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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发展与终极目的:孟子育民方略的“三步走”

2013-02-18王公山

关键词:庶民三步走圣人

王公山

(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关于德性的提高与物质生活发展的关系,古今中外多有论述,管子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命题,之后孔子提出“庶矣”、“富之”、“教之”的德性培育的具体步骤,即活着、更好地活着、有价值地活着。恩格斯在论及两者的关系时似更系统:“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它东西。 ”[1](P3l)如果“创造历史”属于“发展”的话,那么“衣、食、住”等“生活”理应属于“生存”的条件,“生存”是人类“发展”的前提。比较而言,孟子之论,似更趋完善,即人首先应解决衣食住等生存问题,然后才能考虑德行等人性发展的问题,最后完成对最高真理性的“道”的感悟与把握,实现人格的彻底升华。

一、庶民的生存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说过: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2](P776)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著名论文《人类动机论》提出,生理上的需要是人们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如吃饭、穿衣、住宅、医疗等等,它是人类最强烈的不可避免的最底层需要,也是推动人们行动的强大动力。马氏所说的“生理需要”其实就是人类对基本的生存权利的追求,也是治国育民的最基本的条件。其实,孟子一生中,特别关注的就是庶民的生存权利问题,民国著名的学者杨大膺曾云:“孟子的政治学说,简单说一句,是一种民本主义的政治学说。它的目的是在保民、养民、教民……”[3](P75)如果说“保民”是保护民众的生命权的话,那么“养民”即保护民众的财产权,两者基本都属于生理需求范畴,或“欲性”阶段①[4](P320),并共同组成人类基本的生存权利,这在孟子看来,两者同属德性培育的物质条件。

为了维护庶民的生命权利,孟子认为,首先,天下应弭兵息战,停止杀人。众所周知,战争对人类的破坏实在太大,不仅有大量士兵直接野死沙场,被无辜屠杀之平民更无计其数,“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杀人多必数于万,寡必数于千”(《墨子·非攻》)“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孟子·梁惠王》)又因为战乱所带来的饥馑瘟疫等间接死亡的民众就更难以估量,其对社会破坏之大、对无辜生命摧残之严重怵目惊心,用孟子的话说就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再加上因战争而增加的“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等种种赋役使妻离子散 (《孟子·尽心》),“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墨子·非攻》),真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兵之后,必有凶年。”(《道德经》三十章)因此,有人形容战争就是杀人的机器,佛教称战争为刀兵劫,是人类的一场大灾难。弭兵息战,因而成为古今中外有识之士的共同心愿。继老子、孔子、墨子之后,孟子在战国时期极力反对非正义的战争,称争霸战争为“率土地而食人肉”,拒绝与诸侯讨论“桓文之事”(《孟子·梁惠王》),谴责发动不义战争之人“罪不容于死”(《孟子·离娄》),倡导以仁爱的方式统一天下,使民众免受战争的摧残,以维护庶民基本的生命权。

其次,孟子倡导仁政,反对滥杀无辜。战国时代,各国并没有完善的法律,君主、甚至地方官员往往操有生杀之权,很多无辜百姓因为统治者的无常喜怒而惨遭荼毒,百姓即使在战争中幸免于难,也随时都有被虐政酷吏残杀的可能,当时百姓所处的环境,用孟子的话说就是“水深火热”、如被“倒悬”。因此,孟子经常指责当政者乱杀无辜、草菅人命,“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孟子·梁惠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孟子·梁惠王》)针对虐政孟子提出仁政思想,并反复强调统治者要“为民父母”,“爱民如伤”。并认为“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甚至认为,统一天下的首要条件就是统治者 “不嗜杀人”(《孟子·梁惠王》)。

为了维护庶民的财产权利,孟子提出应为庶民置办 “恒产”。如上所述,在恩格斯的视域内,“衣”、“食”、“住”等生存的前提是“创造历史”的前提,对于这项马、恩哲学的核心理念,孟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付诸实践了。“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恒产”即财产权,不仅是“恒心”的物质基础,更是生命权最重要的保障,所以孟子又云:“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不难看出,孟子“恒产”理论涉及到两个核心问题:一是“百亩之田”,即先让耕者有其田,解决庶民吃饭的根本问题;一是“五亩之宅”,即房产问题,赋予庶民“家”的载体。由此可见,“百亩之田”与“五亩之宅”共同组成了战国时代庶民的“恒产”,并使之根植于庶民的意识深处,从根本上根除庶民的“氓”(流民)的心态,在孟子看来,这是解决庶民生存的核心。

“恒产”是孟子“仁政”思想的内核之一,因此清人张英云:“夫孟子以王佐之才,其言王政,一言以蔽之,曰有恒产者有恒心而已,曰五亩之宅百亩之田而已……”[5](卷一)张氏所言,可谓一语中的。

二、庶民的发展

但在孟子的哲学中,仅仅获取生命权与财产权,解决了温饱,显然不是庶民生活的全部。孟子认为,其若没有“恒产”的支撑,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会“放辟邪侈”,变成流民,危害社会的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但如果有了“恒产”的庶民不思进取,就会变成“饮食之人”,非但“人贱之”,恐怕“恒产”也难以长久持有。所以孟子认为,解决生存问题后的庶民,须“驱之使善”,即必须考虑其人性发展的问题。具体理念如下:

第一,人有“兽性”,需要教育。亚里斯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认为:德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的。理智德性大多由教导而生成培养起来的,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则是由风俗习惯熏陶出来的。……我们的伦理德性没有一种是自然生成的,因为没有一种自然存在的东西能够被习惯改变。[6](P25)这就需要教育,所以教育的社会意义是巨大的,康德也曾因此感慨道:“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一个人,人是教育的产物。 ”[7](P86)这确实是发人深省的至理名言。

其实,早在2000前,孟子就提出类似这个理念并在治国育民过程中躬身践履了。孟子虽然肯定了人性善的本质,但也发现人的邪恶的一面,那就是人的“兽性”。“后稷敎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敎,则近于禽兽。 ”(《孟子·滕文公》)“兽性”在《孟子》一文中多用“禽兽”来代替,整个《孟子》中,人与禽兽、豺狼相比有八处之多。孟子使用这么多的“禽兽”与人连类成喻,暴露出人的残忍荒唐的一面,所谓的“衣冠禽兽”。历史的经验与现实的实例告诉我们,人与禽兽的差别有时的确是“几希”,这种模糊的差别表现在“食”与“色”上尤为明显,特别是在战乱的年代,从“长平之战”、“扬州十日”到“南京大屠杀”、“奥斯威辛集中营”,在这些泯灭人性的“屠杀”中,人的兽性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不难想象,孟子时代,攻坚破城后的战胜者之所作所为,有很多时候是“非人”所为甚至“禽兽不如”。那个时代,即使在短暂的和平时期,那些骄奢放恣的君主及其帮凶,其涂炭生灵的手段及寡廉鲜耻的行径,又与“禽兽”何异?“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这些荒唐的国君所直辖的庶民,若不进行教化,其德行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孟子感慨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

正因为温饱的解决并不能消弭人类的兽性,有时甚至会变成兽性发作的温床,即 “饱暖思淫欲”,所以孟子提出要“求其放心”,即找回自己本有的“良心”。如何使丧失的“良心”回归本位,使人从“禽兽”的境地摆脱出来,根据历史经验,孟子认为,最重要的方法那就是教育。在庶民获得生存需要的基本物质之后,应该及时进行教育,使他们了解“禽兽”与人的区别,减少或消弭庶民的“禽兽”行为,使之逐步向“人”的方向发展,恢复人性善的一面,这也是孟子所说的“当务之为急”。孟子甚至把这种教育看得比军备与经济都重要,他说:“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孟子·离娄》)从战略的角度来审视,孟子这种观点,可谓高瞻远瞩。城郭再坚固,武备再先进,若被“贼民”掌握,那必定是国家的灾难。有鉴于此,孟子不仅躬行践履自己的理念,而且号召社会上掌握先进思想的“先觉者”有义务去启蒙教育处于愚昧状态的“后觉者”,使他们尽快从愚昧中解脱出来,这也是孟子育民方略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二,“择善固执”,培养理性。教育在人的发展中之所以作用巨大,就是因为它先改变了人的观念,然后由观念影响人的行为。因此历代中国的先哲都在不厌其烦地强调教育的重要作用,并付诸实践。孔子曾经说过:“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礼记·学记》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孟子承传了先哲的教育思想,在硝烟弥漫与众说纷纭的战国时期,力排众议,坚持儒家的育人理念与治国方略,认为人固然天性本善,但这善就像“牛山之木”一样,需要精心呵护与小心培育,否则就会丧失,“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因此呼吁华夏政府设立级别不同形式各异的学校,“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首先让庶民懂得人与“禽兽”的差别,建立基本的做人标准,“无恻隠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其次,“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建立基本的家庭伦理秩序;再次,“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孟子·滕文公》)建立基本社会伦理规范,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伦关系。

并且,所有这些教育都以家庭伦理的“孝悌”观为核心,由己及人,由家及国,波浪层进,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形成一种风俗,一种时尚,即《礼记·学记》所说“君子欲化民成俗,必由学乎!”最终将这些教育内容以“礼仪”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程式化,使之变为庶民自觉的行为,在潜移默化地反复“演练”中完成从强制到自觉,从习惯转化为内在的思维定势,最后沉淀成为一种民族的理性。然后用理性去克服“欲性”,使本能规则化,“欲性”道德化,换言之,使“欲性”理性化。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中庸》上所说的“择善而固执之”的逻辑演化。《礼记》云:“礼者理也,乐者节也。”在节制自己的同时,去体验人生的超越本能的另一种幸福,摒弃动物进化过程中的血淋淋的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使庶民恢复本来具有的“恻隐”、“羞耻”、“辞让”、辨别“是非”的善性,趋向人性,并进而培育具有“士”一样的“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之“恒心”。

既具备“恒产”又具备“恒心”的庶民能和睦共处:“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孟子·滕文公》)同井乡民,有共同的生产与生活环境,有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守护自己的劳动果实,过着康德所描述的“幸福的生活”[8](P176)。

三、终极目的

但“幸福”的生活并非孟子价值体系中的终结,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政治学术本来是一切学术中最重要的学术,其终极目的正是为大家所重视的善德,也就是人间的至善。 ”[9](P148)如果孟子的学说是政治学术的话 (当然孟子学说是涵盖政治在内的诸多领域),那么他所关注的庶民的权利就绝对不会仅仅停留于生命、财产等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以及维护此等权利的可持续性的外部“幸福”的层面,在孟子的意识中,生存与发展只是手段,而绝非目的,“闻道成圣”才是庶民的终极目的。

“道”与“圣人”历代都有很多的解释。我们此处所论之“道”,是指孔子所说“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形而上之道;所论“圣”,即孔、孟所称谓的尧、舜、周公等“闻道”并为人类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人物。那么,在儒家价值体系内,“道”为何物,孔子与孟子并未作过具体描述。荀子认为,道即是“礼义辞让忠信”(《荀子·强国篇》),是“治之经理”(《荀子·正名》)。朱熹认为,“道也者,阴阳之理也”(《朱文公文集》卷42》),“言天之自然也”(《朱文公文集》卷56)。陆九渊认为,“道者,天下万世之公理,而斯人之所共由也。 ”[10](P263)当代学者陈来认为,“‘道’代表德性为中心的整全人格的塑造,是教育的目标和理想……。 ”[11](P204)四者相较,朱氏与陆氏的描述似乎更贴近孔、孟“道”的内涵。在此,笔者不敢对圣人心目中的“道”妄下定论,但孟子笔下,“闻道”的“圣人”至少具有两个特征:其一,由于长期修养(“善养浩然之气”)而使人内心幡然觉悟,使外在万物与人之自性浑然融为一体(“万物皆备于我”),从而彻底领悟出宇宙的最高真理;体现在个人修养上,应该是一种《大学》所描述的“止于至善”的“内圣”境界。其二,将上述之“道”外化,即用至德感化社会情绪、用至理引导公众行为、用最高智慧化解阶级矛盾,努力将社会塑造成 《礼运》所描述的“大同”形态;表现于个人的事业状态上即为“外王”。如果说“内圣”为“闻道”的修养境界,那么“大同”为“外王”的事业境界。先“闻道”,感悟与掌握宇宙的最高真理,尔后在“道”的指引下,投身社会实践,服务人类社会,建功立业;并在建功立业的实践中,完成人格的彻底升华,最终达到“内圣外王”的“圣人”的境界,这似乎就是孟子理想中庶民的终极目的。

首先,“闻道成圣”是孟子的终极价值目的。作为孔子之“道”的继承人,孟子的价值体系中,生活的终极目的绝对不可能仅仅为了追求温饱,“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仅仅是维持生命生存的起点,不应该是目的。追求富贵的生活形态与感官的刺激,显然也不是孟子的生活目的,“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孟子·尽心》)甚至人生的目的也不是拥有天下,“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孟子·尽心》)

孟子终级价值目的不仅要“闻道”,“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孟子·告子》),还要“成圣”,“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孟子·滕文公》)“闻道成圣”便是孟子的终极价值定位。正因为有如此志向,才产生了孟子似的忧虑:“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孟子·离娄》)也正因为有此志向,孟子才产生如此抱负:“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治天下。”(《孟子·尽心》)不得志修身以俟命,得志则兼治天下,始终“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孟子·尽心》),进退自如,荣辱不惊。因此,在战国后期,士人都熙熙攘攘游走于名利之间时,孟子却“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语必曰仁义,即使言利,也非私人小利,而是“恒产”、“庠序”等养民安民之天下大利。由此可见,孟子的目标应该是“闻道成圣”,生存与发展是“闻道成圣”的过程与手段,并非目的。

其次,“闻道成圣”同样也是庶民的终极目的。

正是基于“闻道成圣”的价值认知,才会孕育出孟子的“人皆可为尧舜”人生观。在孟子看来,庶民是“待觉者”,是未来的“圣人”,绝非“黔首”。其一,孟子认为庶民有成“圣”的可能性。从人类学的角度,孟子认为圣人与庶民同类,“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孟子·公孙丑》),“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圣人仅仅是“出于其类拔乎其萃”之人,圣与凡都属于“天民”,因此提出“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等著名论断,从而也连带肯定了庶民具有成为圣人的道德潜能。

其二,庶民“闻道成圣”的可行性。一方面,社会上有不少类似尧、舜、文王、周公、孔子这样的圣人,他们是“闻道”之“觉者”,他们强烈的“觉民”使命感与“救世”责任感驱使其以不同的方式孜孜于仁,以天下为己任,无条件去帮助教化庶民:“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与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 ”(《孟子·万章》)“予,天民之先觉者也”、“非予觉之而谁也?”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大量感悟并把握了圣人之“道”的贤者,诸如颜回、曾子等,他们以圣人言行为范式,“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以“传道、授业、解惑”的方式,向大众传播先进理念,使庶民从“可欲”之“善”做起,中经“有诸己”之“信”、“充实”之“美”、“有光辉”之“大”等修养“扩充”,使庶民的行为从被要求符合道德规范始,逐渐进入自觉遵循的境地,并使他们在外部形态上与圣人呈无限接近的趋势,最后进入“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圣”的境界。 (《孟子·尽心》、《论语·为政》)

况且,在孟子看来,圣人之“道”也不是什么深不可测的,“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圣人也绝非遥不可及的,“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孟子·告子》),“子”也就是尧舜了。因此,孟子坚信,庶民只要能遵循“反求诸己”“反身而诚”等原则,从日常生活的“孝悌”入手,再加上“集义”“养气”等的修炼功夫,就会使身心发生变化,逐渐超越“恒产”等带来的肉体“幸福”,享受仁义等“安宅”“正路”所带来的精神愉悦,感悟“道”的内涵,尔后在“道”的境界内从容周旋于宇宙万物之间,在服务社会教化众生的过程继续完善自我,使人格彻底得到升华,最终成为舜一样的圣人。如果用《大学》的话说就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如果说,圣人是“止于至善”的“觉者”的话,那么,庶民就是那些走向“至善”的“待觉者”,是大学之道教育的对象。所以孟子一生特别注重教育,强调“审之以孝悌之义”的重要意义,因为这是“亲民”的一个重要的过程。

四、余论

值得注意的是,在儒家学派内部,“闻道成圣”并非孟子一个人的立场,在人性论方面与孟子观点相左的荀子也有类似的主张:“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荀子·劝学》)《礼记》也有“君子学以致其道”之论(《礼记·燕义》)。由此可见,“闻道成圣”是先秦不少儒家学派的终极目的。

时至北宋,这种观念逐渐成为理学家的主流甚至时尚,他们中有很多人坚定地相信,圣人可学而致之。 周敦颐《通书》“圣可学乎? 曰,可。 ”[12](P29)程颐“圣人可学而至欤? 曰,然。 ”[13](P577)自此以降,无论南宋的朱熹、陆九渊,抑或明代陈白沙、王阳明,都以成圣为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并认为,即使普通的“愚夫”“愚妇”,通过日常生活的历练,磨练意志,提高修养,崇高境界,也能实现对“道”的彻悟,最后进入“圣人”之流。

但在以邻为壑的战国年代,孟子这套理论并没有太大市场,自然也就少有人信仰,更寡有践履者,怀疑甚至嘲笑之声反倒比比皆是,认为“孔、孟之道”迂腐高远:“道則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即使少数信仰孔、孟之道者也心存侥幸,认为“得道”有捷径可走,孟子只好感慨道:“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孟子·告子》)

由此可见,孟子是不会把生存权与发展权等定格为庶民的终极目的的,何况这“双权”又带有明显的功利性。生存与发展只使庶民获得现实的物质利益,或着说通过争取生存与发展权,他们获得了现实肉体的“幸福”。但“幸福”既不是亚里士多德心目中的“至善”,也不是康德的“心目中的道德律”与“天空的星星”,更非孟子心目中的“道”。作为先“觉者”,孟子的目的是在于“觉后觉者”,而并非仅仅使得百姓过上 “幸福的生活”,“闻道成圣”才是庶民的终极目的。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杨大膺.孟子学说研究[A].民国丛书:第四编第4册[C].上海:上海书店,1992.

[4]杨泽波.孟子性善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5] 张英.笃素堂集[M].南京:江苏书局,清光绪 17 年(1891).

[6]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苗力田 译.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7] 古留加.康德传[M].贾泽林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8]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芒 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9]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10] 陆九渊.陆九渊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0.

[11] 陈来.论儒家教育思想的基本理念[J].北京大学学报,2005(9).

[12] 周敦颐.周敦颐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0.

[13] 程颐,程颢.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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