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鹿祭习俗试探
2013-02-15周爽
周 爽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清代鹿祭习俗试探
周 爽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清代的鹿祭制度对鹿类祭品应用的祭祀时节、祭祀对象、祭祀规格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清代鹿祭制度有其自身的时代特点,一是鹿类祭品用于祭祀规格较高的大祀和中祀中。二是在上祀、中祀、群祀各种祭祀活动中,皆用以活鹿羔作为牺牲。
清代;鹿祭制度;大祀;中祀
祭祀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西周时期,中国古人就有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认识。国家通过祭祀来祈求相关神抵的佑护,并获取民众对本政权正统性的认可。而祭祀中的祭品则代表了祭祀者对受祀神抵的尊重程度。笔者不惴浅陋,拟对清代鹿祭制度这一问题作些探讨和分析。
一、活鹿被用于牺牲
有清一代,鹿羔作为祭祀用牺牲是朝廷多种祭祀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鹿祭在清代的祭礼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清代礼制中,祭祀分为三等[1]:大祀、中祀、群祀(亦称小祭)。圜丘、方泽、祈谷、太庙、社稷为大祀。天神、地祗、太岁、朝日、夕月、历代帝王、先师、先农为中祀。先医等庙,贤良、昭忠等祠为群祀。大祀一般情况下皇帝必须亲临主祭。中祀和群祀不必皇帝每次亲临,可命皇子或王公亲贵代为主祭。清代在上祀、中祀、群祀这三类不同的祭祀规格的祭祀活动中,皆用以活鹿鹿羔。据《内务府来文·礼仪类》记载:
乾隆三十一年(1766)二月初一日祭关帝庙用活鹿一只,于正月二十七日送所;初七日祭先师孔子用活鹿三只,于初三日送所;初十日朝日坛用活鹿一只,于初五送所;十六日祭黑龙潭用活鹿一只,于十二日送所;同日祭玉泉龙神用活鹿一只,于十二日送所;二十五日祭历代帝王庙用活鹿两只,于二十一日送所。三月十二日祭先贤潭用活鹿一只,于初八日送所;十八日祭先农坛用活鹿一只,于十四日送所。四月初一日,祭太庙用活鹿一只,于三月二十五日送所;初四日祭天坛用活鹿一只,于三月二十五日送所。四月初一日祭太庙用活鹿一只,于三月二十五日送所;初四日祭天坛用活鹿一只,于三月二十五日送所。五月十五日祭地坛用活鹿一只,于七日送所。八月初一日祭社稷坛用活鹿一只,于七月二十四日送所;初二日祭关帝庙用活鹿一只,于七月二十七日送所;初七日祭玉泉龙神祠用活鹿一只,于初三日送所;初十日祭先师孔子用活鹿三只,于初六日送所;十三日万寿节祭太庙后殿用活鹿一只,于初十日送所;二十日祭夕月坛用活鹿一只,于十六日送所。九月十二日祭历代帝王庙用活鹿二只,于初八日送所。十月初一日祭太庙用活鹿一只,于九月二十五日送所。十一月初一日荐新祭奉先殿用活鹿二只,于十月二十五日送所预备;十一月初八日祭先医庙用活鹿一只,于初四日送所;二十一日祭天坛用活鹿一只,于十三日送所;二十五日皇太后圣诞祭太庙后殿用活鹿一只,于二十二日送所;二十五日祭奉先殿用活鹿一只,于二十二日送所。十二月二十七日告祭太庙中殿、后殿用活鹿一只,于二十三日送所;二十八日岁暮袷祭太庙用活鹿一只,于二十三日送所。
以上仅以乾隆三十一年(1776)为例,一年里每个月的祭祀活动中,都会以鹿作为牺牲,共计活鹿39只。从前面关于盛京围场贡纳鹿只的情况看,清廷用于各类祭祀的活鹿主要是鹿羔。从档案资料来看,这些鹿羔既被用于祭太庙、天坛、地坛,社稷坛等这类大祀中,也被用于祭关帝庙、先师孔子、朝日坛、历代帝王庙、先农坛、夕月坛,奉先殿等中祀,及祭黑龙潭、玉泉龙山、先医庙等此类的群祀活动中。
二、鹿祭在大祀、中祀活动中的应用
在清朝的大祀中,除活鹿鹿羔外还有其他鹿类祭品的出现。如祭祀社稷坛所需祭品中就有鹿脯和鹿醢涵盖其中,“笾十有二,实以形盐、槁鱼、枣、栗、榛、菱、芡、鹿脯、白饼、黑饼、糗饵、粉餈。豆十有二,实以、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脾析、豚拍、酏食、糁食。”[1]而在另一大祀,圜丘坛祭天时,也需陈设鹿脯、鹿醢。[2]
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所载,清朝在各类中祀的活动中,也常常见到鹿脯、鹿醢等祭品陈设其中。自顺治二年(1645),清廷规定祭祀先师孔子的时间为每年二月、八月上丁日致祭,如遇有事,则改为当月的次丁日或下丁日。在先师位前陈列有鹿脯、鹿醢、兔醢、榛、栗、葡萄、桃实、莲实、炉镫具。乾隆元年(1736)议准,应该增加先师庙祭祀用品中的脯、醢等物,除备鹿脯、鹿醢外,还需加增鹿二只。同年又议准,帝王庙也应增加脯、醢等祭品,于是加增鹿脯、鹿醢和鹿一只。在祭祀天神时,也会陈设有鹿脯、鹿醢。此外,清廷每年要举行春祭、秋祭两次祭祀关帝庙的活动,届时会在殿前设有鹿脯。[3]此外,清廷日常祭祀活动的主要场所为奉先殿,它是清皇室祭祀祖先的家庙,是宫中供奉祖先的地方。从祭祀规格来看属中祀,此中也必少不了鹿类祭品。按清制,凡遇朔望、万寿圣节、元旦及国家大庆等,大祭于前殿;遇列圣列后圣诞、忌辰及元宵、清明、中元、霜降、岁除等日,于后殿上香行礼;凡上徽号、册立、册封、御经筵、耕藉、谒陵、巡狩、回銮及诸庆典,均祗告于后殿。康熙十三年(1674),奏准,“奉先殿陈设,若大飨,……笾实以形盐、槁鱼、枣、栗、榛、菱、芡、脯(元旦万寿圣节用鹿脯,朔望用羊脯),鹿醢(朔望用羊醢)。若祗告,……每案笾六,实以脯(经筵用鹿,余用羊)……豆二,实以鹿醢(与鹿脯同)。列圣圣诞、列圣列后忌辰,……均熟羊肉,豕肉各一盘(自十二月初七日至元宵用野鸡、鹿肉)。奉先殿荐新,……十一月荐鹿肉。”[4]但史书中却没有找到有关在小祀中使用活鹿之外的鹿类祭品的记载。
通过上述对鹿类祭品应用的祭祀时节、祭祀对象、祭祀规格等方面的考察,可知,清代礼制中上祀、中祀、群祀这三类不同规格的祭祀活动中,皆用以活鹿鹿羔。而在祭祀和配飨等规格很高的中祀和大祀中,清廷除用活鹿外,还使用鹿脯、鹿醢、鹿肉等鹿类祭品。
三、清代鹿祭习俗的特点
清代的鹿祭制度独具特色,它不仅是清代祭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使中国历代王朝鹿祭制度得到了传承和进一步发展。清代鹿祭制度与其他朝代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鹿类祭品用于祭祀规格较高的大祀和中祀中。鹿被用作祭品,古已有之。如《新唐书·礼志二》载:“州县祭社、稷、先圣,释奠于先师,笾以……鹿脯……,豆以……菁菹鹿醢。”《辽史·圣宗纪》载:统和元年(983),“八月己亥,猎赤山,遣使荐熊肪、鹿脯于乾陵之凝神殿。”《金史·礼志一》记载,在祭祀昊天上帝、皇地祗、太庙等大祀活动中,以鹿脯、鹿醢、鹿臡为祭品。《新元史·礼志四》载,“大祀,马一,用色纯者,有副;牛一,其角握,其色赤,有副;羊,其色白;豕,其色黑;鹿。凡马、牛、羊、豕、鹿牲体,每室七盘,单室五盘。”明代在大祀和小祀中均有使用鹿类祭品,明中叶以后,大祀中亦以鹿脯、鹿醢、鹿臡为祭品,但小祀中鹿类祭品已显少出现,《明史·礼志三》记载,“嘉靖十三年(1534),溧水县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礼部言:‘定制,祭物缺者许以他物代。’”出现以他物替代的情况。
二是在上祀、中祀、群祀各种祭祀活动中,皆用以活鹿羔作为牺牲。唐代鹿类祭品主要用于州县祭社、稷、先圣等规格较低的小祀。辽代鹿类祭品用于先帝祭祀,在国家社稷的祭祀中未见到鹿类祭品。金、元两代鹿类祭品开始出现于大祀中,而且元代用活鹿作为牺牲,但不如清代祭礼中用得普遍。明代在大祀和小祀中虽使用鹿类祭品却不见用活鹿。清代使用鹿类祭品不仅祭祀规格高,而且普遍使用活鹿。在清代每年的祭祀活动中,基本上都以活鹿作为牺牲,且自清代开国一直持续到清亡,据《钦定大清会典示例》所载,仅盛京将军每年就要向京师上交780只活鹿[5],可以说祭祀用活鹿作为牺牲的历史贯穿了整个清朝国史。
综上所述,清代鹿祭制度相较于其他朝代的特点是:祭祀规格高、活鹿用量大、普遍使用活鹿作为牺牲。清代鹿类祭品使用范围更广,具有的地位和作用更高,在清代祭祀品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这首先源于满族先民对鹿的原始崇拜。因为在满族先民的宗教信仰中,认为鹿作为风雨之神和天帝的使者能够引导“升天”。萨满在把死人送至阴间之时,自身往往要化成驯鹿,从而使他们获得通灵的身份和超自然的力量。满族先民为祈求出猎吉祥、狩猎丰收,每次出猎前会聚在一起跳萨满鹿神舞。此外,在举行聚会时,还会用一根世代相传的鹿角传信。“满族的某些氏族供奉鹿神,祭祀时,萨满神帽上插鹿角,以象征鹿神。”[6]106满族人还将鹿角当做吉祥物或护符。鹿在清代宗教中的种种象征意义,使鹿祭制度得以成为祭祀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清)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光绪二十五年刻本.卷415《礼部》.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
[2](清)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卷 1067《礼部》.
[3]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卷 1077《太常寺》;卷 433《礼部》;卷 1080《太常寺》;卷 1079《太常寺》.
[4](清)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卷 1179《内务府》.
[5](清)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卷 1192《内务府》.
[6]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M].北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4.
On Qing Dynasty System of Ritual Sacrifice with Deer
ZHOU Shu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Jilin 130012,China)
The Qing Dynasty system of the ritual sacrifice with deer on ritual season,ritual objects,ritual specifications and so on all have strict rules.System of ritual sacrifice with deer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namely,deer sacrificial offerings were used for a higher specification Large Sacrifice and Medium Sacrifice.Second,in the Large Sacrifice,Medium Sacrifice,Small Sacrifice various ritual activities,both taking live deer as the sacrificial lamb.
Qing Dynasty;System of ritual sacrifice with deer;Large Sacrifice;Medium Sacrifice
G122
A
1008—7974(2013)05—0031—03
2013-07-03
周爽(1985-)女,辽宁朝阳人,专门史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区域史。
2012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从蛮域到疆域:唐宋元明清时期的海疆观念与海南的治理与开发”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HNSK(Z)12-67。
(责任编辑:徐星华)