一个解释好不好、对不对,依此可以自己给自己打“√”或打“×”,无需老师批改,即以文本语句自身和环境为依据的字词句解释,保持它与文本语境的一致性,保持它与所在章节的一致性,保持它与整个文本核心思想的一致性,比它书的运用、字典的解释、他人的解注更有说服力,更具权威性。走自己的路,不用看两边。所以,这本书上怎么用,那本字典怎么解释,这个人士怎么解注,那个名家怎么注解,都不足以为凭,仅是参考而已。因此,《老子》里的“圣人”我解注为“明智的人,明理的人,懂道理的人,讲道理的人,按照事物的自然规律来行为的人”。①参见拙著《天下第一书·老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这是就整本《老子》而言,在不同章节需要做一些调整。比如第十三节里谈到的“圣人”,主要指有“权势”的人,如帝王将相等,但他们还得按《老子》对“圣人”的要求来作为才能当好帝王将相。
之所以对“圣人”解注出现偏差,成因如下:
(1)不明白老子写《老子》是写给众人(所有人)看的,并不只是针对帝王这些少数人而写。《老子》文本具有民本思想。反对剥削压迫,反对人类把自己的生存好建立在他人的生存不好之上(见下文第十节),始终站在民众立场为民众说话,在此基础上谈如何把国家治理好,如何把人类社会管理好。试想,您有一个感悟(思想、观点),是闷在心里不说还是讲出来让人分享?作为一个思想家,他的思想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还是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呢?《老子》作者是人,不是神;是人,就免不了“俗”;免不了“俗”,他就希望读者(受众)越多越好。
(2)不求甚解,囫囵吞枣,没有保持语句与所在语境的一致性。
三、“自然”出现的解注偏差
“自然”一词首见于《老子》,在《老子》书中共出现5次。“自然”一词虽只出现5次,但它是整本《老子》的核心思想。《老子》八十一章,章章都围绕着“自然”这个核心思想展开论述。
2500年来,对“自然”一词的解释都笼统模糊,没有表达出《老子》中“自然”一词应有之义。如兰喜并解释自然乃“自然而然”[10]。如李存山解释自然乃“自己而然,自己如此”[11]24。如任继愈解释自然乃“自己本来就是那个样子”[2]38。如冯达甫解释自然乃“自己干成的”[12]41。如徐志钧解释自然乃“原始状态”[13]等等。
但上述解释都没有准确表达出《老子》中“自然”一词应有之义,原因何在呢?
首先,“自然”一词由“自”和“然”组成,它是一个合成词。什么是“自”?自身,本身,本来,本有,固有,自带,自有。什么是“然”?“然”由“肉”“犬”“火”构成,本义是用火烤狗肉吃,因烤熟了的狗肉比生狗肉好吃,故“然”有“是、好、对、正确、应该、应当”等义,在《老子》一书中还衍生出“正常”之义。因此,“自然”是指按照事物自身固有的规律(或特性)来运作、行为才是正常、正确的。
其次,哲学不但谈世界观、人生观,还谈价值观。何曰价值观?价值观就是对事物做出好还是不好、是还是不是、行还是不行、有利还是不利、正确还是错误、正常还是不正常等等判断,要求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不允许模棱两可的回答。《老子》是客观唯物主义哲学,对论述的事或物都给予了肯定或否定的价值观回答。那么,它是怎么回答的呢?就用“自然”这个词来对物质世界的形态和人类社会的行为状况做出价值观回答,如“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第十一章),即一个东西的实体部分(有)要发挥作用(价值),那是因为它借助这个东西的虚空部分(无)才发挥作用的。“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老子》第四十六章),即人类社会的秩序正常,冲锋陷阵的战马从战场上退却下来,拉粪便帮助农业生产,这是正常的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秩序不正常(即战乱),本来是战争让母马走开的人类规则,因公马战死过多严重不足,这时人类也不讲人道了,母马也被强行拖上战场,因而母马在战场上生小马驹,这就是动乱的人类社会。再如“希言自然”(《老子》第二十四章),即名言警句这些希有的话之所以说得好、说得对,因为它说的符合客观事实,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是在客观事实这个基础之上进行的总结、升华。整本《老子》就是这样深刻、透彻解注“自然”的,整本《老子》就是这样以“自然”为核心来表达作者的价值观的。
“自然”在《老子》书中共出现5次,除上述一例外,其余是《老子》第十七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即:(在第一流领导人的领导下)国泰民安了,民富国强了,天下安居乐业了,百姓们都说这才是正确治理下的国家,这才是正常管理下的人类社会,国家、人类社会的本来面目就是这个状态嘛。《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依靠地生存,地依靠天生存,天依靠道生存,道依靠它自身固有的规律(或属性)来生存——也就是道按照它自身固有的规律来行为才是正常、正确的。请注意,在此老子的话还没说完,其中隐含着这样的思想:既然“道”按照它自身固有的规律来行为才是正常、正确的,那么我们人类呢?我们人类也应该按照人类社会的固有规律来治理国家、管理人类社会,才是正常、正确的。帛书《老子》第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①参见拙著《天下第一书·老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223页。通行本《老子》是“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即:物质世界的自然规律得到世界万物的尊重,它的高尚品德被崇拜(模仿学习),不是哪个无缘无故赏赐给它的,而是它始终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来运作才是正确的这一法则赢得的结果。《老子》第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所以,我想请问明理的人有意志、意愿没有?有,但他不纵容自己的意志、意愿,因此不为所欲为,不贪图金银珠宝这类难得之货;他需不需要学习?需要,但他不学歪门邪道的东西,不玩唯心主义的东西,因此不做荒谬的事情,避免犯众人已经犯过的那些错误,坚持按照世界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来行为,而不敢去胆大妄为。
之所以对“自然”解注出现笼统模糊的错误,其成因为:
(1)不明白“自然”是个合成词,由“自”和“然”合成。
(2)不明白老子是用“自然”来表达他的价值观,来对物质世界的形态和人类社会的行为状况做出价值观回答。
(3)不明白“自然”是整本《老子》的核心思想。正因为不明白“自然”是整本《老子》的核心思想,所以就不知道《老子》八十一章章章都围绕着“自然”这个核心思想论述,因此也就不知道凡是“自然”的解注十有八九出现偏差。对“自然”解注的好坏是检验整个《老子》文本语句解注得好不好、是不是的判断标准。
四、“智慧出,有大伪”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十八章的“智慧出,有大伪”,大多数解注为:“智慧出现了,才会发生严重的虚伪。”[11]43或为:“智巧出现,才会出现严重的奸诈虚伪。”[14]65为什么要这样解注呢?余培林解释说:“上古的时候,人民诚实质朴,不识不知,根本没有虚伪。到了中古的时候,民情日凿,民事日繁,于是治天下的人就用他的智慧创造了制度法令来治理人民,殊不知道智慧一出,虚伪诡诈也随之而产生了。”[15]75
从上可以看出,他们把人类的虚伪奸诈问责于智慧,认为智慧不是好东西。
从前,有户人家很穷,房主人找风水先生看看,风水先生说:“你家屋基不好。”他央求风水先生找了一个好屋基。数年后,还是穷。他想不通,是屋基不好导致穷呢,还是人不好导致穷?读者诸君,帮他想想吧,真的是“人穷怪屋基”。
回到智慧与虚伪奸诈的关系上来。人的虚伪奸诈,是人的过错还是智慧的过错?在我看来,有过错的永远是人,把人的虚伪奸诈追究到智慧头上,无异于人穷怪屋基。
之所以“智慧出,有大伪”出现解注偏差,其成因为:
(1)对“智慧出,有大伪”的关键字“出”没抓住,仅仅照搬前人或字典的解释,前人解释偏差了跟着偏差,字典里没有合适的解释就不敢根据语句和语境(前后文)赋予它一个恰当解释。要知道,字典的解释是小于人类实际运用范围的,即字典收录有遗漏。那么“出”作什么讲呢?在“智慧出,有大伪”这个特定语境里,“出”,即“出轨、越轨、偏差、出错、被用错地方”等等,是合适的解释。因此,“智慧出,有大伪”就是人类把知识、技能、聪明、智慧用错了地方,用于不正当方面了,人类社会的虚伪、奸诈、欺骗、盗窃、抢劫、剥削、压迫、暴力、血腥、侵略、侵占等等劣行才横行于世。
(2)粗枝大叶,敷衍了事,对解注的对与错不推敲、不验证。因此,解注出来就是:智慧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出现,你一出现,人类就虚伪奸诈了。作为一个有意志、无意愿的人,不承担虚伪奸诈的过错,让无意志、无意愿的智慧来承担,岂不让人笑话。
五、“不笑,不足以为道”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四十一章的“不笑,不足以为道”,常见解释为“道不被嘲笑,就不足以成其为道”[7]43,或为“不遭到嘲笑,不够格称为道”[12]99。这类解注明显出现了偏差。偏差之处在于,“道”要遭到“嘲笑”才“成其为道”。这真是匪夷所思。
还是先看看与它紧密相关的前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6]111从这段前文看,老子把人划分成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人对“道”有不同的态度:高级人士听说一个好的道理,遵照执行;中级人士听说一个好的道理,半信半疑;低级人士听说一个好的道理,嘲笑着一口否定它。“不笑,不足以为道”,显然是针对“低级人士”而言。客观地说,下士否认好道理是有他否认的道理的,一切存在皆有其合理性,他认识不到的道理他有权否认它。认识不到的就否认它,这在哲学层面来说属于什么呢?属于主观臆断。人人都有主观臆断,我敢说人人都吃了主观臆断的亏,只是多和少而已。特别是那种自己觉察不到的主观臆断,自己并不认为是主观臆断的主观臆断。理智的,应该存疑,不要去否定它;明智的,应该去证实它,证实它的对与错。应客观地看待世界万事万物,不要把我们人类的意志强加给客观事物,才能透彻认识世界万事万物,老子在第一章就给我们说得很清楚了,即“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妙)”。①参见拙著《天下第一书·老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那么,“不笑,不足以为道”,老子借用“下士”给我们说了什么呢?我认为应当是:低级人士,请你不要笑,好道理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你否定它就不好,也不以你肯定它就一定好。这就是老子要告诉我们的重要道理。显然,把“不笑,不足以为道”解释成“道”要遭到“嘲笑”一番才“成其为道”是立不住脚的。
对“不笑,不足以为道”出现解注偏差,其成因为:
(1)犯了常识性错误。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一个道理,要通过下士的嘲笑才确认为道理。
(2)不客观,不冷静,没有用客观事实去验证解注的对与错,仅从字面上去解释。
六、“得与亡孰病”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四十四章的“得与亡孰病”,常见解释为:“获得与失去哪个更有害?”[11]60或为:“得到名利,与失掉生命,哪一样对我有害呢?”[16]167这样的解释表面看来没什么问题,但放在它所在的章节语境里却是错位的,没有解出作者要表达的思想。请看《老子》第四十四章全文:“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6]121-122
从全文来看,在“得与亡孰病”之前还有两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根据这两问来看,它告诉我们,身体比名利更值得亲近,身体比财物更重要。因此,“得与亡孰病”应当解为:得到与失去哪一样最不值得我们人类耿耿于怀?这才是正解。这样才保持了前后文的一致性,才不是错位的,才与下文“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形成无缝对接:所以,过分喜爱名利、财物必然要大量消耗精神,把名利、财物看得过重必然要损害身体健康,甚至提前衰亡,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知道满足才不会带来这些危害,凡事适可而止才不会损害身体健康,只有这样才有长久可言。
“得与亡孰病”出现解注偏差,其成因为:
(1)没有解出关键字“病”。“病”在语句中的内涵是“忧虑、牵挂、在意、耿耿于怀、不能释怀”,而将其解成“危害,病患”是不对的。再则,把“亡”解释成“失掉生命”更是谬以千里。
(2)不从前后文来整体解注,没有保持一致性。从整本《老子》来看,它的行文用句是通过反复推敲提炼而成的。
七、“不为而成”出现的解注偏差
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然要有所作为;不为,必然无成。“不为而成”解释成“不去做就能成功”[11]63,显然出现了偏差。李存山如是说,任继愈、傅佩荣、冯达甫、许抗生、黄朴民、林光华、饶尚宽、沙少海、徐子宏、孟祥才、黄友敬、叶舟等等也如是说,真是不可思议。
那么,“不为而成”是什么意思呢?这还得看看相应的《老子》第四十七章全文:“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6]126即:不用走出户外,就可以推知天下将会怎么样;不用从窗口向外窥探,就可以得知外部世界的状况(如晴天、阴天、雨天)。这个神奇吗?不神奇,因为根据一定的现象、事实,再加以思考、推理,就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外部大世界的状况在小天地里必然有所反应。如果一个人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操作,他外出越远,跑的地方越多,他得到的真知灼见可能还会越少。所以,懂道理的人(即掌握了自然规律的人)不用外出远行,就能推知外面的世界将会是什么状况;不用亲眼看见,就能说出将会是什么结果;也不必亲自参与,就能对外部世界的状况下结论(做出预测)。
成语“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也就是“不为而成”。有本事的人,他就是有这个本事,通过周密谋划、调度安排,他不用亲临现场指挥,就决定了胜负。
对“不为而成”出现解注偏差,其成因为:
望文生义,执着于字面意思。不用客观事实去验证解注的对与错,必然要与全文不吻合。众所周知,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从来要人的劳动才能“生”成。
八、“治大国若烹小鲜”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六十章的“治大国若烹小鲜”,林语堂解释为“治大国好像烹小鱼不能常常翻动,常常翻动小鱼就会破碎”,因此治理国家“不可朝令夕改,过于多事,否则人民不堪其扰,便会把国家弄乱”[16]211。这个解释不用置疑,很有说服力,单就这一句是可以这样解注的。然而,在我看来,这样解释在全文中却是有问题的。请看《老子》第六十章全文:“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6]157-158
从全文来看,“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论点,下文是论据。下文论据要支撑“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个论点,需要解决全文中几个关键字词“道、莅、鬼、神、伤、圣人、德”是什么意思,这些关键字词解决了就可以有力支撑论点的成立。那么“道、莅、鬼、神、伤、圣人、德”是什么意思呢?
从全文来看,“道”,指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健全的法律、法规。只有具有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对人类社会形成有力约束,才可能治理好国家、管理好人类社会。在《老子》一书中,不同章节的“道”都有一个实在的内涵。这个含糊不得,如果含糊了,就很难把那个章节落到实地并解注透彻。后面的字词,包括其他章节的关键字词也是这样。众所周知,哲学既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又是方法论。方法论,就是落到实地如何具体操作。
“莅”,制订,制定,颁布,公布,执行。
“鬼”,装神弄鬼、装模作样、捣蛋捣乱、偷奸耍滑、为非作歹、在其位不谋其职、在其位不称其职等等人是国家的鬼,是人类社会的鬼。它并非鬼神的鬼或鬼怪的鬼。
“神”,名词转动词用法,作“发挥”讲,并非鬼神、神仙的神。
“伤”,伤害,危害,破坏。
“圣人”,与“鬼”相对,指正人君子、好心的人,指堂堂正正做事的人。
“德”,这里指德和法,即德治和法治。因为“德”后面有“交归”二字,单是一个“德”与谁“交归”呀?人类要进入和谐社会,德法并举是不二法门。德从内约束人,法从外约束人,德与法交归,人类社会才能和谐、和平。“交归”,其实就是交融,一起共同使……处于和谐状态。
因此,“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说:治理一个不论大或小的国家,其实是一件简单的事,如同烹煮鲜活的小鱼来吃一样简单。为什么这样简单?《老子》下文就进行了论证,“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即把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颁布天下,再不折不扣执行,那些装神弄鬼、装模作样、捣蛋捣乱、偷奸耍滑、为非作歹、在其位不谋其职、在其位不称其职的人才不可能发挥破坏国家和危害人类社会的作用。不是他们不想产生破坏国家和危害人类社会的作用,而是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督约束下不能发挥破坏国家和危害人类社会的作用。不但他们装神弄鬼破坏不了国家和危害不了人类社会,就是正人君子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督约束下也不会出现好心办坏事而破坏国家和危害人类社会。只有装神弄鬼的“坏人”和正人君子这些好人都不破坏国家和危害人类社会,国家和人类才能进入德法并举的和谐社会。
请注意,“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章,老子表达了两个重要观点:第一,治理国家、管理人类社会是一件简单的事;第二,防止好人好心办坏事而破坏国家、危害人类社会与防止“坏人”破坏国家、危害人类社会同等重要。从这一章可以看出,老子真伟大呀!
“治大国若烹小鲜”出现了解注偏差,其成因为:
(1)没有弄清楚全文关键字词“道、莅、鬼、神、圣人、德”的含义。要么说得笼统模糊,要么避而不解,如“道、鬼、神”就纷纷避而不解。道指什么?我们生存这个世界上有鬼、神存在吗?不给予回答,解注的质量必然大打折扣,甚至没有质量可言,还不如读《老子》原文好。
(2)跟着前人人云亦云,不推敲,不置疑。前人出现偏差,也就只好跟着出现偏差。韩非子说:“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韩非子·解老》)河上公说:“‘鲜’,鱼也。烹小鱼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6]158王弼说:“不扰也。躁则多害,静则全真。”[6]157他们就是这样跟着说不挠、不扰。
九、“报怨以德”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六十三章的“报怨以德”,常见解注为“用德行来报答怨恨”[17]。这样解注出现了明显问题,正解应当是抱怨人类缺德,也就是抱怨人类不按照人类社会的基本守则来为人处事。“报”通“抱”,“报怨”等于“抱怨”;“以”,没有,缺乏;德,人类社会的基本守则,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
为什么正解是这个?这要看它所在的全文,由它所在的全文文理来决定。《老子》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6]164即:自然行为,办自然事情,吃自然食物和味道。这样为人处事,才能把大事化小,不至于把小事化大;复杂的事才能简单化,不至于把简单的事复杂化;困难的事才能容易化,不至于把容易的事困难化。如果这样,人们还用抱怨人类不按照社会的基本守则来为人处事吗?人们还用指责人类缺德吗?不抱怨不指责了嘛。要知道,解决困难的事先从容易的地方入手,要干成大事先从细节(小事)入手。天下所有困难事情的解决,都是从容易的地方开始的;天下所有大事的完成,都是从细节、小事做起的。所以,明智的人始终不直接去干大事,先从细节、小事做起,因此他有大的成就。凡是轻易向他人承诺的人,必然要失信于人;凡是把事情看得简单容易的人,必然要给自己带来困难和麻烦。所以像这样为人处事,就是明智的人也为不好人、处不好事,正因为明智的人不这样为人处事,所以他始终没有被困难和麻烦缠绕啊。
对“报怨以德”解注出现偏差,其成因为:
(1)望文生义。不从全文来看,不知道“报怨(抱怨)”本身就是一个不能分开来解注的词。把“报”解成“报答、回报”,把“怨”解成“怨恨”,把“以”解成“用”,把“德”解成“德行”,这样的解注必然出现偏差,与全文显得格格不入。
(2)不知《老子》作者立足之高——站在整个人类社会之上来论述人类社会的道(自然规律、普遍规律、基本守则),来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报怨以德”这个章节而言,核心思想谈的是:凡是不按照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基本守则)来作为的行为都叫“缺德”。
(3)受《论语》影响,把“报怨以德”与“以德报怨”关联起来,这样子解注必然出现偏差。解注者不明白《论语》里的“以德报怨”与《老子》里的“报怨以德”谈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也就解成“张飞杀岳飞”了,成拉郎配了。请看《论语·宪问篇》:“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有人问孔子:“用恩德来回报(回应)他人的怨恨,行不行?”孔子回答:“用恩德来回报他人的怨恨,那又用什么来回报他人的恩德呢?没必要用热脸去贴他人的冷屁股嘛。他对我好,我自当涌泉相报;他对我不好,我就不理他,既不以怨对怨,也不以恩对怨,照样做我认为公平正直的事情,就这个样子嘛。”①编者按,作者的翻译。很显然,《论语》里的“以德报怨”与《老子》里的“报怨以德”谈的不是一回事,前者就恩德、怨恨这一些“小事”而谈,谈得很具体,有可操作性;后者就整个人类社会的基本守则这个大德而谈,谈的是原则问题,谈的是指导思想。
十、“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出现的解注偏差
帛书《老子》第七十九章的“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②通行本《老子》为:“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多一“于”字,请注意。常见有这么几种解注,梁海明认为:“只有不在生活方面过分看重享受的人,才比贪求个人生活奢侈安逸的人高明。”[3]139陈鼓应认为:“只有清静恬淡的人,才胜过奉养奢厚的人。”[1]331郭世铭认为:“特别是那些无以为生的人,就会把多财看得比生命更重要。”[18]魏玉昆认为:“只有那些把精神追求视为生命之意义所在的人,才真正懂得珍惜生命、热爱生活。”[19]
上述几种解注偏差是没有确切表达出“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的含义,没有表达出《老子》要表达的思想。相对来说,魏玉昆的解注还算有点靠谱。《老子》究竟给我们谈了什么哲学思想呢?这还得看它所在的全文。
从全文来看,前面所有的叙述铺垫都是为引出“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这一伟大思想而服务的。前文表达了作者反剥削、反压迫的思想,后文表达了作者主张不要把我们生存好建立在他人生存不好之上,这才是尊重人生和珍爱人生,这才算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和真谛。这一伟大思想如能在人类社会普及,人类社会和谐幸福指日可待。从另一个角度来解注这一章,老子也批评了人类,特别是统治阶级、强势阶级把自己生存好建立在他人生存不好之上,这样的行为是不自尊、不自爱、不道德的表现。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解注出现偏差,其成因为:
(1)不从全文来解注,没有保持前后文理的一致性。
(2)受通行本《老子》影响,因通行本《老子》在流传转抄过程中,传抄者自身文化水平不高,擅自在“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中加了一个“于”字,便成了“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6]184,
十一、“正言若反”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七十八章的“正言若反”,常见解注为“正面的话就像是反话”[11]103,或为“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14]290。对此,还有另外一些解注,林语堂认为:“合于真理的话,表面上多与俗情相反。”[16]236梁海明认为:“真理好似违反常理,正言好似反言。”[3]144陈鼓应认为:“正道说出来就好像是相反的一样。”[1]340任法融认为:“这好像是在说反话,是在颠倒黑白。其实,这才是符合实际的至理名言,是颠扑不破的真理。”[20]王邦雄认为:“意谓人生的正面道理,都从反面去切入。”[21]这样的解注在我看来是有问题的,孤立地解“正言若反”,与它所在的章节不合拍。
那么,“正言若反”是什么意思呢?这还得看它的前文:“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6]187即所以有明理的人站出来说:敢于接受国民质询的人,敢于接受国民责问的人,有了错误敢于公开向国民道歉和承认错误的人,才有资格做国家的国王;面对风险和责任不推卸的人,面对困难和灾难不避让的人,敢于为国家、为天下民众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才有资格做天下民众的领袖。因此,“正言若反”应当是:不好意思,理直气壮、堂堂正正的话说出来不好听啊!
为什么是这个解注?缘于这个话是对前文说得很直白、很尖锐的话作一个缓冲处理,给说话人和听话人一个“台阶”下。老子借圣人之言(有可能是老子的话,也有可能是前辈先贤的话),说出了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做国家的国王,什么样的人没有资格做国家的国王;说出了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做天下民众的领袖,什么样的人没有资格做天下民众的领袖。这样的标准一订出来,“听者”是很不舒服的,因此用“正言若反”给听话的人一个“面子”。由此可见,《老子》的文学性也很强,它能把尖锐的话作一个缓冲处理。这作为文学陈述样本是值得效仿的。我们日常说话也是这样处理的,有些话说得过火了,后面通常要说点降火的话来缓和。
“正言若反”出现解注偏差,其成因为:
没有保持前后文理的一致性,孤立地解“正言若反”。把“正言”解成“正面的话”,“反”解成“反面”,这必然与前文“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脱节,形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情形。我看了一些前人的解注,由于把“正言若反”解成“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却又在“正言若反”所在章节找不到合理支撑,怎么办呢?就到《老子》其他章节里去寻找,以此拿来证明“正言若反”是“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老子怎么可能在“正言若反”所在章节说一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话呢?这是不合行文规矩的。再说,“正言若反”在它所在章节里立不住脚,怎么好去跟其他章节的话牵扯(联系)?犹如一个人一样,首先要有一个自己的小家来立足生存,其次才能跟国这个大家发生联系。
十二、“天道无亲,恒与善人”出现的解注偏差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这是帛书《老子》里的原文,通行本《老子》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复旦大学哲学系《老子注释》组解注为:“天‘道’对谁都没有偏爱,而经常帮助善人。”[22]傅佩荣解注为:“自然的规律没有任何偏爱,总是与善人同行。”[23]饶尚宽解注为:“自然的规律是没有私亲的,经常帮助善良的人。”[8]188余培林解注为:“天道是无所偏私的,经常帮助好人。”[15]182这样的解注,我不敢苟同,因为存在自相矛盾、前后矛盾,稍微有一点哲学基本常识的人就能发现它不对,也能说出它错在什么地方。在此不必赘述。
那么,“天道无亲,恒与善人”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不分亲疏远近、不划三六九等、不看高低贵贱,始终友好善待他人。老子表达的这一思想与基督教主张的“博爱”、伊斯兰教主张的“和平”、佛家主张的“众生平等”、墨家主张的“兼爱”、儒家主张的“四海之内皆兄弟”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类社会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都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人类社会和谐、和平。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解注出现偏差,其成因为:
(1)关键字“善”解成善人、好人、善良的人是不对的,应该是“善待”,作动词解,不能作修饰一类的形容词解。
(2)粗心大意,吃了“不认真”的亏。稍微认真一点,稍微推敲一下,就不会出现这样自相矛盾明显的解注。
十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出现的解注偏差
《老子》第五章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常见解注为“天地不存在仁爱之心,它将万物看作草扎的狗;圣人也不存在仁爱之心,他将百姓看作草扎的狗”[3]11,或为“天地无所偏爱,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无所偏爱,任凭百姓自己发展”[1]96。这样的解注,初看起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越是认真看下去越是觉得不对劲——人类到底该不该仁慈友爱呀?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墨子曰“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墨子·兼爱中》),孔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智)”(《论语·里仁篇》)。由此可见,孟子、墨子、孔子他们都主张人类社会要仁慈友爱。
那么,老子是否也主张人类要仁慈友爱呢?答案是肯定的,《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天下皆谓我大(泰),不肖。夫唯大(泰),故不宵。若宵,细久矣。我恒有三葆(保)之,一曰兹(慈),二曰检,三曰不敢为天下先。”[24]即:天下人都说我泰然自若、平易近人,泰然自若、平易近人的我不矫揉造作。也只有做到泰然自若、平易近人,所以才不必去矫揉造作。如果为人处世矫揉造作,早就被人看扁细瞧了啊。我能始终得到天下人的认同和赞赏,是有三条基本原则来作保证的,一是仁慈友爱,二是检讨、反省、知错、认错、改错,三是不敢把个人利益摆在第一位,即天下民众利益第一、个人利益第二。从这段话完全可以看出,老子也主张人类要仁慈友爱,不但主张,还把它排在人类为人处世三条基本守则中的第一位。再从整本《老子》来看,老子始终站在民众立场为民众说话,充分表达了他的民本思想。这也是老子的仁慈友爱。
从上可以看出(包括第十二节),仁慈友爱对于人类来说是必须的,大思想家们皆主张人类要仁慈友爱。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解注为“天地不存在仁爱之心,它将万物看作草扎的狗;圣人也不存在仁爱之心,他将百姓看作草扎的狗”这样一类的解注是出了问题。从它所在的那一章和整个《老子》来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当解为:天地不讲仁慈友爱,就会把万物看作与它无关的野狗,不供给它们食物,使它们饿得自己拨草来吃,要知道,狗是吃粮食的,不是吃草的,到了自己拨草来吃的地步,可见其境况之差,这是天地失职造成的;人类社会的帝王将相如果不讲仁慈友爱,就会把百姓看成与他无关的“野狗”,不管百姓们饥寒交迫、生死存亡,只管自己横征暴敛、花天酒地、骄奢淫逸,使百姓们饿得以树皮、草根充饥,甚至取泥土而食,这是帝王将相失职渎职造成的。很显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谈天地与万物、圣人与百姓之间的职责(责任),保证万物生存好是天地的职责,保证百姓们生存好是帝王将相这些所谓“圣人”的职责。帝王将相如果没有尽职(责任),有什么资格坐在帝王将相高位上,那不是尸位素餐吗?所有帝王将相的存在都要依赖于百姓的供给而存在。只要老百姓供给而不对老百姓尽职责,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这样的解注与其下文吻合吗?其下文是:“天地之间,亓犹橐籥舆,虚而不淈,蹱而俞出。多闻数(速)穷,不若守于中(忠)。”①参见拙著《天下第一书·老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24页。即:天地之间的大空间,犹如风箱中的空间一样是虚空的,虚空的风箱中间,虽然很虚空,但是不可穷尽,不信你拉一拉风箱看看,越是用力推拉,风箱里面就有不可穷尽的风吹出来。横征暴敛、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的帝王将相们,不要自以为见多识广有的是办法剥削压迫老百姓,这是加速自己灭亡啊,这是自己把自己整垮啊;与其自己把自己整垮,还不如尽忠职守为老百姓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垮台灭亡。
这样的解注与整本《老子》吻合吗?吻合。整本《老子》五千余字,就说了两个字——自然。何为自然?按照事物自身固有的规律来运作才是正常正确的。帝王将相坐在高位上,手中的权力来源于百姓——不管是合法得来还是非法谋取——为百姓服务是唯一正确选择,这也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凡是违背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的行为,没有不被惩罚的。帝王将相(圣人)要讲仁慈友爱,才不会把百姓当作与他无关的“刍狗”,帝王将相履行自己的职责,才符合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解注出现偏差,其成因为:
(1)不明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引子、陪衬。它是为引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服务的,是老子借此表达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因此,执着于“天地”的“不仁”来解注必然出现偏差。
(2)只从字面上解注,不从整章解注,不从整本《老子》来解注。这样的解注必然出现偏差。
综上所述,《老子》博大精深,对其解注当然可以见仁见智。怎样才能准确解注出老子之意而不是解注者的主观臆断?我的经验是,以《老子》文本作为根据,以客观事实为准绳,一推敲,二验证。前人的解注,字典的解释,他书的运用,仅是参考而已。就我所查阅的120多个《老子》解注本来看,他们纷纷依重于前人的解注、字典的解释、他书的运用,将这些罗列一大堆,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解注,这是不足以支撑的。不客气地说,有些解注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是无法为读者排疑解惑的。因此,保持文本语句自身和语境(前后文)的一致性,保持所在章节的一致性,保持整个文本核心思想的一致性,这样才是解注《老子》的不二法门。另外,选择一个恰当的《老子》文本作底本也不可忽视,它对于减少《老子》解注出现偏差有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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