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现状调查
2013-02-16王炳华
喻 坚 王炳华 杨 玲 黄 敏 郑 磊
(三峡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宜昌443000)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所需要的人、财、物等给予保障的一项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因而,建立完善的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避免资源浪费,而且能够营造和谐的体育环境,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我国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目标。因此,对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北京、上海、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苏、广东、四川、甘肃、重庆、陕西、云南、江西、山西、河南、湖南、湖北省市,分别随机抽取城市中小学、农村中小学各20所(其中:高中10所、初中14所、小学16所,共40所学校)并调查有关管理人员、体育教师、学生、校医等,共2520人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中小学学生2174人,中小学领导151人,体育教师164人,校医31人。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需要,通过三峡大学图书馆、中国学术期刊网等搜索相关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利用。
1.2.2 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对抽样学校的学生、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等进行阅卷调查,阅卷设计结束后进行了信度和效度检验,共发放问卷3046份,回收2662份,回收率87.4%,有效问卷为2520份,有效率94.7%。其中,中小学领导发放151份,回收151份,有效问卷151份,有效率100%;中小学教师发放164份,回收164份,有效问卷164份,有效率100%;校医31份,回收31份,有效问卷31份,有效率100%。
1.2.3 数理统计法
运用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17.0软件(汉化版)和Excel2003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图表处理。
1.2.4 访谈法
通过对部分所调查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校医等进行访谈,了解了所调查学校的体育硬件环境和场地设施,中小学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体育安全事故发生、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条件以及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情况等。
1.2.5 逻辑分析法
通过对调研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研究,应用演绎与归纳等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逻辑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体育师资保障情况
学校体育教师队伍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环节,并决定着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成败的关键。那么目前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师资情况如何呢?调查结果(见表1)
表1 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师资情况(N=164)
从表1中可以看到,中青年居多,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具有高学历的教师偏少,甚至还有高中及以下学历教师任课。此外,体育教师职称普遍偏低,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调查还表明,有70.8%(116/164人)的体育教师对参与科研和学习积极性不高,就整体而言,体育教师科研意识较为薄弱。有37.5%(15/40所)的中、小学校的体育师资不足,农村中小学校显得尤为突出。从教师的调查显示,有82.9%(136/164人)的教师认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加了工作时间,只有16.5%(27/164人)的教师认为没有增加。当问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对体育教师的专业要求时,有78.3%(128/164人)的教师认为要求更高,22.6%(37/164人)的教师认为没有变化。由此可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后,对体育教师各方面素质要求更高。
2.2 场地、器材保障情况
表2 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场地、器材满足情况
从表2看出,有73.4%(1828/2489人)的被调查者认为本校目前的体育场馆、器材能满足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需要,其中,“基本能满足”占50.6%(1259/2489人);认为不能满足开展阳光体育的需要的占26.6%(661/2489人),其中,有7.9%(196/2489人)认为“根本不能满足”。说明目前我国中小学体育场馆、器材这一基本条件仍无法得到全面保障。
其实,在认为“能满足”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需要的73.1%(1819/2489人)调查对象,大多属浙江省和中西部的城市中小学学校。这说明,我国农村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器材的保障条件更差。在对体育教师的问卷调查中还显示,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体育场地和器材情况是否有改善,有27.4%(45/164人)的教师认为有很大改善,有38.4%(63/164人)的教师认为有部分改善,有20.7%(34/164人)的教师认为没有什么改善,还有12.8%(21/164人)的教师认为没有改善。调查还显示,有60%(24/40所)的市区中学没有标准的400m田径场,有90%(36/40所)农村中学缺乏场地器材。中小学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达标率为22.5%(9/40所)。事实上,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场馆、器材还远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许多中小学还缺乏必要的场馆和器材等。因此,加强对我国农村中、小学校场地、器材的补充和完善,对当前农村中小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显得尤为重要。
2.3 体育经费保障情况
体育经费是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关键。从调查结果看,目前我国中小学体育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地方政府财政拨款,按选择率排序分别为:教育行政部门拨款(62.5%,25/40所),学校行政事业经费(58.4%,24/40所),体育行政部门拨款(10.0%,4/40所);二是学校创收与社会筹资,按选择率排序分别为:学校多元办学收入(7.3%,3/40所),社会团体和家长支持(7.3%,3/40所),企业资助(5.0%,2/40所)。这说明,我国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经费投入渠道单一,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而通过社会渠道筹集资金的比例很低。这种情况必将制约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从对体育教师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到,在开展阳光体育后,学校体育专项经费是否增加时。认为增加已基本可维持活动开展占33.5%(55/164人);增加但仍不够占20.7%(34/164人);没有增加,无法维持活动开展占45.8%(75/164人)。调查还显示,城区中学学生人均体育经费为3—6元,农村中学学生人均体育经费还不到2元。可见,目前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经费严重不足。
2.4 医疗卫生保障情况
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需要学校有比较完备的校医作保障。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大多数被调查者所在的学校未配备校医(80.0%,32/40所)。在已配备校医的学校中,校医人数配备较少,配备1人的占75.0%(6/8所),配备2人的占16.0%(2/8所)。事实上,在有校医的中小学校,校医参与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的也比较少。而校医认为,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学生身体检查、治疗轻微损伤和疾病,实施部分身体机能指标测试。总之,校医支持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全面性、深入性明显不够。调查还发现,有45.1%(980/2174人)的农村中小学学生在阳光体育运动后,基本营养补充还不能得到保证,这必将影响到阳光体育运动的正常开展。
2.5 学生的社会保险保障情况
学生的社会保险是每个学生的医疗、意外伤害等的保护网,它对被保险人而言,是一种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充机制。也是风险、责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在我们调查中,有72.5%(29/40所)的被调查者所在学校为学生进行了投保,投保的种类主要有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但仍有27.5%(11/40所)的中小学校未给学生购买任何保险。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6 政策制度保障情况
政策制度保障是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支撑。建立健全阳光体育运动的保障政策制度,是消除阳光体育运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是有序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可持续开展的关键环节。
就目前而言,早操制度和课余锻炼制度是中小学实现“达标争优、强健体魄”的保障制度,中小学生是该制度的践行者。调查结果表明,中小学缺乏早操制度和课余锻炼制度还十分严重。有76.4%(1661/2174人)的学生认为学校没有早操制度和阳光体育运动考评制度,有50.3%(1094/2174人)以上学生认为学校没有课外体育锻炼制度。由此看来,目前加强中小学学生早操制度和课外体育制度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当务之急。不过,从执行者的角度来看,体育教师作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人,在现实中也未能尽职尽责。目前,有57.6%(34/40所)的中小学虽然已制定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规章制度,但执行乏力和无制度仍占绝大多数。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中小学在阳光体育运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完善制度和提高执行力是当前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2.7 组织保障情况
从学校层面看,建立学校校长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负责人,学校分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并建立校办、教务、德(政)教、团委、后勤、体卫、校医务室、保卫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体系。它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班主任、体育教师的积极作用,早操、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有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那么,目前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保障情况究竟如何呢?在对学校领导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4.8%(54/151人)学校领导认为已初步建立这样的组织体系,但尚不完善;还有64.9%(98/151人)学校领导认为没有建立这样的组织体系。当调查问到学校领导是否重视阳光体育运动时,有86.1%(130/151人)学校领导认为重视;有13.9%(21/151人)的学校领导认为不太重视。但从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有55.5%(91/164人)的教师认为学校设立了分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领导,有44.5%(73/164人)教师认为没有设立。当问到学校领导对阳光体育运动重视情况时,有26.8%(44/164人)教师认为很重视,有29.3%(48/164人)教师认为比较重视,有14.6%(24/164人)教师认为重视,有23.2%(38/164人)教师认为不太重视,有5.5%(9/164人)教师认为不重视。可见,一些学校领导对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2.8 时间保障情况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是国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目标。因此,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必须纳入到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并明确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负责人。部分省市出台了有关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活动的课时总量,明确落实五天工作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小时。要求寄宿制学校应组织学生每天早上坚持15至20min的早操活动;学校每天上午第二、三节课之间安排25-30min的大课间活动,全面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明确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各学校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一次眼保健操。同时规定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通过统一规范作息时间,从课时安排上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的落实。应该说以上措施,为阳光体育运动的贯彻落实建立了基础保障。
但是实际情况却不尽人意。目前许多中小学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还没有达到要求。在被调查的2174名学生中,真正达到每天活动一小时的仅为395人,占被调查总数的18.2%(395/2174人),却有46.6%(1013/2174人)的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在30m以下,其余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大体处在30—60m。这已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后第五年了,与教育部要求的“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相去甚远。
此外,我们从学生、教师、学校领导三方面,对学校能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和体育课是否存在被挤占情况进行调查,其结果分别见表3和表4。
表3 学校能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情况
从表3和表4中看出,学校“每天锻炼一小时”还没有真正落实,青少年学生的体育锻炼还没有时间上的保证。看来,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还有许多要做。
2.9 宣传引导保障情况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积极的宣传引导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从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了解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到:有25.7%(559/2174人)知道并了解,有59.7%(1299/2174人)知道但不知详细内容,有14.6%(317/2174人)不了解。当进一步追问学生是通过何种方式了解阳光体育运动时,结果见表5。
表5 学生通过何种方式了解阳光体育运动情况(N=2174)
当问到教师时,学校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实行了哪些宣传方式时,有31.1%(51/164人)认为学习中央文件,有47.6%(78/164人)认为利用墙报报栏,有25.6%(42/164人)认为会议交流,有57.3%(94/164人)认为教师课堂宣讲,有20.7%(34/164人)认为家长会。
当问到学校领导,学校是如何宣传阳光体育运动时,有84.1%(127/151人)认为通过教师宣传,有54.9%(83/151人)认为利用校报和宣传栏,有19.9%(30/151人)认为报纸,有52.9%(80/151人)认为校园广播和电台。
从上可见,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广播站、橱窗、报告会等各种渠道加强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报导,向学生灌输阳光体育运动的有关知识,努力营造青少年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促使他们把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到行动上,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只有这样,阳光体育运动才能更具生命力,才能更持续地开展。
2.1 0体育安全保障情况
表6 学校采用哪些措施保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中的安全
从表6可以看出,学校领导在每一项安全措施上的认同度比较高,而学生最低,体育教师次之。这说明学校在体育安全问题上的采用的措施、宣传上还不够。教师、学生还未能真正了解知道学校领导的意图。
然而,近年来学校体育安全问题,已严重影响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而引发一系列纠纷案件给学校、体育教师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有些家长甚至怕受伤不赞成孩子运动,孩子在学校运动时一旦受点小伤,有些家长还会闹到学校,弄得不少老师心理负担很重。令体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畏手畏脚。由于怕孩子受伤、怕家长投诉,体育课基本上是以“不出事故”为宗旨,学校把应有的活动束之高阁,取消了一些较苦、较累、较危险的运动项目(如跳马、跨栏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克服人们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畏惧,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必须摆脱的阴影。
3 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工作。
2)加快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保障制度。
3)加强区域体育资源配置、利用和开发,提高区域优势体育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不断促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社会保障的实施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4)建立健全物质投入保障平台,为落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创造条件。
5)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平台,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国对全国的骨干教师开展的国家级培训(简称“国培计划”),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促进体育教师技能、专业素质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
6)加大保险公司介入的力度,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抓好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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