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式”:思政教育中传统文化与法律素养培育思考
2013-02-15阚莹莹徐洪军
阚莹莹,徐洪军
(绥化学院思政部,黑龙江绥化152061)
“三论式”:思政教育中传统文化与法律素养培育思考
阚莹莹,徐洪军
(绥化学院思政部,黑龙江绥化152061)
鉴于高等教育面临多样化价值观、多元化道德意识的冲击,不断求变发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以下简称思政)教育具有独特价值,在思政课教育中运用内涵讨论、辩论、实践论的“三论式”教学模式,将传统文化和当下法治知识融入到教学中成为可行选择。精心设计要求“三论式”的课上课下环节,辅以配套性改革措施,力求最大的教学实效。这样既能培育学生主体性思维、语言应用的能力和创造性才能,又能极大提升和培育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
三论式;传统文化;法律;素养;教学设计
现下西方各种个人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社会思潮不断涌入,冲击着我国原有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尚未形成稳定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对周遭事物高度敏感,社会经验缺乏,他们易受社会思潮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可能成为思潮的传播者、融合者和创造者。因此,各高校纷纷探索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思政教育模式,从思想观念、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考核机制等对原有的教育模式进行改革[1]。在教学内容上可将传统文化知识融入其中,在教学的观念上可以以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标,而在教学方法中可开展辩论、讨论和实践论的“三论式”教学。
一、“三论式”的涵解
“三论式”教学以理论联系实际为主线,结合教学内容涉及重大社会和学生思想实际问题时展开讨论、辩论,师生一起探讨、挖掘理论精髓,同时强化实践,在实践中将理论认知转化为认同,由认同升华为信仰,再由信仰外化为行为实践。“三论式”教学包含了“理论质疑—辩论研讨—总结评价-实践”这样一个过程,对学生个体的思想动态、兴趣爱好、情感意志、知识经验和知识认同给予充分的尊重,引导学生对各种新型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进行理性思考,表达了学生内在精神需要和利益诉求。“三论式”教学能以有限的教学时限达到最佳教学效果,能有效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它在开展的过程中,发挥学生个性,增强其自信心,促进其认知结构的完善。
二、思政课教育在素养培育中的价值
(一)传统文化与法律素养培育的必要性
当下大学生在道德意识的自律转向过程中常会出现焦虑和恐慌,这往往会影响甚至颠覆他们的道德意识,合理处置会对其人生观的发展产生积极的预期。中国的学生,应该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定的修养。传统文化作为社会整合的精神遗产、经济增长的潜在动力、道德建构的再生资源和生活观念的导向因素,对于现代的社会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生活及观念有着极大的价值。[2]而目前思政教育实践中,传统文化理念处于缺失状态,成为影响教学实效的因素之一。同时,法律素养是当前法治社会大学生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中国法治的进程与发展,并且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懂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大学生才符合全面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
构建以大学生成长需求为基点,以马克思主义为主体理论,以社会为平台的开放式教学框架,将传统文化内容融入到思政教育中,运用法律素材培育大学生的法制素质,能顺应人才需求多元化、学科发展综合化的趋势,培育学生的爱国意识、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加快学生的社会化进程、丰富法制教育的领域、促进校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种求变的思政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育学生的文化特质和法律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传统文化与法律素养培育的可行性
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精神资源和道德追求。思政课教育中传统文化的内容极其丰富但又是不系统的,但鉴于传统文化美德的重要意义,“三论式”教学的开展既能最大可能的理解这些优秀的文化思想,又能指导实际中的一些问题。思政课中的四门核心课程的文化思想甚多。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的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敬廉崇洁、诚信守法思想。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的崇尚和谐、兼容并包,宽广、博爱、亲仁善邻、协和万邦主张。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爱民、重民、以民为本精神。这些优秀的文化资源都将会使大学生人格修养得到极大升华。
法治社会讲求人格平等,每个公民都应树立法律信仰并内化于人格的灵魂。法律素养教育应该为每一个大学生所接受,思政课中的法律教育起着最为直接和显效的功能。能从法治角度对学生进行法律素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揭示中国法治进程的长期性和曲折性。增强学生的历史法治建设使命感,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了历史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深刻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与当代法治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供了现实社会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角度,辩证联系的看待个体发展,将个体发展深入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之中,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了思维素质保障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法制理论教育的主要课程,从法的历史、法的运行、法与当下社会等多个角度和层面阐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树立巩固法制教育知识基础。
三、“三论式”素养培育中的教学设计
(一)“三论式”素养培育的优势
衡量思政教育的标准之一就是要看是否切实增强了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是否切实提高了思政教育的实效性。以“三论式”教学进行传统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培育具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以传统文化知识的基本掌握和法律信仰的树立,求得思政课讲授的实效。“三论式”教学中仍应以讲授式授课为最常态,思政课中可以将各门课中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和法律内容以专题专讲的方式列出,然后总结出系列的讨辩论题目。在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一方面可由教师将知识直接传述,一方面可以聘任文化专家、国学大师、法官、律师等做思政课的兼职授课教师,以这些人特有的知识吸引感染学生。
其次,以辩论、讨论、案例分析等手段,求得思政课教育中的互动实效。就是把教学过程,通过调节师生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形成和谐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达到最佳教学效果。[3]一方面采取讨论、辩论等多种方式,讲求学生自主搜集资料、展开讨论分析。另一方面教师要抓大放小,只在中观层面控制整个过程,防止学生的跑偏,并以获得学生的文化与法律素质提升为标准。
再次,以启蒙传统文化和法律意识,求得思政课教育中的渗透吸收实效。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民族精神、民族气节及礼仪文明。这些资源能在一定程度上启蒙学生的相关意识。特别是在当下社会中,运用这种文化意识去指引德行行为,运用法律意识去维护捍卫自己的权益。要让学生明白不要为自己的非相关专业而自卑犹豫,因为思政教育中通过讨辩论大家已经具有了高尚的德行品味和法律维权知识。
最后,以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实践为目标,求得思政课教育中的实践实效。“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提高思政课实效性,使思想政治理论深入实际、深入学生头脑,实现“三贴近”,进而实现“三进”的重要方法之一。”[4]思政实践是“三论式”的实践论的应有要求。开展关爱大自然、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讲座等形式的活动能创设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情景,深刻培养学生的道德文化素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三论式”教学的具体设计
在课上环节,从思政课具体的课程性质、内容和教学目的入手,宏观和中观上把握每门课的特色要求,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各个高校办学特色、培养目标,选择灵活、有效的讨辩论教学方式。在实践环节,注重以学生为主体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体验教育,进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课上讨论、辩论设计
(1)设计的初阶。对教师来说,课上讨论、辩论教学要求提前备课,通过研读大纲、阅读大量的科研文献,将需要讨论的传统文化和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等梳理成不同的体系和讨论题目。抓住共性问题,要结合学生特点,难易适度,具有新鲜感,能提起学生兴趣。要选取传统文化和法律知识中能够针对学生实际的内容,事先理解掌握学生相应知识的储备情况。对学生而言,要从传统优秀文化和当下法律制度中搜集、整理论证问题的素材,分析论题重难点,并确立讨辩论提纲,寻找合理的发言方式、逻辑性合理表达论点。在这个阶段要充分挖掘调动学生的兴趣机能、情绪机能、语言机能,强化知识理解技能,问题设计技能。
(2)设计的进阶。“三论式”教学的课堂讨论、辩论开展可以采用小组讨论、案例分析、重难点辩论等多种方式。几种方式之间可以是相互融合穿插运用。案例分析应为最常态手段,学生围绕特定的传统文化事例和法律案例进行分析、评判、对抗讨辩论,从得到的合理结论中,探寻问题的理论节点和解决办法。进而深化对相关文化理念的认知和法律知识的系统理解把握,从而促进学生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在具体实施上分为布置讨辩论题目、搜集整合资料、分组进行研讨、组织课上讨辩论、控制讨辩过程、教师总结。
2.课下实践论要求
思政教育的实践教学为学生的学习提供理解验证的契机。在实践之中学生身体力行、践履理论并理解、消化、验证。在实践内容上要结合课上讨辩论知识,如在传统文化的实践中,通过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宣解仁爱文化思想,在法律实践中,采用法律诊所式的方式,“诊所式”教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社会相结合”的理念,重在实践,从而实现“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良性循环。[5]在实践要求上,可要求学生单独或以团队的形式开展课题立项,进行项目研究。在实践设计上,以笔者所在的高校为例,可以采用多种模式,如志愿服务、爱国践履、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勤工助学、社团活动等。
(三)“三论式”教学设计的配套措施
“三论式”教学的实施不是单一教学方法的改革,它涉及到教学设施、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考评机制的配套改革。借助于“三论式”教学的契机,改革、推进高校相应的教学变革才是可行选择。首先,在教学设施上,要配备开展课上讨辩论所用的专用教室或会议室,并提供资料搜集的基本设施或经费;其次,加强对老师素质的培训,强化对教育观念和知识的学习和转变,并为教师提供外出学习进修交流的机会;再次,要建立与“三论式”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符合讨辩论教学的教学组织规范和制度。复次,改变传统的教学考评方式,以实践调查报告、学术性课程论文、专业性读书笔记等方式辅以“三论式”的教学考评;最后,学校的各个工作部门要在实践论环节中配合思政教学部门。
总之,在思政教育中以“三论式”开展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培育是合理可行的,培养的是传统文化知识和法治观念;树立的是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的是知理、守法的能力和意识;锻炼的是用道德文化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庄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模式[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
[2]刘晓霞.传统美德与大学生人格修养[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2.
[3]孙海芳.论互动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J].教育探索,2011(9).
[4]程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法有效性研究[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5]邓卫卫.诊所式教育的内生性诉求及其优化路径[J].求索,2013(2).
(责任编辑:冀原)
G420
A
1008—7974(2013)05—0142—03
2013-04-26
阚莹莹(1981-)女,吉林德惠人,馆员。
绥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JS20121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GDC1212110);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JG2012010720)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